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地方政府负债11万亿 相当于财政收入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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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19日14:41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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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日报》披露,2009年末全国地方债务规模接11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
按照该资料欠债数额,全国以2900个县(市、旗、区)计算,平均每个县(市、旗、区),欠债为3.79亿元。从资料说明,2009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仅为3670亿元。平均每个县财政收入只有1.26亿元。如果全国地方财政要把债务还清,各地方不发工资、福利津贴,不搞任何建设性支出需要3年时间。
目前地方政府欠债如此之多,政府及其政府官员却不当回事,因为他们有“四不怕”:一是不怕欠债落到个人头;二是不怕债务长期缠身;三不怕上级考核评定;四不怕影响上级政府扶持。
地方政府负债累累,其主要因素有:一是少数地方政府为取得轰动效益,显赫政绩,大搞不尊重客观、不尊重科学所谓样板工程、形象工程,花去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其结果劳民伤财,未获得效益,最后造成政府负债;二是有的地方政府出面,大量集收民间资金,办不切实际的企业或搞基本建设,政府承诺负担高额利益,造成政府欠上一屁股债;三是政府为了应急搞建设,在地方财政十分贫困的情况下,大量借用、挪用社保、住房、教育等大量专项资金,增加政府负债;四是尚有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在饭店、宾馆等消费场所进行大肆消费,长期挂帐,日积月累,也是一笔可观数目;五是历届政府所欠的债务长期不还,新的政府又欠新帐,这样本加息,息变本,造成债务越积越多。
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更影响了政府及政府官员的诚信度。因此,必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进行整治。
地方政府应牢固树立起政府不敢欠债、官员不想欠债的从政理念。努力践行科学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脱离客观,脱离实际的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要坚持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持廉洁从政,树立起政府及其政府官员的廉洁形象。
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政府所欠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认真核查。确定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做出还债计划,特别是政府所欠企业及农民群众及法人个体的账目要优先还清,以维护政府的威信。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消债还债纳入政府及政府行政领导的重要工作职责,列入政绩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升降紧密挂钩。
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政府负债认真查明原因,澄清是非,辨明真相,若属于政府官员违纪违法,要严肃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吕中行 龙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