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与奴才的辩证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9:51:05
 昨日凌晨,福州洪山桥附近的“君临大酒楼”里,一名女服务生,当着福州某高校一名女教师及一群在校大学生的面,当众下跪。此前,女服务生没有听到顾客(女教师)召唤,未及时送去一包纸巾,令女教师很不高兴,以不买单相要挟。(6月13日《海峡都市报》)

  如果没有听到她召唤的那人比她的地位更高,我想, 这位大学女教师再傻也不至于像对待弱小的女服务生一样地小题大做罢。鲁迅在《华盖集》里写道,“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当这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女教师仅仅只是因为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当着自己学生的面,以近乎无赖的伎俩逼迫那位挣扎于社会最底层的女服务生当众下跪的那一刻,简直就像一位君临万方,掌握着所有人生死祸福的女皇,是何等地威风,何等地荣耀呀!我相信,在这一刻,她的权力欲、控制欲和虚荣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将自己的荣耀和满足建立在无力抗争的弱小者的痛苦之上,又是何等地残忍,何等地卑怯呀!

  如果这位威风八面的大学女教师真做了女皇,估计十有八九会是个活脱脱的女暴君。然而,当她如此这般地对待女服务生时,其实也就默认了如果二人调换一个位置时,对方也可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她自己。换言之,暴君和奴才往往是二位一体的——每一位暴君的最深处都隐藏着一个奴才的灵魂。

  每一位暴君必定同时也是奴才,每一位奴才必定同时也是暴君。暴君之所以为暴君,是因为它将自己身上的奴才根性投射到了比它更弱的“人”的身上;而奴才之所以为奴才,却是因为它将自己身上的暴君气质投射比它更强的“人”的身上。之所以要在这里用“它”,并在人字上加一个引号,原因就在于,不管是作为暴君的奴才,还是作为奴才的暴君,都不配称做人——它们仅仅徒有人的外表,其实却是兽,而且是凶兽,因为他们从来不把别人当人看,自然也并不把自己当人看。而且,就算它们常常把自己当成万能的神,其实也只不过是穿着虚幻的神之外衣的凶兽罢了。正如鲁迅所言,“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因此,它们是“凶兽样的羊,羊样的凶兽”。总之,不能算做真正的人。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每一位中国人——当然也包括写这篇文章的作者自己——都像那位大学女教师一样,或多或少地都是“兼暴君与奴才于一体,集虐待狂与受虐狂于一身”的某种东西——而且,还往往并不自知就是那种东西。如果那位受辱的女服务生与那位大学女教师交换一下社会位置,恐怕也难保她不显露出其暴君的一面来。因为,中国人在几千年专制统治下形成的国民劣根性的毒素已经控制了它们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以至于一举手,一投足,都不免散发出这种毒素腐臭的气味来。

  异史氏曰,“翠花惶恐忙下跪,教授意气真堪豪。面对猫来它是鼠,遇到鼠时它变猫。”纵览中国的历史,或环顾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各种事件,我们到处都能发现暴君和奴才的影子。难道中华民族果真是个堕落的民族么?难道中国人都不配做人么?答曰,或许确实如此,可得救却并非不可能。然而,要清除干净流淌在它们身上的精神毒素,只能依靠它们自己——每一位想堂堂正正做人的“它”都必须服用“把人当人看”和“把人还原成人”这两味最普通的药,什么时候能做到“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了,我们中国人也就变成真正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