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域重名的前世今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07:20:00
近、现代的中国,历经大清国崩溃、中华民国兴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崛起,其波澜壮阔之势、天翻地覆之变在数千年国史中无其它百年可比。风起云涌、新陈代谢之际,国家面对行政区域(以下简称“政区”)重名一度泛滥、失控的严峻局势,亡羊补牢,痛定思痛,毅然走上果断治理并持之以恒、更新观念且与时俱进的变革之路……
怵目惊心
公元1912年,是为中华民国元年。刚刚通过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并结束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泱泱神州百废待兴。在随即展开的地方行政制度全面改革中,一个被国人掉以轻心多少年的社会问题呈现在北京政府案头——在历史与现实的共同作用下,全国“县名”的大面积重复,已到了令人无法容忍、非痛加整治不能扭转危局的地步!
“故唐县名同者仅十九,而宋则益为三十矣,明县名重者四十二,而清则倍蓰之矣。洎民国肇造,天下为县,于是二县同名者七十四,三县同名者十有二,四县同名者四,五县同名者三,六县同名者一。稽其总数,实七倍于唐时……”1914年1月,北京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钤在呈大总统的《拟改各省重复县名撮举理由分别说明请鉴核批示文》(以下简称《请示文》)中,以寥寥数语勾勒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县,是中国近、现代行政区划体系中最为古老、广泛、稳定的基本单元,此时在全国共设有1791个县。而存在重复现象的94个县名,每个最少涉及2县,最多牵扯6县,总共关系221个县。就是说,全国每8个县中就有1个与它县重名。八分之一,一个难以置信甚至堪称空前绝后的比例!
这221个县,多少不等地散布在全国22个省,平均每省10个,其实多数省份超过10个:最多者江西、广东各20个,最少者吉林、黑龙江、新疆各2个,多寡悬殊10倍之巨;其它依次为湖南16个,直隶(河北)、浙江、云南各14个,四川13个,奉天(辽宁)、贵州、甘肃各12个,山西、陕西各11个,广西10个,福建8个,江苏、安徽、山东各7个,河南4个,湖北3个。
这221个县,分别重复着94个县名,且重复次数越低者发生频率越高、分布越广——“两县同名”74处,占78.7%,相关148县遍及全部22省;“三县同名”12处,占12.8%,相关36县分布14省。占其余8.5%的是:“四县同名”4处,相关16县分布10省;“五县同名”3处,相关15县分布13省;“六县同名”1处,相关6县分布6省。
这221个县,分别在94个县名上重复127次,发生的朝代从盛唐延续到民国初年,绝大部分产生于近400多年的明、清和民国初年,且呈由远及近的“递增”态势——唐1次,五代3次,宋11次,金2次,元7次,合计出现县名重复24次,占19%;以后的县域重名明显增多:明27次,清35次,民国初年41次,合计103次,占81%。
纵观中国古代,政区的重名由来已久。一般说来,当国家处于分裂状态,或群雄并立、各行其是,或战乱移民、侨置郡县,形成政区重名的多发期不难理解。而元、明、清乃至民国之初,虽政权更替却均以国家统一为主流,对地方的治理连贯且规范;况且,无论当朝统治者还是群臣百姓,不会不懂同级政区应力戒重名的浅显道理。那么,县域重名何以一面沿袭前朝得不到抑制,一面放任自流以致与日俱增呢?
