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腐败与欺骗所困的自费留学(东方早报 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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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腐败与欺骗所困的自费留学
文 李勇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单雪菱    2005-12-20 1:47:47
教育部日前向全社会发布自费留学预警,并通报海外一些教育机构欺骗留学生的案例,此类预警和通报今年已经是第四次了。由此可见,因自费留学被欺骗已经不是偶发的个案了,而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日前两名留学加拿大的中国青年因纠纷被人枪杀,这本是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可网络上关于此案的争论至今尚未停息。由于两名来自中国欠发达地区的留学生在加拿大拥有跑车和各类高科技生活用品,过着比一般年轻人要“奢侈”的生活,引起网友对他们的家庭背景的怀疑,有人甚至说出偏激的语言,竟然为同胞被害的悲剧叫好。
正在央视一套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小留学生》将上文所说的两个问题很艺术地表达出来。熊立等四位小留学生刚刚来到加拿大,就被当地海关人员扣留,原因是熊立携带3万加元的现金入关而不申报,当熊立回答询问时说这些钱是父母给他的,加拿大警员一脸惊愕地问:“你的父母是干什么的?”而这些小留学生刚到语言学校报到,就发现中介公司骗了他们,留学条件和在国内时所作的宣传相差甚远。
难怪有人惊呼,“留学生”的声誉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害。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对“留学生”的自我奋斗、学识过人、富有创新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正面评价似乎越来越少,如《围城》里方鸿渐那样混个假文凭的“游学生”越来越多。而一些官员因腐败受到法律制裁后,媒体常披露这些人的子女在国外留学。留学,特别是自费留学,已经与欺骗、腐败缠绕在一起了。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自费留学的这种声名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把腐败和自费留学分开,二者并没有必然关联。诚然,确有腐败的官员送子女留学,但自费留学只是贪污腐败所获钱财的一种用处而已,并非是贪污腐败产生的原因,自费留学不应当承担贪污腐败带给它的脏水。只有在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那么“留学腐败”自然烟消云散。
其二则是如何对待自费留学生质量下降。首先我们要明白,现在的自费留学完全根据市场规则运作,那么留学生良莠不齐是很自然的事情。这类留学和其他经营性行为一样,无非是没有得到合理回报的投资行为,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这是市场经济的常态。
既然自费留学已经遵循市场规律运行,那么就必然会出现教育机构欺诈的事情,对这类问题,留学生本人及家长要谨慎选择外,政府部门的责任有两个方面:一是宏观掌控留学政策,和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国内中间公司的监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人们培养一种理智现实的留学观念;二是要做好和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协调,因留学产生的纠纷,解决起来比在国内要复杂得多,它牵扯到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适用以及相互的司法合作等问题。
在这方面,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更加积极一些,应当建立一种教育、司法、外交各部门合作的灵活机制,尽量减少公民自费留学的风险。维护海外公民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当然是一个负责任政府应当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