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老顽童”(书人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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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坛“老顽童”(书人书事)
古远清《 人民日报 》( 2010年07月13日   20 版)

《余光中作品精选》:余光中著;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雅贼”余光中
余光中在散文《书斋·书灾》中云:“有的人看书必借,借书必不还。有的人看书必买,买了必不看完。”他的一些文友均属借书不还的“雅贼”。他很想写篇杂文声讨这类借而不还,甚至久催不理的“孔乙己”式的人物,可正当动笔时,发现自己也做过“孔乙己”。他自述道:瞧,书架上有一本《美国文学的传统》下卷,便是从同事朱立民教授那里借来的,“侨居”已多年。眼看自己无完璧归赵之意,朱立民索性声明赠他,并附送了上卷。还有十多本台湾大学外文系的图书,在自己的书架上也有十多年的“侨龄”,以至久借而“归化”。听说借书处仍是当年那位漂亮的女士管理,吓得余光中十多年来再不敢进她的辖区。
“序你的大头”
为朋友的著作写序,余光中一般不会推辞,但对他来说是一种苦痛的责任。之所以苦痛,是因为没有充裕时间去阅读这些“披头散发”的稿件。本来他答应写,可又因横生枝节临时插入一些事无法按时交稿。这时,索序人就成了债主,尤其是催稿电话使得他这位欠债人的不安感与日俱增,他由此发牢骚说:
“奇怪了,我又没跟人借钱,怎么一下子冒出这么多债务,永远都还不清呢?”他甚至说:“政府真该订一条法律,禁止出书写序这种不良风气。”他还真想写一篇《序你的大头》的小品,以谴责自己出书却把别人拖下水的不道德行为。不过,如果真没有人请他写序,他又会觉得自己老了,文坛把他遗忘了。
改行当“秘书”
我受长江文艺出版社之托编《2004年全球华人文学作品精选》,内选了余光中的文章,我便打电话到高雄中山大学,希望余氏授权。我问:“余光中先生在家吗?”“对不起,他不在。”“请问您是——”“我是他的秘书。”从这回答的熟悉声音中,我猜出接电话人是老顽童余光中自己。我问他:“你怎么可能委屈自己去当秘书?”他答:“我这几年天天接的电话不是你这类要授权书,就是要我演讲的题目和时间。更麻烦的是:事后又寄来一大沓演讲记录稿要我修正兼校对。所谓‘事后’,有时竟长达一年,简直阴魂不散,常常令我这位健忘的讲者‘忧出望外’,只好听命修稿和仔细的核对原文,将出口之言用驷马来追。像接电话和校对这些工作,做起来既不古典,也不浪漫,它不过是秘书的责任罢了。可我并没有秘书,只好自己改行兼任,不料杂务愈来愈烦,兼任之重早已超过专任。”
光中诗人的双胞案
台湾有位诗人叫杨光中,与余光中同名。一天,余光中的一位粉丝看到某报上刊发了署名“光中”的《猎艳手记》,便打电话痛斥她崇拜多年的诗人:“你为什么改变自己的风格,写出这样的无耻之作?”余光中无言以对。后来他写了一封信给杨光中,曰:“光中兄:区区薄名,竟犯尊意。不过我仍希望你以后写稿,续用‘光中’之名,这样可以使日后的文学史家大伤脑筋,岂非一乐乎?”
台湾以史料著称的麦穗,在杨光中仙逝后披露:余光中自接到那位读者电话后,发表文章一律不再用“光中”而用连名带姓的“余光中”,以免读者把他和比自己年长的诗人杨光中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