“昔唐之藩镇,随‘镇’地而定‘军’名;宋之‘军’号,遂因‘军’而更名地——肤廓浮词无关地理,其弊一也。帝王临御避忌滋甚,郡邑因讳而易名,实由汉文所自始,历代仿效,积年浸多——历史之观念既晦,山川之名义无存,此弊二也。更或以弇陋浮靡之习,喜巫祝颂祷之词,例如庆、康、兴、昌、安、宁、化、定等类无处蔑有——视听寖淆,地望难徵,此弊三也。又若兵震殊方,泽被海隅,矜武功而置郡,拓岩疆而区邑,后世宁远、威远、镇边、定边诸称由斯滥觞——边陲式廓沿袭益繁,此弊四也。凡此四端,胥为郡邑同名之原。其外,或采纪年,或因祥瑞,置山川地理于不问,遂重复相仍而无极。”
这是朱启钤在《请示文》中列举的“郡邑同名之原”,应当说,阐述得比较全面、客观、深入了。然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透过种种表象探究前人命名政区“置山川地理于不问”的根源之余,似应顾及一个更为直接、更为深远却又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易察觉的原因——
封建桎梏,闭关锁国,经济落后,孤陋寡闻,幅员辽阔而交通不便,农民众多且难离乡土……置身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氛围,“省”成为多数国人活动的主要场所甚至毕生涉足的最大范围,也由此伴生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凡县名重复,都发生在不同省份;一省之内无论县份多少,绝无重名之例。古往今来,国人不允许本省的县域重名,犹如“各人自扫门前雪”;对重复外省县名置若罔闻,好似“莫管他人瓦上霜”。民国问世第2年,因前清的府、州、厅统改县治而造成41个重复县名,就是这种被省界束缚的狭隘“重名”观念最大也是最后一次作用。
物极必反。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后,外国资本主义入侵改变中国的社会形态,被“血”与“火”惊醒的国人开始“睁开眼睛看世界”:战争、洋务、租界、商埠、工厂、铁路、电报、……政治与经济,内政与外交,各方面的呼声终于撼动了把避免县域重名局限于省内的固有观念,促使国人第一次站在国家立场、从全国层面审视省际县名大量重复的弊端——“土地为立国之本,正名实敷政之先”,“施之政事,则彼省与此省糅杂;播诸重译,则甲县与乙县混淆。乡土之观感易泯,地理之名实不符”(朱启钤《请示文》云)。
借古治今
1912年10月,以内设“职方司”执掌方域、地名事务的北京政府内务部,通令各省调查本区的历史与现状。1913年3月,各省按国家统一部署,废除府、州、厅制并实行新的“道、县制”。随后,内务部以调整省际重复县名“关系重大曷容缕晰,爰特督饬员司钩稽载籍,举全国重复县名一百二十六处(按:应为127处)统为拟定”,形成《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作为朱启钤《请示文》的附件上报。1914年1月30日,大总统批:“据呈已悉。应如所拟办理,此批。单存。”
在《请示文》中,朱启钤开宗明义:“窃维《禹贡》州域经纬乎,山川赢秦郡邑渊源于地理,举其名如见其地,审其义即辨其疆,是故虽经迁变终古犹资识别。”可见,沿袭古代命名“郡邑渊源于地理”的传统,成为此时治理县域重名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操作规程为:所有存在重复现象的94个县名,各自只允许1个县沿用此名,其余同名之县一律更名;“至于拟定新名之标准,均以古代郡邑、境内山川为限,庶几显而有徵以矫陋习。”各县的重复之名谁存谁废,当时分三种情况酌处:
一、“凡两县同名存其先置,新名从同仍还故称”。山西、直隶(河北)各有祁县,前者设县于西汉,以“相沿较古”保留原名;后者系去年2月刚由祁州改置,恢复西汉旧称“安国县”。全国6个新城县也按“先来后到”取舍:设于唐代的直隶(河北)新城县不变,吉林、山东、江西、浙江、贵州“资历”较浅的5个新城县分别改称“扶余”、“耏水”、“黎川”、“新登”、“兴仁”。
二、为难时选择“更名较易”者改动。江苏山阳县设于宋代、广东海阳县设于晋代,因分属旧淮安府、潮州府附郭县,遂直接改作“淮安县”、“潮安县”;迟见于明代的陕西山阳县、清代的山东海阳县更名不便,则破例沿用原名。设于清雍正年间的两个凤台县,先设的山西凤台县以古为“晋城县”而启用旧名,后设5年的安徽凤台县不再更改。
三、“通商之大埠、新拓之边方,习称已久,骤革匪便,仍其旧贯,藉少纷更”。奉天(辽宁)安东县系边境商埠,关系对外条约,虽设县晚在清末也不予更名;江苏安东县设置早在明初,还是改称“涟水县”。甘肃西宁县(后属青海)于民国之初裁府留县仅1年,“但地属边陲,习称较著”而保持不变;明代所设广东西宁县改称“鬰南县”,清代所设直隶(河北)西宁县改称“阳原县”。
