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书海拾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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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三十六洞人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李煜
■谁的天上,谁的人间
5月11日晚,北京警方突查“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等4家豪华夜总会。鉴于“天上人间”在中国夜总会行业之久负盛名,可谓领头羊,它被停业,便十分意味深长。人们纷纷猜测此后的成因与黑幕,到底潜伏了怎样根牙盘错的权力纠葛。
绰号京城第一学生妹:17岁的冯珠珠,三层点台连续四届冠军,8000/次。北京舞蹈学院毕业的J琴和Cilee,以双响炮闻名京城,10000RMB/次/人。传说中京城无人不知的“红粉军团”,常年维持编制66人。
“天上人间”夜总会的全称是:北京长青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天上人间”夜总会。法人代表林美凤,外资企业。
覃辉是1995年接手“天上人间”的,他当时在武汉钢铁公司做进口矿石的买卖,第一次被“协助调查”,折戟而归。为了找一个挣钱的买卖,向当时的首都机场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借款180万美元,并由军队一家贸易公司担保,买下原隶属广泰公司(台湾人)的“天上人间”夜总会。
“天上人间”的初期管理由台湾黑道“四海帮”掌门陈永和(外号“宝哥”)派得力干将帮助打理,要求很严。挑选服务员有如下要求:身高1.70米以上,三围的尺寸是:胸围80公分以上(假胸亦可),腰围60公分以下,臀围75公分左右。但尽管如此苛刻,“天上人间”歌舞厅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过人之处,转机出现在 1996年3月份的“两会”期间。
1996年3月,正值中央召开“两会”,“天上人间”夜总会发生了一件大事,事情大到惊动了总书记的程度。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两位副局长吴长城、崔铁英,以检查为名,便服私访来到“天上人间”,半小时喝了一瓶“皇家礼炮”,不识相的张经理上前要求结账,正在梦境中的两位局长哪能在号称“京城第一选美场”的众小姐面前丢人,眼一瞪:“这酒是假的,结什么账?!”
几句下来,话不投机,吴、崔两位既是主管歌厅的副局长,又都是干部子弟,(其父均为少将老红军,官拜北京军区的副参谋长和北京卫戍区的副司令)当时就破口大骂,拿起酒瓶砸将过去。张经理忙不迭请示正在楼上潇洒的覃辉,覃辉一声令下,亲自动手,众保安一拥而上,三拳两脚就打倒了两位“镇关西”。两位副局长头破血流,其中一位还断了两根肋骨,仓皇中吴副局长拨通“110”,以保卫两会为名,紧急调动了武装特警两个分队,十几分钟内把“天上人间”围了个水泄不通。覃辉一见势头不对,从后门紧急开溜直接跑回“中南海”搬救兵。正当武装特警们实枪荷弹,反过来把众保安打的“头破血流”,一个个像俘虏一样高举双手罚跪在墙边等候处理时,“中南海”的电话已打到北京市公安局前任张局长座机上。据说江总书记口头批示:“什么人敢在两会期间去涉外酒店持枪打群架,严查严办”。
诚惶诚恐的张局长从严惩处:崔副局长清除出公安队伍,吴副局长检讨较好,下放至密云县任公安局副局长,改过自新,以观后效。
这件事影响极大,轰动了整个东南亚,连“美国之音”都做了报道。当时深圳的一个前政府副总理的公子打了前深圳市长的老婆和公安,也闹得不亦乐乎,时称“北覃南刘”。台湾媒体戏称:“太子党内部争高低,中南海淹没警察局”。
类似的打群架,诈场子的事就太多了,但覃辉仗着后台硬,在10年经营中,净赚了2亿多人民币,且在税务部门留下了累计亏损的记录。如果说“天上人间”还亏损,那就是这些亏损都亏到应该去的地方了。
“天上人间”的服务员,小姐不乏高学历,身材姣好,美貌艳丽的少女,这些人中的某位只要被覃辉看中,或被覃辉需要巴结和公关的人士看中了,覃辉手下就会出面游说,在金钱的诱惑下,鲜有不从者。去年,有一位在“天上人间”混迹近十年的小姐,号称“四大名妓”之首的梁海玲遭人盗抢而被杀害,警方竟清理出梁的个人遗产有1000万元之巨。小姐尚且如此,何况老板乎!
