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市场及其中介——拍卖公司及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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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市场及其中介——拍卖公司及中介

http://news.artxun.com 2008-03-24 19:01:54 作者: 春秋拍卖
作者:祝君波
        任何一种市场都是由供给、需求和中介三者构成的,卖出和买进之间,往往也由一些机构或形式来联系。艺术品市场或艺术品交易也不例外。常常听到有朋友问,家有珍藏想卖掉变现,不知如何是好。也有朋友想加盟艺术品收藏行列,苦于缺少买进的渠道。这里,笔者结合境内艺术品中介发展的情况,介绍如何利用以下渠道和方式买卖艺术品。

一  拍卖公司

        拍卖公司是艺术品交易双方的代理机构,类似于证券交易所,旨在提供交易场所,本身并不做买卖。也就是说,艺术品拍卖公司依据拍卖法规以及行业惯例,不做也不能做把艺术品买下来再卖出去的生意。它拍卖的所有物品都是物主也就是卖家的,一般它的做法是先征集拍品,家有文物、书画者可以携物前往拍卖公司,经由公司专家鉴定真伪、优劣、好坏后,双方洽谈好物品出售的底价(又称保留价),尔后签定一份详细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经济利益条款,物主把物品留给拍卖公司。基本约定是拍卖时高于底价(包括底价)成交后,拍卖公司向物主收取成交价10%的佣金,1%的保险费,在中国还要加收1%的文物管理费。物品印在图录上拍出后,也要收取图录费(广告费),一般1000—3000元人民币不等。拍卖成交价扣除以上费用后均归卖家所有。拍卖不成交,物品退还物主。这是卖的一方可以借助拍卖公司和拍卖会的地方,因为拍卖公司有专家、有宣传手段以及收藏家网络,又在竞争中产生价格,一般售价高且比较合理,对卖家比较有利。

        拍卖公司集中征集到一批艺术品后,会进行分类。在我国,常见的是分成中国书画(一般又分成古代和近代及当代)、古董瓷器、油画、古书、钱币、邮票以及珠宝等专场,经查寻资料和考证,将器物拍成照片编印出精美逼真的图录。每件刊登在图录上的艺术品都有图片和详细的文字介绍,包括尺寸、质地、年代、作者,以及估价。图录印好后,进入了拍卖招商阶段,有意去竞买艺术品的人,可以在看了图录和广告以后,在预定的日期(一般正式拍卖前有2—3天公开举办展示会)去观看实物,研究是否值得竞投以及出多少价竞投。当然,很多买家事先都不愿透露自己的意向,怕引起他人拼抢。

        由于近年出现有的买家信誉不好,竞投成功后不付款等情况,时下拍卖公司大都要求买家预付1—5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以及出示身份证并让拍卖公司复印下来,以便发生纠纷时可以追讨货款或诉诸法庭。买家办好登记后,拍卖公司会发给他一张号牌,这样才有资格入场竞投。目前中国境内的艺术品拍卖,大体上用英国式的拍卖方式,即由低到高层层加码,凡出价超出底价而无人与之再争夺时,就算竞投成功,此时拍卖公司会让他签一张竞投成交确认书。根据目前的行业惯例,有些低价位的拍卖品大体是一周内付款提货,正规的高价位艺术品的拍卖会一般是35天付款提货。付款的标准是成交价加佣金合计(中国大陆都加10%,香港等地有加15%的),佣金是买家付给拍卖公司的代理费。

        近几年来到拍卖公司(行)竞投艺术品的人越来越多。一是因为艺术精品大都集中在拍卖会上;二是数量很多,选择性强,一般有数百件到几千件;三是服务好,拍卖公司预先做了考证、鉴定工作,提供了详细资料和看实物的条件;四是总体上质量比较好。有些人怕竞拍的价格高而不敢去拍卖会,实际上价格也有高有低,由于在一、两天内要集中拍出数量很多的艺术品,成交中有一部分价格并不高,而大部分也是物有所值的。所以说拍卖会是买家的首选之处。而且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地,都有品牌较好的艺术拍卖公司。

