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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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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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是一种生产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因此,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重任。要完成这一重任,改革文化体制是题中应有之义。
文化体制改革-简介
   
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文化体制改革的进行,正是对这些思想的积极实践,同时也是对这些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之一,是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文化学理论。我国多年来的文化建设,固然成果丰硕,但就文化学意义上的建树而言,并不理想。政府主管部门一度重视的是文化的政治功能,或者经济效益(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便是其典型思路)。已经出版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学论著,往往重视的是文化的起源和性质、文化的发展、文化的分类、文化的动力等等,而轻视甚至忽视了文化管理、文化环境、文化主体、文化秩序、文化市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等问题。从我国马克思主义文化学理论建设的角度看,文化体制改革所面对并要解决的问题,正是对马克思主义文化学理论的丰富。
文化体制改革的又一理论价值,是深化了人们对于文化生产力的认识。文化是生产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从党的十五大以来的明确认识,而这两年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深化了人们的认识。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经营性文化单位和公益性文化单位,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文化单位和意识形态属性不强的文化单位,从而按照不同需求发展文化,是文化体制改革带给人们的明晰认识。同时,也是对过去很长时期把文化简单地等同于意识形态的认识的一种超越,一种进步。
文化体制改革-改革历程
   
文化体制改革
我国新时期的文化体制改革,如果从1978年算起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如果从时间上看,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下面就分阶段进行叙述。
(一)第一阶段(1978~1992年)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我们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改革也不断向前推进。拨乱反正对于文化事业而言,主要是实现了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范式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范式。从文化体制讲,主要是恢复到“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体制上去。
新中国的文化体制建立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解放区文化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二是这种体制在建立过程中主要参考苏联模式;三是这种体制是与当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四是这种体制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种体制下产生了许多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这一阶段文化事业出现了复苏与空前的繁荣。以短篇小说《班主任》、话剧《曙光》、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为代表的作品,报道了新时期春天的来临。随后,文学上有“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文学寻根”等;美术有“星星画展”、“八五美术运动”等;电影有《老井》、《红高粱》,并在国际上获奖。这一时期文化的繁荣与复苏都是建立在原有文化体制基础之上的。
与复苏与繁荣相伴的是原有文化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越来越不适应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在总体布局上,与行政管理体制相对应,层层建立专业文艺团体,重复设置,人财物浪费;在结构上,单一公有制,全部文艺团体由国家财政包起来;在分配上,严重平均主义“大锅饭”,演不演戏,演多少场戏,演出水平的高低(作品水平的高低)与收入没有联系;在人事制度上,没有正常的人员流动和淘汰机制,机构臃肿,冗员过多,行政化,机关化,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很难发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文化体制就成为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了。
1979年10月,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提出了新时期我国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对文化体制改革而言,这个讲话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如邓小平同志关于文艺与政治、文艺与人民关系的深刻论述,为划清政治问题与文艺问题的界限提供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保障。这个阶段已经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1980年2月召开的全国文化局长会议认为:“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很多,严重地影响了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需要进行合理的改革。”会议明确提出:“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经营管理制度。”198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文艺体制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改革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提高作家、艺术家的思想艺术素质,提高作品的思想艺术质量。
这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进展:①调整艺术部门和艺术团体的布局。198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要求改革全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在大中城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精简,重复设置的院团要合并或撤销,对市县专业文艺团体设置也提出了调整的要求;②模仿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在文化单位推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以解决统得过死和吃大锅饭等体制弊端。同时实行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改革措施,以解决文化单位出现的经济困境;③实行“双轨制”改革。在1988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和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实行“双轨制”的具体改革意见,即一轨为国家扶持的少数全民所有制院团,另一轨为多种所有制的艺术团体。国家主办的全民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要少而精,这些院团应当是代表国家和民族艺术水平的,或带有实验性的,或具有特殊的历史保留价值的,或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由社会各种力量主办。这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文化市场的发展和地位得到承认。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文化功能日趋多样化和丰富,文化的产业属性逐步显现出来,以营业性舞会和音乐茶座为发端的文化市场日益活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也不需要文化市场,即使有也不合法和不被承认。1987年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改进舞会管理的通知》,正式认可营业性舞会等文化娱乐经营性活动。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文化市场的概念,同时明确了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这标志着我国“文化市场”的地位正式得到承认。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置文化市场管理局,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开始建立。
(二)第二阶段(1993~2002年)
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发表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为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注入了活力,同时也促进了文化自身的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这一时期,对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坚持走改革开放之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改革”成为文化发展的基本方针。1996年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一系列方针。《决议》认为“改革文化体制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强调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理顺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决议》充分反映了国人当时在文化体制改革上的认识水平。
