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在山的那一边》(中文版)(残缺本)第二章 再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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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再次的



赵素桂经常梦见女儿,有时候梦见她在香港的餐厅享受美食边说话的样子,有时候梦见邓小姐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光景,穿着华服在演唱会舞台上唱歌。常常在梦醒之后,感到寂寞万分,也常常因为感慨,不管是去美国还是去日本都是“啊!我们都一起去过了那里”而陷入沉思。即使至今也常被这股记忆侵袭,因为到处都留下许多难忘的回忆。
“听女儿的CD 已成为了一种习惯,尤其是在十几二十岁唱的歌曲令人怀念不已。先是在台湾出道,然后是到香港、日本发展时候的回忆特别鲜明,有时候星期六可以一口气听完八张专辑,一边听着歌声一边望着摆在家具上的相框,年轻时代的女儿正在微笑着呢!
每个月都会到金宝山的墓园,但如果在梦里有见到她,隔天势必一定会去墓园。在金宝山的墓园是台湾离日本最近的地方,基隆附近也是在我人生中有着深刻回忆的街道……”
赵素桂的祖籍是在中国大陆山东省东平县,但她却是在黑龙江的哈尔滨出生,出生于民国十五年,西历则是一九二六年六月二十日,一直到五岁为止都待在那儿。父亲赵守业当时是担任哈尔滨市邮政局的局长,母亲赵张氏则是家庭主妇。因为中日战争,全家只好逃到河南省去避难,和先生邓枢是在河南省洛阳认识的。
邓枢是在民国四年也就是一九一五年一月十日在河北省大名县出生,出生后母亲就过世了,当军人的父亲也在他四岁的时候就过世,当时国民党的军队到处迁移,所以村里的男人都去从军,无依无靠的邓枢也在十四岁的时候加入了军队,因为只要从军就可以不用担心无法过活。然后就在二十六岁的时候认识赵素桂,因为素桂祖母的友人就住在附近,所以热心地介绍。当时素桂只有十五岁,害羞的躲在祖母后面。在十六岁订婚,回想当初母亲跟自己说:“这个人要成为你的丈夫。”但不懂是什么意思。原因好像是父亲希望女儿嫁给军人, 因为素桂想就读蒋夫人宋美龄所创的育英学校,所以从洛阳搬到陕西的西安。而后结婚是在一九四三年十七岁的时候,婚礼是在洛阳举行,但居住在西安,丈夫也因为结婚而离开军职, 到洛阳附近的宣阳县税务局工作。
十八岁生了长男取名“小狗”,没有取正式的名字,就因为当时的食粮缺乏导致营养失调,才十个月大就夭折了。之后于一九四五年在西安生下次男,也就是后来的长男取名为长安,因为以前西安名为长安,就地取名的缘故。
之后丈夫又在河南省郑州回到军队从军,一九四八年生下次男长顺,因为战争时期希望往后能生活顺遂,所以取名其意叫长顺。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一家人就随着被共军追赶的蒋介石军队,在广东省汕头和数百名士兵一起搭船撤退前往台湾。夫妇两人和四岁及一岁的儿子,与两位军中友人坐在甲板上的逃身艇,大部分的人都下到船舱去了,留在甲板上的人很少。当时素桂严重晕船,连喝水都会立刻吐出来,也因此三天后到达基隆后就不支倒地。过了许久,恢复意识的她才移动到台北的北投,现在北投这个地方在台湾是很有名的温泉乡, 在这里待了约两个星期。
一九四九年的十二月,蒋介石从重庆撤退到台湾,邓枢的军队一度被解散,然后再重新整编,邓枢被编为后备军调往宜兰县。也在那同时素桂跑出去到处寻找妹妹的音讯,听说当空军机师的妹夫在一九四七年移防到高雄,那里有空军基地。后来找到妹妹,素桂和儿子们就暂时住在高雄冈山。
素桂于一九五一年在宜兰产下三男,当时生活实在太贫苦,希望能带来“财富”,所以三男就取其意为长富。大概在宜兰住了一年,就搬往云林县褒忠乡龙岩村,房子是用红砖瓦盖成的房子,拉开木门有一间小小的平铺床的房间。大约在这里住了四年左右,一家人是从大陆迁来的外省人,几年当中和村人语言都无法沟通。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第四个孩子出生了,这次是个女儿,帮忙接生的是当时房东张素霞的大嫂当产婆。夫妇两人将女儿取名为“丽筠”。筠的意思是指剖开竹子,里面会有一层薄膜用于笛子,也就是指有透明清澈气质之意。这是毕业于北京清华大学的好友所提议的名字,因为是第一个女儿,所以特意想了一个漂亮的名字。之后在教会有了一个英文名“TERESA”,但是在家里大家都叫她小丫头或是丫头。这时候的丈夫也正式退休,转到军队的相关部门辅导队担任工作,隔年生下第四个儿子——长禧。
“女儿是个普通的婴儿,会开口唱歌是在两三岁时候才会的,她会跟着收音机放出来的歌一起唱,特别印象深刻的是她三岁的时候,当时她一个人跑到住家附近的照相馆,跟老板说:‘我妈叫我来照相’,因为照相馆老板认识所以也很高兴地帮她拍照,但是我记得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如今仍留有那时候拍的照片,肩上斜背着一个小包包,身上穿着小点点的洋装,右手摆放在摄影棚的装饰架上,左手好像拿着什么东西,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看着镜头的样子。”
