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如何走出频遭围攻的尴尬境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06:40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整个中国搜索引擎行业遭遇到“网络侵权”的拷问,百度新浪搜狐等纷纷卷入了与唱片公司的纠纷之中。近日,全球四大唱片集团旗下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又将雅虎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庭。互联网业内人士指出,从全球来看,搜索引擎服务遭到起诉的概率几乎是所有互联网行业中最高的,已引起广泛关注。 因认为侵犯了自己著作邻接权,全球四大唱片集团旗下的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将雅虎网站经营者——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告上法庭,要求判令阿里巴巴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系列案,目前,系列案件正在审理中。唱片公司起诉搜索引擎公司,类似的诉讼过去已经发生多起:2005年9月,百代、索尼BMG、华纳音乐、环球音乐等公司曾联手起诉百度,指控百度提供非法下载链接;2006年4月,浙江泛亚电子商务公司起诉百度,称其下属的娱乐基地网的三首歌曲MP3文件被百度利用链接技术,在其音乐网站页面上向公众提供免费下载,随后该公司又将新浪、等网站告上法庭,索赔金额总计逾千万元。 百度是先例?环球音乐集团、华纳唱片集团、EMI唱片集团、索尼博得曼音乐娱乐集团等全球四大唱片集团旗下的环球国际唱片股份有限公司、正东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唱片公司、EMI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百代唱片有限公司、索尼博得曼音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诉称,阿里巴巴自2006年4月10日开始,通过其经营的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及这11家唱片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6张音乐专辑,共计229首中英文歌曲的试听及下载服务,并通过整理、提供歌词、铃声等具体歌曲文件信息等方式诱使、参与、帮助他人提供视听及下载服务,侵犯了其对这些歌曲所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阿里巴巴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阿里巴巴持非常乐观的态度来对待这一事件,会积极与对方沟通。去年几大唱片公司曾经就同样的理由起诉百度,最终百度取得了胜利。他认为此案与之非常相似,阿里巴巴会尊重法院的判决,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他相信最终的结果应该是双方都满意的。去年11月,环球、百代等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侵犯其歌曲网络传播权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百度提供的MP3搜索引擎服务,功能在于帮助互联网用户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迅速地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但由于搜索的内容来源于上载音频数据格式文件的网站,并受控于上载作品的网站,因此搜索引擎本身对搜索内容的合法性并不具有预见性、识别性和控制性。“下载”的涉案歌曲同样并非来自BAIDU.COM的网站,而是来自未被禁链的,即开放的第三方的网络服务器。法院还指出,如果权利人认为搜索引擎服务所涉及的录音制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断开与该制品的链接,且通知中应当明确告知侵权网站的网址。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断开与该制品的链接。而在此案中,唱片公司也并未尽到通知的义务。因此,法院认定七唱片公司指控百度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如何实现共赢?互联网业内人士指出,从全球来看,搜索引擎服务遭到起诉的概率是所有互联网行业中最高的。去年7月1日,我国首部网络版权保护行政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开始实施,条例为搜索引擎提供了国际通用的“避风港规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如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立即断开与侵权作品的链接,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晓青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还没有对搜索引擎作明确详细的规范。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在网络空间的权利,是著作权在一个新的平台,以一个新的形式出现,虽然本质没有改变,但情况更加复杂。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发展、完善,在修改中将会逐步加强对著作权在网络上的规范,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有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搜索引擎企业不仅要依靠法律提供的“避风港”,还需要广开思路,采取措施去化解各种潜在的版权纠纷。就在今年1月16日,百代唱片与百度达成了数字音乐版权战略合作,这是全球范围内迄今为止,唱片公司与搜索引擎达成的最大规模的版权合作。根据协议,百代授权百度使用其所有华语歌曲,供网民在百度MP3搜索上免费试听,而百代和百度将通过广告商的广告进行分成。同时,双方还承诺进一步探索广告支持的免费音乐下载模式。百代唱片大中华区负责人表示,今后百代发行的新专辑,也将同步或超前在百度平台上出现。这一音乐巨头与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大规模合作,被业内人士认为将对解决数字音乐的版权问题具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