这一阶段对于文化体制改革来讲,有两个标志性的文件:一是200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其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里提出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承认和对其地位的认可,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文化体制改革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以前对于文化的意义、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单一的,文化只是和“事业”、“工作”联系在一起的,文化属于意识形态,是喉舌,是阵地,是教育手段,是娱乐形式。而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则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除了上面属性依然存在外,还有其产业属性的一面,还有其价值规律发生决定性作用(指在部分领域)的一面。从80年代“文化市场”概念的提出和承认,到现在“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和承认,反映了我们对于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必然要求。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和地位的承认,丰富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容,指明了改革方向和目标。《建议》只提出“文化产业”概念,但并没有明确文化可以分为“事业”和“产业”两个部分。二是2001年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总结了近些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集中反映当时的认识和思考。《意见》提出文化体制改革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集团化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着重在宏观管理体制、微观运行机制、政策法律体系、市场环境、开放格局5个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创新,以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强调要加强党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领导,始终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
这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重点进行了探索:一是深化文化单位的内部改革,根据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增强生机和活力。例如,在新闻单位,以提高新闻宣传质量为中心,调整了组织结构(改变过去编辑部内部分工参照政府工作部门对口设置办法),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奖金分配制度,改进宣传报道,建立新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这些改革措施使新闻报道的信息量增加,时效性增强,新闻内容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可读性大大提高,报刊的发行量逐年上升,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听收视率逐步提高。艺术演出院团主要是进行了演出补贴改革和考评聘任制改革;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文化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完善运行机制,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活跃有序地发展。这一时期初步建立起了包括文艺演出市场、电影电视市场、音像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化旅游市场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三是文化管理部门加大自身改革的力度,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事业的宏观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逐步建立了有利于文化单位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保障机制。
这一阶段文化事业在改革中迅速发展,实力不断增强,焕发出了蓬勃活力。据统计,从1990~2002年,我国的报纸由1576种增至2111种,增长34%,总印数达351亿份;各种期刊由6078种增至8899种,增长了46%;图书从74973种增长到154526种,全国建成了一批大型书城,各种形式的连锁店4000多家,图书网点7万多个,图书销售额增长了12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从1000个增加到1988个,广播节目套数由645套增加到1777套,电视节目套数由512套增加到1047套,广播和电视的人口覆盖率分别从73%和80%增加到90%以上;有线电视从无到有,全国用户达到9000多万;2001年中国音像市场销售总额达到200多亿,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1000倍。但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发展主要体现为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扩张。
这一阶段的文化体制改革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管理。据统计,这一时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文化管理部门陆续制定和颁发了200多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涵盖了舞台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如《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等。
组建文化集团是这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到2002年初,共组建了包括中国广电集团和中国出版集团在内的文化集团70多家,从地域上讲,涵盖到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四川等地;从经营主要业务上讲,有报业集团38家,出版集团10家,发行集团5家,广电集团12家,电影集团5家。在电影改革中还组建了电影院线30多条。这些集团的组建,探索了文化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加快了市场整合和结构调整,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多出优秀作品和人才。但是,在组建集团中也有一些不足,如组建方式多是以行政力量整合,资金来源单一等。集团虽然有了一定的形式和相应的组织结构,但未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集团定位不清楚,有许多是事业型集团,事业与产业职能性质存在交叉,在实际工作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
(三)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定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十六大以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和实施重点更加明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顺利推进。
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进一步深化,思路进一步清晰,方向进一步明确,方法更加细致,步骤更加具体。从文化体制改革的角度讲,十六大第一次将文化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原则是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强宏观管理,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十六大还提出要“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将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和明确。首先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更加突出了文化建设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将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提升,文化建设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又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文化保证。这就为在新的背景下研究和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其次,《决定》还具体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第三,《决定》分别提出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国家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第四,提出了其他方面改革的要求。要求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文化体制改革要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这一重要命题,这也是中央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出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提法,它反映了我们党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认识更加深入,直指事物的本质。《决定》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强调文化体制改革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微观活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依法加强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决定》还具体要求加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抓紧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和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一方面文化体制改革理论上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改革的实践有很大突破,最主要的是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03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专门研究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有包括北京、重庆、广东、深圳、沈阳、西安、丽江在内的九个省市和39个宣传文化单位参加了改革试点。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就是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索,为制定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做准备。目前,这些试点单位正在按照要求,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最紧迫的就是要重塑国有文化市场主体。