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的坏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02:35
       大义灭亲是中国一个超级的褒义词,数千年以来,不管是任何的统治者当政,都是号召广大人民大义灭亲的;数千年以来,大义灭亲终成社会主流时尚,成为压制人的行为的道德规划;数千年以来,不知有多少的中国人在大义灭亲的旗帜下掉脑袋的掉脑袋下大狱的下大狱。
    大义灭亲之语最早见之于《左传。隐公四年》:大义灭亲,其时之谓乎?其意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人不循私情,使其受到惩罚,这是时代对人的要求。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皇帝即天子,君权神授,普天之下,莫非皇土,普天之下,莫非皇民。在统Zhi者心目中,皇帝既象征着国家,又象征着万民之主人。所以,只有象征着国家又象征着主人的皇帝的利益,而没有群众的利益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皇帝的臣子和子民为了皇帝可以百死不辞牺牲自己的生命,何况大义灭亲呢。为了使大义灭亲作为道伦理深入人心,历代封建皇朝还屡出奇招,长期的强制地向百姓进行大义灭亲的教育灌输。其中最简单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株连法。一人犯罪,亲属同当。只有当其中一个或数个亲属向官府举报后才可自身免罪。不然的话,少则直系亲属同罪,多则九族同罪。我们在历史中看到了太多的一人犯罪,数十人数百人乃至上千人同罪的例子了。试想想,在这种政策下,夫妻之情,儿女之情,亲属之情还有吗?我想是不多了,都送给皇帝老儿去了。
    其实,在重证据的欧美国家,是不存在大义灭亲之说的。普通公民没有义务要作出对亲人不利的证词(可以不作,但不可以作假),也没有义务协助警方搜索亲属的犯罪嫌凝人,只要没有帮助其亲属犯罪,也没有包屁窝藏罪一说。就是说,只要自己没有犯罪,其亲属纵有天大的罪行,也不妨碍自己享受一个普通公民的正当正常权利,而且还明确规定,不得万不得已,不得在其家属在场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但在中国,时至今日,无论是政府还是在社会上,都把一个人是否能大义灭亲当作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水准的重要因素。不要说文革期间,有多少个家庭因此而家破人亡。就是现在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电视节目中,哪些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在带领着警察在凄厉地呼喊着他的名字时,警察在其亲属在场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时。我在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给他们一些同情吧,让其家属留下一些亲情吧,让其本来冰冷的心中也藏有些许的温暖吧。
    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能够出卖最亲密的人时候,如果条件允许,他还有什么不能出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