“并不是想要女儿成为歌星的,但因为是独生女,她想要的都会让她去做,所以四岁的时候让她学芭蕾舞。”母亲还记得当时老师还夸赞说:“妈妈,这个小孩跳得很好,腿的线条也很漂亮。”
一家在丽筠五岁的时候搬了几次家,住过台东、屏东,之后也住过台北的松山通化街,也就是现在很有名的夜市。两夫妻从搬到台东,邓枢就从部队退休,为了生活开始就从事小吃摊的生意,刚开始主要是卖些面食,搬到台北之后,也不知是运气差还是大环境不景气, 每天赚的钱还不够买煤炭,气得邓妈妈心里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卖面!于是就改卖了馒头, 把做好的馒头批发给学校或店家。
还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上幼稚园的丽筠为了在毕业典礼上演讲,不认识字所以请父亲教她。演讲时身高还够不到麦克风,必须站在小木箱上。因为幼稚园规定必须在白围兜左胸前别上手帕,五弟长禧依稀记得,丽筠总是在校门口帮弟弟别上手帕之后,一起出门,当时的家是住在到处都是水田的传统农村地带。
在丽筠六岁的时候,全家搬到台北县的芦洲,就是在她就读芦洲国小的时候,有了重大的转机。父亲的同乡好友李成清住在附近,他在军中的康乐队演奏胡琴,李是单身,因而经常到邓家走动,所以就有机会教丽筠唱歌。李成清说:“这小孩很有天分,可以走唱歌这一行。”之后就经常带她到劳军晚会表演。第一次登上舞台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常会唱从收音机播出来的美空云雀歌曲。当时的歌本里面有歌词、没有歌谱,所以只能跟着收音机练唱,而晚上最喜欢的事就是唱歌。
“在女儿十岁的很流行《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电影,我还带她去看电影,她竟然可以记住十多首的插曲,是大陆安徽省的‘黄梅调’。因为觉得女儿有天分,所以帮她报名参加华视的歌唱比赛,在不分年龄的比赛中,她唱电影主题曲《访祝英台》,打败了五十多位参赛者获得优胜,拿到‘优胜奖状’时非常高兴。记得当时女儿还跟我说:‘只要有比赛都想参加。’,所以之后常常都是说着:‘我会把奖状拿回来,你在家里等我喔’,然后就出门去比赛,也常拿大奖回家。
在学校的国语课时朗诵,都会被夸赞发音清楚而标准,在十一岁的时候得过全校演讲比赛第一名。”
参加歌唱比赛的事父亲并不高兴,反而是持反对的想法,他认为去唱歌还不如应该好好念书,社会的风气也是着重在考上什么明星学校居多,附近的小孩子考上哪个学校都是热门话题,所以丽筠初中就考上天主教会学校的金陵女中就读。
一九六六年,十三岁的她成为台视的签约歌星,偶尔在每周播出一次的音乐节目中唱歌。当时台湾只有一家电视台就是台视,在三十分钟的节目“群星会”中,深受当时代表上海却移居香港的红歌星周璇的影响,会在节目中唱些她的怀念歌曲,因此母亲和女儿都认为一个月能上节目唱一次歌就非常的了不起了。
学校大概在下午四点放学,一直到六点要补习,回家之后就大多会去军队的康乐队表演,因为她也是属于康乐队,回到家大概都深夜十一点了,隔天早上五点起床做功课,七点去上学。但这些事被学校知道后,丽筠就被学校的生活指导老师叫去,说:“不能接受你的行为”,要多注意,到底要唱歌,还是要休学。
丽筠被逼去和父亲商量如何作选择,就在丽筠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个性梗直的父亲隔天就跑到学校去,生气地对老师反应:“为什么要这样说!?”但父亲仍然反对休学,而母亲却认为休学也无妨,每当女儿拿下歌唱比赛优胜的时候,就会认为她有歌唱的才华,虽然不曾想过要走这一行,但是看她在歌厅唱歌受欢迎的模样,令人觉得是否应该让她去尝试。而且友人也表示赞成:“让她去这行发展比较好。”
丽筠的想法是如果可能,她想边念书边唱歌,但学校的态度却很强硬。看着女儿因休学而难过不已,素桂就让女儿去上“美尔顿”英文补习班。
“女儿成为属于中视的专属歌星,正式迈入歌唱这条路,是在‘每日一星’的节目中, 就是每天介绍一位歌星唱歌的十分钟节目,一星期上节目表演一次的固定演出,这是第一个固定演出的节目。”也在此时将本名丽筠改成艺名“丽君”,因为本名常被念错,所以改成笔划和字型比较漂亮的“君”字,是母亲临时想到的名字。
往后变成了一家的生计就仰赖女儿的收入,当时清晨四点起床准备,然后每天摆摊的收入每月大概有两千元,但女儿每月却赚六千或是八千的收入。虽然上节目的收入较少,但在歌厅演唱的收入却很丰沃。“虽然女儿的名气越来越大,但在我眼里看来女儿的态度却没有改变,如果硬要说哪里变了的话,那就是变漂亮了。”
当时家里的院子养了一只母鸡,每天会生下一颗蛋,就拿来慰劳女儿的辛苦,每次看姐姐有蛋吃,弟弟长禧就会很羡慕。大约是在长禧念高中的时候,歌厅演唱完的回家途中, 丽筠就说想去买手表,为了庆祝弟弟念中学,就买了一支自动的精工表作礼物。对长禧而言, 这是他的第一支手表。那时候长男在印刷厂工作,之后自己也开了一间印刷公司,二男则是去跑船,三男进了军校,因女儿收入的增加,得以搬到较大的房子住。
在一九六七年九月,宇宙唱片发行了邓小姐生平的第一张专辑唱片,名叫《凤阳花鼓》的专辑,里面收了《桃花江》、民谣《凤阳花鼓》,和由《何日君再来》改名的《几时你回来》等歌。这张唱片的标题写着《邓丽君之歌第一集》的编号,结果这系列总共出了十九张唱片。
