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鄢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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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易中天:鄢烈山在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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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鄢烈山在胡说八道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看南京虐狗事件
易中天
关于“南京虐狗事件”的报道,我是前两天才从报上( 2007年5月23日《北京晚报》)看到的。现在来说话,或许太晚。但晚有晚的好处,就是大家的情绪可能已经平静,能够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了。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此:4月下旬某日,南京某小区一位女士等四人,将一只流浪母狗及其所生两只小狗堵在窝里,浇上汽油,点火焚烧。同小区一位小伙子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冲上前去扒开洞口。浑身冒火的母狗叼着一只小狗逃出,另一只却被活活烧死。此事引起当地居民和众多网友的极大悲痛和愤怒,悼念小狗的活动在该女士工作单位门前进行。网上甚至有人发布了“通缉令”,要向虐狗者“以牙还牙”。著名评论家鄢烈山先生发言为虐狗者辩护,也遭到劈头盖脸的痛骂。结果是不少人感到不解:以前死了那么多人(比如矿难),都没见你们这么愤怒。难道这回死的,竟是你们的亲人?
让人费解的正在这里,问题的症结也正在这里。因此,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一 被烧死的是狗还是“人”
在鄢烈山先生和其他那些辩护者看来,被烧死的当然是狗不是人。这才有了所谓“人权”与“狗权”之争。但我不知道鄢先生是否忘记了(或者装着不知道),狗是一种特殊的动物。它的特殊就在于“通人性”。在许多人那里,尤其是在养狗人那里,狗是被当作人甚至当作子女来看待的。你虐待他的狗,就等于虐待他的孩子。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心理,鄢先生难道不知?鄢先生振振有词地辩解说,狗只是主人的朋友,不是人类的朋友,因此没什么杀不得的。这真是不折不扣的昏话!请问:养狗的人难道不是人?养狗人的朋友难道不是人的朋友?没错,它可以不是你的朋友,却不等于不是人的朋友。只要是某些人的朋友,就是“人的朋友”。“人的朋友”不等于“所有人的朋友”,“人类的朋友”也不等于“全人类的朋友”。实际上,没有人说狗是全人类的朋友,也没有谁会是全人类的朋友。你鄢烈山就不是全人类的朋友,我易中天也不是。你我都只可能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朋友。如果我杀了你的朋友,难道我能说“那只是鄢烈山的朋友,不是全人类的朋友”?事实上,虐狗者之所以引起公愤,原因之一,就因为他们杀了“人的朋友”。尽管这“朋友”只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并不被普遍承认,但也是“人的朋友”。不难设想,当你的朋友被活活烧死时,你会怎么样。不理解这一心理,就看不懂这一事件。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狗是人的朋友,不可以随便杀害。
不过此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我们马上就可以问:如果不是人的朋友,是不是就可以活活烧死?比方说,如果被烧死的是老鼠呢?是不是就无所谓了?这正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二 老鼠就可以活活烧死吗
可能很少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认为烧死无妨。实际上,如果这回被烧死的是一窝老鼠,就决不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在许多人看来,老鼠可不是“人类的朋友”,甚至还是“人类的敌人”。既然是“敌人”,那么,格杀勿论!至于如何杀,就无所谓了。
但我以为,即便是老鼠,也不可以活活烧死的。事实上,本次事件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杀害”,更在于“虐杀”。据报道,当时目睹这一事件的小孩子被吓哭:“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小动物啊!”这便正是让居民和网友怒不可遏的第二个原因,而且是更重要的原因。
那么,“虐杀”与“非虐杀”又有什么区别?其结果,不都是剥夺了对方(老鼠、狗或者人)的生命么?没错,就结果而言,二者并无区别。但就过程而言,却有天壤之别。区别就在“虐杀”伴随着痛苦,“非虐杀”则不痛苦,或者将痛苦减到最低(比如注射药物)。由于种种不得已的原因,人类目前还无法做到谁都不杀,比如屠宰牛羊,比如保留死刑,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到不“虐杀”。为什么不能“虐杀”呢?因为“虐杀”意味着“虐待”,而“虐待”意味着“残忍”。不仅是对别人、对象的残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一个人,如果不把虐待当回事,就有可能进而以虐待为乐;而一个人如果竟以虐待为乐,那他就丧失了人性。所以,我们必须反对虐待,反对虐杀。比方说,在不得不保留死刑时,坚决废止凌迟、腰斩、砍头等虐杀方式;在无法避免战争和执刑时,坚决反对虐待俘虏和犯罪嫌疑人。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即便是“敌人”,也是不可以“虐杀”的。
