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本《聚书的乐趣》_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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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本《聚书的乐趣》(2006-07-25 01:06:41) 

                 我是那些寻找藏书癖所爱书的人中间的一员
                                                  ——爱德华·纽顿

几年前,朋友从国外回来,见我寒酸的陋室,却有几橱子沉甸甸的书,似乎有点打动他,由衷地夸了我一番,之余,又炫耀地跟我讲起了一个藏书家的故事,他的名字叫爱德华·纽顿。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藏书之多之奇使你简直难以相信……现在整个欧州都在谈论他,人们对他除了应有的惊诧和膜拜外,似乎更多的是怀疑;怀疑的惟一理由是:他所做到的太神奇了,就像我们怀疑门捷耶夫在马车的颠簸中梦见元素周期表一样……有些书,你也许可以想像作家是怎样创作并让它出版出来的,却很难想像纽顿是怎么索集到他橱子里的……他橱子里有很多书都是举世无双的,他感兴趣的似乎也正是这些‘孤独的书’……”
朋友如是说。

一个人能博得另一个人如此赞美,哪怕仅此一人,仅此一次,我想也足矣。我对这个和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几乎同名的藏书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朋友的讲叙也变得更加详尽。最后,朋友告诉我:这位藏书家不但藏书,而且还写书;他写的书就像他藏的书一样,同样是了不起的,尤其是那本堆满他藏书经历和快乐的随笔集《聚书的乐趣》。我马上申请:“能给我弄一本吗?”朋友矜持地点了点头,应道:“可以。”大概没过两个月,邮递员给我送来了一个盖着大西洋彼岸邮戳的邮件,打开看,是一本装帧精美又让我迷惘的书。是一本英文书。我不懂几句英语,无法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后来从朋友的附言中知道,这就是我不久前向他要的那本爱德华·纽顿的随笔集《聚书的乐趣》。看着天书一般的文字,我对朋友发起了牢骚:你给我寄来的不是“聚书的乐趣”,而是一份懊恼。朋友是知道我不懂英文的,他这举动使我感到费解,而且还有一点点的反感。此后不久,我为自己的幼稚和不幸发配到了西藏海拔4000多米的甘巴拉山上:离太阳很近,离死亡也很近。但我没有死,只是消失。整整两年时间,我没有和外面世界发生任何联系,很多人都以为我死了,也有人以为我是被爱德华·纽顿的那本“精美之书”牵到了异国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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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披着满身阳光(或者说阳光的指印)回到我的过去中时,我发现,我的世界已发生了很多我喜欢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我那本“天书”已有了中文本,而且据说翻译得上好。当然要去买一本,但逛了几家书店都说没有。我想,这书可能早已落市,心里头不免有些失落。这么说来,在我出走期间,我的世界发生的事情真有不少,人们把我想念的东西买空了,这也算得上是之一。然后又过去很久,有一次,我在新修的二环路上散步,撞见了一个卖书的地摊,只见一大堆垂头丧气的书,像死鱼死虾一样被摊在地上,随便路人挑挑拣拣,讨价还价。这份自在也将我吸收过去,我的目中马上充满了我厌恶的各种书目和颜色,我本能地转移了视线--仿佛是被那些我厌恶的书目和颜色推开的。然而就在这时,就在我视线转移的过程中,我的目光又被一个很素雅的封面碰了一下--就像肉体被一只纤纤之手触了一下,心灵酥酥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这封面抓了过去:聚--书--的--乐--趣,爱德华·纽顿。嘿,我惊喜地冲上去,一下将它抓在手中,好像有人要跟我抢似的。习惯地翻看翻看,书不是假的,也没甚损伤,心里就喜悦起来,缺钱的手很主动热情地往钱袋里伸去--好像很有钱。“多少钱?”“二块。”主人的口气里有一种坚决的不容置疑的权威。“二块?”我被这廉价惊木了,掏钱的手静止下来。这感觉和有时你被某个意想不到的高价吓着是一样的,那主人也一定以为我是被“吓着”了,及时给我腾出余地:“这样吧,一块五,不说了。”我又楞了一下,但马上清醒过来,并迅速付了钱,拔腿就走,惟恐这是个错误,别人要反悔似的。“愉快”在暂时的一分钟之内频繁地拍打我,我没有理由不愉快。我哼着小曲回了家,“愉快”也跟着我回了家,并伴着我度过了整个白天。到了晚上,愉快仍然没有完全消失,我高高兴兴地沐了浴,坐下来,开始拜读我向往已久的爱德华·纽顿的书。