有一年,新上任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麦子店派出所的所长听说“天上人间”名气大,想“执行公务”在长城饭店路口盘查小姐和服务员,让覃辉拍着桌子赶走了,这位所长直纳闷:何方圣灵,如此神通?
据说,覃辉的真正老板是前国家主席的下一代。相信在司法公正越来越公正的现今,那些下决心要让覃辉“协助调查”的检查官们,绝不难查出这里面的幕后真相,随便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都会问:星美贷款既然符合手续,覃辉何必贿赂上门呢?因为按照现今银监会颁发的规定和制度,如此大的贷款没有总行高达十人以上的风险控制机构认可是根本贷不下来的?覃辉和张恩照之间还有谁的影子?还有谁的手?
有了如此背景、如此后台的覃辉,“行事低调,不张扬”。
2004 年8月,挂着中央警卫局特属车牌的一辆奔驰600型轿车来到北京鹏润大厦门口,在一个特殊的停车位处不慎剐碰了一辆挂着中央军委某局车牌的老式皇冠轿车。从皇冠轿车中出来一位老司机,正待指责对方,没曾想从奔驰轿车上跳出一位膀大腰粗的保镖,一拳一脚,老司机仰面朝天倒在地了,顿时围上来一群过路人,纷纷指责那位年轻的保镖。“110”警车按时赶到,可一看两个车牌,当时傻眼了。按北京市公安局规定,这些标志着特殊身份的车牌的轿车是没权干涉的,只好劝开两位司机,好言抚慰。老司机愤然离去,半小时后,一位前共和国元帅的办公室秘书打电话给覃辉的丈母娘家,说明打人者是覃辉的司机,被打者是老帅的司机,让前国家主席家必须处理,否则影响不好。覃辉毫无悔意:“打架是司机之间的事,凭什么让我道歉!”但最终还是骼膊拗不过大腿,拿出5万元摆平了此事。
同年某一天,覃辉开车去“皇城老妈”吃饭,出门时自驾的奔驰600被一辆军车挡着,他顿时火气上涨,猛一踩油门,撞坏了军车。待对方报警叫来交警时,他甩下一句话:“耽误我一分钟知道是多少钱吗?”说完撇下发楞的交警和被撞的军车一走了之。
覃辉在京拥有三处私宅,其中在燕莎商厦后面的一处私宅总资产达2000万元之巨,光装修一个厕所就花了50万元。其父母在儿子的庇荫下,有两处私宅,并有卓京系的飞腾公司的老总李保成亲自打理。
覃辉有“座骑”六辆:美制“悍马”豪华吉普车一辆,德制奔驰600一辆,宝马 750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宾利一辆,其中“宾利”车是当时北京车展中仅有的三辆中最贵的一辆,总价888万元人民币。覃辉买下此车后,在收购著名相声演员姜昆创办的“昆朋网城”时,送给姜昆过瘾,姜昆着实风光了一回。
以上私宅,私车总价值约5000万元,墓地价值200万元,而且奔驰600挂的是中央警卫局的军车牌,宝马750挂的是中央警卫局的地方车牌,据说均是中央警卫局领导亲自特批的。而这两副车牌在黑市的价值是多少呢?一个温州藉的民营企业家曾出资100万元/年购买这两个车牌,覃辉根本不卖。
以上这些资产还不包括覃辉在海外购置的房产和覃辉私人名下的其他资产,已有上亿元之巨了,那么属于公司的资产呢?
媒体均认可的受覃辉实际掌控的内地公司和上市公司有:卓京控股、星美传媒、长丰通信、英斯泰克、友通数字、飞腾制作、鲲鹏网城、华夏文化等。香港上市公司有:星美国际、星美出版、星美广告等,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公司总价值20多个亿,但覃辉利用各种手段在银行贷下的款就有多少呢?25个亿左右!
