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秋:百姓“环境受益权”应尽早确立(中国经济时报 200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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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环境受益权”应尽早确立
■君秋
5月30日的新华网报道说,厦门市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当天宣布,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外资PX(对二甲苯)化工项目,并将对项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PX化工项目是2006年厦门市引进的外资总额达108亿元的一个化工项目,投产后每年可为厦门市增加800亿元的工业产值。但众多厦门市民认为PX属危险化学品和高致癌物,对胎儿有极高的致畸率,并且项目离城区太近,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所以强烈反对这一项目开建。丁国炎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学者和市民对PX化工项目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舆论也进行了积极关注,厦门市政府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和肯定。
缓建是明智的,厦门市政府的开明也令人侧目。毕竟,这是个每年可为厦门增加800亿元工业产值的“航母级项目”,800亿的工业产值也就意味着GDP的大幅飙升,也就意味着当地官员在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绩上能够添上重重的一笔。但这一切,却因为部分市民的反对戛然而止,这一次,地方政府在保障百姓的健康权与对GDP、政绩的欲望中,终于选择了前者。
我们所习惯看到的是,在GDP崇拜和对政绩的狂热追逐下,地方政府往往借发展经济为名,动辄牺牲当地百姓赖以生存的环境。于是,水被污染了、空气变浑浊了,GDP数字飙升的背后,是百姓生存环境的恶化;地方官员发展经济政绩的背后,是人们的无奈和愤懑。但厦门市政府缓建化工项目的决定告诉我们,保护百姓的健康权和城市的环境,也是政府应该追求的一种政绩。
只是,厦门市政府的举动虽然值得喝彩,却有着太多的偶然性和不可复制性——缓建和重新环评的决定,一方面是舆论持续关注所致,一方面是厦门市政府有着难得一见的开明心态。但这一切却很难复制,毕竟,不是每一个影响环境的项目都能得到舆论的持续关注,也不是每一个地方政府都会对百姓的反对声“表示充分理解和肯定”。如果百姓的健康权只能寄托于这些不确定的因素上,那将是一种巨大的悲哀。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够让百姓通过一种固定有效的渠道来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
有学者日前提出应该通过立法给普通百姓“环境受益权”,也就是说,让老百姓对生存环境的权利由虚无变成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利,你可以为身边的一条河流、一片树林与企业讨价还价,这样,人们才能有动力和能力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这样的提议非常有针对性,在现在的状态下,百姓的“环境受益权”其实是由政府来集中行使的。但事实证明,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追逐政绩,往往不惜拿百姓生存的环境与企业做交易,因为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百姓的“环境受益权”与他们的政绩诉求是冲突的,牺牲前者往往就成了一种下意识的选择。
但如果把这种由政府集中行使的“环境受益权”交由百姓个人,那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人们不仅有动力和能力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而且企业的谈判对象和难度都将剧增,谈判过程中存在的猫腻也将最大程度被消弭。让企业和百姓直接在环境问题上进行博弈,是最公平也是最能保护百姓健康权的一种方式。道理很简单,如果人们与企业达成共识,项目就可以开工建设,反之项目就无法落实。在这其中,百姓的话语权和健康权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显然是最重要的。就拿厦门的PX化工项目来说,倘若当初企业能通过谈判与市民达成共识,也就不会有今天缓建和重新环评的尴尬了。
http://www.cet.com.cn/20070531/WENHUA/2007053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