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暴力抗法”事件2006-7-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4:48:00
长沙“暴力抗法”事件凸显的反思是什么?5月26日上午,长沙宁乡县偕乐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一农资店进行执法检查时,被店主用硫酸泼,用刀砍,8人全部受伤,其中3人重伤。此事件经媒体特别是各家网络报道后,在反应上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喝彩声(工商系统的呼声显得极其微弱)。官方的新华网和人民网更如此。笔者从人民网编辑文章摘录:该消息发布至5月27日中午13点15分止,新浪首页,留言版上现有留言113条,没有出现第二条维护伤者或痛斥伤人者的留言;搜狐网上同条新闻现有留言117条,无一条维护伤者或痛斥伤人者。按理说工商执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是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应该得到支持才是,工商人员遭受伤害应该得到同情才对。但现实是工商人员竟然在舆论反馈上落得如此尴尬地步,不能不使我感到吃惊。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许多行业领域的“暴力抗法”现象层出不穷,大有蔓延之势。表面看似是因为某些偶然事情诱发的,但实质上却有深层次因由导致的必然结果。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和警觉。
   从大环境上看。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关注攀升经济效益的欲望,这本不是坏事。但由于我们教育等诸多方面工作的失误,直接导致道德沦丧,世风日下,诚信缺失、信仰危机,相当的一些人包括许多政府官员崇尚“孔方”,与奸商、黑社会沆瀣一气,使社会腐败成风,分配严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失业人员增多。整个社会蔓延着一种浮躁和宣泄氛围。许多人(主要是社会地层)有意无意产生了“仇官”、“仇富”的心理。而理论上的高调和现实的弊端鲜明对照使人们产生一种以偏盖全的“逆反心理”。身为政府和执法等部门的一些公务人员的不检点不作为和霸道,直接导致民众把整个国家机器推向完全质疑的境地。这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信号。这从“孙志刚事件”、“刘涌事件”、“宝马撞人事件”直至不久前的“体彩诈骗事件”的网民激烈评论中可以看到这种力量的增大。因此,长沙“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也引发了人们对工商部门的幸灾乐祸的偏激看法,我们惊悸冷静反思之余就不会显得有丝毫的奇怪了。从具体环境具体地区中看,这种案件的发生也绝非偶然。就目前全国各地情况看,无论是政府或执法部门人员,还是平民百姓,对权力的使用和法律的认识也是参差不齐。一般说来,城市或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各类人员的素质,相对比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高些。这也是为什么“暴力抗法”事件多发后一种地区的原因所在。由于这些地区的各类人员法制观念相对薄弱,因此政府部门(特别是乡镇)人员滥用职权鱼肉乡里,简单粗暴吃卡拿要现象要相对多些;而普通百姓“法盲”多些,也不会用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把自己违法作为看成是“正当防卫”。因此,当利益发生冲突时(特别是牵扯“断财路”“砸饭碗”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官与民双方或某一方如果把握不住分寸,极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升级,“暴力抗法”恶性事件或悲剧就不可避免的要发生。
   暴力抗法是向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挑衅,受伤的不仅是执法人员的身心,市场环境也必然受到侵犯,直接遭坑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假冒伪劣查而不尽,毒酒、毒油、毒大米、毒奶粉、毒粉丝等害人食品泛滥现象直接拷问到我们的管理机制时,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正常的执法环境吗?长沙“暴力抗法”的肇事者导致多人受伤,必然遭到法律的严惩毋庸质疑。但类似这种事件的频频发生,是不是应该让我们自己认认真真思考一些问题呢?
下面,就此案件并结合工商执法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意见:
   首先,工商部门监管整个大市场值得商榷。多年前,国家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置于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这个角色。这好不好?当然好!但这里有个承受能力的问题。就目前看,工商队伍监管整个交易要素市场难度很大(现在有的地区和部门仍继续挺进一些未涉猎的领域哩)。队伍人员相对少,业务能力相对差(这里主要是指刚刚介入新监管领域的专业知识匮乏,技术鉴定欠缺等),况且还有许多执法部门职能与工商交叉,相互容易产生利益摩擦和执法掣肘。因此,在这种氛围中,工商队伍要四面出击应付各个经济领域内的突发违法事情(切不说日常办公业务),不能集中精力形成出击“拳头”重点打击。结果像十个指头按跳蚤,力量分散工作被动疲于奔命。什么东西都抓其结果是什么都抓不力。这种长期战消耗也会使工商队伍产生一种莫名的浮躁情绪并带到日常执法工作中——尤其在基层表现尤烈。这种浮躁容易诱发执法纠纷和自身形象受损。
   其次,在目前社会极为复杂并不安全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在缺乏人身安全保护的前提下,手无寸铁的工商执法人员,单枪匹马冲击社会许多盘根错节的非法交易主体时很容易受伤。这从许多工商人员执法中被打死被捅死被压死的多起案件中可以得到证实。工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配合和理解才是。但实际情形有时恰恰相反,种种形形色色的暴力抗法从来就没有消停过,尤其是工商、质监、防疫等执法部门本身不具备使用国家机器的威慑和强制特性,往往被不法人员所轻视,很容易遭到野蛮抗法。因此,工商执法系统内部是否应该成立自己的经济警察(如海关的缉私警察、林业部门的森林公安等),或制定与公安部门联袂出击行动的有关规定,就是一个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实际大问题。国家理应就此问题给个说法。
第三,捍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应该只是工商一家的本职,而应该是一个综合部门共同关注并参与治理的事情。综合治理近几年政府是重视了,但往往停留在口头上。由于各自小团体利益的冲突,综合治理真正落实并形成强大声势至今仍是气短。多部门的共同治理(特别是社会各部门和民众的支持和协助)问题不解决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就很难真正落实。要知道: 单凭工商一家凭借一身正气和胆气,不一定是最有效的方式。暴力抗法的事实启示我们,培育一个全社会都知法守法的环境最为重要。而这个环境需要整个社会民众和部门共同综合治理和密切配合才行。
   第四,多一点人文精神和亲情感。在教育市场主体要守法经营和交易的同时,工商人员在依法处理案情一定要把握分寸。多一分亲情和说服教育,甚至采取一点策略稳住对方情绪,杜绝以权压人和简单粗暴手段。特别是牵涉到违法主体“饭碗”这个至关敏感财物处置上一定要慎重,不能简单采取封存、没收、大额罚款甚至强行摔砸搬等容易引起恶性冲突的举动。多一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怀柔,避免矛盾激化,化干戈为玉帛。近几年我看了许多“暴力抗法”事件的报道,其中不乏有我们工商部门的简单粗暴“执法”引起的。这个教训我们应该记取。道理很简单:往往许多恶性案件的引发,就目前“逆反”情绪的张扬,最终受损的恐怕还是工商执法队伍形象。
反思要的,但应该从根源上反思。表面的经济繁荣,掩盖不了道德和人格的彻底沦丧,可以说已到了积重难返,人们已经没有了正常的是非观,良知几乎泯灭,利益成了衡量对错的唯一标准。一个如此庞大的缺少信仰的民族,加上几十年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再没有强有力的法制约束,其危险性可想而知。“荣辱”观念,是人的本性和政治、法制、道德教化的结果,不是几句口号就可以树立起来。

