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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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是一篇庄子与惠施辩论的文章,“逍遥”是悠然自得,
自由自在的意思,“游”是遨游于自然界。庄子这里通过寓言故事阐述了自己的从“有待”到“无待”的人生哲学和“无用之用”的哲学观点。
1. 北(鲲)——南(鹏)
《逍遥游》开篇即说: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池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说的是北极大海有条鱼,它的名字叫鲲,它的体积巨大,不知有几千里。鲲变化成鸟,它的名字叫鹏,鹏的背不知有几千里。它奋起而飞,翅膀大得就象挂在天上的云采。它将在风起海动时,迁移到南极大海,那是天然的大池。
《庄子》开篇即讲鲲与鹏的变化,运行,不是偶然的,不仅仅是在抒发一种浪漫主义情怀。应当看到,寓言故事的背后蕴涵着庄子的宇宙观。从神话宇宙观的角度看,宇宙秩序是由太阳的循环运动所形成的。既有四季的变化,又有四方的变化,这是一种时空含混的宇宙观。《中国神话哲学》一书的作者对这种宇宙观做了进一步的结构分析和系统还原,构拟出一整套神话宇宙模式(垂直系统和水平系统),作为神话思维的符号基础。其水平系统指的是左右(东西)结构,表征太阳东西方向的循环运动,垂直系统指的是上下(南北)结构,表征太阳南北方向的循环运动。《庄子》一书构思的宇宙模式不是宇宙模式的水平系统,而是垂直系统。《逍遥游》中这一“北(鲲)——南(鹏)”模式就是神话宇宙模式垂直系统的具体体现。这应该即是庄子的宇宙观。鲲生活于其中的北冥,象征地下世界,而鹏迁移到那里的南冥,象征上界,即天界。从北向南的运动,也就是从下到上的垂直运动。这种上下南北关系,由两种动物的变化,运行来体现。
两种动物的变化,运动形成了一系列对立统一关系。一是鲲与鹏的关系,鲲属于水族动物,与水认同。鹏属于飞行动物,是火鸟,与火认同。这是水与火的对立统一关系。它们一个生活在北极,一个生活在南极,这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此外,也包含着生命与死亡,光明与黑暗等对立统一关系。可以看出,庄子这里强调的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不是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关系是相反相成的关系,合二而一的关系。鲲变成鹏,鹏又飞回来变成鲲,这里反映的正是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庄子与老子一样,他们的矛盾辩证法都强调“和”,即对立面的和谐与统一。
2. 有待与无待
庄子用隐喻的方法论述了“有待”与“无待”的哲学问题。“待”的含义是凭借,依靠,作为庄子哲学范畴的“有待”指的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性。庄子认为一般事物的存在和变化都要依赖一定的条件,所谓条件就是与一事物相互联系的周围的事物。他用了许多比喻来说明这一哲学道理。他指出,“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如果水积得不深,那末它就没有负起大船的力量。倒一杯水在堂前的洼地上,作为船的只能是一根小草,绝不是一艘大船。“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风积的强度不大,它负荷大鹏也就无力。大鹏所以能飞行九万里,是因为大风在它翅膀的下面,它凭借巨大的风力遨游,最后飞到南极大海。他又说:“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知大年。”才智小的不了解才智大的,寿命短的不了解寿命长的。因为它没有这样的条件。庄子从客观事物的“有待”说到人的“有待”,就象宋 和列御寇那样的人也要有所依赖的。庄子对“有待”的认识是正确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一事物都与周围的事物发生一定的联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人的活动也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离开客观条件,人的活动是不会取得成功的。然而,庄子认为对于人来说,“有待”是一种低层次的境界,人应该做到“无待”,达到最高的境界。这是他的人生哲学,人生理想。他所说的“无待”指的是因循自然的本性,顺应六气的变化,以遨游于无边无际的境域。做到这些就没有什么要依赖了。所以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他们是做到“无待”的三种不同类型的人。修养最高的人,能够忘掉自己,修养达到人所莫测的神人,不去建立功业,修养臻于明智的人,不去树立名望。在庄子看来,只有这些人才是“无待”的。如果认为庄子追求的是一种绝对的“无待”,那是对他的误解。