不过,我们的话还没有说完。因为还会有人问:不能虐待人,这没有问题。但如果是老鼠,或者是危害了人的生命安全,侵犯了人权的流浪狗,又有什么不能虐待的呢?这就牵涉到我们要讨论的第三个问题──
三 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先说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虐待。为什么呢?就因为人性之中有一条善的底线,这就是“恻隐之心”。所谓“恻隐之心”,也就是“不忍之心”;所谓“不忍之心”,也就是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的善心。这是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起点。一个人,只要有了这样一份善心,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好人。
但这和不虐待动物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就在于这种“不忍之心”有一个心理依据,即由此及彼、推己及人。一个人,为什么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说到底,就因为自己不愿意受苦受难受折磨。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方说,你不愿意被烧死,你就不要烧死别人;你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当着你的面被烧死,你就不要当着别人的面烧死别人的孩子,哪怕这个“别人”只是一条母狗,甚至只是一只老鼠!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份善心扩大到动物?因为“己所不欲”容易,“勿施于人”难。这就需要培养。而且,为了保证这种培养是成功的,我们不但必须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必须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物”,即不但不虐待人,就连动物也不虐待,哪怕这动物“丑恶”如老鼠。不难想象,一个人,如果连老鼠都不忍虐待,他还会虐待人吗?相反,一个人,今天能够虐待老鼠,明天就能虐待小狗,后天就可能虐待人。为了保证人的不受虐待,我们必须反对虐待动物。这不是什么“动物福利”、“人狗关系”或者“狗权”问题,而恰恰是“人权”问题,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是社会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做起。而且,只有当所有人都不再忍心虐待动物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动物侵犯了人权,威胁到人的生存呢?也要善待吗?也要。即便万不得已(比如出现鼠灾),也不可虐杀。即便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也必须将影响减到最小。这或许又是让人想不通的问题。看来我们还必须把话说透,这就是──
四 反对虐待动物究竟为了提倡什么
我们为什么主张善待动物?我们为什么反对虐杀动物?我认为,归根结底,就是要提倡和培养“恻隐之心”即“不忍之心”。在这里,重要的是“不忍”二字。事实上,在南京虐狗事件中,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样一幕:“一个火团在洞里滚来滚去,母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这才引起了人民群众极大的愤慨。孟子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谁能忍心让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
然而很多人都没想到,那些虐狗者“居然下得了手”,而且还不让别人救援!这可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孔子这话原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如果连这样的事都能狠得下心来,还有什么事他做不出!另一种解释是:如果连这样的事都能容忍,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在南京虐狗事件中,这两种解释都适用。这是让居民和网友怒不可遏的第三个原因。
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以暴易暴”、“以虐抗虐”,比方说“也当面烧死她的孩子”。这是决不可以的,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我愿以最大的善意猜测,网友说这话,其实不过是想请虐狗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其实不想也知道,如果自己的孩子被当面烧死会怎么样?肯定是怒不可遏。如果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别人烧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又会怎么样?肯定是悲痛欲绝。既然如此,那你们为什么要对另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下手?难道仅仅因为那母亲和孩子是狗?难道因为它们是狗,就没有母爱和亲情,就没有恐惧和痛苦,就没有免遭虐待的权利,就可以任人宰割么?
这些问题,虐狗的那四位公民和同胞,你们想过吗?振振有词地为他们辩护的鄢烈山先生,您想过吗?还有那些仅仅把问题归结为“无法可依”的评论家们,大家都想过吗?
