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是“市民权”和“公民权”的经销商(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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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商是“市民权”和“公民权”的经销商
(2010-06-11 14:50:16)
曹思源认为,房价方面,社会有不同的期望。有的人希望维持房价。有的人期望房价要降,再不降,大部分人买不起房子,社会要乱,现在北京“蜗居”、“蚁足”现象普遍,在这种情况下能有国泰民安吗?大家看到“杀童案”已经有8起了,“跳楼案”已经超过12起了。现在我们国家既面临着经济问题,也面临着政治问题。
江海波认为,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政府掌握了市民权。并通过开发商把房子和“市民权”捆绑销售。因为政府知道,老百姓不买房子是不行的,不买房子不能结婚、不能让小孩读书。你买了房子,开发商就可以销售一个“市民权”给你,开发商成了“市民权”和“公民权”的经销商。这很可怕。
江海波的想法很深刻,它促使人们思考“市民权”是生而具有的,还是需要购买才能获得的?可以说,在现在的楼价中,楼本身的价值只占20%,70%是用来购买“市民权”的。这样的机制,既使中国普通公民获得了迁徙的机会,又使他们的处境很尴尬和悲惨。仍然值得庆幸,原来不能自由迁徙的人能够买到“市民权”,也算是一种进步。
席间,各位同仁讨论热烈,还将话题深入到了具体制度和宪政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