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01:4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退耕农户的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农业局综合考虑退耕区广大农民意见,特制定2009年《彭泽县退耕农民就业转移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培训质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监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1、2009年底以前,对退耕农民432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每人必须掌握两门以上实用技术;2、2009年底以前,对退耕农民66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并在本县工业园区就业。

(三)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农民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省政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层层负责相结合。培训项目由彭泽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四)培训要求。①培训对象。退耕农民年龄在16—45周岁,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就业、创业转移愿望的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不含在校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培训;②培训时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以短期培训为主,时间为10天,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为20天;③培训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早熟梨种植技术的培训;在山区乡(镇)开展食用菌种植技术、低产毛竹改建,无公害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在丘陵地区及县城周边乡(镇)开展冬季油冬儿,大棚蔬菜种植技术的培训;在靠近芳湖、太泊湖附近的乡(镇)开展水产养殖技术的培训。职业教育要结合我县工业特色,积极与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工业园区实行对接,以需求量大的工种如纺织、服装缝纫与加工、建筑装饰,餐饮旅游等培训为主,实行定单培训,向本县工业园区转送会技术的农民工,为退耕还林铺就一条创业路;④培训方式。因地制宜,采取就地办班,集中办班的方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培训可在省市认定的培训基地开展培训,也可委托当地企业开展培训;⑤培训经费安排2009年中央专项经费12.96万元,地方配套12.96元,合计25.92万元,按每人600元安排培训经费。

(五)培训实施步骤。①县农业局下达培训任务到本年度有培训任务的行政村;②各行政村采取退耕农民自愿报名的方法,并选准培训专业,以行政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确保培训对象符合要求,再上报县农业局批准;③根据退耕农民的要求,确定培训方式,选准培训基地,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印发相关技术资料;④组织退耕农民培训。文化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确保退耕农民能学会、能用上;⑤考核验收。每期培训结束,进行文化考试的实践操作考核,对不及格者要延长培训时间,确保培训合格;⑥推荐就业。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退耕农民要向县工业园区及相关单位推荐就业,确保就业率达95%以上。

(六)培训经费安排。2009年中央专项经费12.96万元,地方配套6.47万元,合计19.43万元,按每人450元安排培训经费。

(七)强化监管。退耕农民就业转移技能培训,是惠泽退耕农民的大实事,大好事,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举措。为此,①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县、乡、村三级要加强对退耕农民就业转移技能培训的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县农业局负责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②加强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县农业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选招合适的学员,易接受的实用技术,选招教学认真负责,有责任心的教员负责对学员授课,要强化实践性教学,着力增强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职业技能开展定单培训,提高学员安置率;③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宣传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专用正规化,确保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文件和优秀务工人员,为退耕农民就业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