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洪溥:切勿再挤压社会中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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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溥:切勿再挤压社会中间层

2010年06月18日08:31南方网沈洪溥我要评论(29) 字号:T|T

沈洪溥 经济学博士

关于要对工资、财产转让等收入所得严厉征管之类的政策风频吹,让大中小白领们闻风丧胆。长期和政策“躲猫猫”的经历,使得大家嗅觉都极其灵敏,作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都该知道,任何流传的小道消息都不一定是空穴来风。从政策逻辑看,一边是热烈地赞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一边是要通过税收征管抑制贫富分化,看似是一方面政策操作有保有压,一方面社群利益有取有舍,不仅完美而且政治正确,简直让人说不出话来。相应地,近日人民网就“如何看对五类高收入者加强税收征管”进行了调查,在参与此次调查的3113人当中,77.2%的网友表示赞成,认为此举“能加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但通过如此操作,果真就能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和谐共处、共同富裕吗?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必须看到,而今,泛泛地谈强化税收征管,其对于调节社群贫富分化的功能已近乎失灵。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多数真正意义上的富裕人群,尤其是控制了实业、投资等平台的富人,大概有一万种以上方法避税,他们一面让自己实际资产呈几何级数暴增,另一面却让实际收入显得无比可怜;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完全缺乏避税法门的普罗大众们,所承受的实际边际税率已经相当之高,但相形之下,作为纳税主力,一面是医疗、养老等社会安全网漏洞百出,另一面却必须反复充当政策道具。打个比方,财税政策号称立足于公平正义,搞的本不过是一出杀鸡儆猴的把戏。但如今,猴子们繁衍生息、安之若素,那边厢却已经鸡毛乱飞、惨不忍睹,这实在算不上地道,也根本不厚道。

数据为证,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我国,衡量贫富分化程度的指标——— 基尼系数大约为0.17~0.18,八十年代为0.21~0.27……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达到0.48,目前估计在0.51左右。要知道,在这期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是从无到有,起征点经过了优化、优化、再优化,国税地税的队伍兢兢业业一天也没歇着,结果还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显见,从目标、手段、效果等角度历史性地考察,无论是对财产交易环节加税或是对收入所得强化征管,只要是遵循故例,还是对那些收入来源一望可知的中间阶层动脑筋,目的也还是所谓缩小贫富差距,那就很难称得上是务实的和恰当的政策思路。

核心问题在于,要解决贫富分化问题,政策不能仅针对收入所得,这样不仅极易误伤“伪中产”,也无助于根本改变目前国内财富“倒金字塔形”分布。从税收政策角度审视,笔者认为,可选路径可考虑双管齐下方式———一是尽快、充分地化解财产存量不均衡的状况;二是从实际出发,有效调节收入增量的税负比重。

具体到政策环节,一是考虑各地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出物业税、遗产税等针对财产持有、代际转移的税收措施,着手“削峰”,把已经拉大的财富差距逐步缩小,避免富者愈富;二是要顾及工资性收入人群的真实承受力和现实支出特点,着手给中间层“减负”,用最广大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方式来“平谷”,借鉴国际经验,可大幅提高工资性收入的所得税起征点水平,同时将教育、医疗、保险、养老金等必要、重大支出作为减免税、抵扣税重点,让普罗大众的收入增量能够拿得到、存得住、经得起花,这才是真正的有保有压。

或许又会有道德感、使命感极其强烈的人跳出来,拿出低保、失业等弱势群体说事,以此作为反对给所谓高收入人群减税的依据。但事实上,如今弱势人群生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对中间阶层“剥夺”得不够造成的,而是税收征缴后,在转移支付领域由来已久的效率和效果问题。转移支付的方式、力度需要变化或者需要强化,并不等同于征税力度要反复强化。

一言以蔽之,由于我们社会的中间阶层已因被住房、医疗、养老等数条极大的绳索捆绑,承受力濒临极限,未来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务必要触动富人的根本利益,才能达到让低收入人群福祉持续改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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