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与地方分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57:11
标签:垂直管理 中央集权 地方分权 宪政 法治
垂直管理与地方分权
清朝灭亡之后,中国进入一个地方割据时代。从袁世凯到蒋介石,都没有取得过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直到毛泽东才重新完成。
地方割据的时代,地方政权中开明民主的是少数,专制残暴的是多数,形成一个个土皇帝,令当地人民恨之入骨。也就是说,地方割据时代也是一个地方集权时代。对于老百姓来说,在地方集权与中央集权之间,宁可选择后者。这是国民党北伐胜利的原因之一,也是共产党最后统一取胜的原因之一,也是共产党取胜之后不断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原因之一。
然而中央权力过度集中,也造成另外一种弊病,就是中央官僚主义严重和地方积极姓的降低,最后导致整个社会效率降低。毛死后,邓小平胡耀邦倡导改革,逐步下放更多的权力给地方,使地方的积极性又调动起来。1980年,财税权下放。1982年,部分立法权下放。1984年,投资决策权下放。80年代中央放权,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次高潮。
但是也出现了地方权力过大,监管失控,腐败现象严重的问题。1997年邓去世之后,从1998年开始,中央再度开始收回权力。新一轮中央集权是从1998年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开始的,开始把金融管理权从地方政府的绝对控制下分离出来。之后又在税务、工商、统计、技监、药检、商检等管理领域,和烟草、盐业、电力、石油等垄断行业实行垂直管理改革,现在正在进行国土和环保两个管理领域的垂直管理改革。
垂直管理把“块块”重新变成“条条”。所谓块块条条是一个中国特色的政治词汇。块块指地方包办一切。条条指中央部门全力一杆子查到底。所谓条块分割,条块结合,条块冲突等等,是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中常用的提法。
90年代至今的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腐败问题而进行的,但是2004年出现的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腐败案,2006年出现国家统计局长腐败案邱晓华和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腐败案,说明了权力收归中央之后,不能保证中央不腐败。邱郑都是垂直改革的积极分子,现在可以看出他们热心于垂直改革,不能排除有扩大私人利益的动机。而这种情况,也不可能排除在其他部门没有。从1980年中央放权,到1998年中央收权,中国依旧在中央集权和地方集权两极摇摆,而没有进入分权制衡的宪政法治状态。因为没有形成有效的法治监督,所以腐败跟着权力从中央到地方,再从地方到中央。
然而就中央、地方和百姓三者来说,人民直接接触的是地方,对地方腐败有切身的感受,所以百姓往往是中央集权的拥护者。这有点像古代中国,大部分时候人民反对贪官,而拥护皇帝。按照过去“块块”方式重新恢复地方集权,目前无论从中央利益,还是百姓意愿,似乎都行不同。但是以往的历史证明,中央过度集权会造成效率降低,浪费严重,中央腐败等问题。所以中央集权式的条条只能解决眼下局部地方腐败问题,但是无法解决中国整体长治久安的问题。
如果在垂直管理的框架中,调整一下,也许会使情况改善一下,这就是司法部门垂直管理,国家政策性职能部门,例如海关、统计、药检等,实行垂直管理。其他垄断性的部门,依旧回归地方。
回到本文主题,民国初年是一种中央分权,地方集权割据时代。这种模式给中国带来了灾难。而毛时代的中央高度集权,同样也给中国带来灾难。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各级政权的分权制衡,也就是通常所说三权分立。但是中国的国情,中央一级目前无法实现三权分立,那么首先在地方上实行三权分立,应该是一条积极的改革道路。那么司法体制的垂直管理,也许会导致地方一级的分权制衡。[200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