如此这般,全国分别重复94个县名的221个县,除94个县保留原名外,其余127个县的称谓一律“弃旧图新”。所有新县名的来历,大致归为三类:
其一,“仍还故称”。66个县启用当地历史上合适的旧政区名称,占52%:①40个县恢复旧县名,如山东海丰县复称“无棣县”,浙江石门县复称“崇德县”,云南开化县复称“文山县”。②26个县借用旧上级政区名称,如江西德化县系清代九江府附郭县而改称“九江县”,广西永安县于唐代属蒙山郡而改称“蒙山县”,云南永康县以元代属镇康路且明、清为镇康土州而改称“镇康县”。
其二,合乎地理。53个县以当地标志性自然、人文景观重新命名,占42%:①40个县得名于自然景观,如直隶(河北)广昌县有涞山、涞水及涞源泉而称“涞源县”,江苏太平县主体沙洲孤峙扬子江中而称“扬中县”,陕西怀远县以横山绵延而称“横山县”。②13个县得名于人文景观,如直隶(河北)龙门县以北方要塞龙门关得名“龙关县”,山西乐平县以治地东有昔阳城得名“昔阳县”,贵州新城县以县域来自普安县划出的兴仁等4里得名“兴仁县”。
其三,协调变通。8个县采取灵活方式组织新名,占6%:①6个县名由原名衍变,如取自县治余庆城的黑龙江余庆县改作“庆城县”,濒临金沙江的云南靖江县依原义改作“绥江县”,由沙泥分州改置的甘肃沙县以地处洮水之东改作“洮沙县”。②2个县得名方式独特:山西归化县前已析置归绥县,现两县合并仍称“归绥县”;广西安化县地处宜山县之北,故改称“宜北县”。
此后,新设县域命名时的“重名”偏差,也能在北京政府审批过程中及时纠正。1917年2月,内务部审核广西呈请将向武、都康、上映等3个土州区域合并设为“武都县”一案,发现以向武之“武”、都康之“都”组合的县名与甘肃武都县重复,遂改取向武之“向”定名为“向都县”获准;5月,黑龙江所呈将龙门设治局升置龙门县一案,被发现与广东龙门县重名,便改取县治“龙门镇”首尾2字定名为“龙镇县”获准。
或许出于“矫枉过正”,北京政府借1914年6月2日公布《各省所属道区域表》之机,进而将分属上下级的“道”、“县”重名纳入整治范围,处理原则是舍“小(县)”保“大(道)”——内务部称:“此次各道名均经重行规定,凡与他道、县名或本道外县重名者,则重名一县自宜一律更名,以避混淆之嫌。”更改的8个县名,半数与本省之道重名:直隶(河北)保定道的保定县改称“新镇县”,江西庐陵道的庐陵县改称“吉安县”,广西南宁道的南宁县改称“邕宁县”,云南普洱道的普洱县改称“宁洱县”;另4个与外省之道重名:直隶(河北)安肃县因甘肃安肃道而改称“徐水县”,山东兰山县因甘肃兰山道而改称“临沂县”,河南永宁县因四川永宁道而改称“洛宁县”,江西建昌县因四川建昌道而改称“永修县”。
承前启后
不难想象,时值改朝换代后的政局初定,各种改革措施的上传下达不够通畅,又不具备今天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北京政府对国内重复县名的整治虽“法网恢恢”却未能“疏而不漏”,大规模的仓促更名也难免顾此失彼,以致日后不得不设法弥补甚至再次更名——
重名的山东新城县,1914年1月刚以耏水流经更名为“耏水县”,又觉不妥,4月复以古有齐桓公戏马台定名“桓台县”;随后公布《各省所属道区域表》时,顺便更改遗漏的重复县名2处:与四川长寿县重名的吉林长寿县改称“同宾县”,与湖南岳阳县重名的山西岳阳县改称“安泽县”。奉天(辽宁)、甘肃重复的“金县”,迟至1919年8月才发现在“前案漏未列入”,遂将后者更名为“金城县”,10月又恐与古称“金城”的甘肃省会皋兰县混淆而复用汉代之名“榆中县”。
尽管如此,北京政府的上述举措,近观犹如“快刀斩乱麻”,混乱局面一举扭转,千年积弊一朝去除,国内道、县两级政区名称得以规范;远望则以首倡“全国范围内县域不得重名”的新观念,奠定日后杜绝政区重名再生、进一步克服其它类型重名的根基。
民国南京政府时期开始于1927年4月,随后以行政院下设的内政部为方域、地名主管机关。国家在完成形式上的“统一”之后,继续把握“全国范围内县域不得重名”的基本原则,将其作为新设县治或县域更名的先决条件——
例如,1928年6月核准甘肃增设永康县,又发现与浙江永康县重名,便于1929年4月令前者改称“康县”。在国民政府有关设县、更名“准予备案”的指令中,总要确认所拟“县名亦尚妥协”,有时还刻意指出“与他省县名亦无重复”。截止1949年9月的22年间,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地方行政体制进化(如建制“市”在省会、商埠、交通枢纽兴起),南京政府的“政区重名”观念延伸到新的领域,调控、治理的范围随之扩大:
