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日记(十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8:03:31
猴年马月猴日   星期三    阴         十一时正接到电话,反映王家山锌矿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再度升级,派出所安所长带人去处理,群众把派出所的车堵在里面不让出来。这类事情,镇长不出面谁肯出面?我又象救火队长一样赶往王家山。         王家山离镇政府三十多公里,汽车在山路上爬了两个多小时。到了王家山,场面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公路上,大车小车堵了好几公里,再不疏通,局势会更加难以控制,乡亲们情绪激动,男女老少,吵吵嚷嚷,他们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清楚,我说什么他们根本不想听清楚。我喊了无数次“安静”,谁也没有安静。无奈,我自己“安静”。我停下来,一句话不说,他们说什么我装没听见,问什么我不回答。忽然间,人声鼎沸的人群安静了下来,我要求大家先把交通恢复,有什么问题坐下来谈。大家异口同声说:“不行”。后来,没办法,我提了一个条件:别的车先疏通,我的车和人留下来,如果同志们不同意我的处理和答复意见,把我作为“人质”。这样,群众才同意疏散车辆,恢复了交通。        接下来是与村民对话。中午,烈日当空,八十多位村民“你方唱罢我登台 ”,谁都要抢着发言,好像慢一点他们的“冤情”就无处诉说。安所长看我被晒得难受,为我撑起太阳伞,我立即喊他把伞放下。在这种时候,我必须与村民“同热共凉”。但是,有的村民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也有的村民无不奚落地说:“对嘛,镇长也应该体验体验我们小老百姓的苦嘛。”  对话进行了近三个小时,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归纳起来有四点:一、王家山的公路是1992年镇政府派王家山人民群众的义务工修建的,当时没有给工钱,镇政府答应路修好后进行收费,收得的资金,按“四.六”分成,即出义务工的群众占四、镇政府占六,现在要从公路建成之日起,补给他们这笔钱;二、当年修路占地没有赔偿,现在要给他们赔偿,并加付1992年以来的损失;三、要求王家山锌矿解决王家山村群众的就业问题;四、如不答应以上条件,就不让王家山锌矿从这条路经过。        天啊,1992年?掐指一算,18年了,18年前我还上初中呀。咋办?此时,以“新官不理旧事”来搪塞肯定不行,我只有硬着头皮逐条答复:一、关于工钱问题。待回镇政府查询,如果收得有钱,按当时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收钱,那就不能兑现。因为后来国家治理公路“三乱”,这类公路根本就不能收费。二、关于占地问题。当时没有赔偿,现在翻历史旧账是行不通的,这会引发很多类似的纠纷。三、关于用工问题。镇政府可以协调矿方解决部分就业问题,但只能是“同等条件优先录用”王家山的群众,不符合条件的、不服从管理的,矿方是不可能安排的。四、公路收费没有,或者收了多少,收了的钱如何分配等,待我回去查询,三天之内给大家明确答复。五、已经建成的公路,群众和锌矿有共同使用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堵路。        十八时四十分,终于从王家山出来了。当镇长三个月,感觉乡镇干部太像救火队,那里起火往那里赶;也像“不管部”,没有人管的事就归乡镇管;更像媒婆,说了这头还要说那头,劝了群众还要劝老板,弄得不好,几头不是人。唉,牢骚归牢骚,事情总得有人办,镇长总得有人当,屁股总得有人擦。自我安慰吧:“擦屁股也是政绩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