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日记(二十一)(信访干部与艾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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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星期五       又是狂风暴雨          下午六点二十分接到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说清水镇有一上访人在市信访局堵住他们的大门,市局的人无法下班,要我火速赶去接人。          驱车来到市信访局,信访局的人像是见到大救星,一些人趁我跟上访人接头的时间溜了。只有信访局小赖单独简要向我介绍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和上访要求。他说:“上访人姓焦,名花柳情,三十岁左右,在城里卖淫,得了艾滋病,她认为政府对社会治安管理不够,导致艾滋病人出来嫖娼,把病毒传给她,要求政府帮她治好艾滋病,否则就要刺伤信访干部,把病毒也传给他们。”         我问焦花柳情住在哪个村哪个组,家里有些什么人?她说她只是户口在清水,十几年没有回过清水,那里没有房子,没有亲人。她十几岁随父母出来打工,后来从事卖淫活动,父母知道后,不再理她,现在不知父母在何方打工,也不知还在世没有。         这人接到哪里去?交给谁?我没办法,问小赖,小赖说:“你自己想办法吧,人交给你,委屈你一回,我们是经常遇到这种事的。信访局的活儿不是人干的,长期受苦受累还没有人理解我们,别的单位女人不能干的事,信访局的女人要干,别的单位男人不能干的事,信访局的男人要干。在我们信访局,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受苦受累还受气,别人从不理解。上访人不满意,说我们不帮他们解决问题;基层干部不满意,说我们把疑难问题推给他们;领导不满意,说我们没有维护好稳定;家人不满意,说我们长期加班出差不回家;自己不满意,受苦受累受气,没功没劳没地位。”         我坐在信访局办公室想,上访人一上访就喊基层干部来接,是不是助长了上访的歪风?曾经有位乡长说过,他们乡两个年轻人在北京打工,腊月二十还没有买到回家的火车票,两人一商量,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他们也不说是来打工的,而是说来上访反映他们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调查处理。国家信访局打电话要求接人,乡长立刻坐飞机飞到北京接人。回来后,乡长答应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在一个月之内调查处理。过完春节,乡长到村里找上访人座谈,上访人却已在正月初六回北京打工,乡长向上访人的父母说明来意,问上访人出门时对上访反映的问题说什么没有?上访人父母不说话,还是旁边一位老头无不讽刺地说:“现在的干部就是好,打工买不到车票,他们开飞机去接。”说完哈哈大笑。乡长又气又恼,却也无可奈何。         法治社会,让老百姓有一条反映问题的畅通的信访渠道,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是,对上访人也好,对基层干部也罢,要区别对待。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合法合理,基层干部不依法解决,不仅要喊基层干部去接上访人回来,还要追究不作为干部的责任;如果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合法不合理,甚至缠访闹访,不但不能喊基层干部去接,还要追究上访人的违法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不等于“不打击违法行为”,“以人为本”要“以好人为本”。一个恬不知耻的卖淫女,把自己的错发泄到信访干部的身上,怪罪到政府的头上,是有些可笑!我相信,在她还没有染上艾滋病毒,游乐在嫖客之间,数着嫖客给的小费时,她一定没有想到信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