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民案的报道,能否客观一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26:46

三网民案的报道,能否客观一些?

 作者:刘晓原

   今天上午八时三十分,福建三网民诽谤案作终审宣判。上午九时许,我就接到游精佑妻子打来的电话,她说终审宣判已结束,三网民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上午十时二十二分,新华网就刊发了新华社福建分社记者郑良写的报道。

  三网民案一审、二审时,郑良记者被安排旁听了庭审。他比其他媒体记者了解到案件更多情况。但让人失望的是,他所写的报道,一点也不全面,只是采信官方一家之言。

 一个有幸多次进入法庭旁听的记者,为何不去采访辩护律师,听听辩护律师意见呢?为何不去采访法学专家,让法学专家谈谈看法呢?为何不去采访死了女儿的林秀英,让她说说文章和视频内容是谁所捏造呢?

   对福建三网民的报道,记者虽然也是受命而作,但毕竟要署记者之名。只听信官方一家之言,而不对案件作全面了解,如此报道出来,这不仅会让读者“不明真相”,也有违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附:福州“严晓玲案”三发帖人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6/28/c_12271465.htm

   新华网福州6月28日电(记者郑良)6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通过网络诽谤他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游精佑、吴华英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范燕琼知道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特别是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后,仍然捏造严晓玲系警匪轮奸致死,先后两次指名道姓、杜撰文章发到互联网上。

    上诉人游精佑、吴华英明知范燕琼的网文是虚构事实,仍然共同制作视频发布于互联网。三上诉人制作和散布的网文、视频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引发多家门户网站纷纷转载,许多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大量网民点击、跟帖,信以为真,谩骂、诋毁被害人、政法机关和当地政府。不仅严重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给被害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均已构成诽谤罪。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范燕琼等三人犯诽谤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