在台北有一家叫做夜巴黎的歌厅,一场是九十分钟的表演,大概会有十五位歌星演唱,邓小姐在这个歌厅创下连唱七十天的惊人纪录。每当她唱完歌,观众就会一直叫安可,结果都会变成加唱两首、三首、四首……让其他歌手感到不悦,之后被要求唱压轴,但邓妈妈就推说“女儿还小,让年长的前辈场压轴比较好”也不被采纳。那时已经出唱片的邓丽君不只会唱自己的歌,还会唱日文歌《手提箱女郎》、披头四的歌、民谣等。还曾经有同台的女歌星要求经纪人把邓丽君排除掉,邓妈妈就会安慰女儿说:“不用那么伤心,有才华的人到哪里都可以生存。”
第四张唱片终于有自己的新歌——《晶晶》,之前的唱片一直唱别人的歌。就在台湾第一部连续剧《晶晶》一九六八年播出时,她唱的主题曲,是由古月作曲,唱片风行到必须排队才买得到,引起非常大的轰动,但是邓丽君却比较喜欢上电视节目表演。
在一九六九年十六岁的时候,就参加电影《谢谢总经理》的演出。电影里面饰演在一位年轻有为的总经理所开的公司上班,因一些困难的解决而和老板谱出恋曲的故事,在当时的台湾电影院开演前会有二十分钟的歌唱歌唱表演,前十天每日限定两场的舞台现场来了非常多的观众,有人甚至听完邓丽君唱歌就回家。
在这年邓丽君也参加了新加坡总理夫人举办的义演活动,对邓丽君而言此行是第一次出国,她很讶异为什么吃的菜和平时吃的口味几乎相同,后来听说这里的人很多都是从福建省来的才明白原因。
一九七0 年到香港登台发展。和“香港丽歌厅”签约表演,决定在香港表演时,就为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TERESA·TENG”,在香港发行的唱片上也都会同时标示“邓丽君” 和“TERESA·TENG”。
丽君曾到香港九龙有家叫做“东方”歌厅唱歌时,住宿在香港岛的喜来登酒店,那时候还没有地铁,必须搭船过岸。平日的话是下午两点到四点半,晚上七点半到九点半,十点到十二点,一天唱三场,若是星期六、日则是下午一点到三点,三点到五点,然后晚上两场一天唱四场的公演。一场公演大约会有十位左右的歌星唱歌,一人唱两首,一开始邓小姐是唱中场的顺位,但跟着人气的高涨,唱的顺序就越来越后面。
“妈妈!今天来了好多客人,很高兴!”邓小姐常说这句话。
此时发行《晶晶》这张唱片的宇宙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因此就和香港的乐风唱片公司在一九七一年十二月签约。这家公司原本是以马来西亚为据点的公司,然后在新加坡、香港、台湾都有分公司。这时以古月为笔名的左宏元就被指派当邓小姐的唱片制作人。
古月就是为欧阳菲菲的第一张唱片担任制作人,也为翁倩玉作曲过。担任邓丽君的制作人,古月不仅为邓丽君写谱,连宣传用的文章都亲自写,因此素桂常做饺子请送邓小姐回家的古月当宵夜。
“轻快的歌曲发音较短,所以容易让人感到孩子气,你已经十八岁了,所以应该唱一些比较大人味的歌了。”
邓小姐也认同这个看法。
《谢谢总经理》这部电影也于这一年在香港上映。邓小姐被选为史上最年轻的白花油慈善公主,当年十八岁,也参加电视剧《天涯共此时》的演出。邓小姐对成名这件事只向母亲说“是荣幸”。
一九七二年,十九岁的邓小姐被选为香港十大歌星,一九七三年因主演电影《歌迷小姐》使得《千言万语》歌曲大卖。当《彩云飞》这部悲情小说要拍成电影时选用《千言万语》作为插曲,古月作曲后,监制人就向古月说:“小孩子怎么会唱大人的爱情歌呢?”,古月就找了几个人来录唱这首歌给监制人听,最后还是邓小姐被选上。也在这一年,她在北投买了一栋别墅,又为父亲买了一台美制的跑车当作礼物,父亲每天都会发动引擎热车,也曾不小心开车撞到墙壁过。
在华人的世界出名之后,就有来自各地的邀约,邓小姐和母亲常到香港、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巡回公演,演出的地方有中国餐厅、饭馆、夜总会等等。其中令邓小姐印象最深刻的算是去越南演出的那次了。从饭店坐三轮车去会场, 总统夫人招待九百个美国大兵和越南女人所生的小孩,在西贡的戏院里看邓小姐的表演。
邓小姐每次出国都不曾忘记买礼物,出国前会为弟弟长禧量脚,买溜冰鞋给他,也会为父亲买劳力士表或是西装布料。一回到台湾就一定会聊及当地的土产及特色,“新加坡的街道很干净”、“台湾的摩托车和计程车太乱,为什么无法改善呢?”,弟弟长禧也常因此和她争论一个小时以上。



一九七三年三月,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让佐佐木幸男和中村準良两人,一起到香港旅行四天三夜。佐佐木曾担任泽田研二,中村则担任过野口五郎的制作人。旅行的目的说是希望去和香港宝丽多做敦亲拜访,但事实上是要犒赏他们平时工作的辛劳。
佐佐木和中村一到香港就直奔香港的宝丽多唱片公司,和当时香港制作部的部长郑东汉先生一起在饭店用餐时,被问及想去哪里?他们就回答想去听歌,郑东汉立刻就预约歌厅。
用完餐到达歌厅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当晚大约有两百位客人,歌厅因为规定有喝酒的客人不能坐到舞台前的位置,只好坐到后方的桌子去,当时有位女歌星在唱歌。节目里安排十位女歌星唱歌,五人伴奏乐团的演奏不是走音就是节拍太乱,萨克斯风的人还伸脚表演呢!
