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和企业竞争情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16:51
1 博弈论概述
1.1 博弈论简史
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起源于本世纪初,1994年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奠定了博弈论的理论基础。50年代以来,纳什、泽尔腾、海萨尼等人使博弈论最终成熟并进入实用。近20年来,博弈论作为分析和解决冲突和合作的工具,在管理科学、国际政治、生态学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简单地说,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给定信息结构下如何决策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以及不同决策主体之间决策的均衡。博弈论由3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决策主体(Player),又可以译为参与人或局中人;二是给定的信息结构,可以理解为参与人可选择的策略和行动空间,又叫策略集;三是效用(Utility),是可以定义或量化的参与人的利益,也是所有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又称偏好或支付函数。参与人,策略集和效用构成了一个基本的博弈。
1.2 博弈论的主要思想
博弈论可以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者的区别在于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倘若不能,则称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非合作博弈是现代博弈论的研究重点。比如两家企业A、B合作建设一条VCD的生产线,协议由A方提供生产 VCD的技术,B方则提供厂房和设备。在对技术和设备进行资产评估时就形成非合作博弈,因为每一方都试图最大化己方的评估值,这时B方如果能够获得A方关于技术的真实估价或参考报价这类竞争情报,则可以使自己在评估中获得优势;同理,A方也是一样。至于自己的资产评估是否会影响合作企业的总体运行效率这样的“集体利益”,则不会非常重视。这就是非合作博弈,参与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优先考虑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合作博弈强调的是集体主义,团体理性(Collective Rationality),是效率、公平、公正;而非合作博弈则强调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是有时有效率,有时则不然。
博弈论非常强调时间和信息的重要性,认为时间和信息是影响博弈均衡的主要因素。在博弈过程中,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传递决定了其行动空间和最优战略的选择;同时,博弈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个先后问题(Sequence,Order),参与人的行动次序对博弈最后的均衡有直接的影响。
我们知道,竞争情报是关于竞争对手的背景、技术秘密、发展策略等一切影响竞争结果的信息。在博弈的参与人之间传递的信息有时就是竞争情报,在没有获得竞争情报以前,参与人还只能用概率来估计对方的行为,如果获得竞争情报,则可以大大提高决策的成功率,同时竞争情报还可以作为一种“武器”,来迷惑对方,所谓“攻心为上”。时序和信息是博弈论强有力的研究工具。目前人们对信息越来越重视,特别是信息不对称对个人选择和制度安排的影响,在信息经济学中产生了委托—代理制和激励理论。
博弈的划分可以从参与人行动的次序和参与人对其它参与人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的知识 (信息)是否了解两个角度进行。把两个角度结合就得到了4种博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其代表人物是纳什,泽尔腾和海萨尼。严格地讲,博弈论并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只是一种方法,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将其看成数学的一个分支的缘故。博弈论已经在政治,经济,外交和社会学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它为解决不同实体的冲突和合作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方法。
1.3 博弈论的应用
利用博弈论可以证明现实生活中许多有趣的问题。如:多劳者不多得,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非合作者在一段时间内选择合作(坏人做好事)。虽然这些结论都是建立在一个很强的假设,即参与人是理性的,有最大化自己效用的趋势。但是其结论有深刻的哲学内涵。
目前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制、激励理论都可以用博弈论来分析。现代的企业间竞争有很多情况都是在合作的背景下进行的。比如垄断市场的寡头A、B,他们可以协议指定一个产量( 如海湾国家的石油产量),来维持自己的最大利润。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总有为了维护自己的局部利润而提高产量的情况(如沙特常擅自提高产量),结果导致价格下降,利润流失。竞争情报往往在这种情况下起重要作用,如果A掌握了B的实际生产能力这类竞争情报,就可以调整自己的产量甚至突破协议,从而形成新的均衡。
本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角度,在理论上探讨竞争情报对企业间合作的影响,首先介绍博弈论的经典命题“囚徒困境”。
2 “囚徒困境”及其引申
2.1 “囚徒困境”现象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的具体内容如下: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逮捕,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审讯,警察告诉他们,如果两个人都坦白,那么每人判刑8年;如果两个人都抵赖,每人各判刑1年(或许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其中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赖的话,坦白的人释放,抵赖的人判刑10年。表1是囚徒困境的战略表达式,这里每个囚徒都有两种战略:坦白或抵赖,表中的数字表示对应的战略组合下两个囚徒的支付。
表1 囚徒困境战略表达式
坦白                                           抵赖
囚徒A         -8,-8                       -10,0
囚徒B      0、-10                -1,-1
在这个博弈中,纳什均衡是(坦白,坦白),尽管从总体上看,(抵赖、抵赖)是对两个人都有益的结果,但由于不构成纳什均衡,所以不是该博弈的解。给定B坦白的情况下,A的最优战略是坦白;同样,A坦白的前提下,B的最优战略是坦白,AB最优战略的组合(纳什均衡)却不是总体最优的选择,有没有可能其中一个选择抵赖呢?按照人是理性的假设,没有人会积极地这么做,因为如果对方坦白的话,自己就可能判刑10年,理性的人是不会冒这种险的。囚徒困境反映了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
囚徒困境在企业间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竞相杀价”,在某种产品市场容量一定的前提下,A 、B企业本可以订一个协议价格来维护共同的长期利润,但A会为自己的近期利益而采取“低价倾销”策略,B也会效仿降价,不遵守事先达成的价格协定,结果使市场过早枯竭,A、B 都没有出路了。但是如果A事先获知B的产量和价格这类竞争情报,就可以采取保护措施(如动用反倾销法案,甚至可以“威胁”用更低的价格“报复”),这样就能避免“两败俱伤” ,形成新的协定。在“囚徒困境”中我们得到一个重要的结论:一种制度(体制)安排,要发生效力,必须是一种纳什均衡,否则这种制度安排便不能成立。
2.2 囚徒现象的普遍意义
  囚徒困境在生活中最常见的表现就是挤公共汽车。从集体理性的角度来看,按次序上车是最有效率的做法,但是你挤我不挤,我就可能上得慢,所以每个人的最优战略都是挤,纳什均衡就是大家都挤,结果上车就更慢了,每个人采取的都是最优的战略,但是结果却是最劣,原因在于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
除了“囚徒困境”以外,博弈论学者还总结出许多博弈的模型。如智猪博弈(Boxed Pigs)来解释多劳者不多得;性别战(Battle of Sexes)来解释互动博弈;斗鸡博弈(Chicken Game) 来解释僵局情况一方的妥协等等。
2.3 “囚徒困境”的引申
“囚徒困境”至今仍然是研究的重要课题。这种博弈给人们提出难题:一是在冲突的情况下,参与人的目标是什么?是利己还是利他?前者导致坦白,被判刑8年,后者则冒被出卖而判刑10年的危险,这个冲突要参与人在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作出选择;二是博弈分一次完成还是分许多阶段完成,参与人的策略有什么变化?就囚徒困境来说,可以证明:如果博弈的次数足够多,那么可以导致囚徒间合作的产生,即每个囚徒在一定阶段选择抵赖(合作),哪怕该囚徒是不合作的,但是为了自己的长期利益,他首先还是选择合作(抵赖),直到博弈的最后阶段才选择不合作(坦白)。形象地说,坏人也可能做好事,坏人为了使别人相信自己是好人,从而获得更大的好处,坏人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做好事,直到最后才露出本来面目。
 
