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党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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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期党校学习材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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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宁波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行动纲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当前,宁波已进入全面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新的历史阶段,正处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更加集中,管党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推进党的建设创新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目前我市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员意识淡薄,党性修养有待提高;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不够充分,有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一些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够,有的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创造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后继乏人,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漠视群众利益;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我们的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
2、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主线,以增强全市党员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根本,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着力加强战略谋划、破解党建难题,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生机活力,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发展党内民主、造就高素质干部和人才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创新实践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走出一条符合执政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宁波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子。
二、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
1、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干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认真总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创新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方式,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考学制度,办好“宁波论坛”,探索主题论坛、问题解析、专题观摩等方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理论宣传,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实施“理论宣传普及周”活动,深化“社科普及月”、“社科讲坛”、“天一讲堂”等社科品牌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群众作用。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宁波的生动实践,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重视党员的信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执政意识。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增进社会认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讲诚信、尽责任、知敬畏”机关伦理道德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争做新时期道德模范。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学习吸收一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思想、新知识、新技能,注重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学有所成,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推进创业创新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党课、领导干部到党校上讲台制度,带动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崇尚知识、热爱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创新学习形式,全面推广微型党课,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讲学、网络联学、情景模拟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动学习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各级理论宣讲队伍建设,构建开放式、高层次的理论工作师资人才库,努力实现现有理论研究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加强党校学风建设,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甬高校、社区学院、党员干部学习网等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带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科学规范党的领导制度。
1、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鼓励党外人士做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加强党的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群众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完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市委常委会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健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沟通协调制度。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地方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健全部门党委(党组)工作机制,完善党对高校、国有企业领导的体制机制。
2、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探索党内基层民主与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相融相促的有效途径,让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到基层党内事务中来。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制度,完善党员申诉、举报等维权机制,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和监督渠道。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积极推行党员首议制、提案制、票决制,有效保证重大事项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内先行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进基层重大事务公开表决、民主听证、“阳光村务工作法”等做法,巩固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自治机制。加强党员民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3、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改进代表产生的方式方法,开展县乡党代表大会代表直选试点工作。加强代表教育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提案、例会、述职评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组织代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和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不断拓宽党代表大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途径。推行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开展县(市)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服务机构,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4、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扩大参加推荐候选人的范围,探索实行组织提名、党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和党员群众推荐等相结合的提名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建立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制度,探索候选人竞职演说制度。改进和规范党内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不断完善差额选举制度。深化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和“党内无候选人直选”的做法,积极探索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在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健全党内选举监督制度,加大对干扰、操纵、破坏选举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戒力度。探索党员提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办法。选任制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原则上不变动职务,以维护选举的严肃性。
5、完善党内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保障全委会成员在重大问题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的权利。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完善决策专家、技术咨询、绩效评价、公共听证等制度,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善于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和人才队伍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建立完善干部德的评价体系和标准,积极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建立健全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把党委全委会推荐、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干部自荐等多种提名方式结合起来,规范干部的提拔、平级调整、交流以及主要领导岗位人选的具体提名程序。合理确定参加推荐测评的人员范围,正确运用推荐测评结果,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推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探索差额票决制。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建设。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2、提高干部队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围绕领导科学发展、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舆论引导、维护稳定等能力培养,采取小班、短期、专题、带课题培训等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干部的实践锻炼,选派干部到重大工程、艰苦地区、复杂环境接受锻炼和考验。坚持公开考录乡镇(街道)团委负责人制度,完善市级机关从县(市)区、乡镇两级遴选干部办法,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按照“重在培养、同样使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要求,定期调整充实市管后备干部名单。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年龄段领导干部的合理布局和梯次配备,防止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重视选拔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
