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至上 权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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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至上 权益第一
作者:张北坪 润生 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 840 次 评论: 0 条-
 
——西南政法大学依法治校工作纪实
 
   日前,西南政法大学学术报告厅内座无虚席。一起关于本科生退学规定的听证会在这里举行。   听证会是应学生代表李文新同学申请,经学校同意,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办的。听证会主持人由学校法律顾问、教师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不同利益的学生代表10人为陈述人,教务处4位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答辩人。另有200余名学生以旁听人身份与会。在听证会上,学生纷纷举手提问,会场气氛热烈。   西南政法大学制订《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试行)》,并以此为据,听取各方面学生就学校管理中的若干问题的做法,在重庆市高校中尚属首次。   建立规章制度 保障师生权益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认为,依法治校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依靠教师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整合管理资源,处理学校各种公共事务和对外关系,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权益,整体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为了做到按规矩办事,规范各部门的工作职能,2001年以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先后制订、修订了各类规章制度共96件。2002年,编印了《西南政法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汇编》、《西南政法大学校务公开工作文件汇编》,收辑各类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文件20件。2003年,编印了《西南政法大学财务会计制度汇编》,收编了现行有效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内部财务管理规范29件。学校管理制度完备且均已公布实施,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由于这些制度和措施的有力推行,规范了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行为,从而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能,在各项规定要求的范围内行事,而不“乱劈柴”。   推行阳光校务 坚持信息公开   依法治校的核心在于大力推行阳光政务。   学校确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及时发布与归档,并通过上网(在网上进行公开)、上文(党政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等)、上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等会议)、上栏(校务公开栏)以及学校闭路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方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学校各个方面的情况。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生管理、心理教育咨询、贫困生救助、生活服务、邮政通信、安全保卫、就业指导等教育服务工作。学生综合测评、奖惩、入党、专升本、本科生免试保送连读硕士生、就业等工作方面,坚持信息公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评价原则,做到有章可循。学校确定了少数民族学生的总联系人,开设了清真食堂,尊重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生活饮食习惯。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学校充分发挥法科大学的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法制建设及法律服务工作。   近三年以来,学校教师先后参与了《婚姻法》修订、《考试法》立法等国家立法咨询工作;参与讨论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修改征求意见,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该校教师中,有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7人、另有应邀担任各级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各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人,他们积极参与了各级立法、司法工作。2003年10月至11月,该校承担并圆满完成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评卷工作任务,受到司法部的好评。   学校与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签有学生相互辅修课程协议,为两所院校的学生提供法律教育服务。由该校先后选派6名教师担任重庆市有关中学、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该校教师多次应重庆电视台之邀参加“拍案说法”节目;大学生们还深入工厂、田间、街道,开展“三下乡”活动,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在西政,依法办事,为地方提供法律支持的事例很多。学校曾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先后获得重庆市“民主管理合格学校”、“模范职工之家”、“市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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