他的“无待”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人认识了规律,又利用了规律,从必然王国来到自由王国,这就是“无待”。“无待”不是绝对的自由,它是从“有待”发展而来的,它既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又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自由在本质上就是打破一种限制又必须接受一种新的限制然而,“无待”这种自由高于“有待”的自由是毫无疑问的。庄子的失误在于没有看到“有待”与“无待”的辩证关系。他为人们树立追求自由的理想目标是无可非议的,追求自由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权利,人应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为自己设立崇高的目标。?K不断为达到此目标而奋斗不息。
3. 事物的价值
庄子通过与惠施的两段对话阐述了关于事物的作用,用处,即价值的观点。惠施对庄子说,梁惠王送给他一个大葫芦的种子,他种植它而成长,结出的果实很大,但是不能盛水,也不能容纳什么东西,惠施认为它没有什么用处,便把它砸毁了。庄子说惠施原来不会使用大的东西。庄子随即讲了一个故事说明物的用处是多方面的。宋国有一个人善于炮制不皲手的药物,他们祖辈都从事漂洗丝絮的劳动,这种药物是防止皲手的。后来一位客人以百金购买了他的药方,并用它去游说吴国的国王。一次越国侵吴,吴王派这人统帅大军,冬天与越军作战,药方发挥了作用,大败越军。于是得到了割地的封赏。庄子指出,能不皲手的药方只有一个,有的用来博取封赏,有的用于漂丝劳动,是因为对药方的使用不同。庄子又转到大葫芦的话题,认为惠施的心窍被堵塞了,看不到葫芦的其它用处,庄子建议他可以把葫芦做成腰舟,拴在腰间,用以漂浮于江河之上。
另一个对话是,惠施对庄子说,他有一棵树,人们把它叫樗。这棵大树长着凸凹不平的疙瘩,无法打上墨线,小枝弯弯曲曲,不合木匠的规矩,因此无人问津。庄子指出,惠施不必忧虑树没有用处,可以把它载到什么也没有的地方,那无边无际的旷野,然后来往徘徊在它的旁边,自由自在的躺在它的下面。使其不遭受斧头的砍伐而夭折。“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没有什东西侵害它,它没有什么用处,那里会有什么困苦呢?
从两段对话可以发现,庄子关于事物的价值的观点是非常深刻的。事物的价值,是指事物对一定主体的功用,即对象对主体的利益。是事物对于人,对于它物的关系,是物的用处和作用。无论什么物,自然物(如樗树),还是人创造的物(如药方),大物(如大葫芦),小物(如野猫)都有一定的用处,一定的价值。庄子认为,物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以那个药方为例,它对于主人(发明者)来说,有使用价值(防止皲手),也有交换价值(换取百金)。它对于客人来说,其价值无可估量,既当了统帅,又博得割地封赏。此外物(包括生物)还有观赏价值,艺术价值,生态价值,伦理价值等等。物的不同价值既与物自身的属性有关,又与人对它的不同使用有关。同一个物,人的不同的使用会形成各种不同类型的用处。比如说葫芦,小的可以用来盛东西,大的可以用来做腰舟。物(自然物)的价值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区分,所谓外在价值是一物作为它物的手段或工具的价值。自然物作为人和其他生命生存和发展的资源,能满足其他生命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实现它们自身利益,这是自然物的外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它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于自身的作用属于内在价值。事物的存在,它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地位,拥有自己的时间与空间,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物的内在价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是统一的,两者的统一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利益)是内在价值的根源。同时它作为它物存在和发展的手段又是外在价值的根源。以那棵摴树来说,两种价值的具体表现是:人可以它旁边徘徊,在它下边自由自在的躺着,这是物的外在价值。它不遭受斧砍而夭折,也不受它物侵害,没有困苦的生活着,存在着,这是物的内在价值。对摴树来说,“无所可用”是指它的外在价值,“物无害者”是指它的内在价值,庄子是很注重物的内在价值的,具有内在价值,没有外在价值(无所可用),就不会有困苦和不幸。他强调无用之用的奥秘即在这里。他说的“无用”是外在价值,而“用”是内在价值。物的用处会随人的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起来。现在看来没有什用处的东西,人们会在未来的实践中发现它的用处。现在看来有一定用处的东西,人们以后还会发现它的另外的用处,更多更好的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