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分配不公问题原因何在? 分好“蛋糕”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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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⑥)
现阶段分配不公问题原因何在? 分好“蛋糕”促和谐
2010年07月09日07:1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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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开展了“你最关心的话题”网络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分配不公问题在18个选题中位居第一。两会期间,分配不公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一大热点,成为议案提案涉及最多的问题之一。这从某种程度说明,分配不公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广大群众对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缓解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充满期待。
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解决好分配不公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 当前我国存在哪些分配不公现象?
公平,一般地讲,反映的是人们追求利益分配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传统。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实现分配公平奠定了根本制度前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曾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人们之间收入差距不大,但趋于绝对的平均主义,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改革开放后,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适合现阶段国情,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
但也要看到,在人们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分配不公的现象,许多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比如,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比1992年下降10.8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
比如,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据统计,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尽管这里面有统计口径变化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是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学者认为,当前初次分配中“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比如,垄断行业收入畸高。一些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而这些过高收入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并不相符。
再比如,一些不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如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等;一些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涨价;一些行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出场费等。这些被称之为“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的部分,往往难以统计,也难以纳入收入调节范围。
还比如,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不相符。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按规定给工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随意压低、克扣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久治不绝。
由于分配领域种种不公问题,导致我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之间看,东西部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9年浙江、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611元、12862.5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007元、3000余元;从不同群体之间看,高收入阶层财富增长较快,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而另一方面,我国绝对贫困人口超过4000万人,低收入群体还有2.7亿人。
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处于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我国基尼系数约为0.47。对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家,虽然基尼系数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但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收入差距并不完全是分配不公造成的。其中也有由于个人能力大小、努力程度不同、贡献高低造成的差距,这种差距是必然的、应该的,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那些不合理、不合法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才是分配不公的表现。
因此,理解分配不公关键是要明确分配公平的标准是什么。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应看分配与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是否相称,贡献多则收入多,反之则收入少;在再分配中,主要应看政府是否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手段对分配进行必要的调节;在三次分配中,主要应看高收入群体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拿出部分财富帮助困难群体。
知识点
基尼系数和洛伦兹曲线
基尼系数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洛伦兹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它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A/A+B)。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兹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兹曲线的弧度越大,那么基尼系数也就越大。
知识点
三次分配机制
社会分配机制主要有三个层次: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把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系统进行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
第三次分配是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是社会互助对于政府调控的补充。
● 现阶段分配不公问题原因何在?
对于当前存在的分配不公现象,社会十分关注,要求改革分配制度的呼声也很高。对此,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这些年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为什么不公平感似乎还强了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认真分析分配不公问题产生的原因。
有社会历史的原因。分配不公看起来是近些年的事情,但实际上,有些是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问题。比如,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就是导致城乡之间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自然、历史等客观条件形成的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也是造成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有体制改革不到位的原因。目前我国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有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体制机制还没建立起来,而有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则仍然存在,体制的不健全必然造成分配的不公平。同时,由于不同地区、领域、行业改革推进的先后和力度不同,因而享有的机会、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就会导致利益分配的差异。
有相关政策不完善的原因。分配问题并不单单是经济领域的问题,也受到很多方面政策的制约。比如,受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的限制,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基本社会保障欠缺等。比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对社会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不够,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据统计,在城镇就业人员中,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62%和60%,农民工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不足20%和31%。
有分配制度改革滞后的原因。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国家、企业、居民三者合理的分配比例关系,没有建立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国民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以确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健全,对分配的调节功能有限。同时,分配的调节和监管不够有效。比如,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逆向调节”的现象:2009年6300多亿元的个税中,工资、薪金项目占了40%以上,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对某些“灰色”和非法收入也缺乏有效的监管。
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公平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的诉求日益强烈,因而对分配不公的感受更加强烈。一旦对分配不公现象有直接感受,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人们就会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呼声,通过各种途径争取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 为什么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这句俗语道出了公平的重要性。正像有的专家所指出的,目前收入差距已经接近社会所能忍受的“红线”,成为广大群众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分配公平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利益调节问题,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
