县委书记下矿井吓哭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6:44

            7月2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布,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但调查发现:对占矿井总数90%左右的小煤矿而言,该政策或将成空文。据报道,一位曾经下井的县委书记居然被吓哭。(7月27日《华商报》) 

   在以往矿工们的记忆里,在井下常见的“领导”主要是班长,还有就是负责技术的副矿长。一旦有更大官衔的“领导”下井,要么是井下要处于“绝对安全”的停产状态,要么就是领导“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何以如此?榆林一位煤老板说得再实在不过:假如国家无法强制让煤矿投资人下井,那么该投资人每年投入到煤矿安全领域的费用,肯定是能省就省,也就仅仅是国家要求的最低限度。一旦国家强制要求投资人都必须下井,这个费用可能会呈倍数增长,原因很简单——投资人首先要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强制要求矿领导必须下井,哪怕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他也会重视安全。”谁也保不准哪一次会碰上。 

   有资料显示,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其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2007年,国家安监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在《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就规定,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井下每班必须至少1名矿级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与工人同下同上等。但《指导意见》毕竟只是“指导”,并没有对不下井煤矿法人的刚性制裁措施,所以只能是一纸空文,无实际约束力。 

   了解中国煤炭生产的人都知道,在许多小煤矿,提着脑袋下井的只有普通矿工和带班班长。“带班”班长是工人中的小头目——手下管几个人,和矿工一起干活,主要负责清点上下井人数,安排活,把发现的问题反映给小包工头。小包工头则通常承包几十人的小组,除给“中包工头”交几万元外,一年也能挣到十一二万。小包工头一般隔几天下一次井,具体核算产量计算工资,矿工发现的问题等,都由他核实并反映给矿主雇用的管理人员。到了花一二十万承包矿井的“中包工头”,命就值钱了,几乎不用下井,但每吨煤都有提成,年收入在30万~50万元。 

   矿上的日常生产、队伍管理皆由包工头负责,老板不需过问,只管拿钱。煤老板们依仗的是矿山开采的权力和四通八达的关系网络,在他们背后则是形形色色拿干股分红的有权者。他们的命太值钱了,当然不会冒险下井,对他们来说,维系矿工生命的井口只是一台源源不断出钱的印钞机。 

   由此想见中国矿难何以频发?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领导不下井”。君不见每每发生事故,都会有死亡矿工的报道,但你见过因矿难死了几个矿上的老板、几村党支部书记、几个乡党委书记、几个县委书记的报道吗?恐怕从没听说过吧! 

   而实际上,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吕日周在任长治市委书记时,就制定了“县委书记、县长必须下井”的制度,从2000年执行到现在,结果是煤矿数量、产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的长治基本无矿难。从一个工作人员的口中知道,有一次,吕日周下到一口仅仅高二尺六的矿井里去。这种小矿井,在山西比比皆是。吕日周们是爬着进去的,爬了400多米,跟着的县委书记都吓哭了,但吕日周非要下去见矿工不可。 

   县委书记被吓哭,至少说明两点:一是井下安全令人担忧;二是只有领导真“下井”,才能真正提升井下的安全程度。“被吓哭”虽是个别领导的极端反应,但其本质是领导生命与煤矿安全休戚相关。什么时候县委书记、县长都下井了,那个地方的矿难肯定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