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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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 人民日报 》( 2010年09月28日   06 版)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2010年6月中旬,《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下发。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重要举措。近日,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负责人。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中央印发《意见》的重大意义。

  答: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迎接建党90周年之际,党中央制定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由党中央发布的关于党史工作的第一份重要文件。《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规定了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党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意见》的印发,对于推动全党倍加珍惜党的历史,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大力宣传党的历史,从党的历史经验中汲取开拓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无疑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问:《意见》是如何阐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重要意义的?

  答:《意见》明确指出,党史工作是党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对运用党的历史经验和总结党的新鲜经验、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始终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对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国际国内意识形态领域许多问题涉及党的历史。正确认识和对待党的历史,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的生命,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条件下,党史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党委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以史为鉴,继往开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继续谱写党的历史新篇章。

  问:《意见》对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作了哪些规定?

  答:《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做好党史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使党史工作更好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意见》对新形势下党史工作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统一。

  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对做好党史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要深化党史研究,准确记载和反映党的历史。深化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的研究,加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史的研究。组织编写出版中央和地方党史基本著作,逐步编纂出版编年史、专门史等其他党史著作。积极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为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提供咨询服务。将党史研究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

  《意见》提出,要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在全党广泛深入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活动。把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历史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学习党的历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学习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党史知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党史作为重要课程纳入教学体系,建立健全党史教研部门和党史教研基地,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党史师资队伍。把党史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课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高等学校作为党史教育、研究、宣传重要阵地作用。组织编写适合领导干部、党员、群众、大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党史教材和读物。

  《意见》提出,要扩大党史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宣传部门要统筹组织多种形式的党史宣传工作。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党史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出版部门要精心组织党史作品出版发行。文化、广电部门要鼓励创作党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特别是影视作品。办好党史专业类报刊。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党史网站,加强网络管理。推动党史教育进基层。增强党史宣传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正确区别和处理文艺创作和历史真实的关系,防止片面性和庸俗化。

  《意见》提出,要搞好党史纪念活动,深化党史事件和人物研究。通过党史纪念活动,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环境下形成的革命精神和奉献精神。切实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要党史事件纪念工作。办好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有重点地搞好各地重要党史事件和人物纪念活动。健全举办党史纪念活动制度和规定,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加强管理。

  《意见》提出,要抓紧党史资料征编,妥善保存党的历史财富。要积极开展党史资料征集、保护、编纂工作,抓紧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个人留存的党史资料。组织撰写反映党的历史的回忆录,注意征集口述史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藏和出版工作。加强党史资料保护利用工作。抓紧改善党史资料保管、利用、展示条件。提高党史资料工作电子化、网络化水平。

  《意见》提出,要加强党史遗址保护,搞好纪念场馆建设。组织开展党史遗址普查,重点摸清革命遗址底数,同时注重调查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切实保护重要党史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抢救措施。统筹建设党史纪念场馆,将其作为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注意征集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把党史遗址保护利用和开展红色旅游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运用党史资源促进革命老区建设。

  问:《意见》对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史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落实党委领导党史工作的制度。强调加强对党史工作的领导是党要管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站在全局高度,增强抓好党史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推动党史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把党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心党史工作,对党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党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党史部门在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党史工作水平。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把党史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结构合理、富有开拓精神的党史工作队伍。要适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有关党史工作的制度和政策,从机构编制、领导配备、队伍建设、办公条件等各方面保障党史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党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问:《意见》的颁发,为党史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中央党史研究室作为党中央的党史研究部门和党史工作部门,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有何考虑?

  答:《意见》的下发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史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为党史事业繁荣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牢牢把握和充分运用好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切实抓好《意见》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我们要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同学习贯彻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领会党中央关于党史工作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实现思想认识上确有新提高,精神状态上确有新气象,工作成效上确有新起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贯彻落实《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要抓好为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活动提供服务、迎接建党90周年重点项目、重要资政课题研究和编制新的五年规划等工作。党的事业伟大而光荣,党史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党史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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