二  艺术博览会

        这是一种在我国内地兴起不久的艺术品交易方式。通常由一个组委会发起,公布举办艺术品博览会的时间、地点、类别、参展条件以及参展对象,尔后由画廊、艺术品公司、收藏家甚至于画家向组委会报名参会。一般在签了合同、付了场租费或者预付金以后,合同才生效,同时组委会会要求参展商提供图片和文字资料,刊登在豪华的图录上,向海内外寄发。举办前,各位摊主须自己在指定的展位布置展品以及从事交易。

        艺术博览会的特点一是规模很大。如我国北京、广州、上海的博览会,往往有几百个参展商报名参加,展示数以千计的艺术品,尤其是着力推荐当代在世艺术家的精品。二是既可以当场交易,零星买卖,也可以成批定货,是产销见面的好方式。三是交流信息,商人、艺术家和收藏者集中一起,进行信息交流,把握行情,促进市场的繁荣。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上海以及北京的博览会已比较成熟,成为海内外买卖双方的重要桥梁。因为在单个艺术家、单个画廊来说,实在无能力发现更多的购买者,参加博览会给了他们更多的机会,可以找到更多的客户,把自己的艺术品卖到更远的地方、更适合的人手中。 对有的收藏家来说,想扩大自己的收藏视野,收藏到自己喜欢的艺术品,或者对于某些画商来说,想寻找一些可以开发的(一般是价位低、艺术质量好而不为人所知的艺术家)艺术品、一些新的商机,博览会具有极好的条件。

        目前博览会主要收取参展商(也有艺术家自己租摊位参加)的费用,几千元到上万元一个摊位不等,展期一般5—7天。参展商交费后自己标价和经营,不再受组委会干涉。所以家有艺术品欲出售者,也可以试试这一渠道。至于到艺博会购买艺术品,则更自由,而无须办任何手续,双方直接成交也无须再付费给组委会。

三  文物公司或古董店

        文物,或者古玩又叫古董,门类比较广,大宗的包括瓷器、书画、家具、书籍、铜器、雕刻制品、金银器、珠宝、玉器以及各种摆件。我国解放以后经公私合营,出现了文物商店这种形式,一般一个城市仅一家,大城市如上海、北京,会有三、四家。在很长的时期内,特别是在拍卖公司、博览会和私人交易出现以前,国营文物商店是我国境内文物经销的主渠道,现在,文物商店也还有一定的经营优势,是为投资者服务的重要补充渠道。

        文物商店:特点之一是经营范围比较广,在文物界,现在逐步出现的私营个体文物经营者,一般经营比较专业化,原因是人手少,场地小,而文物商店有点类似文物经营界的百货店,差不多各种商品都经营,而且档次也拉得比较开,既有高档文物,也经营一些很低档文物,比如几百元价位的古玩,对买卖双方来说,选择余地比较大。现在拍卖会已唱起了文物交易的主角,但它也有局限性,一般低价位的、普通的艺术品,拍卖公司不感兴趣,拍得量再多,也要亏本;而对于卖家来说,一般五千元甚至一万元以内的艺术品,送交拍卖获利也不多,因为这类艺术品价格弹性不大,不会成倍地竞拍上去,而即使成交,扣除佣金、图录费以及保险费,也所剩无几,拍卖会是最适合高价位文物交易的。所以,文物商店还是有生命力的。

        特点之二是文物商店可以当场买断物品,付现款给卖家,不像拍卖公司往往要等上半年,拍卖以后买家付了钱,才会付钱给你,甚至等上半年未拍出,还要退货给你。所以家有文物急用现钱的,可以去文物店,而拍卖行是不办理此种业务的。

        物主将商品卖给文物商店,一般要出示身份证;而买家去文物商店买商品,保留发票十分重要,因为国有文物商店出售的商品大都预先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了火漆印,随发票可以携带出境。

        古董店:和我国现有的文物商店经营内容相似,但规模和体制还有很大差别。这些店一般比较小,有的还是摊位式的;但这几年新建的古董店,大都是民营的,体制比较灵活,目前发展势头很好。与这些店交往,只要谨慎小心,还是有合作前景的。由于交易成本低,也不必层层请示,这些店收购或者卖出商品,都比较快速,而且价格也比较合理。

        但是为了适应新变化,现在大部分文物商店和古董店也实行了寄售制,双方约定一个结算价,鉴订合同后物品交店主保管、陈列和出售,所以将物品交他们寄售也是可行的,但要看对方的诚信如何,千万不能将物品交到一些无法保障其信用的人手中。

