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流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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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22日 星期三
法兰克福学派
法兰克福学派是由德国的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构成的学术团体,无论从代表人物的数量,还是从其成员理论建树的深度和广度来看,它都是20世纪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流派,是西方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之一,也是现代西方哲学的重要流派之一。
可以断言,不研究和理解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不可能十分全面与深刻地理解20世纪人类文化精神的演进。
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众多,著述丰富,涉猎的领域十分广泛,而其主要代表人物的活动年代又几乎涵盖了整个20世纪。
法兰克福学派的创始人霍克海默与卢卡契、布洛赫等人是同龄人,而它的第二代主要代表人物哈贝马斯等人至今依旧健在并十分活跃。
一、兴起
1923年,正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以卢卡契、科尔施等人为代表的一批非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开始重新反思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教训,并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德国的法兰克福大学内部建立起一个以研究马克思主义为宗旨的社会研究所。研究所创办了《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史文库》杂志,它的第一任所长由属于奥地利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历史学家格律伯格(CarlCrunberg1861-1940)担任。格律伯格在马克思主义内部不同派别的争论中持某种中立的态度,他对东方正统马克思主义和卢卡奇等西方非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持同样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成了西方和东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联结点,它所办的《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史文库》对东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一视同仁,既发表新发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文稿,发表伯恩施坦等人的文章,也发表卢卡奇和科尔施等人的文章。可以说,格律伯格担任所长时期,社会研究所的成员尚未形成我们今天所称谓的法兰克福学派。
1930年,霍克海默接替患病的格律伯格担任社会研究所所长,从此开始以社会批判理论而著称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历史。可以法兰克福学派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二、第一阶段(早期)
1930年至1949年的幻年间为法兰克福学派的创立时期和早期,从法兰克福学派成员的活动地域来讲,这一时期主要是该学派的美国时期。霍克海默与格律伯格最大的不同点是他不把社会研究所及《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史文库》仅仅当作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思潮交汇或对话的场所,而是为社会研究所的成员确定了明确的研究方向,这就是建立社会批判理论或批判的社会理论。霍克海默在就任所长时所做的题为《社会哲学的现状和社会研究所的任务》的演说中,明确提出,社会研究所的任务是建立一种社会哲学,它不满足于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经济学和历史学的实证性分析,而是以“整个人类的全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对象而揭示和阐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的命运”,对整个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总体性的哲学批判和社会学批判。由此,霍克海默一方面引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批判;另一方面,他为这一研究引进和组织了许多著名的学者,如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弗洛姆、本雅明等人(第一代理论家),这些人或是成为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的成员,或是成为研究所新创办的《社会研究杂志》的撰稿人,由此而构成了法兰克福学派的强大阵营。然而,事隔不久,法西斯上台,法兰克福学派成员大多是持激进马克思主义立场的犹太人,因而无法继续在德国活动。社会研究所被迫于1933年迁往美国,先后隶属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和伯克利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在此期间,法兰克福学派成员逐步发展和建立起自己的社会批判理论,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全方位的文化批判。
其间,霍克海默于1937年发表的《传统理论和批判理论》,明确把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概括为批判理论。这一时期,法兰克福学派发表了许多阐述批判理论的重要著作,如霍克海默的《独裁主义国家》、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的《启蒙的辩证法》、弗洛姆的《逃避自由》、马尔库塞的《理性与革命》等。
三、第二阶段(中期,黄金时期)
1949年至60年代末为法兰克福学派的中期,是法兰克福学派成员重新回到德国,在西德活动的时期,这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鼎盛时期或黄金时代。1949年,应西德政府的邀请,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等人回国,重建社会研究所,二人分别担任研究所的正、副所长。不久,霍克海默担任法兰克福大学校长,后又赴美讲学,实际上社会研究所的工作主要由阿多尔诺主持。这一时期,不仅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弗洛姆等人(无论是回到德国还是留在美国)继续建构与发展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而且一批年轻的理论家,如哈贝马斯、施密特、内格特等人开始崛起,成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理论家。在这一时期,法兰克福学派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社会批判理论。他们进一步强调辩证的否定性和革命性,对发达工业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批判,深刻揭示了现代人的异化和现代社会的物化结构,特别是意识形态、技术理性、大众文化等异化的力量对人的束缚和统治,并制定了发达资本主义条件下的革命战略。法兰克福学派的激进的文化批判理论在60年代末席卷欧洲的学生和青年造反运动中获得了极高的声誉,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弗洛姆等主要代表人物已成为十分著名、十分有影响的社会思想家。代表法兰克福学派这一时期思想的主要著作有阿多尔诺的《否定的辩证法》、弗洛姆的《健全的社会》和《爱欲与文明》、哈贝马斯的《认识与兴趣》、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等等。
