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外逃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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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外逃为何越演越烈

                                                   余胜海2010-07-2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这是一个月之内我国在反腐建设方面的第二个重要文件,7月11日,中央已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买房、炒股、子女海外工作和海外投资列为官员受监督的新领域,现在则明确提出了监督裸官的问题,可以说后一个《规定》是对前一个《规定》中的一个部分的细化。

近年来,中国“裸官”出逃事件激增,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2008年,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滞留法国不归。不久,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开除杨湘洪公职以及党籍。此事引起中纪委、浙江省委高度关注,浙江省有关部门随即派出调查组进驻温州展开调查,发现杨湘洪的妻子游捷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的犯罪嫌疑。

“我勤奋为党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得知福建省纪检部门要找其谈话后,在留下的信件上写下了上面这段话,之后出逃,取道第三地飞往北美,与早已持有美国“绿卡”的妻女相聚。

今年3月25日晚,中国移动四川数据部原总经理、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原总经理李向东妻儿早已移居国外。一日,“上级部门”找其谈话,谁知第二天此公便溜之大吉了,溜得从容,溜得潇洒,带走了3.4亿元至4.5亿元的资金。事后人们才得知,“上级部门”找他谈话并非是得知了什么举报线索,而是准备提拔他!这次谈话不过是提拔前的例行考察而已。事发之后,公众固然哭笑不得,“上级部门”亦颜面尽失矣。……

在“裸官”名单上,还可以列出一长串的名字。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政治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也认为,“裸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官员的家属、子女出国,在国外消费的现实需求迫使他腐败;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后顾之忧,腐败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虽然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但收效甚微。

“虽然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实际运作的情况看,效果却不甚理想。”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纪检干部说,因为没有相对独立的负责申报制度的执行机关,各个行政机构自行其是,缺乏统一性。另外,没有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执行标准,执行过程缺乏科学含量和严谨度,缺乏透明度和民主性,往往是填完表格就完事,对申报材料没有必要的统计和审计过程,申报结果与实际情况相比往往水分过大,难以反映实际情况。同时,也缺少事后的公开和公正。再加上需要申报的是官员,负责登记备案的也是官员,于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潜规则就有了大行其道的可能。这就给‘裸体做官’制造了便利条件,甚至为官员转移财产提供了方便。”

我们需要这种制度焦虑,因为它促使我们的新制度最终出台。如果一种现象让多数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那么当制度制定好之后,这种现象理应得到遏制。问题在于,现在很多制度往往在制定之后由于缺乏监管而无人执行或执行乏力。以官员财产申报制为例,由于迄今仍不向社会公示,仅仅停留在体制内监管的层次,导致实际效力大打折扣。“裸官”亦是如此,如果没有足够的监管力量保证这一制度得到执行,制度的效力必然大打折扣。

所以,我们不仅要有制度焦虑,还要有监管焦虑。全社会都应该表达这种焦虑,将它转化为监督政府执行制度的压力,这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