  3 竞争情报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在博弈的基本组成中有一项是信息集(或信息结构),竞争情报将改变参与人的信息结构,从而使博弈的均衡结果发生迁移。

  3.1 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例子
  设房地产市场有公司A和B考虑进入,但是A对市场需求清楚,对自己的成本函数清楚,而B只知道自己的成本函数。A、B之间的公共信息是提供的价格。如果A不愿意B进入该市场,它可以提供比成本价格更低的报价,这样B就会认为无利可图而放弃进入,A虽然短时间会损失部分利益,但会享受垄断市场带来的长期利润。这时的均衡结果是(A低价,B不进入)。
 
  3.2 竞争情报的介入
  在上例中,如果B能够通过各种途径获得A的成本函数和市场信息,如:①通过了解A在公众媒体上发布的各种报告和广告活动获取A公司的实力信息;②通过A的客户和供货商了解; ③通过A的员工等渠道探听成本消息。从情报的分类来说,这些情报既有一次情报,二次情报,也有零次情报和灰色情报,但无论如何,一旦B获得A的成本函数或有较大的把握,A就不能再用低的报价来阻止B的进入,这时均衡结果就成为(A高价,B进入)。
3.3 制度的设计者
  在“囚徒困境”中,制度的设计者是警察,但并不意味在博弈过程中制度应该由参与人以外的实体提供,从本质上讲,一种制度的形成,是参与人各方利益妥协的结果。在实际博弈中,制度的设计者既可以是参与人本身,也可以是参与人以外的实体,无论由谁制定规划或制度,存在的前提是各方是否认同。博弈论说明,任何制度存在的前提是这种制度是纳什均衡,否则,这种制度不可能真正地存在下去。竞争情报在博弈过程中影响参与人的信息结构,从而影响最后的均衡。最后还要指出,博弈论在应用过程中,不能忘记它的前提,即参与人是理性的,要最大化自己的效用,而实际上参与人还会受到感性因素的影响,这也使我们对博弈论的适用范围要有一定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