一、县与“省”不得重名。因奉行孙中山《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规定的“省、县二级制”,废“道”后的省、县成为直接面对的上、下级,对两者的重名便不再宽容,处理原则依然是舍“小(县)”保“大(省)”:1929年9月,吉林省的吉林县改称“永吉县”(后增设“吉林市”,又形成省、市重名至今),绥远县涉及绥远省而改称“抚远县”;11月,云南省的云南县改称“祥云县”,广西县涉及广西省而改称“泸西县”;1942年3月,宁夏省的宁夏县改称“贺兰县”。
二、县与“市”不得重名。1928年10月,冀南传统县域“唐山”因与冀东声名鹊起的矿区“唐山”重名,不得已改称“尧山县”,印证新兴工业相对落后农业已后来居上。在“市县同名,易滋混淆”的治理中,也是县名“让位”:1930年11月,因贵州省会已设贵阳市,贵阳县改称“贵筑县”;1940年6月,因广西省会已设桂林市,桂林县改称“临桂县”;1945年1月,因云南省会已设昆明市,昆明县改称“谷昌县”(1948年2月复原);1946年3月,因青海省会已设西宁市,西宁县改称“湟中县”。
三、增大县名间区别度。在一般意义的政区重名得到彻底抑制之后,为适应内外交往的需要,又对那些本不属重名范畴,却因同处一省“易混淆”的县名加以调整:吉林的同宾县为与宾县明显区别,1929年9月改称“延寿县”;贵州的思县为与思南县明显区别,1930年4月改称“岑巩县”;湖北的蕲水县为与蕲春县明显区别,1933年5月改称“浠水县”。
受封建传统观念局限,南京政府在1927年定都后,便不允许有与南京“都城”意义相似的概念性“重名”存在——1928年6月,北伐军占领原北京政府的国都,随即将“北京改名北平”;“东北易帜”统一于南京政府后,“有帝制意味”的辽宁兴京县于1929年6月更名为“新宾县”。然而,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9月27日宣告成立时,决议“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同时也保留原中华民国故都的“南京”之称,把单纯“意义相似”排除于过分狭隘的地域重名观念。
新中国伊始,战争年代各自施政的诸解放区聚拢,合并、析置的战时县域复原,随即治理在全国层面显露的县、市重名:1951年6月,因与福建建阳县、台湾台北县重名,苏北建阳县、台北县(东台等县析置)分别改称“建湖县”、“大丰县”;1952年5月,因与山东泰安县重名,黑龙江泰安县改称“依安县”;1955年11月,因与广东佛山县重名,黑龙江佛山县改称“嘉荫县”;1956年7月,因与陕西西安市重名,吉林西安县改称“东辽县”。
为从根本上预防政区重名发生,建国之初便强调统一的规范化管理。1951年12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更改地名的指示》中,规定“县和县、市和市重名者”的更改程序,以及“县和市或省相同的地名,应否更改,由内务部征询各该上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后,统筹决定。”
适时递进
新中国的建设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后,呈现析县城设“市”的高潮,市、县重名比比皆是。例如河南的开封、洛阳、安阳、新乡、商丘、许昌、南阳、信阳,都是同名市、县并存。在需要克服市、县重名时,一般仍为县“让”市:1983年3月,吉林延吉县因县城设为延吉市,便移治并改称“龙井县”;有的一开始就避免市、县重名:1951年6月,湖北襄阳县城区及樊城镇划设“襄(阳)樊(城)市”(后襄阳县移治)。改革开放以来,“撤县入市”可消除原有的市、县重名,“整县改市”可预防新的市、县重名。
省、县之间的行政层次——地区、地级市和自治州,多由行政中心所在的县、市派生命名,加上不少兼有县、市同名,两级或两级三方重名随处可见:河北有邯郸县、邯郸市及邯郸地区,四川有阿坝县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新疆有克拉玛依市及克拉玛依区。从1983年起,国家推行“地(区)市合并”、“地(区)改市”等改革措施,在精简省、县之间行政层次的同时也大量消减不同类别、层次的政区重名。
20世纪后期,中央政府的有关专门法规问世,堪称中国近、现代治理地域重名的里程碑:1979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时,国务院于12月25日发布《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1986年正当地名工作转入日常管理之际,国务院于1月23日发布取代前者的《地名管理条例》。其中应避免“重名”者,不仅包括以往严控的政区名称,又顺应形势扩展到自然、人文领域的其它地名,逐步实现对全部地名的系统化管理——