显然,虐狗事件在拷问着我们。拷问着我们的人性,也拷问着我们的国民性!http://blog.sina.com.cn/u/476e068a0100095c  [原创]“吠影吠声”易中天文章提交者:鄢烈山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吠影吠声”易中天                鄢烈山    5月29日偶尔上网在凯迪网上看到一转贴:《易中天:鄢烈山胡说八道》。这样大文化明星骂我,不能不瞧瞧热闹,于是顺着该贴的链接浏览了一下易的新浪博客原文:    “   我看南京虐狗事件         —— 是可忍,孰不可忍       2007-05-28 18:41:58        欢迎媒体转载免付稿酬”   到底是有钱的名人,自信有媒体愿转载,还不在乎版权!   文章中并无“胡说八道”的字眼,是某个转贴者在借易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   当时易先生的博客上跟贴就有2600多条,虽然不全是赞同的,足见易的影响力非凡,打口水仗我必输无疑。   那么,有无争鸣价值呢?没有,不值一哂。用易先生熟悉的武汉话讲,我若出来回应,未免太“掉价”了。注意,是掉我的价,不是掉易老师的价。      所以,我没理会。   今天,6月4日,北京有报社朋友告诉我,说网易的新闻频道,以媒体评论的头条转载了易的文章,你若不回应对你的声誉负面作用不小,并约我写篇文章答辩。      于是认真看了一遍易文,吟罢低眉无写处,只喷两口口水,算是对朋友关心的回应,也算是对易教授的尊重吧。    第一,我关于烧狗事件的两篇文章,讲得非常明白,反对烧狗这样的虐杀行为,称之为“残忍”。我的《为烧狗者一辩》开头就说了,是为“被告”做“有错辩护”。就像律师为杀人疑犯辩护,并不是赞成他杀人。    而且,我们讨论的一直是无主的扰人的流浪狗,易先生却说什么“狗是被当作人甚至当作子女来看待的。你虐待他的狗,就等于虐待他的孩子。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心理”。若是把狗当亲人,那就应当追究让狗流浪者的“遗弃罪”了。(欧洲一些国家保护动物还真有“遗弃罪”)       易先生据说是学者,却像某些最不堪的网民,直看标题就开骂,自说自话。这就叫“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如果是对别人用“吠影吠声”,那是大不敬,把人比做“狗东西”嘛;但对易先生这样将狗视作亲人的人,那是投其所好。   第二,易先生对那些用类似私刑的方式在现实生活惩罚烧狗者的人,无一语谴责,反而不顾堵路、在家门口写“死”的恐吓语等事实,选择地说”此事引起当地居民和众多网友的极大悲痛和愤怒,悼念小狗的活动在该女士工作单位门前进行”。    不过,易先生的博文标题,于我这个同代人一看就明白:“是可忍,孰不可忍”是文革中的常用语;此语一出,红卫兵无论如何严重践踏人权的革命行动就正义了!        我看,易先生还是去讲古代的权谋吧。       易先生若还有话说,俺也没兴致再答茬了。   886附笔:刚从湘西凤凰城回来,在那里看到黄永玉先生的“玉氐山房”的大门上有“家有恶犬……”的告来访者。他的肯定也“通人性”的“恶犬”,大约是不会对易先生这样的爱犬者狂吠吧。    2007/06/04             *.*.*.*   2007-6-4 20:57:19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2 楼 文章提交者:capatal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唉,文人啊   *.*.*.*   2007-6-4 21:10:06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3 楼 文章提交者:ytytt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鄢烈山好样的 ,常来猫眼呀   *.*.*.*   2007-6-4 21:17:37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4 楼 文章提交者:ytytt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易中天敢说古,鄢烈山敢讽今-----------差别很大呢!   *.*.*.*   2007-6-4 21:22:48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5 楼 文章提交者:心水涟漪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要批驳就好好批驳,文笔虽好,没说出什么支吾牟酉。   *.*.*.*   2007-6-4 21:26:1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6 楼 文章提交者:kryb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易先生还是去讲古代的权谋吧。9494   *.*.*.*   2007-6-4 21:30:0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7 楼 文章提交者:ytytt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易中天不要像余秋雨一般讨人嫌文/鄢烈山 我没有看过央视上易中天的节目。在他声名“如日中天”之后,近日我在《南方都市报》上“扫瞄”过两三篇《品三国》的连载短章,在附近街道专卖盗版书的铺子翻了易著的目录。这颇似一个过路客,看了看大伙在围观什么。    据报道,《品三国》是央视那个节目组精心策划的,他原先想谈的并不是三国。“三国”也不是易教授的学术研究领域。也就是说,整个事情原本就是电视这个大众媒体的带商业性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和营销,大伙别见了易中天有教授头衔就生拉硬扯地往“学术”上靠。     易中天能这么“火”,当然是他的光荣。理由很简单,上《百家论坛》的又不止他一人,还有那个被北大才子余某吹捧为比钱钟书还幽默的北大教师孔某呢。他“火”成这样自有“火”的道理。