四  画店或画廊

        这是专卖店式的,比之于文物商店的综合性,画店或画廊则更专向于美术品。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实际交易量看,以书画为主的美术品可能要占到总量的50%—60%,所以引发了画店或画廊的大量兴起。

        如果要问画店与画廊有什么区别,可以说在外国区别很大,在中国区别不大。但有两点可以提一下:

        一是画店比如北京荣宝斋、上海朵云轩一般是中国明清以来形成的老店,或以旧式交易为特点的卖画店,一般实行买断制,买下来的商品归店所有,什么画好卖就买进什么,总体上商品比较庞杂。画廊特别是近年从国外引进的画廊,普遍在试行代理制,画廊作为某些画家的代理人出面经营,不买断艺术品,经营方式上比较注意对市场的营销策划,对艺术家的“包装”和推介,画廊与画家之间有契约关系,一般有相对固定的分成比例。

        二是画廊经营的门类更专业,更注重特色,往往有小圈子、贵族化倾向,有的只做西画,不做中国画,或者只卖几个画家的作品。同时客户的面也比较窄,讲究一种气氛和品位。

        但从实践结果看,我国成功的代理制画廊并不多见,所以现在不少代理制的画廊转向了收购制,或者代理制、收购制两者混合兼用。注意到以上特点,投资者买卖美术品这两种渠道都可以利用。同时传统的画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普遍地也在实行寄销制,即艺术家、物主均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字画放在画店寄售,售后按协约分成。

五  私人交易

        私人之间的频繁交易是艺术品市场的一大特点。在各类市场中,恐怕还没有其它的市场门类像艺术品交易这样私人化。这种交易一是现金化;二是无发票;三是以个人诚信为基础

        目前大致以两类人之间的私人交易为多:

        一类是直接向艺术家本人购买艺术品。这和西方的情况大不相同,也可视作是一种“中国特色”。在西方,收藏家一般总向画廊买画,即使与画家私交甚密,也是如此,而我们这里大都习惯收藏家、采购者直接向画家买画,价格、数量都由双方面对面洽商,不通过中介。

        二类是物主(收藏家)之间或者是任何购买人之间的直接交易。由于双方没有交易的固定场所,所以大多是通过朋友介绍朋友,关系以及诚信靠长期的积累,在圈内“摸、爬、滚、打”年数越久,私交朋友越多,也就被视为更成熟。

        初涉市场的人,可以先利用固定的、公开的场所以及渠道,比如拍卖公司、画店、文物公司,时间稍久,便自然会有大量的客户与你私人交易。由于私人交易无发票以及是一种非正规的交易方式,所以交易要格外慎重,否则发生纠纷很难以法律的方式圆满解决。

六  展览会或展销会

        在拍卖会产生以前,店式经营和展览会方式是买卖艺术品的主要渠道。即使在拍卖会盛行的今天,展览方式还有生命力。因为展览方式有如下好处:

        首先,它对买家来说,可以有一段时间比较集中地看一些经过精心准备展示的商品,不像店堂的东西那么普通化;其次,展览的商品一般有优惠价格,而且看中可以当场成交,不像拍卖会参加竞投未必能拍到手(因有人竞价)。目前文物公司和画廊在拍卖会的竞争面前,已大量地转向策划展览(实际上是展销会),吸引买家。第三,它对卖家(物主)来说,也有一定的益处。物主若收藏了一批文物、字画,便可以策划展览。展品也可以用图文编排方式出版图录以配合展出。展览一般有专题性,有的物主货品不够独立地办一个展览,也可以几家在一个专题下联合起来举办。如果物主是艺术家本人,则画家可以积累一定的展品,或以某个专题为主,或以画家某个时期作品为主举办展出。展览一方面可以有一定的促销作用,促成集中交易,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扩大影响的宣传。

七  网上交易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艺术品电子商务已被提上议事日程。一些网站、拍卖公司以及画廊已在利用这一手段。但总体来看,电子商务是艺术品交易的辅助手段,可以招徕顾客,引起他们的兴趣。由于艺术商品真伪、优劣以及保存情况如何等复杂因素,必须面对实物交易,很少有看了网上图片就拍板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