其中建行6个亿,民生银行10亿─11个亿,招行、中信和其他小银行约10个亿。也就是说,覃辉同那几位号称“资本大鳄”的人一样,用国家银行的钱构筑了卓投──星美系的庞大资本帝国。所以,确切地说,覃辉有钱,但覃辉应该属于一家国营大企业的掌门人,并直归国务院大型公委管辖,那样就“名副其实” 了。
说出来人们可能都不信,号称传媒首富的覃辉在业内更是出名的欠款大户。
覃辉的第一笔生意,即运作铁矿石买卖时,就以欠款不还而著称,他不仅不支付正常的航运费,甚至连积欠航运公司的运费都赖着不还,以至于涉足此行不久的卓京商贸就列入了航运公司的黑名单。
“天上人间”是覃辉的发家地,也是业界公认的创利大户,但“天上人间”仍有巨额欠款,其中有近10年的装修尾款,3年以上的货款,1年以上的税款,据说连当初购买“天上人间”的借款都没有还清。
此次覃辉“协助调查”,一时间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似乎出了个大新闻。其实,协助调查已是覃辉的家常便饭了。
1994 年前后,覃辉以卓京商贸的名义,依靠着一家军队的公司开始了当时控制非常严格的铁矿石进口业务,由军队公司开具信用证,前国家主席家乡的大钢铁企业──武汉钢铁公司接收矿石。短短八个月,覃辉就大赚了一笔,而军队某公司和武钢亏损。不久,武钢的原料科长被控受贿,首先交代的就是覃辉。覃辉被拘“协助调查 ”,十五天不到,检察院接到上峰的意见,覃辉无罪释放,武钢的买卖自然终止。
1996 年3月,不甘寂寞的覃辉接手了当时经营并不太好的长城饭店“天上人间”夜总会,首都机场管理公司的老总借给他公款180万美元,军队某公司做了担保。经过暴打公安局长一事,“天上人间”财源滚滚而来,可公款有借无还,机场公司自然追诉担保公司。军队开始调查,覃辉又一次“协助调查”,但由于军不管民,覃辉此次在家协助。不久,军队某公司的老总被撤退休,退到覃辉下属某公司任职,安享晚年。
2002 年,北京朝阳区税务局发现国内外声名显赫的“天上人间”夜总会累计亏损几百万元,开始了税务抽查。可查到“天上人间”,发现这个外资企业的法人林美凤,几年都没来中国一次。再往深里一查,原来实际掌控人覃辉就在眼前,这一次覃辉又开始了“协助调查”。这次“协助调查”同样不了了之了,因为“亏损” 几乎是国内外很多企业偷逃所得税的惯用伎俩之一。而究竟“天上人间”有没有偷逃税款呢?据说几位税检人员在当年圣诞节被邀参加了圣诞抽奖,仅1800平方米的“天上人间”夜总会的包房和迪厅里,众多宾客当晚消费了80万元,每平方米的产值高达450元/天,几个税检人员瞠目结舌,惊诧不已。最后,“天上人间”亏损至今。
相信这一次“协助调查”,覃辉驾轻就熟,因为毕竟出自巴山,发迹于中南海,什么大山大沟、大风大浪没有见过?
不少人关心覃辉的事,都在问?覃辉还有机会吗?
有,一定有。
如前所叙,覃辉的资产王国几乎都是银行的贷款构筑的,银行会允许他猝死吗?不少人知道,除了原中行的王雪冰行长,这次落马的建行行长张恩照之外,跟覃辉来往最密切的是民生银行的行长董文标,同时民生银行的几个分行和支行的行长与覃同样过从甚密。更有人说,由于覃辉资产王国的贷款额太高,范围太广,连前银监会副主任,刚被免职的阎海旺都出面帮其协调各行关系。是企业就要与银行往来,权且把以上交往都看成是正常的,贷款也符合手续,那么越是如此,这钱就越好办。除了张恩照受贿之事已经败露,余下的问题不就是经营不善吗?还得了就还,还不了就以财产抵债,再不行干脆由银行冲坏帐、冲呆帐,在资本市场中长袖善舞的覃辉很懂这个“中国特色”:赚到手是自己的,赔了的钱是银行、股民的,经营者何错之有?
更为重要的是,已经几次从“协助调查”中安然脱身的覃辉,依靠的并不是本身的神通,而是依靠着身后“中南海”里那深不可测的海水,海水里的关系户们,恐怕不会有一个愿意看到覃辉的一朝倾覆。因为他们都明白尽管倾覆后的废墟中将有巨额的人民财产,而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尽管他们可以不必像英雄王成一样正气凛然:“向我开炮”,但必竟是需要他们操心的,瓜田李下,三人市虎,更何况覃辉的传媒王国和资产王国中总还是有他们一份心血吧!
