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性交易”了吗? - 叶匡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2:01:26
今天你“性交易”了吗?
叶匡政
“杨义巢博客名誉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终于下来了,杨义巢胜诉。很多人认为这是个娱乐事件,听都不听脸上就露出了不屑。我不这么看,因为这种在博客中的个人攻击,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遇到。一起由“短信误读”而导致的性交易丑闻,对双方当事人的精神与名誉的损害都是巨大的。在尘埃落定的此刻,我们回头审视这个事件,会解读出一些与当时公共话语完全不同的含义。
究竟是怎样一个短信,会被对方误读成有性交易色彩,并成为法庭上指责杨义巢“性交易”的呈堂证供呢?现将此节短信引录如下:
肖琼:最近你好忙吧?
杨义巢:哈哈,不妨碍想你。
肖琼:哪天等你有空出来聚吧。
杨义巢:不想出去,想你进来。
肖琼:太深奥了,我不懂。
杨义巢:那就不懂吧。
肖琼:戏还是8月15日开吧?
杨义巢:当然了,拍戏又不是儿戏。
肖琼:我有希望和您一起合作吗?
杨义巢:你不进来,如何合作?
肖琼:什么叫进来?
杨义巢:就是让我的“想”落实到实处。
这段短信,是一个典型的互动文本,也是近年来随着即时电子工具的诞生,出现不久的一种新的文字文本构成类型,同类的还包括论坛对话、网上聊天等。我们的语言学家对它们研究得还太少。这种文本,肯定有一方是主动的,有一方是被动的,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是分析与领悟语意的一个重要语境。这个文本的主动方为肖琼,肖琼如不主动,文本随时可能终止。若将被动回答信息的人,称之为主动的“性暗示”者,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所有含此类暗示的文字互动文本,实施暗示者一定为文本的主动方,即话题的挑起者。回应者,可能出于各种现实或心理原因,如不愿得罪对方等,也可能用暧昧的言词回应对方,但我们不能就此认定被动方就存在了“性暗示”。
任何有文本分析能力的人,都能读出杨义巢在短信中,一直在委婉拒绝对方的提议。这里可以看出诗人文字游戏的本能与天赋,但真的难被看作一次“性交易”谈判。在今天的语境中,一个公司的异性同事这间,也会常发短信称“亲爱的”、“宝贝”、“想你”等,大多数人把它看作调侃,不会当真,在演艺界这样说话更属平常。若这样的文本也会被视为“性交易”,那岂不是很多人每天都在“性交易”?。这个文本是有背景的:一方是极具诗性、喜爱组词造句的诗人,而一方是文学素养不会太高、刚入行的演员,他们之间发生文字误读本属正常,只是被媒体无端地放大了。我想,只有诗人会发这样的短信了,谁会用对方不知所云的字句来谈交易呢?
当短信、文字聊天、论坛、博客等成为人们主要交流方式后,其实,此类误读每天都在发生。在文字沟通替代语音沟通的初期,这是一种必然。每天在各论坛与博客中发生的观点交锋,大多属于误读,如果真的坐下来交流,根本不会有那么多分歧。至于短信误读,我想每个使用手机的人,都有此体验。可能是自己误读、可能是对方误读,但发生最多的还是第三方的误读,即婚姻或恋爱中的另一半对自己手机中短信的误读。我本人就经历过,妻子误读了我与别人来往的短信,那种感受真是百嘴难辩,因为文字就是有过暧昧心绪的证据。
文字会引来歧意,耶稣、苏格拉底、柏拉图等早期圣贤们对此早有公论,不再重复了。任何一段私人间沟通的文字文本,都是有语境的,这种语境包括了当时的社会观、个人交往史、心理背景、事实背景、表达者的文字表达力、阅读者的文字领悟力等等,细说起来可写一本书。一段孤立的私人文本容易引来歧意,这是一个真理。在即时文字沟通成为人们习惯的今天,“误读”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只是我们的社会学者尚未关注而已。
对杨义巢博客名誉侵权案进行分析,事实上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未来人际间的沟通与交流。每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不同,所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为、文字、话语发生误读,在社会生活中太正常不过了。一个人恭敬的问候,在另一个人的眼中可能就是拍马屁。但因此就支持一个人利用两个人间的隐私,在公共传媒平台上,对另一个人进行指责和上纲上线的控诉,无疑是有悖于公共道德的。可怕的是,这种攻击、诽谤借助网络技术之后,会造成如此大的社会影响,一夜之间能毁了一个人几十年积累的名声。这在纸质传媒年代,发生的机率要小得多,因为有一个类似文本法官的编辑,来进行核实与决定是否发布。电子时代,这样的法官被取消了,每个人都有机会利用电子工具对另一个人进行攻击,可以是大范围的,可以是小范围的,甚至是一对一的。由于它极难查证,会让受害者喊冤无门。自由,在今天中国的虚拟世界中,正在演变为对自由的滥用和自由地使用阴谋,博客正在成为某些别有用心者诋毁他人名誉的工具,这无疑让人深感恐惧。
据统计,2007年中国博客的用户接近1个亿。互联网全面的社会化,也使它与个人生活的关系变得更密切。然而,它所带来的法律和社会问题也日渐凸显。没有任何限制的个人博客,颠覆的将是互联网的既有模式,还是会变成一个海量的信息垃圾场?博客世界会不会真正沦为一个完全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的话语场?博客虽然改变了传统的信息发生流程,但它是否会成为破坏传统道德伦理、破坏信息准确性、公信力和责任感的罪魁祸首?这些问题不能不让人深省。
有法学家认为,杨义巢胜诉既体现了网络中言论的自由权,也表明这种言论自由权是有界限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网络尽管是个虚拟的世界,但它终究是一种媒体,是一个提供信息传播与交流的平台,而从博客这类网络空间来看,它更是处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交合处。任何博客所发表的内容可以是个人化的,但当它在发表的同时又具有了公众化的形式,所以博客也一定要遵守公共法则。
杨义巢博客名誉侵权案不是一个简单的娱乐事件,它是一个时代的世界观、价值观及传播方式发生质变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我相信,伴着此类事件的越来越多,一定会有相关的法规,来对网络自由与网络侵权、表达自由与公民权利、表达自由与公共权利、私人文本与阐释等多种法律与社会问题做出合理的界定和规范。公民只有善用自由,自由才能真正成为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