3、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从严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干部制度,拓宽经常性了解干部渠道,加强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职考察。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同区域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和人才交流。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函询诫勉等制度。规范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深化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研究制定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建立领导干部职位分析制度,逐步实行领导职位空缺预告制,推进干部能岗相适。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重视发挥退出现职领导岗位干部的作用。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和任期管理。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等倾斜政策。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4、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编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明确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实施海外引才“千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宁波人才科技周等载体的引才作用,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造就领军和拔尖人才,认真落实百个优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人才向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集聚。创新人才发展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政策,优化人才整体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造激情。
五、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
1、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推行区域化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重视行政村撤并后的党组织建设,运用“村企联建”、“片区联建”、“村村联建”等方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及时在城镇、农村新社区、城乡接合部等领域建立社区党组织,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转型发展。推行社区建党委(党总支)、楼幢建支部的做法,创新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方式,全面推进以“三有一化”为重点的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深化商圈党建、楼宇党建工作,加大在工业园区、大型商贸区、专业市场、外来流动人员集聚区等建立区域性党组织的力度,探索在基层商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党组织的有效方式,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覆盖重点从规模以上企业向规模以下企业延伸。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2、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围绕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普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拓展农村(社区)党建“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活动,扎实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创“四强”、争“四优”活动,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达规范、创五好”活动,积极创建机关党建先进基层单位,加强乡镇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推进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学校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数字党建”工程建设,整合网络党建资源,提升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功能,推广运用党员IC卡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城乡的党建信息网络体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探索实行跨区域、跨组织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
3、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先进性。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思想上入党教育,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级知识分子、大学生、优秀农民工等群体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行“查、建、联、管、用”五步工作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动态管理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的跟踪管理。分类制定和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重视离退休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管好用活党员困难互助金,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关怀帮扶,加大农村党员创业扶助力度,拓展12371党员咨询热线服务功能。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一人一岗”等活动,分类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引导和鼓励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4、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渠道,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推行村(社区)干部“选聘分离”制度,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法定程序兼任村(居)委会主任,稳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立完善基层干部实践培训基地,继续办好农村干部大专班,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深化村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推行“群众提议、干部承诺”活动,实施“双述双评”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激励力度,全面解决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大从优秀村(社区)班子成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力度,积极推进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社区)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和新农村建设顾问团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员制度。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大力培养“乡土人才”,通过定岗锻炼、强化培训、落实帮带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推动城乡基层党建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促进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建成一批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和重点区域,到2012年初步构建起符合城乡统筹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都有结对共建对象,所有村都有结对共建的党组织。优化配置城乡的组织资源、人才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并适当向农村倾斜。探索实施城乡基层干部相互交叉挂职和任职工作,推进农村党建经验和城市党建经验相互嫁接,组织城乡党组织相互观摩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建沟通协调机制,整体提升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六、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1、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探索建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和社会公示制度,使党委政府决策更加符合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联镇带村、蹲点调研、定期下访等制度,深化“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总结推广“点题服务”、“领衔破难”等做法和经验,引导党员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健全领导干部与网民交流制度,继续办好阳光热线,总结民主恳谈会、村情周报、民生快递站等经验,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收集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机制,建立信访代理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健全党委政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2、大兴求真务实作风。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效能监察,强化干部执行力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大力整治文风会风,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严格控制发文。认真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节庆活动,适度控制数量和规模。坚决制止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3、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压缩办公经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肃处理奢侈浪费、挥霍公款的不良行为,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及时提醒和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倾向。
4、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领导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剖析和纠正缺点错误。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开展思想交流、提高党性修养、增进班子团结的重要作用,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建立健全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加大对作风纪律整顿力度,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严禁打击报复。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使广大党员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七、加快构建宁波特色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测试。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提高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廉洁意识。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工作,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和社会公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进一步推进公务消费、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