一人唱两首歌,只有最后的歌星唱三首,佐佐木不禁地叫出来:“啊!好姑娘。”音质和表情都很好,看起来不像中国人的歌星,中村却说:“不,这个之前的女孩比较好。”的确前一位歌星和观众的互动较好,但以歌唱而言,最后一位比较出众,那就是邓丽君小姐。
当时因为喝了酒,又坐在很远的地方所以看不清楚。所以他们决定要再来看一次,一定是有“什么”让他们这样想,而中村和佐佐木的意见竟然一致。
隔天,他们就请郑东汉先生为他们收集邓丽君的唱片。听过唱片他们认为音质让人感到温柔有气质,即使在日本也相当会被认同的角色,佐佐木和中村作出了这样的判断。在日本歌坛已经有香港的陈美龄和台湾出身的欧阳菲菲出道了,但他们认为邓小姐会成为和这两人不一样的歌星。
当夜,他们就坐在歌厅前四排的座位上,喝着可乐看表演。看了压轴的邓小姐表演后,就越觉得很好。不只歌唱的好,还有一种聪慧的气质。对佐佐木而言,是否能成为歌星,具有知性的感觉很重要。在回日本前,佐佐木说:“我想亲自制作这位歌星。”便请郑东汉先生去谈有关合约的事。
回到东京的翌日,位于世田谷区池尻大桥的宝丽多唱片公司了,五十岚泰宏制作本部长正在主持制作人会议。佐佐木在会议中报告出差状况,然后拿出唱片指着封面,极力主张务必签下邓丽君。其实佐佐木从香港回东京的夜晚,因为兴奋无法入睡。他心想不早一天将她签下来,就可能被别家公司签走。佐佐木很坚决的说着,被这股魄力所震慑的制作本部长就说:
“知道了,舟木,你明天立刻去香港签约。”
当时担任制作签约部部长的舟木先生就被命令去和邓小姐签约。
为了交涉合约,他们选在九龙尖沙嘴的美丽华酒店见面。因为邓小姐没有和经纪公司签约,所以所有工作上的细节都由母亲素桂照料,而舟木先生带着笑容说:
“日本是全世界第二大的音乐市场,到日本学习应该不错,和母亲一起来吧!”
正在说明合约的条件时,邓小姐突然说:“想去日本看一下。”
舟木先生认为有希望。但邓小姐迟迟未说出“我要去”令他很在意。身材姣好又美丽,感觉很清新,就是一副歌星的模样,这是舟木先生对邓小姐的第一印象。
“可以一起用餐吗?”舟木邀约之后就结束了这个第一次的会面。
和舟木道别后,邓小姐对母亲说:“不知道该怎么办比较好?”然后素桂就打电话给在台湾的丈夫,得到的答案是“反对”,女儿就说:“那就不去了。”母亲也回答:“好啊。”但此时在邓小姐的内心,有一股“在东南亚各地已经出名成为一流歌星,应该到外国去挑战” 的想法油然而生。
即使一起在尖沙嘴的大上海饭店一起用餐时,她的应对看不出心意有什么改变。她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但始终没有开口说出:“就做吧。”舟木从香港宝丽多公司得到的讯息是因为双亲反对,理由是在香港的收入已经很好,不必刻意到日本冒险。香港宝丽多的人看到邓小姐谈不成,因此就推荐别的女星,就说那找别的女星来怎么样呢?连郑东汉都说:“算了吧!”即使如此,舟木先生仍然非常执着,尤其有位日本通跟他说:“邓丽君是台湾版的美空云雀”,更令他卯足全力。
舟木先回东京之后再飞到台湾,为了要去说服父亲邓枢。在台北市德惠街的统一饭店接受邓枢招待用餐,谈话后证实宝丽多的情报是正确的,父亲认为“现在的收入已经非常丰沃,没有必要非到日本去,而且女儿去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不习惯。”但舟木并没放弃, 因为他知道其实邓小姐本人是有兴趣到日本发展。
舟木更是直接到北投的邓宅去,想说服反对赴日的父亲。这次舟木发现,反对的程度没有之前那么强烈了,经过冗长的说服,终于得到邓爸爸“那就交给你了!舟木先生”这句话。
母亲听了以上的话也决定尊重女儿的意思。 舟木接受所有他们提出的要求:如在日本的居住问题、契约金、希望的条件等。舟木先生每每问及邓小姐什么事,她总会说:“问妈妈”,感觉上她并没有什么不安与担心。
素桂认为女儿去日本之前应该学会用日文打招呼,所以即使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也请了一位华人家庭教师教女儿日文。但邓小姐马上就想睡觉,也会说:“现在没心情上课。”必须想个在日本工作时要用的名字,素桂觉得用中文名字较好,但邓小姐好像不认为“邓、丽、君”的发音好听,因而不想用此名。因为在香港用“TERESA·TENG”的艺名,所以她就跟母亲说:“妈,用这个好了。”一到日本就用“TERESA·TENG”的艺名发片,日本公司也同意这个名字。
到日本发展,经纪业务归渡边制作公司管理,而唱片的制作发行则由日本宝丽多负责。一开始签约两年,第一次签约日期是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二日,依邓妈妈和邓小姐同意,签下的第一份合约内容里,第一年的酬劳是每月日币二十五万元。那个时代的日本大学毕业的公务员最高职等的薪水是日币五万五千六百元。签约公司是和属于渡边制作公司的子公司桑梓直接和邓小姐签经纪约,再由桑梓公司去和宝丽多签约的形式。暂时住宿在赤坂的新日本饭店,费用由渡边制作公司负担,音乐则是由宝丽多和渡边音乐出版公司共同制作,邓小姐有百分之二的版税可抽。接下来就是进行在日本出道的准备工作。在一九七三年十一月,邓妈妈和邓小姐第一次到日本,那时邓小姐才二十岁。



到羽田机场接机的人群里,樱井五郎也在当中。樱井当时担任渡边制作公司的名歌星石田步、大信田礼子、安·露易丝等名歌星的统筹经纪人。有一天,被上司井泽健叫去,交代担任要来日本发展的邓丽君之经纪人。因此樱井就去听完邓丽君所有的唱片,开始策划选什么歌给要出道的邓丽君唱。在羽田见到邓小姐的第一印象是“福婆婆”的长相,但不讨厌。不美的“福婆婆”却曾被日本认定为最漂亮的美女呢!他很直觉地认为“这女孩会红”。
