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强拆,《刑法》须走上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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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26日 08:29:24  来源: 新京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近日,昆明市宏仁新村的村民们历时5年、投入3亿多元资金建起一个新农村住宅小区遭拆迁。为了建新村,村民们把多年的积蓄和征地补偿款都投了进去。但新村刚建好,就被列入拆迁改造范围。
拆迁的目的很简单:建设一个商贸城,而且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开发商已经介入其中。与所有的违法拆迁、强制拆迁如出一辙:与民争利。
从2001年现有拆迁制度确立以来,各地涌现的“暴力拆迁”、“株连式拆迁”和因拆迁导致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社会上曾经三次强烈呼吁要求修改,人们希望新的拆迁和征地条例能够约束有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行为。但三次胎动,三次无果。原因无他:遭遇地方政府强大的游说阻力是也。来自《经济观察报》的消息说,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过半年,但迄今没有正式出台的时间表。
然而,从昆明宏仁新村的违法强拆来看,如果权力不受约束,再好的法律也将形同虚设。法律不可能自行运转,指望通过良法来遏制地方官员与民争利的冲动,实际效果可能并不令人乐观。昆明市政府明确规定,必须经过90%以上的村民同意,才能启动城中村改造。但是地方官员完全无视这些规定,官渡区矣六街道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就堂堂皇皇地进了村。为达到拆迁目的,改造指挥部想出了种种办法,不签字就不让村民上班,有的还带领人敲玻璃,砸窗户、砸门,甚至把宏仁新村的楼房定性为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记者在村民们的联合签名表中看到,宏仁新村500多户村民有400多户联名反对拆迁新村。当地官员辩解说签字率已经达到了50%。其实,这个50%的签字率还包括了宏仁老村其他几个村民小组。同意改造的村民签字率远没有达到90%以上。在层出不穷的违法强拆事件中,我们面临的最真实的问题,不是良法不够用,而是有法不依。
《物权法》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物权法》同时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强迫村民拆除新建的楼房,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更具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明确规定了侵犯财产罪,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法强拆之所以层出不穷,导致官民矛盾愈演愈烈,某些地方政府信用每况愈下,一个重要原因是不把违法强拆当违法犯罪。除非拆迁死了人,否则违法强拆的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和刑法处罚的现象非常罕见。
遏制地方官员与民争利的违法强拆冲动,固然需要新的拆迁条例尽快出台,然而,也必须让《刑法》走上前台落到实处:别再把违法强拆不当罪。■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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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这次找准了目标
2010年07月25日 09:31:54  来源: 钱江晚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如果只看这张照片的画面,确实有点触目惊心:大型机械举起巨大的铁爪,漂亮的别墅转眼间破了相。但是,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与背景,这个画面就成了一种象征,一种隐喻:广州二沙岛上违建别墅,就相当于一些富人手中的铁爪,把社会的法制、秩序以及公众对法制的信心,把政府的公信力,撕扯得支离破碎。
“勾机举起勾臂,直插别墅外墙,墙上立即被轰出一个大洞……不用几分钟,别墅外墙就已千疮百孔……”
“勾机向着宏达径26号的铁门猛砸过去……一分钟过后,铁门旁边的水泥灯柱也化为乌有……”
——这是《广州日报》对7月22日二沙岛违建别墅强拆现场的描述;这些违建别墅主人对法制的破坏,就是这些别墅现在的样子——现在,强拆终于找准了目标。昨天,强拆还在继续。
说这次强拆找准了目标,不是因为拆的是富人的房子,而是因为拆的是违法的房子。“不管是违建别墅还是普通的违建窝棚,只要违反城市管理法规,都将一视同仁,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广州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的话无疑是正确的。但在现实中,富人的违法建筑要难拆得多,拆除的成本也要大得多,既有经济成本,更有社会成本。
这次强拆找准了目标,以后的强拆也能找准方向吗?二沙岛违建别墅,是在广州市长万庆良、副市长苏泽群再三过问,几度震怒之后才开始被拆除的。“老百姓的违建可以拆,非富即贵的违建却拆不了,这不合理。”一个月前,万庆良还当着外国驻穗领事官员的面向媒体这样表态。相比之下,同样是正确的话,万庆祝良的话更接近现实,更接近民众的观感。以往我们所见到的太多的强拆,其依据不是法律,而是那块地有没有被开发商看上。
广州二沙岛违建别墅倒了,强拆潜规则未必跟着倒了。广州有万庆良,别的地方未必有;万庆良会说“老百姓的违建可以拆,非富即贵的违建却拆不了,这不合理”,别的市长未必都会这样说,这样做。什么时候,社会的治理是在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下进行,主政者的个人意志只能服从于这个体系而不是相反,如果出现了相反的行为要遭到惩罚,才像个法治社会的样子。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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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别墅拆了,背后的“保护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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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别墅拆了,背后的“保护伞”呢?