四、第三阶段(衰落时期)
从70年代起,法兰克福学派进入了自己的发展晚期,这是法兰克福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相继去世,学派开始走向解体的时期。60年代末席卷全欧洲的学生运动使法兰克福学派的声誉达到了顶峰,但此后法兰克福学派很快开始了衰落和解体的进程。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很多方面的。首先,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一代主要代表人物相继谢世,阿多尔诺于1969年去世,霍克海默于1973年去世,马尔库塞于1979年去世,弗洛姆于1980年去世。其次,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主要代表人物哈贝马斯和施密特之间存在很大的分歧,由此导致了法兰克福学派的解体。施密特被视作法兰克福学派的正统继承人,他认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在70年代的发达工业社会条件下依旧有效,而哈贝马斯则强调法兰克福学派的传统批判理论同现代社会条件的不适应性,他开始致力于探讨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主张以交往理性来取代工具理性的核心地位,从而以交往行动理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些分歧反映在施密特的《论批判理论的思想》、《作为历史哲学的批判理论》和哈贝马斯的《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交往与社会进化》等著作之中。理论上的分歧破坏了法兰克福学派成员间的合作。
1969年,哈贝马斯担任社会研究所的所长,但很快,由于同施密特之间关系的恶化,哈贝马斯曾于1971年退出社会研究所。1972年施密特开始担任研究所的所长。1983年哈贝马斯返回到法兰克福大学任教。虽然社会研究所还依然存在,但哈贝马斯等人更多地是作为单独的思想家而活跃于国际学术界,法兰克福学派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学派的历史基本上已经终结
新托马斯主义
20世纪天主教的神学思潮。因以复兴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为宗旨,又称新经院主义神学。起源于1879年教皇利奥十三世发表“复兴托马斯黄金般的智慧”通谕,主要目标是构筑一种新的经院学术综合体系,并使之与现代科学步调一致。新托马斯主义者们认为,作为一种教义载体,托马斯主义的真理是永恒的,独立于时间的流变之外;另一方面,作为这种教义在人类历史过程中的表述,托马斯主义又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条件。因此新托马斯主义的任务就是将托马斯主义的遗产,如四因学说、关于上帝存在的各种证明、类比理论、关于哲学与神学关系的理论等等,用新的方法使之适用于新的时代。在现代基督教思潮的各种流派中,只有新托马斯主义得到了教廷当局的广泛支持,大量天主教大学成了托马斯主义的研究中心,有几十家杂志专门研究经院神学与哲学。最主要的代表有法国哲学家兼神学家马里坦和日尔松,英国哲学家兼神学家科普尔斯顿、法雷尔和马斯科尔等。
新托马斯主义伦理学与宗教伦理学中的公开的非理性主义派别不同,它标榜自己是“理性主义”,宣称信仰与理性一致、宗教与科学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道德理论体系。新托马斯主义者提出要用科学和理性对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加以改造,以适应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世俗需要,并千方百计地把神与人统一起来。他们为给道德寻找客观根据而把“自然法”作为伦理学的重要概念。在他们看来,道德价值、道德标准的真正根据就是“自然法”。自然法是人的真正本性的要求,也是上帝的理性表现。他们认为,人的自然法就是“道德的法则”,是属于“人的天性本身的道德律”。按照新托马斯主义的看法,最高的道德法则是神的“永恒”法则,即上帝至善至美的智慧。新托马斯主义者强调,上帝的理性永远规定着道德律的内容,所以认识道德律不仅要靠理性的论证,更需要信仰和“启示性知识”,因为缺乏宗教信仰就不能领悟上帝颁布的道德法规。
人格主义
人格主义
现代西方宗教哲学流派之一。形成于19世纪末,以美国为中心,主要创始人是美国哲学家B.P.鲍恩,代表有R.T.弗卢埃林、E.S.布赖特曼和W.E.霍金等人;20世纪30年代法国的代表是E.穆尼埃和J.拉克鲁瓦。西方其他国家也有代表,但影响不大。人格主义的不同代表人物各有其理论特色,共同之处是:认为人的自我、人格是首要的存在,整个世界都因与人相关而获得意义;人格是具有自我创造和自我控制力量的自由意志;人的认识是由人格内在地决定的,认识实在只能凭借直觉,不能凭借概念和推理;上帝是每一有限人格的理想和归宿;人格是一种道德实体,其内部存在着善与恶、美与丑等不同价值的冲突,这种冲突是一切社会冲突的根源,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信仰上帝,以调解人格的内部冲突。
结构主义
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文化人类学中开创的一个学派,这个学派把各种文化视为系统,并认为可以按照其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加以分析。根据他的理论,文化系统中的普遍模式,是人类思想中恒定结构的产物。在列维-斯特劳斯所提出的体系中,人类的思想被看作是各种自然物质的一个贮存库,从中选择成对的成分,就可以形成各种结构。对立的两种成分,可以分开,各成单一成分,这些单一成分又可构成新的对立成分。列维-斯特劳斯在分析亲属关系名称和亲属关系系统时,曾提出其基本结构或基本单位有4种类型︰兄妹关系,夫妻关系,父子关系,舅甥关系,其他所有亲属系统都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列维-斯特劳斯强调指出,对亲属关系结构的分析,必须把重点放在人类的意识上,而不是放在客观的血统联系上或者亲族关系上。列维-斯特劳斯认为,社会生活的一切形态,都体现为普遍法则的作用,而此种普遍法则是可以控制思维活动的。
似乎是离很远的东西。即使是一些专业的文学工作者,如果不太接触西方理论,也很可能会不以为然地说:“结构主义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事实上,结构主义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早已渗透进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思想方法上的一场广义的革命。结构主义诞生之后,它像一把利剑一样改变着人们看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并无孔不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角落:作为文化思潮,它涉及社会科学的各个部门,如语言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作为文艺思潮,结构主义几乎影响到文学艺术的所有领域,从理论到创作,从小说、戏剧、诗歌到电影。这一思潮还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国际影响,从60年代中期开始,它以法国为中心,迅速扩展到英、美、西德、意大利、丹麦,并对苏联、东德、波兰、捷克等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产生了影响。它是战后继英美新批评派和法国现象学派而成为当代西方文学理论界的第三大思潮。有人认为,从60年代以后,“结构主义的人”取代了“存在主义的人”。
那么,是谁制造了结构主义这么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呢?