邓小姐是个态度柔和,外表给人清纯的感觉。看过无数歌星的樱井,发觉到她和一般女孩不同的优点,好比虽然不是艺人,但是走在街头会引人多看一眼的人大有人在,但邓丽君是属于经过琢磨后自然散发出一种光芒的人物。应该用什么方式在日本呈现,到底能被接受到什么程度?其实在樱井的心中有许多的不安。
出道曲子是由渡边制作公司主导,走偶像路线。在七0 年代日本歌谣界初期,流行小柳琉美子的《我的城下町》(わたしの城下町)、天地真理的《水色之恋》(水色の恋)、欧阳菲菲的《下雨的御堂筋》(雨の御堂筋)等流行歌曲,所以新歌就请曾帮天地真理、陈美龄作词过的山下路夫写,再请帮南沙織、欧阳菲菲写下畅销歌曲的筒美京平作曲。
佐佐木和樱井一起带着邓丽君到电视台去见习。星期一去看日本NTV 电视台的《红白前十名》及富士电视台的《夜晚的热歌舞台》,星期二去看TBS 电视台的《唱吧!演奏曲》,反正每天就是去看各家电视台的音乐节目,从星期一至星期五参观了所有的电视音乐节目。
“因为将来我们势必要上这些只有日本一流歌星才能上的节目。”一听到佐佐木这样激励的话,邓小姐的眼睛立刻为之一亮,而且最令邓小姐吃惊的是,不管看哪个音乐节目,都是由大乐团在伴奏。
“东京实在太棒了。因为市场很大。”
邓小姐用着很不道地的日文说出她感受到的印象。从决定在日本工作之后,邓小姐立刻练习在笔记本上写日文。她母亲若被问:“H~ai”(好吗?),母亲只回答:“H~AI”,从不开口说日文,有关工作上的部分也不曾开口说过任何话,只是默默无闻地照顾女儿而已, 不像一般的日本星妈。
佐佐木们尽量选择在便宜的餐馆用餐。有一天在有乐町铁轨下的烧肉店吃猪脚,邓小姐说了好几次“好吃”,表情看起来非常高兴。第一次吃日本料理是在涉谷东急广场九楼的“味田之屋”日本料理店吃鲑鱼茶泡饭,她也很喜欢日本的涮涮锅和茶碗蒸。
一九七四年二月七日,邓丽君因为感冒发烧,所以在家睡了一整天,晚上起身后往窗外看去,她发现有白色的东西飘舞着,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下雪。邓小姐感动地欢呼起来,在日本的新生活充满了新鲜的刺激。
当中,邓小姐回台湾一次,为了在日本正式发片于一九七四年二月十五日又再度赴日。到达羽田机场就直奔赤坂王子饭店旧馆记者会现场,会场里已经有上百位的采访媒体,邓丽君一进场,一阵阵的闪光灯就闪个不停。没想过反应会这么热烈,所以很吃惊。坐在邓丽君两旁的,是宝丽多的五十岚制作本部长及渡边制作公司的井泽。
邓丽君在发片前,公司用“香港的红玫瑰”一词作宣传,意指“香港最红的歌星”。当时邓小姐已经二十一岁,但公司却发表为十九岁在会场公司放去年十一月邓小姐第一次到日本录音的《是今夜还是明天》(今夜かしら明日かしら),穿着迷你裙的邓小姐好像真的在跟唱一样。
记者会结束后,分给在场所有人员一人一朵玫瑰花。当佐佐木正要离开时,等在门口的TBS 电视台记者铃木明就对他说:“这样太过分了,不会引起日本和台湾的问题吗?邓丽君是台湾出身的,应该改称她为台湾的玫瑰吧?”
其实铃木曾在邓丽君十六、七岁时在台湾的歌厅登台演唱期间,就去看过她的表演而大受感动,当时就认定她如果在日本唱歌一定会红。而当邓小姐真的在日本出道,令他雀喜万分的同时,“最喜欢的台湾歌星”却被说成“香港的歌星”,令他无法忍受。对佐佐木而言,他是在香港遇见邓小姐而签约,所以认为邓小姐是“香港的玫瑰”,但事实诚如被指责的一
样。
邓丽君以流行曲调的《是今晚还是明天》一曲出道,光是三月份就上了四十五个电视节目,因同属与渡边公司,所以能在大牌歌星森进一四月二十六日至五月三日在日剧的演唱秀上唱歌。但印制的三万张唱片没卖出,在日本当时的歌曲销售排行榜只进到第七十五名而已。
邓小姐对这个结果感到自责。“卖不出去是因为我不好,我必须更加努力才行。”
舟木先生好几次安慰了自责的邓小姐说:“刚开始都是这样的啦。”其实因为在香港挖掘邓小姐,当谈不成邓小姐时,有被问及“改签能演能唱的优雅怎么样?”的那位优雅也已经在日本出道,而且相对于邓小姐的《是今夜还是明天》排行榜第七十五名的成绩,优雅的《处女航》却拿到排行榜第二十四名。在香港自己的地位远超过优雅,但在日本的成绩却输她,这点让邓小姐感到非常郁闷。
《是今夜还是明天》这首曲子,樱井认为是别的歌星唱不来的曲子,而且对电视节目的伴奏乐团而言太难了,无法达到唱片水准的演奏,所以通常只能交代他们伴奏最简单的版本。
为什么不卖?樱井以观众的立场去思考问题的原因:这首曲子给人一种上流社会格调太高的印象,而且以邓丽君的容貌和音质去判断,基本上而言,不应该把她做成流行曲风的歌星。
“这个女孩绝对只能作唱演歌。”
樱井下了这样的结论。
因为邓丽君的出道曲未红,所以对挖掘邓丽君的佐佐木而言也是个打击。虽说在音质和感情上的表演都十分优异,但没有做红的理由,是因为日文不道地?还是将原本二十一岁的年龄谎称为十九岁设定主打十多岁的年轻族歌迷是个错误?……就这样烦恼了一个多月, 几乎每日无法成眠。
这个时期作曲家筒美京平已经写好了四首流行曲风的曲子来坚持走演歌路线,就和佐佐木商量,不向公司报备之下偷偷地请猪俣公章作曲。猪俣公章当时是专为森进一作曲的作家,佐佐木请专长写演歌的猪俣写流行风的歌曲,因为猪俣曾经,连DEMO 带都做好了,但因为樱井为森进一写过流行风的曲子《我的朋友再见》(さらば友よ)。山下路夫写来一首名为《雨的空港》的词,仿柯尼·法兰西斯的感情,场景设定为欧洲。柯尼·法兰西斯是在一九六0 唱红《可爱宝贝》及《VACATION》的美国歌星。
被委托写歌的猪俣说:“你们也真是的,怎么要求这么稀奇的事呢?”但在一周内却写了三种曲风给他们。佐佐木是喜欢优美旋律的人,但樱井想做的是比较通俗的歌,樱井甚至主张将佐佐木用小提琴伴奏完成的序曲版重新制作改为小喇叭演奏。樱井的意见是曲子像“西田佐知子唱的歌较好”,佐佐木让步了。所以编曲选择采用活跃在流行风派的森冈贤一郎,理由是不想让曲风呈现太道地的演歌所下的工夫。
