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与战的抉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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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赫尔利带着一个由他亲自起草并经过国民党方面修改认可的国共两党关系协定草案飞到延安,与中共中央领导人进行正式会谈。这个协定草案的中心内容在于以政府承认中共合法地位为条件,要求中共交出自己的军队。FRUS,1944,Vol 6,p 666 这当然是共产党所不能接受的。毛泽东尖锐地批评有关中共军队接受国民党政府整编的条款,称:“这一条主要的恐怕是蒋先生自己写的。我以为应当改组的是丧失战斗力、不听命令、腐败不堪、一打就散的军队,如汤恩伯、胡宗南的军队,而不是英勇善战的八路军新四军。”同时,毛泽东再度重申了中共关于必须改组国民政府的理由。
               作为一个根深蒂固地受到美国民主政治空气熏陶的美国将军,同其他对国民党的独裁政治怀有不满的美国人一样,赫尔利也深知蒋介石的政府极不民主,并且相信使中国政治多元化,至少让共产党参加政府不会对蒋介石的领袖地位造成损害,恰恰相反,继续保持这种政治分裂的局面,只能妨碍中国军队的统一。因此,尽管他对中共领导人对国民党的严厉批评难以接受,但却相信同意中共关于改组政府的主张并无不妥,这多半是促使中共交出军队的唯一办法,并适足促成中国军队的国家化。他进而狮子大开口,扬言“蒋委员长已同意改组军队,已同意改组他的政府,他并说他希望共产党帮助他实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使民主程序的发展成为可能”《毛泽东、朱德、周恩来与赫尔利少将谈话记录》,1944年11月8日。
               用不着怀疑,赫尔利并不是国民党人的成功说客。他既不了解国民党蒋介石的心理,更不了解共产党人的情况。他甚至主观到用美国式的民主政治的观念去自作主张地代表蒋介石许诺。于是,本来是代表着蒋介石的利益的赫尔利,却兴高采烈地接受了一个反映了共产党人要求的新的协定草案。该草案内容如下:
               一、中国政府、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应共同工作,统一中国一切军事力量,以便迅速击败日本,重建中国。
               二、现在的国民政府应改组为包含所有抗日党派和无党派政治人物的代表的联合政府,并颁布及实行用以改革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新民主政策。同时,军事委员会应改组为由所有抗日军队代表所组成的联合军事委员会。
               三、联合国民政府应拥护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建立民有、民治、民享之政治原则,联合国民政府应实行用以促进进步与民主的政策,并确立正义、思想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向政府请愿平反冤抑的权利、人身自由与居住自由。联合国民政府亦应立即实现下列两项权利,即免除威胁的自由与免除贫困的自由之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