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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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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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近年来,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按照“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在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原则,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不断加大社会收费征管力度和征管方式的完善,以强化征管措施为手段,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以提高社会收费直接入户的比重为目的,通过健全机构、出台《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制度,切实加强单位银行帐户管理,实行财政票据源头控管,加大收费稽查力度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反腐倡廉,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全市非税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占财政收入31.5%,储存率达99%。
与时俱进,强化非税收入管理
早在2003年,我市就尝试探索非税收入改革。2004年全省财政四项改革工作会召开后,我市起草了《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于当年报市法制办审定,经多次易稿修改,于2005年7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出台了《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目前竹山县和丹江口市均出台了本地《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2004年5月武当山非税收入管理局率先更名挂牌,同年市直报经编委会批准,11月更名为十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目前所有县市均已挂牌运作。机构一经确定,我市重新明确了管理职能和范围,由原专户管理、计划管理、支出管理等职能转而侧重于收入征收管理,经协调将原分散管理的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全部集中到非税收入管理局征管,从而健全了管理职能、明确了管理范围、理顺了管理体制。
——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全市委托银行征收单位占全部管理单位的93%以上,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基本到位,形成了以委托银行代收为主的社会收费征收体系,较大程度提高了社会收费直收比重;
——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近年来,我局对全市近100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帐户进行清理,取消银行帐户461个,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作;
——加大收费稽查力度。近年来,我市逐年开展非税收入检查,单位检查面达到95%以上,效果明显,全市共受理社会收费举报案件近百起,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强化了稽查管理工作。
——规范了收费项目管理。我局共取消收费项目1709个,涉及金额达7500多万元,优化了社会经济环境,促进了我市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开展;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市积极推行收费征管体制改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部门和单位,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非税收入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归部门所有,视为单位自有资金,个别部门和单位受利益驱动,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使用财政票据、乱收滥罚、私设小金库、坐支挪用现象仍然存在。由此可见,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建立的基本要求,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净化收费秩序,规范执收行为
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一样,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必须“取之有度、用之有规”,以最大程度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局通过规范收费行为,把非税收入置于财政管理范畴之内,抑制了乱收滥支,减轻了企业和人民负担。
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杜绝“三乱”现象。各级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擅自设立和不合理的收入项目,坚决核减超标准的收费。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对收入项目实行编码管理。所有非税收入项目按规定进行设定和征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和标准。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执收单位实行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收依据公示制度,财政和物价部门配合做好收费年度审验工作,对年审合格单位的收费情况要在媒体上予以公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不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免。各执收单位按规定,依法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免。对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应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通过财政汇缴结算户定期划解、结算,执收单位不得直接上解或下拨非税收入。对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进行出让、转让、租赁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从而避免了暗箱操作。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统一支出项目、口径和标准,核定单位支出预算,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可用财力,增加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创新征管模式,理顺收缴关系
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基本要求,着力从创新体制和机制上入手,建立全面、真实、透明和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
实行收费专管员包户联系制度,是实现费收征管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方法。强化收费征管机制,注重过程管理和监督,全面实行收费专管员包户联系制度是实现费收征管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方法,实行专管员定点包,深入基层、深入单位,督促其将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该进金库的进金库,该进专户的进专户,避免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管理之外。
制度建设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关键。积极探索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逐步向非税收入管理模式过渡。抓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和银行代收代缴工作,取消各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所有收、罚收入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
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账户设置。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基础管理不留漏洞。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配合要做好执收单位账户的审查工作,协调好各商业银行的工作,督促各代收银行要认真做好非税收入代收业务,搞好优质服务、不得违规操作。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
通过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可以有效地遏制“三乱”现象,制止自主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超标收费等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其次,通过规范收费行为,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在非税收入征管方面的腐败行为,解决收人情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廉洁的行政执法环境。
认真抓好票据管理工作,实行以票控管。在票据的发放上,严格执行“交旧领新、限量供应、全额缴存、票款分离”的票管制度,达到“以票管费”的目的。同时实行票据年检及稽查制度,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违规发放、销毁非税收入票据、因保管不善造成非税收入票据毁损、灭失等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实现票款分离、以票控收目标。
加强收费稽查检查力度,逐步完善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在监督方式上,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由专项的、事后的监督检查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转变。监督体系上,建立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监督为主体,以人大、政协监督为后盾,以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监督体系;监督措施上,完善检查工作规程,强化工作责任,提高管理质量,对违法设立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违反规定权限或法定程序缓征、减免、免征非税收入,擅自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或者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所收款项以及将非税收入存入财政专户以外账户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通过深化非税收入管理与改革,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财经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使非税收入得到依法征收、及时上交、足额入库,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我市竹溪、郧西、房县三个特困县为例,2005年,其非税收入分别实现2900万元、2803万元、2600万元,分别占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2%、53%、48%。近年来,非税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