舟木一听佐佐木说第二张单曲改走演歌路线时,“到底会红吗?”的疑问让他很不安。听到完成后的曲子,认为很适合森进一唱,但判断应该不是邓丽君唱的歌曲。
“再做一首试试看吧。”
舟木这样说,佐佐木却强硬地回答:“就用这首歌。如果不行,请换掉我。”这年的日本唱片大赏被选中的歌是森进一唱的《襟裳岬》,这种融合流行曲风和演歌的曲子深深地抓住每个听众内心的时代,舟木只好也让步,在翌日录音。最初的歌名是《雨的空港》,但因为欧阳菲菲唱过《雨的机场》(空港就是机场),所以就把“雨的”拿掉成为《空港》。
七月一日发片的第二张单曲《空港》,客层设定在二十岁到二十五岁的粉领族,所以真的成功推出。而且依调查结果显示四十岁左右的男性歌迷居多,而且很快地在有线放送的点歌也反应出来,实际卖出了七十多万张的唱片。邓丽君因为这个歌拿下了一九七四年度日本唱片大赏的新人奖(拿下最优秀新人奖的是麻生洋子的《逃避行》),然后奠定了往后二十年在日本的歌唱界成为名副其实巨星的基础。
但邓丽君内心的纠葛也是在此时开始的。在香港、台湾是如同美空云雀一样的大牌明星,但在日本却只被当成一般的新人,而且只能接受日本对新人的一般待遇,节目中的访谈对话以新人待之,即使参加演出也只能像新人一样唱一小段。
事情就发生在某次上电视节目演出的时候,因为从香港来的玲玲、兰兰竟然讶异要和邓丽君共用一间休息室,因此很生气地对着所属公司太阳音乐的福田时雄说:
“为什么陈美龄一个人使用个室,而邓丽君却和我们共用一个呢?”对她们而言,要和邓丽君这种等级的巨星共用同一室是无法想象的。一见到邓小姐出现之后,玲玲和兰兰竟兴奋地说:“请邓小姐帮我们签名。”
还有一次,为日本男性周刊的拍摄去冲绳拍照,事前是有听说要拍泳装照,但当工作人员拿出比基尼泳装时,邓小姐却吃惊地回答:“中国人才不穿这种泳装,不喜欢。”
几经说明在日本新人出道时常需要拍这种泳装照片,但邓小姐仍顽固地不肯屈就,结果工作人员只好拿出很朴素的连身泳装给她穿才完成拍照。
在日本的出道,一直到上轨道为止,在邓丽君的内心里并不能说是一帆风顺。



对邓小姐而言,在日本无论是饮食上或居住新日本饭店等民生问题,大致可以适应, 惟独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语言。比如说“watashi(我)”,就老是发音为“wadashi”诸如词类的发音问题一直无法熟练。也因为在语言上的障碍无法跨越,邓小姐曾因此数度向母亲表示想回台湾。但想在日本当歌手,就得克服语言这个难关不可。
担任母亲素桂翻译的,是毕业于台湾师范大学后归化成日本籍的小提琴家佐井芳男先生。母亲不但请佐井先生教女儿日文,还打算为女儿移居到有华人邻居的公寓。因为邓小姐向母亲反映,住饭店无法得到充分的休息,大约找了一个多月,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住处,最后才在原宿找到房东是华人的奥林匹亚大厦,这才使邓小姐结束了半年多的饭店生活而安定下来。七楼高的建筑里,邓小姐的新房子位于四楼,有两房两厅,邓小姐为寝室挑选白色的家具及床铺,床边的桌上放了许多化妆品,桌边放了一面随时能照到全身的大镜子。邓小姐常躺卧在床上看日文教科书,或是在床上玩扑克算命,通常她会在深夜两点就寝,早上七点起床。
因为《空港》的热卖使得邓小姐日益忙碌,当时一个月要跑四、五家酒店或歌厅,对新人而言,这算是一份不错的收入,但邓小姐却常向母亲哭诉“不想在醉客面前唱歌”、“为什么来日本非得在这种地方唱歌不可”……其实邓小姐在台湾也曾到歌厅唱歌,原本对歌厅的环境气氛并不陌生,但因为在日本,和客人的应对方式与台湾不同,不禁产生了厌恶感。其中最令她痛苦的就是常被要求一起跳舞或是一起对唱,甚至在表演当中嘴客会大喊把衣服脱掉之类粗俗卑劣言语。邓小姐向公司提出“日本男人太霸道”、“宁可不要酬劳希望能停止此类的演出”等声明,之后她就不再到酒店及歌厅唱歌了。
邓小姐很喜欢去上“8 时!全员集合”的电视录影,她觉得在节目中表演翻筋斗很好玩,有时候也会表演特殊才艺,也常随志村健的团体下乡公演唱开场打头阵,成员当中的加藤茶和高木会特别照顾她。
很快地,邓小姐两年的合约,酬劳在第二年就从原本的二十五万日币调高为五十万日币,甚至第三年就调升为一百二十万日币。一九七六年七月十日在新宿路易道举行第一次演唱会,身穿黑旗袍的邓小姐面对稀疏的观众唱了十五首歌,还因为太紧张,在唱《再见!我的爱人》时没有跟上音乐的节拍,当时会场的角落坐了一位贵宾,日本演员川谷拓三先生,很认真地倾听邓小姐歌唱。这个时期的邓小姐要上很多电视及电台节目又常下乡公演,忙到一个月只能休假一天。
一九七五年邓小姐和香港宝丽多唱片公司签约,唱红了电影主题曲《小城故事》、《甜蜜蜜》等名曲,并于一九七六年在香港举办第一次的个人演唱会,当时的演唱会是没有酬劳,只有交通费和食宿费而已。在日本也连续发行《アカシアの夢(针槐之梦)》、《夜のフェリーボート(夜之渡船)》、《ふるさとはどこですか(故乡在何方)》等名曲,月薪又调升到二百五十万日币,可说是歌唱事业一帆风顺!就在广受好评的时候,事件却发生了。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七日发生了影响邓小姐一生的“护照事件”。大约在晚上八点左右,当时任职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编成部部长的舟木稔先生,也就是促成邓小姐签约赴日发展及担任邓小姐在日本时的监护人,在自己家里接到电话通知。
“舟木先生,邓小姐被抓走了,马上到饭店去吧!”