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我不会特别抬举央视的节目。他们拍过那么多歪曲历史、美化专制帝王的烂剧,这些不是也被大众所欣赏吗?所以,中国的大众在文化观念方面是需要民主启蒙的。也就是说,被大众所追捧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说句公道话,易先生讲充满权术斗争的三国,固然是他的题材在中国当下有卖点的重要因素,毕竟易先生还没有公开把“厚黑学”当正经卖。请到我国任何机场的书店看看,哪一家的书不是以搞权术的为主打?是我们的精英就是这样的品质,还是书商认定他们只对玩权术感兴趣?天知道!     我颇不赞同葛红兵和梁晓声对易中天的炮轰。在我看来,此二人的小说和随笔都一样有过媚俗的倾向。他们还真有酸葡萄心理之嫌。至于“学者能否走上大众媒体”、“是坚守学术严肃性还是将学术娱乐化”,我觉得都不是问题。学者当然可以走上大众媒体,成为知识精英和普罗大众的桥梁。这样的学者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你要坚守你的学术严肃性,就在您的象牙之塔坚守好了;有人选择“寓教于乐”乃至做大众的俳优,那是人家的自由。社会本来就应该参差百态。     易中天的《品三国》火爆热销,得到“天价稿酬”,学界有什么好“大哗”的?你有本事也去开天价呀。     不过,易中天也要清醒,不要像余秋雨一般自鸣得意讨人嫌。要明白自己的走红确是与“当下的中国国情”有关,所谓“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以本人从事写作的杂文和时评领域来说,梁启超、鲁迅在那个传媒远未如今日发达、有购买力的读者不及今日之万一的时代,影响力和版税收入在社会上首屈一指;台湾的李敖和龙应台也“火”得一塌糊涂;更不用说李普曼那样的美欧时评专栏作家的“火”了。然而,这些人在当下的中国是不可能与易中天同台竞争的。事实上,《品三国》的责任编辑赵南荣曾经组织过一套杂文丛书,连选题都没通过。     我说这些话没有一点酸葡萄心理,时势如此而已。我甚至想往高处说:“康乾盛世”出了一批考据大家和王念孙、王引之父子这样的训诂大师,这些人对传承中国文化的贡献,是谁也不应抹杀的。社会是多元的,文化也应是多元的。   *.*.*.*   2007-6-4 21:35:02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8 楼 文章提交者:了来国祖跑快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不让说话了?   *.*.*.*   2007-6-4 21:37:49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9 楼 文章提交者:装锅比装B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两位都是我喜欢的家伙。但这次我倾向支持鄢先生。   *.*.*.*   2007-6-4 21:41:49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0 楼 文章提交者:074231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古时候文人又叫骚客   *.*.*.*   2007-6-4 21:45:03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1 楼 文章提交者:金日正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文章提交者:ytytt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易中天敢说古,鄢烈山敢讽今-----------差别很大呢!   *.*.*.*   2007-6-4 21:46:07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2 楼 文章提交者:黄土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算了吧,易先生写的什么看过的人都明白,你也不用装糊涂,易先生讲的是普世的关怀,你拿一个看到的个案来推驳,不觉得很没有面子吗?说来这也算不上文人相轻,非要把自个儿当个人物,那就没有办法了。   *.*.*.*   2007-6-4 21:48:16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3 楼 文章提交者:泡桐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被易中天兜头一盆狗血,杂文家憋得太久,可以想见你那张 "体制内" 紫涨羞愤的粉鼻彩脸。你这篇驳文除只见用杂文笔法虚晃一枪外,并未见有理有据的说服读者。这里可不是纸媒可显摆什么"家" 的场所呵,鄢君。   *.*.*.*   2007-6-4 21:52:55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4 楼 文章提交者:farlong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文章提交者:黄土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算了吧,易先生写的什么看过的人都明白,你也不用装糊涂,易先生讲的是普世的关怀,你拿一个看到的个案来推驳,不觉得很没有面子吗?说来这也算不上文人相轻,非要把自个儿当个人物,那就没有办法了。   *.*.*.*   2007-6-4 21:55:40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博客  搜索  回复  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 15 楼 文章提交者:天天看CNN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还是太穷啊,中国文人啊,做点有意思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