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查出社保大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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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5 华商网 - 华商报
昨日下午,汉中市社保中心对外的工作在正常开展,各项新的管理制度都在运行完善之中 本报记者 董晓明 摄
■社保主任被撤职,出纳移交司法机关
■私分国有资产200多万元
■擅开银行账户转存失业保险金2200多万元
■出纳侵吞失业保险金140多万元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在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础上,由国家财政补贴组成的专用基金,是国家给城镇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在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接连发生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擅自转存社保基金、个人侵吞失业保险金等违纪违法案件。昨日,汉中市纪委通报了案件的查处情况,相关责任人被处理,但整个社保中心资金管理的混乱让人震惊。
一封举报信牵出社保大案
在很多人眼里,社保中心是一个清水衙门。在地级市,一个普通的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月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
但是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的工作人员却让很多人羡慕:他们有漂亮的办公大楼,而且2004年动工建设了职工住宅楼,单位对职工购房给予上万元不等的补助,在职工房屋装修时,单位也给了不同金额的补助。
而且单位手里管钱的人员或多或少和一些银行关系密切,出手也相当大方。有些群众感觉奇怪了,一个清水衙门怎么“福利”这么好?
2007年3月,一份反映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信放在了汉中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的案头,举报称社保中心财务管理混乱,公款私用,职工个人侵吞挥霍社保基金,而且涉及数目巨大。
汉中市纪委常委、案件审计室主任马太平介绍,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感觉问题重大,立刻向纪委领导作了汇报。初步了解后,市纪委向汉中市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从快严肃查处。
随后,市纪委专项工作组对汉中市社保中心展开资金清查,现已查明,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在建设住宅楼时,时任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保中心主任的吴启明和时任社保中心副主任的强丹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将原市公疗办结余公疗资金172.84万元用于补贴职工购房,将修建社保中心办公大楼基建结余资金29.70万元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装修材料款,共计私分国有资产202.54万元。
至此,很多人明白了为什么一个清水衙门有这么好的福利,但是在接下来的清查中,纪委工作人员又发现了更大的漏洞。
违规转存失业保险金20笔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这样的规定: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公款私存和违规投资运营。
但是在这里,这些制度确实是只被挂在了墙上!
为什么会有一些“管钱的人”成了个别银行的座上宾,纪委工作人员调查发现,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揽储任务,对这些管钱的人礼遇有加,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好处,置社保基金的管理规定于不顾,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转存社保基金,并且存在公款私存。
马太平介绍,经过清查,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汉中市社保中心副主任强丹和综合科副科长张小华,违反社保基金银行专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动用失业保险收入户资金和支出户资金,为多家银行揽储,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转存失业保险金20笔2279.82万元,并且部分为公款私存。目前,这些私开账户已全部清理,资金追回,个人违纪行为的非法所得还在调查落实之中。
就在纪委展开清查的时候,该中心失业保险科出纳张志鹏跑了,纪委人员深入调查,意外发现巨额失业保险基金短缺。
出纳侵吞保险金140万元
对于张志鹏个人侵吞140多万元失业保险金,就连汉中市社保中心的很多工作人员也觉得一点没想到,他一个“刚毕业的娃娃”,怎么会做出这么大胆的事情。
张志鹏,汉中勉县人,2003年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同年,22岁的他进入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在出纳岗位工作。在众多同事眼里,张志鹏腼腆文静,话语不多,性格内向。社保中心综合科科长徐绍晖说,张来了以后按时上下班,同事见面打个招呼,很少多说一句话,单位的集体活动也不参加,和周围人也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
但就是这么一个“腼腆”、“乖巧”、“文静”的“娃娃”,从参加工作半年以后,到潜逃的前两天,采用提供假对账单、假电汇单等方法,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2次从银行盗取失业保险金140多万元!
汉中市反贪局局长严恒新介绍,3月初市纪委在社保中心清查中发现了张志鹏存在贪污公款的行为,3月22日案件移交市反贪局,而3月19日张志鹏已外逃。根据移交的情况和反贪局侦查人员的调查,很快确定了张志鹏逃往深圳。工作人员一边确定张的具体位置,一边动员其家属、朋友、单位领导做说服工作,3月25日,张志鹏在多方工作下向市反贪局投案自首。
在反贪局侦查人员的进一步调查和讯问中,共落实张志鹏涉嫌侵吞失业保险金22笔144.37万元,个人对此也供认不讳。
汉中市反贪局副局长李建红介绍,现已查实,汉中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出纳张志鹏,采取向会计提供假银行对账单提取现金、收缴失业金不记账、填写假电汇单等手段,伙同其堂弟张志远从银行盗取社保基金,共作案22次,侵吞失业保险金144.37万元。其中张志鹏单独作案20次,侵吞资金105.03万元,伙同张志远作案2次,侵吞资金39.34万元。
140万被出纳挥霍殆尽
“他贪污这些钱主要用于了个人挥霍”。负责侦查此案的汉中市反贪局侦查处处长王衡说,从2004年该张采取转账的办法两次私自将单位的30余万元的失业保险金转至勉县后提走,此事竟无人发觉。张的胆子越来越大,多次直接填写现金支票,又趁机盖上单位的印章到银行提取现金供自己挥霍。从2004年开始,张志鹏常年在汉中邮政大酒店包套房高消费,累计花费高达13万余元;先后用20多万购买“劳力士”手表两块,“欧米茄”手表一块,他使用的名牌打火机每个价值4000多元。在一年多时间里,张志鹏购买高档手机9部,送给家人、朋友和自己使用。花10多万元购买进口名牌化妆品供自己使用,购买高档电脑、摄像机、照相机、高档服装等奢侈用品花费10多万元;然后就是经常坐飞机到各地游览名胜古迹,进行高档消费。
到张志鹏投案自首时,张随身只剩下6万余元,其余全部被挥霍一空。
谈到张的作案动机,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侦查员刘少力和张接触较多,他认为就是现在年轻人个人的私欲和监管的缺失造成张志鹏的今天。
社保主任已被撤职
相关当事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出纳被移交司法机关
7月3日,汉中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对汉中市社保中心系列案件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昨日上午,汉中市纪委对处理决定进行了通报。
对私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混乱、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转存巨额公款、职工侵吞挥霍巨额失业保险金等严重违反国家社保基金管理政策规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汉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主任吴启明,给予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社保中心副主任强丹给予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郭舍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失业保险科出纳张志鹏涉嫌贪污失业保险金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擅自设立账户、公款私存的该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张小华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会计岗位,并对市社保中心私分的国有资产予以追缴。
据纪委、反贪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到目前,社保中心集体私分的国有资产202.54万元全部完成了追缴;原先中心26个混乱的资金账户全部归入了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10个规范性账户,所有基金纳入了基金财务科统一管理;在反贪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追回张志鹏侵吞资金80余万元。张志鹏个人已被刑事拘留并被提起公诉。
汉中社保全面检查
针对汉中市社保中心暴露出的监督缺失缺位、内部管理混乱、社保基金运行不透明等问题,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汉市劳社发(2007)55号文下发了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检查活动。6月4日,该局又出台了干部职工“六不准”规定,完善了基金管理制度。汉中市审计局已于6月21日派人进驻该中心,审计全市的社保基金。社保中心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11县(区)进行了社保基金专项检查活动……
昨日下午,新任社保中心主任杨建民介绍,目前规范了所有工作流程,张志鹏侵吞社保基金案件对整体的社保基金运行没有大的影响,所有的改进完善工作都在进行之中。
本报记者 董晓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