邓妈妈的翻译佐井芳男先生打来的电话,慌慌张张地说。
“日本出入境管理局的官员和印尼大使馆的人员都来了,好像是护照出问题……”
当时佐井先生还问邓小姐:“你在开玩笑吗?”
可是电话中传来的是邓小姐焦急地回答:“是真的!”
舟木先生一接到联络,匆忙地赶到赤坂的东京希尔顿饭店(现已改名为CAPITOL 东急饭店),与已在大厅等待的佐井会合,就立刻冲上楼到七三六房。进房后房里只有邓妈妈沮丧地坐在沙发上,邓小姐已经被逮捕到位于港区港南的东京出入国管理事务所。
原来一九七八年退掉东京的住所之后,邓小姐就以香港为据点继续演艺活动,本来应该是在一九七九年初到新加坡及香港公演,之后要回日本录新歌,最后再到美国的行程。舟木先生一时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
一月十日邓小姐持台湾护照从台湾飞香港,二月十四日邓小姐结束香港的工作时,心想离日本工作还有空档,便想前往日本时过境台湾住个二、三天,探视父亲。但是如果用中华民国护照入境就必需要再办出境的手续,而最快也要二十天方能办妥。当到达桃园中正机场的证件审查时,邓小姐从皮包里拿出一本印尼护照,询问证件查验人可否用此护照进入台湾。而查验人员告诉邓小姐,没有签证不能入境。
有位男士就在入境审查窗口附近,目睹这一切的经过。因为这位男士使邓小姐在接下来的人生陷入低潮,当然邓小姐在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位男士的存在。
被拒绝入境的邓小姐只好飞往日本,在距离搭乘华航016 班机飞往日本的等待空档,邓小姐打电话给在香港的母亲说:
“我先去日本,你两天后回来。”
她交代之后,也提到在台湾入境时的护照问题。
邓妈妈还严厉地提醒邓小姐:
“我不是跟你说过,印尼护照哪里都可以用,就是不能在台湾用的吗!?”要邓小姐务必小心。
没想到就在那之后的第三天就出事了。邓小姐回到日本的翌日,邓妈妈随后就赶到。二月十七日傍晚,邓小姐和邓妈妈偕同两位友人到赤坂的“楼外楼饭店”用餐,吃完上海料理的虾腰汤面、炒青菜等料理后,即返回住宿的饭店。到达饭店时,邓妈妈在大厅瞄到一位带着墨镜的男人,邓妈妈突然莫名其妙地胆颤心惊了起来。
邓小姐和邓妈妈回到房间休息,随即电话就响了,有位自称是印尼大使馆的人员说,现在人在饭店大厅,有事要请教邓小姐。除了大使馆员之外,还有日本入出境管理局官员随同,他们没收了邓小姐的护照,又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就把邓小姐给带走。
翌日,舟木先生及邓妈妈被入管局传去,要他们据实以报。舟木先生将从邓妈妈那里得知邓小姐是从香港歌迷那里拿到护照之事据实报告,除此以外并不清楚。当天未能和被邓收监的邓小姐会面,隔天舟木先生才获准可以和邓小姐会面。会面时邓小姐显得憔悴,心神不宁的样子。
“因为我的不小心引起了大乱……妈妈还好吗?”