2、加大案件查办和纠风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乱必治,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完善跨系统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完善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坚持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发挥“96178”投诉中心功能,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干部人事、执法司法、资金支配等方面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扩大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询问质询试点,探索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试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提高巡视成效。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任中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4、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意识和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和完善“三书两报告五个一”制度,创新廉政检查内容和形式,提高责任制的实效性。坚持专项构建带动整体构建,着力推进“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基层廉洁工程、国有企业保廉促效和高校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中介机构等新经济组织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廉情预警机制建设,研究制订廉情测评办法。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完善地方司法工作机制,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公正司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认真治理“小金库”问题。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竞争和科学规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八、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自觉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领导有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深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应。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抓党的建设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试行县(市)区委向市委全委会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专题分析、督查通报和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四项责任制度”,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2、加强党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注重党的建设从方式方法创新更多地向重视制度机制创新转变,及时把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增强严密性和科学性,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真正发挥制度的整体效应。探索建立制度绩效评估机制,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健全工作保障机制。高度重视党务工作队伍特别是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拓宽选人途径,创新培养思路,完善工作机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党务工作队伍,关心爱护党务干部,努力建设思想、作风、能力都过硬的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按照公共财政建设要求,统筹设计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等基本保障制度,建立流动党员工作专项资金,形成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规模适宜、具备民主议事、教育培训、办事服务、开展活动等基本功能的场所。深化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党员服务中心网络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
4、优化党建工作环境。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党的建设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进党建实践创新,重视树立和推广先进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办好党报党刊、党建网站和党建电视栏目,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扩大党建工作影响力。重视舆情分析,加强对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同心同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更加坚定地推进党建创新,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更加努力地践行党的宗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为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而不懈奋斗!
市委《实施意见》注释
【阳光村务工作法】是余姚市探索的村级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党员收集村务建议、党员讨论递交提案、村两委会论证形成可行性方案、向党员反馈可行性方案、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出决定、村民代表监督小组监督实施、在村民代表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下竣工结算并公开等步骤。
【公推直选】采取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委员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一项选举制度。
【区域化党建】是相对于传统的单位党建而言的一种新的党建模式,是我市近年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个新探索。区域化党建将特定的区域或行业作为建党单元,以“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设施共享、活动共搞”的形式,对区域内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党的活动和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进行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成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三有一化】是指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地议事,构建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
【三级联创】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为主要内容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
【先锋工程】以“抓五强、创五好”(强核心、争创领导班子好,强素质、争创党员队伍好,强管理、争创工作机制好,强实力、争创小康建设业绩好,强服务、争创农民群众反映好)为主要内容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
【创四强、争四优】是指开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四强”是指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四优”是指国有企业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
【达规范、创五好】是我市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完善、作用发挥等方面达到规范要求,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组织。
【“查、建、联、管、用”五步工作法】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办法。查,即由公安部门源头调查,在外来暂住人口登记时采集流入党员的具体信息;建,即依托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联,即由镇乡(街道)组织人员及时上门联络登记,并对党员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按一人一卡进行建档;管,即将他们纳入相应的基层党支部进行管理;用,即从工作岗位和社会责任岗位两个方面,发挥好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双述双评】指村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向乡镇党委述职,向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评议,接受本村党员群众评议。
【廉政文化创新工程】我市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思维,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化;创新方法,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多元化;创新模式,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产业化;创新机制,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化。
【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我市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载体。具体是创建一批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示范点,打造一批省级乃至国家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创作一批高品位的廉政文艺作品,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廉政文化书籍,举办一批全国性的廉政文化主题活动,完善一批有影响力的廉政文化传媒。
【三书两报告五个一】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制度。“三书”指的是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寄送反腐倡廉责任分工报告书;向各牵头单位发送责任分工函告书;下半年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寄送落实任务建议书。“两报告”指的是年中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各牵头单位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年底每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将所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市纪委。“五个一”指的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主持召开一次责任范围内的廉政建设会议、开展一次廉政教育、进行一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考核、对责任对象作一次廉政谈话、组织一次述职述廉报告。
【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宁波特色惩防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重”指的是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一大”指的是大额度资金使用。
【基层廉洁工程】我市为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于2006年3月率先在全省实施,是惩防体系向基层延伸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工作对象上,坚持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社区)“三位一体”;在工作内容上,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环并举”;在工作方式上,坚持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相关部门“三力合用”,着力做好反腐倡廉的抓基层打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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