难点就是解决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问题,真正做到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目前在改制的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分离改制,即将广告、印刷、发行、电视剧等一般节目制作部分分离出来,转制为企业,面向市场搞好经营,接受集团领导监督,确保正确经营方向,同时也为壮大主业服务。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以印务中心为试点单位,建立多元产权的现代企业制度;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以股份制改造广告中心,集团控股的同时,让经营骨干持股。二是整体改制为企业。如中国对外演出公司和中国对外展览公司改制为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广东省出版集团由过去事业性质整体转制为企业,浙江、广东、西安、沈阳等地的电影公司也整体改制为企业。再如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的《上海学生英文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星期三》等报刊也都改制为企业。三是一步到位,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如北京儿童艺术剧院直接实行股份制改造,排演了话剧《迷宫》,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北京歌剧舞剧院转企改制一步到位,新成立由首都旅游集团控股,歌华集团、北京电视台、北京三奇广告有限公司联合投资的北京歌剧舞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报》和《电脑报》等报刊也正在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改革在融资领域也有突破。长期以来,我国文化投融资过分依赖政府,投资主体单一,民间资本与外资投资渠道不畅,影响了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十六大以后,文化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取消限制,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文化领域。目前民营企业已经成为许多文化领域投资的主要力量。据统计,2003年全国共制作电影197部,其中民营公司投资60部,在2004年上半年生产的100多部影片中,民营企业参与制作的占80%。在每年一万部集的电视剧中,民营公司投资20多亿元。民营影视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影视产业的重要力量。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文化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实现了到资本市场融资。截止到目前,在深、沪两个资本市场上市的有50余家公司涉及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板块初步形成。
文化体制改革-意义
   
文化体制改革也加速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大剧院、国家博物馆、国家图书馆等6个大型文化项目相继进入二期扩建和整体维修阶段。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是过去几十年的总和。
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管理部门也进行自身的改革,一个以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为主要目标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文化行政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文化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方式正在逐步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直接向间接、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正在逐步由抓审批、抓活动为主向以抓宏观调控、抓政策研究制订、抓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转变。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文化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
“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更好实现文化惠民。”臧世凯介绍,安徽五年来的改革,体制再造和机制转换的效力已在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单位服务社会的质量上得到显现,下一步将重点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精品创作生产上再求突破。
臧世凯指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安徽将在坚持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城乡文化建设上做大文章。将尤其注重农村,通过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扶持农村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建设,形成覆盖全面、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同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财政预算和扶贫攻坚计划,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文化建设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捐赠、赞助、免费提供设施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努力,基本建成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精品力作是一个地方文化繁荣的显著标志,也是文化惠民的重要内容。”臧世凯介绍,安徽将大力实施精品战略,通过深入发掘安徽文化丰厚底蕴,悉心提炼当代安徽人民的生动创造,进一步“打好徽字牌,唱响黄梅戏,舞红花鼓灯”,着力打造在全国叫得响的特色文化品牌和优势文化门类。并启动“安徽文化品牌战略基金”和“安徽文化杰出贡献奖”,重点扶持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文化体制改革-主要措施
   
一、做好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部机关各司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把会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纳入本司局工作计划,提出贯彻落实的对策措施;二是采取开会、办培训班、组织直属单位负责人集体学习等形式,推进文化部系统的学习;三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拿出办法和意见,推进全国文化系统的学习。2008年年中召开的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将重点研究讨论文化体制改革问题。
二、完善改革工作领导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相关司局分工负责、改革办公室综合协调的领导和工作机制。适当调整充实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分管部领导和各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加强对文化系统改革工作的指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深化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改革的目标、重点、进度和措施。
四、推进文化部直属单位的改革。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盘考虑文化部直属单位改革,完善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推进改革的具体计划和时间安排。一是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梳理分类,属于从事文化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从事业单位中剥离转企;保留事业性质的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整重组,深化内部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深化直属文艺院团改革。重点是按照“一团两制”和“养精兵、精养兵”的原则,深化用人分配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合同聘用制,打破“大锅饭”、终身制,打通艺术人才进出渠道,激发单位活力,凝聚优秀人才,调动演职员的积极性;三是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在分类基础上,确定试点单位,争取实现重点突破;四是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和人才代理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转换内部运行机制,改变机关化的管理方式,建立符合文化事业特点的管理机制;五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改革。
五、梳理现行的改革政策,加强调研,根据改革的进展需要,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扶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保障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海外公益捐赠的关税豁免政策等;二是支持转企改制的政策。配合中宣部等部门,在国办105号文件的基础上加以拓展,解决转制单位原有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或转制前退休人员的待遇持平的问题;三是完善符合文化艺术人员职业特点的退休转业政策。对部分特殊行业(如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参照部分重体力或高危行业的做法,制定提前退休或转业的机制、标准;四是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如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资助、奖励、设立投资风险基金等方式,扶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优秀文化产品生产。梳理目前文化产业各个门类的纳税情况,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加大对国家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力度。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推进文化产业交易平台和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继续对优秀出口文化企业、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实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