这几年来所发生的“暴力抗法”案件越来越多,涉及面包括工商、城管、甚至公安等部门在内,这就实在值得我们上层的思考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本人认为,最主要的是道德教育方面做得很不够,对官员、公职人员来说大多时候道德教育已沦为一种形式,没一点点的实际意义了。从上到下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公职人员,有许许多多单位的正职领导整天忙的是如何在为自己个人的“钱途、权力、位子的升迁”奔波,公款吃送、拉帮结派,对于一线的工作、同志已忘得差不多了。而考核官员的标准是看政绩、关系,于是全国就出现了大量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命不好的出现“豆腐渣工程”才被追责任。上梁不正下梁歪。社会腐败成风,诚信缺失、信仰危机,贫富差距在拉大,失业在增多,社会不公现象在扩大,生活压力日与剧增,这所有的一切都使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群众心理产生不平衡,仇官、仇富等逆反心理产生也就多怪而不怪了。领导的缺位,底层公职人员消极抵触、不满,加上个别人员素质的不高,不文明执法时有发生,也没能及时有效处置,从而激化了矛盾,进而发展到暴力事件。本人认为,以后考核领导,主要是看德,走群众路线;看政绩,要看长效、看对长远的发展的潜力;要又红又专的关心群众、基层,扎根基层的实干家;对那些整天围着上级领导、机关跑的,我们的领导、人事部门、监督部门该发挥作用了(现实中群众的声音太弱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发挥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不能一人说了算。 这几年来所发生的“暴力抗法”案件越来越多,涉及面包括工商、城管、甚至公安等部门在内,这就实在值得我们上层的思考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本人认为,最主要的是道德教育方面做得很不够,对官员、公职人员来说大多时候道德教育已沦为一种形式,没一点点的实际意义了。从上到下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公职人员,有许许多多单位的正职领导整天忙的是如何在为自己个人的“钱途、权力、位子的升迁”奔波,公款吃送、拉帮结派,对于一线的工作、同志已忘得差不多了。而考核官员的标准是看政绩、关系,于是全国就出现了大量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命不好的出现“豆腐渣工程”才被追责任。上梁不正下梁歪。社会腐败成风,诚信缺失、信仰危机,贫富差距在拉大,失业在增多,社会不公现象在扩大,生活压力日与剧增,这所有的一切都使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群众心理产生不平衡,仇官、仇富等逆反心理产生也就多怪而不怪了。领导的缺位,底层公职人员消极抵触、不满,加上个别人员素质的不高,不文明执法时有发生,也没能及时有效处置,从而激化了矛盾,进而发展到暴力事件。本人认为,以后考核领导,主要是看德,走群众路线;看政绩,要看长效、看对长远的发展的潜力;要又红又专的关心群众、基层,扎根基层的实干家;对那些整天围着上级领导、机关跑的,我们的领导、人事部门、监督部门该发挥作用了(现实中群众的声音太弱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发挥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不能一人说了算。

您的想法还是太过于理想化啦。

“最主要的是道德教育方面做得很不够”,这个重任应该谁来挑呢?还有谁能胜任呢?

“领导、人事部门、监督部门该发挥作用了”,这可能吗?

“发挥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不能一人说了算”,这就更不现实啦!

俺以为,从根本上解决的办法唯有:民主、法制和充分的信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