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民间,改革政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12:57
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政府作为改革的主导力量,将改革从农村向城市全面推开。30年来,中国赢得了世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同时,也出现凭国家权力获取私人利益的特权集团。因此,中国亟待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管理体制,彻底切断国家权力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纽带,这样,曾经作为改革主导力量的政府,就转而成为急迫需要改革的对象,可以说,改革政府是下一个30年中国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中国改革能否全面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然而,基于任何人或组织都趋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一铁律,要让在前30年改革中已获取巨大利益的政府来改革自己,这毕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改革政府已使中国改革走入困境。令人欣慰的是,在改革步入困境之时,民间力量正在崛起,借民间之力改革政府不失为一良策,这或许是中国改革由以政府为主导转向以社会为主导的开始,这或许也能促进故有改革思维的再革新,这或许也是对当下改革的再改革。

  考察近代中国历史,戊戌变法便是在以“康梁”为首的民间力量推动下,清政府启动的一次根本性制度变革,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当时的掌权者囿于既得利益,关上了与民间对话的大门,甚至从肉体上消灭民间力量,拒绝与民间对话的清政府最终错失社会转型制度变革的良机。改革开放前夕,因“文革”,中国社会走到了崩溃的边缘,不改革的中国已经没有前途可言了,在事关国家前途的关键时刻,1976年4月5日发生了天安门事件,这是民间否定“文革”的总爆发,正是由于民间力量的参与,“文革”得以在中国更快结束,改革开放得以在中国更早到来。当时的执政者通过给天安门事件平反的方式,实现了与民间的良性互动,民间力量以理性建设之姿态,为处于危机中的中国寻找出路,这些都为政府冲破各种阻力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眼下,借力民间,改革政府,正呈现如下态势:

  一、学者正在成为促政府改革的推手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包括体制内外的学者)走出书斋,以学者建言的方式,介入到公共事务中去,努力推动政府改革,举典型事例如下:

  1、“三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废除收容遣送办法

  鉴于“孙志刚案”产生的制度根源,2003年5月1日,俞江、滕彪和许志永等三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废止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2、北大五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拆迁条例

  鉴于四川成都“唐福珍自焚”等强制拆迁事件,2009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涉嫌违宪,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条例。随后,国务院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有意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启动前期调研。2009年12月30日,上述北大五名法学学者受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座谈会,直言最近有些地方突击拆迁现象严重,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关注,由国务院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遏制突击拆迁的发生。

  以上事例揭示,学者具备专业特长,富于公共精神,秉持理性态度,其建言容易赢得大众认可,受到政府重视,因此,学者建言有助于民间与政府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促进政府改革。可见,说学者是促进政府改革的推手,这一点都不为过,事实上,这也是学者应尽的社会责任,天下为公,学者有责,期待能有更多的学者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去。

  二、媒体正在成为促政府改革的酵母

  当一个政府面对强大舆论压力之时,其最为明智的选择就是走自我改革的道路,且越早改革越好,否则,其合法性就要丧失,甚至出现垮台的危险,这已为中外历史所证实。清政府就是在朝野上下一片强大的变法舆论之下,迟迟不对自己进行较为彻底的改革,一拖再拖,最终失去合法性,湮没在枪炮声中。因此,媒体作为舆论的平台,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能在较短时间内,就新近发生的公共事件,汇聚民意,形成焦点,成为促进政府改革的酵母。

  近些年来,通过媒体特别是互联网频繁报道出来的群体性事件,有力地揭示出地方政府的治理危机,这正在不断地促动着中央到地方政府,促进着它们进行自我改革,为此,有学者提出是到了中国全面推行县级政改的时候了。同时,通过媒体主要是互联网报道出来的“杨佳案”、“周正龙案”、“邓玉娇案”以及“李庄案”等等,不仅让我们具体地感受到了中国法治的现状,而且这些个案中所折射出来的问题,聚集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将政府置于改革的焦点之中。其实,媒体起到促政府改革的酵母作用,在深圳的“林嘉祥事件”和南京的“周久耕事件”中体现得更是淋漓尽致,这些事件再次说明一个道理,即在无所不在的媒体面前,政府除了改革自己之外,没有其它更好的出路。人类历史经验启示,一个政府想要通过严格控制媒体(包括互联网),达到阻止媒体发挥酵母作用,其结果只会使自己走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三、公民正在成为促政府改革的动力

  改革30年来,中国社会的一个显著进步,就是涌现出一批具有自己理想的公民,以及他们所采取的一系列公民行动,比如:有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之称的丘建东,有抱着法治天下理想敢于与铁道部较真的郝劲松等等。也许有人认为这些公民是在给政府找茬,属于不安分甚至叛逆的一类,可正是这些公民的不安分和叛逆塑造着中国社会的未来。在他们这里,让我们看到每个人都可以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中国社会进步离不开每个人;在他们这里,让我们明白中国社会进步需要政府与民间的互动;在他们这里,让我们坚信中国社会的进步不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大家的事,用公民丘建东的话来说就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康梁”。

  根据公民社会理论,公民个体与共同体(社群、国家)之间是一种政治与法律契约的关系。共同体(主要指国家)应该提供公民相应的公共产品(公正司法,透明行政等等),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公民则履行对共同体的相应义务:如遵守法律,依法纳税等等。而一旦国家破坏契约,侵犯公民自由与权利,或者不提供相应公共产品,公民就可依循各种合法合理途径,表达诉求,争取权益,保障自由,这就是公民行动。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滕彪针对目前正在兴起的公民行动,他说:“它不是在体制外去拼命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因此不是破坏法制,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它不是诉诸暴力和非理性,而是诉诸理性和非暴力,因此不为争夺权力,而为保障权利;它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在个案中观照制度的变迁,因此不重政权更替,而重制度建设;它不是整体的、自发的、群众运动式的,而是分散的、自觉的、循序渐进的,因此不期立竿见影,而是脚踏实地地重建公民社会。”如今,公民行动正以不同的形式呈现,比如:“散步”维权,公益诉讼等等,公民行动已成为促进政府改革,推动政府走向善治的源源不断之动力。

  目前,中国驶入了“历史三峡”的水流湍急之域,再次处在1840年以来“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关节点上,根本性制度变革已刻不容缓。因此,中国亟待民间力量走向前台,参与到根本性制度变革中来。借民间之力,促政府改革,或许会成为下一个30年中国改革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