邓小姐只担心母亲,也请求舟木先生“请尽快把我弄出去。”
听到邓小姐这样的话,舟木先生只能安慰地说“不用担心,马上就能出来了……”舟木先生认为只要见到面就能使邓小姐比较安心,所以每天都去看邓小姐。邓小姐一心一意地挂念邓妈妈的状况及何时可以被释放。
此时的台湾和国际间正处于极艰难的困境里。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美国为了和中共恢复邦交就和台湾断交,当时和台湾有邦交的国家只有南韩、沙乌地阿拉伯、南非等二十一个国家,被国际孤立的情势也影响到一般社会层面,邓小姐深感台湾陷入前所未有的苦境,还曾捐款给国防基金。不巧就在这不久之后,就发生了护照事件。台湾媒体大肆报导,其中,《中国时报》以“持购买的印尼护照入境被拒……”、“回香港立刻转机赴日被日本警察逮捕……”等说法将整个事件的经过描述地非常仔细,因为那是有特别的原因。
在海关目睹邓小姐和海关审查官员对话的男人,就是《中国时报》当时的驻机场记者。他看到在入境审查被拒的邓小姐直飞日本,就询问审查官员详细的来龙去脉,记者随即也向当时是印尼政府在台联络窗口的印尼商会求证,询问是否有发护照给邓小姐之事,而得到的答案竟然是“NO!”此时邓小姐正在赴日的途中,印尼商会的人员立即通知日本入国管理局,结果造成邓小姐在日本被捕。
事件被媒体刊出之后,台湾政府透过相关部门对舟木先生施压,要他将被释放后的邓小姐立刻送回台湾,另外也再三要求日本政府强制遣返。被国际孤立的台湾政府正处于必须尽力提升“国家意识”之际,却发生了代表台湾的邓丽君惹出护照事件,因此非常坚持要求“遣返邓丽君”。综合当时所有的情势,一般都认为只要邓小姐一回台湾,在机场就会被扣
押调查。
舟木先生反复地衡量各种可能性:当时台湾政府正施行戒严令的时代,若是将邓小姐送回台湾,一、二年之内邓小姐将无法从事演艺活动;也可能好几年都无法出国,甚至更坏的情形是可能必须从此退出歌唱界,无法唱歌。忧心与日俱增,所有宝丽多唱片公司的人员都担心不已,他们去找曾打过最高法院诉讼的辩护律师商量,请他们到法务部奔走,邓小姐也是流着泪坚决主张“暂时不要回台湾!”只想避免被强制遣返回台。
女子收容所里是榻榻米式的房间,大约收容了二十多名女子,其中大部分是大陆籍女子,因此邓小姐不会因没人说话,而显得颓丧。所有的调查是由入国警备科及入国审查科执行。入管科说“明天就会释放”,但却一直拘留着邓小姐。邓小姐所持有的印尼护照是由印尼政府发照的,护照号码是“D003124”,名字栏上登记为“ELLY·TENG”,二十六岁,贴的是邓小姐本人的照片。根据警备处的调查,若是用中华民国护照入境非邦交国,需要很多时间办手续,所以为了方便工作,邓小姐才持有印尼护照。
当时被国际孤立的台湾,举凡政治家、财经界人士都拥有除了中华民国护照之外的第二本护照,会持有如美国、加拿大等的其他护照,这几乎是众人皆知之事。但像邓小姐这样身为艺人而拥有第二本护照是非常少见的,因为当时的台湾歌星几乎没人能在海外开演唱会。
而艺人想拿到出国许可证最少需要费时二个月,甚至需要花一年时间才拿得到的也有:首先必须向当时主管音乐、演艺活动的教育部申请,再由新闻局检视艺人的实力及视当时的状况,判断是否有必要出国;之后再由警察局作形式上的许可,最后再经外交部准许,在审查过程当中还可能被戒严总司令部传唤去作思想调查。因为当时必须要有护照及出国许可证才能出国,虽然如果有海外的应聘书就可以将两个月的申请期缩短为十天,但无论如何对当时的艺人而言,出国申请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而且只要签证一到期就必须回台重新申请。为了让邓小姐证件申请顺利,舟木先生甚至还亲自拜会过新闻局及外交部,尤其在《空港》一曲畅销时,邓小姐的工作非常忙碌,但只要签证一到期就不得不回台湾。
一九七八年八月,邓小姐和友人们在聊天时,刚好提到出入境时的困扰。一名贵夫人歌迷的儿子刚好在印尼政府担任高官,贵夫人歌迷因同情邓小姐的处境,好意地对邓小姐说会帮忙她想办法。
就在约半年后,一九七八年十一月,邓小姐在新加坡拿到护照,为了酬谢给护照的人,还包了二万港币。这本护照就是邓小姐在入境台湾时所使用的那本护照。
非法入境在法律上是处三年以下的徒刑或易科罚鍰十万日币(当时),在调查过程中,可以明白邓小姐非但没有恶意还知道台湾当时特殊的情况,入管局最后做出不起诉不罚金的判决。护照上的名字虽然不同,但护照并非伪造而是“真品”。因为这次事件可能牵涉到印尼政府的官员,所以延长了邓小姐拘留的时间。结果他们将事件以真伪不明做了结,模糊焦点、不了了之。日本入管局也做出强制驱逐邓小姐出境,一年之内不可入境日本的处分。
一周后,二月二十四日,邓小姐终于恢复自由之身。警备科的人员异口同声地称赞邓小姐“是个了不起的人”。因为收容所所给的伙食是外叫的便当,通常遇到有钱人的囚犯,通常都会故意说“不合口味”、“无法吃这种食物”的怨言,特意取得许可后叫高级便当来吃。但是邓小姐从未抱怨过任何怨言,不但称赞便当好吃而且会吃完它,然后一定不忘说:“ご馳走さまでした(谢谢您的美食)”、“ぁりがとぅござぃます(谢谢!)”。
被通知会被释放到美国时,邓小姐因为过于兴奋,几乎无法吃晚餐所给的炸鱼日式定食便当,也几乎无法成眠。要被释放时,化了淡妆的邓小姐对同房的囚犯们说:“让我唱一首歌表达我对你们亲切照顾的谢意。”囚犯们在邓小姐唱完国语歌之后大声拍手叫好,邓小姐要出收容所时,低头向所有警备职员点头道谢:“大變お世話になりました!(谢谢你们的照顾!)”
舟木先生在前一天让邓小姐亲笔书写用来应付媒体的日本式谢罪文:

“给大家带来许多骚扰,也让所有歌迷们担心了,非常抱歉!我将赴美完成原本预定的演唱会,等表演结束后,再回台湾。”
在签名处邓丽君很郑重地签下本名邓丽筠, 下方又加签日文及英文的“TERESA·TENG”,日期是在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我想会有很多的媒体来,记得脸上保持微笑喔!”对舟木的建议,邓丽君笑着回答:“是啊。”办完入管事务所的手续走到
外面,果真如预期一样来了很多的媒体,穿着格子衬衫、黑长裤,然后披着毛皮外套的邓丽君,左手拿着LV 提包,脸上勉强地露出笑容疾步坐进车厢,但许多电视台的记者仍大声喊问着问题。到达成田机场,舟木将母亲及邓丽君带往特别休息室,帮她准备了一张泛美航空飞往洛杉矶的机票(当时约三万台币)。这一飞开启了邓丽君小姐的新世界。
途经旧金山到达洛杉矶之后,邓小姐打电话给母亲:“我已经没事了,现在到了美国,妈妈您也立刻来。”不用说,素桂立刻飞奔赶往美国与女儿相会。碰面时邓丽君感慨地说:“最令人难过的是台湾的媒体完全不了解状况,只会骂我是背叛者。”但很讽刺的是往后一年多自由自在的生活对她而言,竟是最宁静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