前者要求:“全国县以上名称、一个地区内公社名称、一个县内生产大队名称不重名,一个市内的街道、胡同不重名。在上述范围内,避免用同音汉字命名地名。”后者强调:“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显然,除了基层政区由人民公社改为“乡镇”、聚落由生产大队改为“村”外,两者内容如出一辙。1996年6月18日,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民政部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国内著名的、省级政区内较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不应重名。相对于以往单纯治理“政区重名”,这时的观念创新主要有:
一、以分区、分类、分级相结合判别地域重名。从理论上讲,地球表面每个地名都应是唯一的,但现实过分强调“唯一”既无必要也做不到,非同类、同级地名的相互派生恰恰需要“重复”——《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生活中,上级政区名称源于下级政区、乡镇名称源于村落名称已是普遍规律。因此,避免重名不应一概而论:除法规列举的地名外,避免重复的对象应为同一地域、同一类别、同一等级的“三同”地名;允许行政中心同在一处的上、下级政区重名,如四川广安市仅设广安区,陕西吴起县政府驻吴起镇,山东宁津县柴胡店镇政府驻柴胡店。
二、将规定范围内的地名同音纳入重名范畴。我国的地名管理历来重“形”轻“音”,治理重名也侧重字形的区别,忽视异字同音(或近音)造成的读音混淆:河北“易”县与辽宁“义”县、山东“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同音,与安徽“黟”县近音;1920年5月,北京政府批准陕西增设“镇坪”县,并不认为它与河南“镇平”县同音有何不妥。究其原因,一是千百年的信息交往素以文字形式为主体,二是汉语方言众多且难于统一。及至当代,声讯事业充分发育,普通话推广成效显著,“语言”的交际能力迅速赶超“文字”,容不得地名的读音重复游离于“重名”治理之外。
三、延伸整治原本无关紧要的市辖区重名。我国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市区来自县城及商埠、交通枢纽,结构简单分为城区、郊区,细化命名则按序数排列。现代的建制市规模扩大、功能完善,市辖区改以标志性景观为名:北京市崇文区、天津市塘沽区、上海市虹口区、重庆市九龙坡区……虽然市辖区不具独立性,区名不能脱离“市名”单独使用,近20年才作为县级政区纳入“在全国范围不得重名”的管理范围,但各城市的区名“雅化”与“个性化”程度不断提高,非但与所在市重名的现象罕见,昔日在全国市辖区中重名频率较高的“郊区”、“城区”等已近乎绝迹。
如今,历史遗留的政区重名还有一些,好在对社会生活已无大碍,治理也不必急于求成:市、县、区与省重名,如吉林市与吉林省、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与河南省、天津市河北区与河北省、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与海南省;市辖区重名,如南京、徐州、福州、开封各有鼓楼区,同音如上海黄浦与广州黄埔;市辖区与市、县重名,如大连市中山区与广东中山市、苏州市平江区与湖南平江县;市、县同音如广西容县与四川荣县,近音如云南潞西市与泸西县、河北沽源县与宁夏固原市。依法类推的“省区内乡镇不得重名”一时也不易实现,但以往全国百余个“城关镇”确已更名大半。
究竟何谓地域“重名”?中国从古至今经历了一个由狭隘到宽泛、由模糊到清晰的认识过程:狭义的重名,限定于同类、同级地理实体名称的完全重复(即专用名、通用名均相同),至今仍是国家预防的重点;广义的重名,包括读音重复和不同类、不同级地理实体名称的部分重复(即专用名相同,通用名不同),这些有的需要治理、有的继续存在。鉴于海岛(礁)、机场、港口、火车站等关系国计民生乃至人民生命安危,有必要规定在全国范围严禁重名。总之,中国地名标准化的步伐,将与社会进步、国家繁荣同步向前而永不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