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复方精油使用禁忌及注意事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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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脏病、心机梗塞、中风患者应注意降低使用分量,或者以薰蒸法为之,避免经皮肤吸收效用过强而引致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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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高血压患者(舒张压 200↑,收缩压 90↓)务必在 专业芳香美容师的指导下小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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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建议口服,以避免食用过量及误食以溶剂萃取之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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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香薰疗法前、后 1 小时不可进食,因芳香疗法可促进血液循环、提高细胞活力、增强食欲,对减肥患者尤其不宜,但可建议多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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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精油使用前应先进行皮肤测试,以避免刺激及过敏性反应。初次使用某种精油时,可先用棉球沾一滴精油,擦于手肘内侧、手腕或腋下,再用纱布包覆,停留 24 小时后再洗掉;如有发红、发痒或起疹现象,则不建议使用该种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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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不小心过量使用精油而导致肌肤过敏,应立即以基底油稀释或清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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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本上精油都不建议直接接触皮肤,更不可将精油直接涂抹于眼睛、鼻子、耳道及生殖器管黏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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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入蒸脸器中使用时,应用冷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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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以不透光、暗色、玻璃瓶存放。皆因塑料材质极易破坏精油分子引致失效,而紫外线则容易改变精油的成色和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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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瓶后瓶盖必须拧紧,最好减少开启的次数。避免精油接触空气后氧化和快速挥发,使用后完成封闭是非常重要的保存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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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精油适宜在室温 18 至 30 度的常温下存放,最佳温度则约为 25 度;精油必须放置于干燥、阴凉的地方,不应与电器用品太近,更须远离热气和高温;切忌将精油存放于冰箱,因为过大的温差变化容易加速精油品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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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芳香精油使用禁忌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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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和婴儿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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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癫痫症患者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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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性月经期间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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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孕妇和婴儿不得使用未经稀释之纯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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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重身体疾患者,请在高级芳疗师指导下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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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滴(1/20ml)需有 200ml 以上的温热开水的稀释,且一定要调配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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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食用容器请避免使用塑料制品,以陶瓷或玻璃制品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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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使用滴管滴出后,请务必将管内的精油挤入瓶里,以不致精油快速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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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服用极品芳香精油的同时每天需大量饮水至少 800-1000ml以上,以使身体毒素随汗液、尿液顺畅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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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瓶后瓶盖必须拧紧,最好减少开启的次数,以避免精油接触空气后氧化和快速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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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精油必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适宜在室温18至30度的常温下存放,最佳温度则约为 25度,不应与电器用品太近,更须远离热气和高温;切忌将精油存放于冰箱,因为过大的温差变化容易加速精油品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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