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门”反思:为什么要问当事人是否上访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10:11
核心提示:  日前,网上热传“打错门”。在湖北省委大门口,武昌公安分局派驻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错把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58岁的妻子当做上访对象给暴打了。网友纷纷以“太搞”、“很魔幻”、“生活比小说更有想象力”、“令人发指”发表评论。记者调查核实发现,网帖所述基本属实。(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跟随记者笔触浏览报道,笔者的第一感觉是诧异:“不可思议”、“哭笑不得”,继而便是愤怒,“惨无人道”、“令人发指”、“无法无天”等成语不足以形容施暴者16分钟的暴戾,最后才是恍然大悟:打人者系公安“信访专班”人员。一言以蔽之,便衣警察暴打厅“官”夫人恰恰缘于“仇访心理”。
“信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是公民依法反映呼声、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正当行为,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期盼。然而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官员视百姓上访为如临大敌,甚至“疾‘’访‘’如仇”,必欲除之而后快。他们对待群众上访不是耐心听取、积极引导、妥善解决,而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围追堵截,此次公安便衣错打厅官夫人事件让强制维稳的逆行发展到了极致。
在“稳定压倒一切”和维稳“一票否决”的责任压力下,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群众信访工作,但这种“重视”到底是屈于对“信访”的问责惧怕,还是真心为民办事的职责驱使,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晓。不可否认,近年来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不信“法”的趋势明显,“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确牵涉了政府官员的很大精力,一些非正常上访的群体事件更是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办公。依法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和党政部门的工作秩序当属政府职责,也很有必要。据湖北省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证实,打人者确为公安局便衣警察。他们编制属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但问题是,“信访专班”不是“打人”专班,除却“恐怖分子”的因素,一个年近60岁、身高不到1.6米,体重只有82斤、手无寸铁的弱女子,究竟能给“省委大院”的安全构成多大威胁,何以遭如此暴打。
至于说到“误会”,笔者不敢苟同。据被打者陈玉莲回忆:6月22日,她与湖北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曾通电话,约在次日见面。找这位副书记,陈说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的职称和待遇问题。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她的女儿在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公安机关早立案了,但由于一些干扰案子一直没办下去。这次也想顺便问问案件的进度。”由此可见,陈玉莲就是“上访者”,并且与“政法委副书记”有约在先,陈女士挨打似乎不是偶然。再说“身份”,陈玉莲证实“那个男的一看就像黑社会,我很害怕,我说你干吗打人,我是省委的家属。他说,就是省长老婆我们都打,就又踢了我两脚。从大院又出来几个人,把我架起来,拳打脚踢,我就昏过去了。”从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人们不难看出“误会说”的真伪。
公安便衣殴打厅“官”夫人事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省委门口,有损公安部门形象,有损省委机关形象,更为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其社会观瞻和恶劣影响不容小视,当事人和网友们期盼着有关部门对此事的严查严办,对此,公众将拭目以待!
 
【 作者: :张玉胜  来源: 东方网】 (责任编辑: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