2010年07月25日 08:35:52  来源: 新京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23日是广州市城管局一月一次的接访,当日的23宗上访中,全部都是关于违建的投诉。其中,有市民再次来询问作为13宗典型违建被曝光的南岸路旧铁路沿线违建何时拆除。来上访的市民纷纷询问“二沙岛的别墅都拆了,自己投诉的何时拆”。(7月24日《广州日报》)
二沙岛的违建别墅被强拆了,一时间人心振奋,但更多的人会追问,这么多违建别墅,为何筹建之初及其过程中无人过问,非等到“生米煮成熟饭”,舆论质疑声四起,才下定决心进行拆除?
因此,对于二沙岛违建别墅,广州方面不能仅仅满足于强行拆除,对于其背后所隐藏的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也要深刻反思和切实查处。尤其是对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更应像强行拆除违建别墅一样,毫不留情地“端掉”。
据悉,二沙岛一带的别墅有很多,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之前对违建别墅不敢拆、不好拆,是因为各种阻力和压力太大,甚至有业主直接威胁说“我有后台”。业主的狂妄,估计并非空穴来风,否则他们怎么可以肆无忌惮地违规建设,甚至在新任市长发出自拆令后,仍持观望态度,而拒不自行拆除?事实上,好多违建的事实是存在的,可有关部门的查处、整改工作却迟迟跟不上,甚至是市民们举报、投诉后,也被束之高阁。
强行拆除违建别墅,造成的损失固然令人痛心,但导致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呢?不正是某些政府官员的不作为,甚至是暗中充当“保护伞”吗?不把这股势力铲除,难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建现象。
□孙仲(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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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所创建实验基地遭强拆留守者称施工方强拆
2010年07月24日 07:38:13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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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力学所实验室遭强拆”追踪
中科院力学所基地遭损毁 留守者称系施工方强拆

工地内一片狼藉,力学所基地的招牌被扔到地上。昨日,中科院力学所发表声明称,22日至23日,该基地再遭毁坏,国有资产直接损失1700余万。7月17日,该基地9处房屋被夷为平地。据知情人透露,力学所基地所在土地已划拨给研究生院新园区。但腾退问题在中科院、力学所和研究生院之间还没达成最终意见。中科院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从中协调。本报记者 陈博 摄

试验基地被强拆现场,力学所大量试验器材和设备被瓦砾掩埋。图片来源:力学所官网
“中科院力学所实验室遭强拆”事件又有最新进展。昨(23)日,中科院力学所发表声明称,22日至23日,该基地再遭毁坏,科研仪器被当“垃圾”清除,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高达1700余万元。中科院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从中协调。
基地再遭损毁
昨日,中科院力学所在其官网上发表严正声明:2010年7月17日上午,基地的保安人员被不明身份人员控制。共计9处房屋被夷为平地,一批科研设备被砸毁掩埋。7月22日至23日,基地再遭肆意毁坏,大量历史性文物、国家973项目试验装备、国防重大科研任务的仪器装置和备件等以“垃圾”的名义被清除出场,值守该试验基地的工作人员深受刺激入院治疗。
声明还称,该基地是钱学森先生回国后亲自选址和创建的,是我国第一个火箭研究与试验基地。目前,该试验基地正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此次被毁,初步统计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高达1700余万元。更痛心的是,一批我国现代科技史上代表性的珍贵文物被捣毁和清运,一批国家级的重大科研任务被迫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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