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47期]五常市村企共建新村--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55:32
五常市村企共建新村 2009-11-10    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常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扶持,强化指导,促成民乐朝鲜族乡富胜村依托优质大米产业化经营项目,与五常市中粮美裕公司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这一全新模式,结合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共同把富胜村建设成一个高标准的现代化新村—— “美裕新村”。

  一、企业牵头组建合作社,打造利益共同体

  五常市中粮美裕有机谷物制品有限公司,是北京中良美裕有机谷物制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07年3月落户五常市民乐朝鲜族乡,属民营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高品质有机大米。2008年6月,在企业和农民双方认同的基础上,由五常市中良美裕有机谷物制品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富胜村的翻身和太平两个屯共110户稻农和五常市供销合作社共同组建了美裕有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1365万元,其中社员房产和宅基地共作价965万元,占总股份的71%,中良美裕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总股份的22%,五常市供销合作社出资100万元,占总股份的7%。企业以每公顷3万元的市场最高价格收购社员的有机水稻。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企业和农民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形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到2009年,社员已达到154户。

  二、企业先行垫付,破解建设资金难题

  美裕公司同富胜村合作社社员商议,决定整合二个屯房产和宅基地资源,统一建设别墅式新居,彻底改变社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美裕新村别墅式楼房主体建设和初装修资金1900万元全部由企业垫付。美裕公司坚持“风险独担、利益共享”的合作理念,正式承诺,新村建设不用农民出一分现金,社员逐年用从合作社产业项目获得的利润分红偿还,农民不承担任何风险。如果合作社将来没有利润,则全部资金由公司自行承担。目前,80栋160户的别墅式住房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新村建设以富胜村委会为主导,合作社全程参与,涉及新村建设方面的布局规划、搬迁事宜、项目建设、工程监管等事项都由合作社召开理事会或全体社员大会进行研究决策,由合作社组织实施。

  三、政府努力助推,共建前景广阔

  市政府为了鼓励和推广“村企共建”这种建设模式,积极协调各部门,整合项目,捆绑资金,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对美裕新村配套项目实施重点扶持。目前,计划投入1000万元,进行给排水工程、大型沼气站、浅层地能取暖、屯内道路、桥梁、文化广场、路灯、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建设,确保农民全部入住新居。美裕新村建设分为两期工程,一期工程将于今年完工,二期工程(包括有机肥厂、办公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商务中心、停车场)将于明年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