谁制造了结构主义?
没有一种思潮可以在一夜间形成并名震天下,结构主义也不例外。尽管结构主义思潮的黄金时代是20世纪60年代,但它并不是在60年代才形成,也不是诞生于法国,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岁月。当时西方有一部份学者对现代文化分工太细,只求局部、不讲整体的“原子论”倾向感到不满,他们渴望恢复自文艺复兴以来中断了的注重综合研究的人文科学传统,因此提出了“体系论”和“结构论”的思想,强调从大的系统方面(如文化的各个分支或文学的各种体裁)来研究它们的结构和规律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奥地利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1922)中所表达的见解:世界是由许多“状态”构成的总体,每一个“状态”是一条众多事物组成的锁链,它们处于确定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就是这个“状态”的结构,也就是我们的研究对象。这是一种最初的结构主义思想,它首先被运用到了语言学的研究上。
出生于瑞士的斐迪南·德·索绪尔是将结构主义思想运用到语言学研究的第一人,他在长期的语言学研究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与19世纪在语言学研究中占统治地位的比较语言学的观点相对立的新观点。比较语言学把一些语言事实当作孤立静止的单位对待,只注意了它们的历史比较,而忽视了语言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关系;忽视了语言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索绪尔则把具体的语言行为(“言语”)和人们在学习语言中所掌握的深层体系(“语言”)区别开来,把语言看作是一个符号系统。产生意义的不是符号本身,而是符号的组合关系。语言学是研究符号组合规律的学问。索绪尔使用的词虽然是“系统”而不是“结构”,但意思是一样的。他把语言的特点看作是意义和声音之间的关系网络,纯粹的相互关系的结构,并把这种关系作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这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主要理论原则。索绪尔的理论在他死后由他的学生整理出来以《普通语言学》的书名出版,对结构主义思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索绪尔也因此被人们敬称为“结构主义之父”。
1945年法国人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发表了《语言学的结构分析与人类学》,第一次将结构主义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运用到人类学上。他把社会文化现象视为一种深层结构体系来表现,把个别的习俗、故事看作是“语言”的元素。他对于原始人的逻辑、图腾制度和神话所做的研究就是为了建立一种“具体逻辑”。他不靠社会功能来说明个别习俗或故事,而是把它们看作一种“语言”的元素,看作一种概念体系,因为人们正是通过这个体系来组织世界。他随后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引起了其他学科对结构主义的高度重视,于是,到了60年代,许多重要学科都与结构主义发生了关系。一个如火如荼的结构主义时代到来了。
结构主义为什么能在60年代的法国流行起来并如日中天呢?其原因大概如特里·伊格尔顿所说:“结构主义最好被看作既是我概述的社会和语言危机的表现,也是对那种危机的反应。它从历史逃到语言--这是一种讽刺行为,因为正如巴尔特所看到的,没有什么行动在历史上能更有意义。”战后的法国和其他曾经将版图延伸到国土之外其他土地上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因为第三世界国家的独立,法国的学者们已不能自由地出入曾经是他们殖民地的第三世界国家进行实地考察,重实地调查、轻理论分析的研究方法已不再适合他们,结构主义的出现,正好迎合了他们的需要。这大概也是结构主义的大师们看上去都是“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学教授”的原因。另外,战后法国经济飞速恢复与发展,以“他人是我的地狱”为宗旨的存在主义哲学同现实格格不入,人们对“个人”、“存在”、“自我意识”等等这些存在主义的概念失去了早先的热情和兴趣,结构主义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存在主义的否定的思潮而兴起。结构主义认为:“我”、主体,既不是自己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中心,这样一个中心,根本不存在。
于是,在存在主义的退潮声中,以后起之秀身份出现的结构主义思潮紧锣密鼓地登台亮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