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担保公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18:14
走近专业担保公司
□策划:徐 育 撰稿:翟 敏[编者按]
8月26日,江苏申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南京正式成立。这家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依法为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提供资信担保。虽然,社会上的担保公司并不少见,但这种专门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的专业公司在全国尚属首家。一件新事物的出现必然反映出一定的社会需求,对于那些对诉讼一无所知或是心生惶恐的当事人来说,由一家专业的担保公司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服务,未尝不是件好事。那么,究竟有多少人对这个新事物有所了解?由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优点何在?怎样办理担保,程序如何?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走进这个陌生领域,一探究竟。【名词解释】
  没打过官司的人或许对于“财产保全”这四个字有所费解。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或有争议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其处于法院有效监控之下的司法行为。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小贴士】
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
流程一:受理担保的条件
1、财产保全申请人有申请主体资格,已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2、诉讼请求必须是给付之诉,合法且有法律依据;
3、案件事实基本清楚,证据来源能证明案件事实,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确为被申请人所有或享有处分权;
5、申请人信用良好且有还款能力,有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流程二: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2、能够证明申请人享有债权、被申请人负有债务的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4、起诉状及其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5、诉讼保全申请;
6、申请查封标的物清单。  流程三:担保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
3、申请人按担保公司的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
4、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5、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
6、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
7、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法院解除担保责任。
【记者调查】
教授田思路:
“专业担保的保证内涵比普通保证人更深更广。”
  记者在某基层法院随机调查的10个当事人中,有6个人对财产保全担保公司一无所知,3个人听说过却不了解,只有1个当事人对于这个行业有所涉及并了解。大部分当事人对于“担保公司”的第一反应竟是“可不可信”、“是不是骗钱的公司”,而产生这样的误区其实是源于对于这个行业的不了解。
据记者了解,刚成立的这家专业财产保全担保公司是由一些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退休老法官组成的团队,是以注册资本金为信用保障,作为独立、公正、客观、平等的信用中介机构,参与到诉讼财产保全程序中来的。对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担保费用,是专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
“普通保证人的保证内涵仅限于如果出现申请错误,申请人不履行代赔义务,由保证人代为赔偿;而专业担保公司所提供的信用担保的内涵却表现在两个方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田思路对担保公司这个行业有过研究。
田思路向记者介绍,一方面,担保申请人不会出现申请错误。专业担保公司在受理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时,首先要通过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对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进行专门审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专业担保公司依据专项法律意见书来决策是否给予提供保全担保,这一环节是担保公司作为独立公正的担保中介机构对诉讼财产保全出现申请错误进行风险过滤的评审环节,从另一侧面,也为法院规避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错误提供了一道保障。
另一方面,担保一旦出现申请错误,经法院裁定能及时现金代偿。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出售的产品就是信用,如果发生不履行代为赔偿的失信行为,专业担保公司将丧失该项业务市场,这是专业担保公司必须维护和遵守的经营原则。律师聂朝晖:
“信用保障的权威性是担保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
  近年来,法院在诉讼中引入担保公司解决保全难题的例子并不少见。为解决困难申请人无力提供担保的问题、最大限度提升诉讼保全制度的效用、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2007年底,浙江省的一家法院就开始试行在诉讼保全中引入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做法,成效很明显。据该院统计,试行以来,担保公司已经向210多件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保全申请人提供了担保,其中140多件案件的困难申请人获得了担保公司的免费担保。由于诉讼保全工作的加强,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院执行工作的压力,今年上半年,该院民商事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5%,执行案件同比下降了34%,执行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江苏联动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朝晖告诉记者,专业的担保公司是以信用担保为主营业务,其信用保障的权威性是担保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他们具有及时的代赔能力。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在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时,必须具备承担因申请错误所导致需要赔偿被申请人财产损失时,代为赔偿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事前被受案法院认可,因此,专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资信首先表现在能及时、快速地履行代赔义务。”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其资产的运用管理均紧紧围绕能快速有效地变现资产,如期履行代赔义务这一中心展开的。可见,专业信用担保公司一旦成为财产保全申请人的保证人,如果发生保全错误需赔偿被申请人情形时,担保公司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现金履行代赔义务。在担保公司代申请人履行代赔义务后,取得对申请人的追索权,担保公司将运用自身化解风险的专业能力和反担保措施,对申请人行使追索权,达到保全资产的目的。法院接受专业信用担保公司为诉讼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扩大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实际运用,减化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大大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的改进。
而另一方面,规范化的评审制度、专业化的风险识别及其化解手段,也是担保公司权威性所在。专业信用担保公司是以出售“信用”经营“风险”为核心的,在出售“信用”即为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为规避、化解风险,担保公司一定会通过专业的评审手段,规范的评审制度以及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来分散、化解因出售“信用”而带来的风险。这是担保公司经营担保业务的基本方式,也是担保公司专有的经营手段。法院因前述原因不能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担保公司却可以凭借自身的专业化运作,将其作为反担保措施接受过来,通过多种组合运作方式,达到资产保全的目的。可见,担保公司参与财产保全担保,从另一侧面代替法院完成了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方式的审核以及后期的担保资产的追索。
聂朝晖认为,由于财产保全担保业务的运作,不仅形成了利益多赢的局面,并且提高了法院的审理效率。然而,由于我国担保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担保公司的规范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还有待于逐步提高。因此,法院在引入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开展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时,必须注重对专业信用担保公司主体资格的审查和认可。强调专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行为信用和能力信用应是法院筛选担保公司的核心标准。
法官张剑锋:
“第三人作为中介提供担保,为当事人解决困难,是一件好事。”
  近日,四川籍妇女李某和女儿在一家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后,才得以通过法院对被告的诉前财产保全,这意味着一旦她们打赢官司,将能及时得到赔付。经济补偿对于失去家庭支柱的这对母女来说,显得那么紧迫。在此之前,李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由肇事司机承担全责。然而事发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调解未果。于是,李某及其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能在打赢官司后及时得到赔偿,就必须对被告暂存放在交警部门的11万元交通事故预付款及肇事车辆诉前财产保全。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担保,然而身在异乡的李某母女根本没有财产可以用来担保。于是,律师为她们联系了本地的担保公司,最后得到了担保。
“通过担保公司对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对于自身没有能力提供担保的当事人来说,是一条可行的新途径。”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法官张剑锋认为,由第三人作为中介提供担保,为当事人解决困难,是一件好事。“诉讼保全担保制度实施以后,不但解决了诉讼保全的难题,其最大的受益者还是那些无力提供担保的困难群众。对于已经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如果提出保全申请的,很多担保公司为他们提供免费担保,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
据悉,财产保全担保业务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手续简便。只需企业向担保公司提交《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与企业签定《担保协议书》,并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即可;二是确保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担保公司提供等额经济担保,不必把申请人的财产冻结、抵押、留置或提供其它担保人;三是确保被申请人胜诉后利益不受损失。申请人败诉,形成错误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资产的情况,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