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梅新:何谓“列宁主义市场经济”?(南方都市报 20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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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列宁主义市场经济”?   2007-12-21 10:19:4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批评与回应
  
  朱学勤教授在上周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上提出“两场改革”的理论,令人有顿悟之感。他将前一场改革称作市场经济“呼之欲出、呼之不出”,后一场改革称为“列宁主义市场经济”,既不同于东亚威权资本主义,也不同于东欧的市场社会主义。朱教授在解释“列宁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时点到即止,可能有意留下悬念让听众自己去理解和发挥。

  我谈谈自己的想法。列宁主义与市场经济主要表现在定价体系不同。列宁主义由政府定价,市场经济由买卖双方定价,互不兼容。因此,“列宁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个概念中的列宁主义与市场必定是并列关系,而非偏正关系。也即是说,“列宁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列宁主义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状态。

  有了上面一层理解之后,我发现“列宁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可以涵盖两场改革。第一场改革的主要形式,已有共识,就是价格双轨制。政府定价一条轨,市场定价一条轨,同一商品两种价格。第二场改革,价格双轨制陆续取消,形成了政府垄断经营某些行业开放另一些行业的局面,我认为可称作“行业双轨制”。

  如果分别用价格双轨制和行业双轨制来概括两场改革,可以为两场改革产生的现象给出简单明了的解释。

  第一场改革实行价格双轨制,带有一定偶然性。当时各行各业普遍短缺,为了应急,只好普遍开放。为降低改革阻力,又必须保留旧的定价体系不变。于是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两条轨平行。但是同一商品两套价格,实际上不可能共存,最后起决定作用的多半是市场定价,政府丧失定价权。1988年严重的通货膨胀就是政府失去定价权的结果。通货膨胀及其引起的民怨还不是最严重后果。轨道价差产生的非组织化分配现象泛滥,导致组织内部凝聚力下降,才是第一场改革失败的致命因素。

  行业双轨制可以看作价格双轨制的自然演化。价格双轨制在施行一段时间之后,政府定价在多数行业一败涂地,影响力式微。另一些基础行业,比如铁路、石油和电信,要么在前一阶段改革中没有放开,要么民营企业还未来得及积累资本与国企争夺定价权,外资又尚未进来,政府定价仍然占主导地位。排除市场定价的行业,国企利润大增。行业双轨制避免了政权租值耗散,财政收入飞速增长,一改第一场改革财政收入捉襟见肘的窘境。更多财政收入,使政府有能力将组织内部分配重新阶层化,弥合内部纷争。因此,看起来形势一片大好。

  不过,实行行业双轨制的效果等同于增税,政府通过行政垄断企业向开放行业征税,这是一种间接税的形式。由于间接税具有累退效应,即越富裕税率越低,导致贫富差距扩大。改革前,社会分裂为城乡两大块。经过第一场改革,阶层稍有模糊。经过第二场改革,社会再次分裂为垄断与开放行业两大块。执政基础相较改革前更为狭窄,这是最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要走出双轨制,只有调整权力结构,即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可以借鉴经济领域双轨制做法,在政治领域搞双轨制。比如横向双轨,设立政治特区。块状双轨,让基层率先民主化。条状双轨,比如让司法改革先行,或者人大系统先行。中央只要牢牢把握住军队和外交,就不至于局势失控。

  如果中国长期稳定于行业双轨制状态,那么只有靠国民纷纷用脚投票逃离高税收低福利社会,才可能形成政治和经济的压力。改革以来,政府表现出来比较照顾富人的倾向,原因之一就是富人用脚投票的能力比穷人大。随着经济发展,能用脚投票的人越来越多。

  侯梅新

http://www.nanfangdaily.cn/southnews/spqy/200712210483.asp 朱学勤:激荡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真相  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