  “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其次是一本书,它使人抓住秘密的核心……”

  我的心灵又感到了那种类似肉体被一只纤纤之手触碰的愉快,这种愉快在我目光的牵引下不断长大、盈满,很快覆盖了我白天购书所得到的愉快。这很正常,毕竟那是一种没有交流(因而不流动)的愉快,是僵死的愉快,不会长大,只会消耗。爱德华·纽顿给我的愉快像手和手握在了一起,榫头和榫眼咬紧了牙关,并由此达到贯通,心和心相互映照。这种愉快像火焰,会燃烧,又像水滴,会汇聚、流动,长大。但是,这种愉快愈是在我内心盈满的同时,我心中愈是有种愤懑在堆积。这也就是说,在我通过阅读愈来愈领略、肯定爱德华·纽顿这个作家、这本书的魅力和价值的同时,我心中却愈是有了一种不满和愤怒。为什么?因为我想到这本书在到我手之前,曾是那么被人奚落,混杂在一群轻挑的货色中,失魄、廉价、贱卖,就像一个老鸨。一个作家最大的幸福和骄傲莫过看到他的作品被人崇敬地捧读,这一点我做到了,我仿佛看见爱德华·纽顿在幸福地微笑。但同时我又看见爱德华·纽顿因为气愤扭曲的面容,因为他的书在被人像处理死人衣服一样地沿街贱卖。一个作家最深刻的痛苦和气愤莫过于此--看不到读者对他作品应有的爱惜和保护。像这样一本蘸着作家心血写就的书,竟然被无知地摊在地上廉价叫卖,这本身已对作家构成了不可饶恕的伤害,而我居然还为便宜了几块钱而沾沾自喜。我的良知去哪里了?我的尊严去哪里了?连我对他(爱德华·纽顿)都没有一点起码的保卫意识,你还能指望谁来保卫?一想到我白天愚蠢又漫长的“愉快”,我心中就充满对自己的责骂。是的,这件事首先要责骂的是我自己。我无法去指责别人,但可以指责自己。正因为无法指责别人,对自己的指责就变得更加凶恶、无情,似乎这样可以弥补对别人无法实现的指责。那天晚上,我被无休无止的自责一直纠缠到梦中。在梦中,我依然听到一个对我严厉指责的声音。我对自己的指责是如此深刻、勇敢,使我对爱德华·纽顿多少有点宽慰。但是,这显然还不够,当我从梦中醒来,看到那本被我用一支烟钱买来的书,我的心中依然欠欠不安,仿佛瞧见了爱德华·纽顿蔑视的目光。看来,我必须要有实际的行动才能弥补我不经意犯下的错误。

于是,这天午休时间,我又跑去二环路,找到了那个地摊,买了第二本《聚书的乐趣》。这次,我没有问价钱,而是很老道地往封底看了看书本来的定价,照价付了钱。我明显感到书贩子那份包藏不住的窃喜,心里只是想,但愿我的“愚蠢”能让这愚蠢的书贩子多少认识到一点这本书的价值和对它的好感。把《聚书的乐趣》这样的书挤出书柜,摊在地上,廉价甩卖,这似乎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来势凶猛--越来越猛的潮流。我们无法逆转这个潮流。我们能做的就是花点时间把这种地摊找到,然后尊重地(不要去便宜那几块钱)把“这样的书”买回家,用干毛巾拭尽灰尘,然后慢慢品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