分配不公制约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作为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分子,每一位劳动者都有权利平等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有权利获得公平的收入分配。分配不公造成收入差距过大,是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相违背的。更加注重分配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体现。
分配不公阻碍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内需不足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制约民众的消费能力是内需乏力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高收入者消费需求增长空间不大,而低收入者虽有消费需求,但无力增加消费支出。结果就会出现“有钱的人不想消费,想消费的人没钱”的局面,使消费需求这个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发挥不出应有作用。
分配不公抑制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分配不公会使部分低收入者生活困难、社会地位下降,降低他们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参与改革、投身建设的积极性;而部分既得利益者害怕改革触及自身利益,则会成为改革的阻力。同时,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会导致激励机制扭曲,使部分低收入者对通过勤奋劳动改善处境失去信心,从而丧失工作和创造的激情,使社会发展丧失活力。
分配不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分配不公会使部分经济困难的群体产生心理失衡和被剥夺感,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从而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孵化器”。当前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包括许多群体性事件,很多都源于分配不公引起的贫富差距悬殊。分配不公还容易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人们价值观的扭曲,使“金钱万能”的拜金主义思想容易泛滥。
可以说,分配不公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一大障碍,并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突出强调,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调节收入分配是一场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变革,必须照顾各方面的合理诉求,协调好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取得共识。同时应看到,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各方面承受能力增强,有条件、有能力逐步解决这一问题。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管齐下、多策并举,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使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切实得到提高,使再分配的各项调控机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更加有力、有效,使三次分配的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等在促进分配公平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努力,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和规范的收入分配秩序,切实缓解收入差距过大的趋势。
网友提问
网友:促进社会和谐要保障公平,发展市场经济又要讲求效率,那么应如何看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呢?
答:公平与效率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它们就像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不可分离。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而分配的公平也有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促进效率的提高。必须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看到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也要认识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既要有紧迫感,也不能在短期内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把胃口吊得过高。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应以降低效率来追求低水平的公平,而应主要着力为困难群体提供发展机会、提高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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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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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30日09:2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刘国光: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基本思路--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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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公源于初次分配,初次分配中影响最大的核心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往往是收入差别最重大的影响要素。改革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不仅需要在分配和再分配领域进行调整,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从财产制度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基本生产关系,从基本经济制度来接触这个问题。
2005年,我发表了《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一文,后来又写了《把效率优先放到该讲的地方去》一篇短文,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淡出,把公平置于“兼顾”的次要地位不妥,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
我的文章发表以后,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很多同志发表意见,多数同志还是赞成我的看法的。但是,也有同志很激烈地反对,批评我的主张是民粹主义,效率仍应放在第一位,社会公平放在兼顾地位。对这种批评意见,我的看法很简单,他没有站在劳动人民的一面说话,而是站在资本财富的立场说话,照他说的搞下去,中国的改革就要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道路,就要失败了。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可以讨论。
2005年以后,我年纪大了,参加社会活动少了,中央文件起草工作也没再参加。我把文章的原稿呈送给了中央。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很重视,批给了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起草组。但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征求意见稿当中又出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字样,遭到各方面很多同志的非议。我在中国社科院也提了反对意见。十六届五中全会文件最终定稿时,勾掉了这两个提法,同时突出了“更加重视社会公平”的鲜明主张。据我所知,这是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毫无疑问,符合改革的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也有利于调动大多数人的改革积极性,无疑是我们收入分配理论和政策领域的一个重大进步。
十六届五中全会是一个重大转机。“更加重视社会公平”表明,中央从重视发展和效率问题转向同时关注更加重视分配公平问题。2006年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强调了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并将初次分配也要实行社会公平这一原则写进了中央文件。近年来,国家高层不断表达“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政治决心,进入2010年,“调整收入分配”一词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出现在中国的官方表述中。政府主要领导人在与网民对话时,也承诺了政府不仅有“做大蛋糕”的“责任”,而且有“分好蛋糕”的“良知”。这些,都是基于忧患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而表达出的深化改革的信号,深得人民大众的欢迎,希望由此得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目前政府正在研究解决途径,采取适当措施。今年2月4日,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会上,国务院总理把改革分配制度、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归结为三条:一是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三是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爱。3月5日在本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分好“蛋糕”的原则措施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二是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两次提法略有不同,互为补充,都是切合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要求,有助于遏制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迫切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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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连载之六
分好“蛋糕”促和谐
——怎么看分配不公
2010年07月09日07:4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分好“蛋糕”促和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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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开展了“你最关心的话题”网络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分配不公问题在18个选题中位居第一。两会期间,分配不公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一大热点,成为议案提案涉及最多的问题之一。这从某种程度说明,分配不公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广大群众对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缓解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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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要看到,在人们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分配不公的现象,许多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比如,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比1992年下降10.8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
比如,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据统计,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尽管这里面有统计口径变化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是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学者认为,当前初次分配中“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比如,垄断行业收入畸高。一些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而这些过高收入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并不相符。
再比如,一些不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如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等;一些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涨价;一些行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出场费等。这些被称之为“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的部分,往往难以统计,也难以纳入收入调节范围。
还比如,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不相符。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按规定给工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随意压低、克扣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久治不绝。
由于分配领域种种不公问题,导致我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之间看,东西部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9年浙江、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611元、12862.5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007元、3000余元;从不同群体之间看,高收入阶层财富增长较快,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而另一方面,我国绝对贫困人口超过4000万人,低收入群体还有2.7亿人。
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处于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我国基尼系数约为0.47。对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家,虽然基尼系数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但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收入差距并不完全是分配不公造成的。其中也有由于个人能力大小、努力程度不同、贡献高低造成的差距,这种差距是必然的、应该的,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那些不合理、不合法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才是分配不公的表现。
因此,理解分配不公关键是要明确分配公平的标准是什么。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应看分配与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是否相称,贡献多则收入多,反之则收入少;在再分配中,主要应看政府是否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手段对分配进行必要的调节;在三次分配中,主要应看高收入群体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拿出部分财富帮助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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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尼系数和洛伦兹曲线
基尼系数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洛伦兹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它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A/A+B)。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兹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兹曲线的弧度越大,那么基尼系数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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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分配机制
社会分配机制主要有三个层次: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把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系统进行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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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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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人民网记者 陈叶军
2010年06月23日08:4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中国共产党新闻
【字号大中小】 打印 留言 社区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教授
近十几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分配份额呈现双增加态势,而居民的分配份额则有所下降,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也有扩大的趋势。如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成了全社会热切关注的焦点。就此,人民网理论频道将连续推出“如何分好蛋糕”系列报道,围绕提高居民收入的紧迫性、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的原因、提高劳动收入占比的措施,以及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广大网友读者们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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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表示,多年以来,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这就需要改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格局。可以从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个环节着手解决。
针对中国目前收入分配现状,厉以宁提出了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理论。厉以宁表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称为“第三次分配”。
厉以宁说,第一次分配中,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来解决收入分配:第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因为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不提高,当然无法提高劳动收入水平问题,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而且一旦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其他相应工种和等级的工资待遇就会提高。第二,农产品售后价格要逐步提高。在农村,种粮食是最不挣钱的,种粮食的人是很穷的,所以农产品售后价格需要逐步提高。第三,要大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农业产业化,让农民从延伸产业链条中得到更多实惠。
厉以宁认为,第二次分配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对贫困户和灾民的救济。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出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扶贫项目。第二,利用税收调节。个人所得税问题,不仅仅在于提高征税的起征点,更重要的是根据家庭的负担,根据家庭的收入来调节税收。单身的人与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他们的负担是不一样的。第三,现在是需要考虑到遗产税、赠与税这样一些问题的时候了,这是第二次分配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关于第三次分配,厉以宁表示,凡对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国外的一些经验。“从第三次分配着手,相信可以缩小现在的贫富差距”,厉以宁说。
部分纸媒转载:
证券日报: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中国财经报: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中国教育报: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新华日报: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宁夏日报(11版理论版):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西安日报:从三次分配着手解决收入分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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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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