现在最要紧的是看覃辉的动作了,尽管又一次“协助调查”,但那毕竟已经翻过一页了,新的文章怎么做?据最接近覃辉的人士透露,覃辉制定的战略是:能拖的拖,能甩的甩,能顶帐的就顶帐,完全没办法的能赖一点儿算一点儿。最后剩下核心的挣钱企业就是胜利。但他面临的最大考验是:既不能再出现新的“协助调查”的问题,也不能“协助”检察机关真的去“调查”,把“中国特色”的真相调查清楚了,那一定会损害中国特色的社会基础和社会关系,这是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宝玉,对覃辉来说,丢失了它就意味着丢失了性命,还说什么钱呢?……
●“天上人间”的红粉兵团
http://www.bayuq.com/n442811c3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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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被停业,也许什么都说明不了,只不过是一次权力博弈的结果而已。它不能改变社会生态之一丝一毫,不能暗示执法者对卖淫嫖娼行为的态度更松或是更紧。——天涯网友
■“天上人间”

“天上人间”第一花魁梁海玲红颜薄命
梁海玲172的身高,45Kg的体重,足以让很多男人神魂颠倒,这些男人形容梁海玲,有好听的声音,人很温柔。2005年11月13日,梁海玲被人勒死在北京四环四惠地铁车站附近的远洋天地,自己的房产内,一代名妓就这样陨落了。警方后来竟清理出梁海玲的个人遗产有1000万元之巨,生前,开一辆400多万的奔驰小跑。
混迹天上人间的梁海玲10年的财富也与她无缘,但是头顶天上人间头牌的名号最终落的下场却是与世隔绝,这或许是梁海玲自己也没想到的结局了。
网上还有这样的段子。天上人间被查了,社会反响强烈:
最失望的说法———震惊,一下子失去了奋斗目标;
最忧国忧民的说法———这么多下岗职工怎么安置,有关部门想过吗?
最理智的说法———不知道这是免费打广告还是来真的;
最写实的说法,哎呦,这个不能说,这个不能说;
最义愤填膺的说法———天上人间都被查了?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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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堕落越快乐。——题语
■南京那个副教授,"杯具"了
□香水老熊

不出所料,南京那个姓马的副教授,很"杯具"了。一审获刑三年半。
有人嘲笑,此刑期相当于官员贪污十万元,相当于临时性强奸一个女人,相当于偷盗几圈光缆,相当于镇党委书记逼死一个老农。
马副教授是活刻。
他犯了事,却很高调,整整有词说自己“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真是读书读坏了脑子,你的身体你作主?笑话。你是国家的,国是我们的国,家是我们的家,你的身体首先是国家的。你做事之前,应该考虑国家;做成功了一件事,也应该感谢国家。国家不给你地儿,不给你读书,不给你工资,你的身体早就灰飞烟灭了,还说“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
你坏就坏在这一张破嘴。你当时应该深刻检讨,痛哭流涕,表示对不起全国人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组织对你多年培养,表示要以此为诫,树立无产阶级的高尚情趣,纯洁思想,纯粹身体。说到激动处,完全可以找一块板砖,把自己的JJ拍烂,破坏了淫乱的工具,今后不会再乱淫了。
你却装成救火英雄的样子,在镜头前没有丝毫的羞耻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聚众淫乱是道德问题,法律却插了一脚。在中国,应该法律管的,法律却缺席了。道德出场的活儿,法律却抢先一步。
许多朋友为此判决鼓掌,他们总认为,这事离自己很远,自己不会无耻换妻,不会嫖娼,但是,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这事与自己密切相关。
总有一天,你在电脑上下载几十部AV片自己欣赏,被人举报而沦为犯罪嫌疑人;
总有一天,你和一个网友在宾馆里开房嘿咻,遇到警察查房时,却被当成嫖娼罪论处;
总有一天, 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和老婆在森林公园里爱爱,却课以污染心灵罪。
这时你才知道,原来马副教授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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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生命最后的27天
——一位军医的记录

刘少奇同志追悼大会(1980年4月17日)
1969年,刘少奇因政治迫害和人身摧残在河南开封病逝,终年71岁
刘军医是位天良未泯的医务工作者。他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偷偷写下了刘少奇最后二十七天的「监护日记」:
第二天——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到今天我才算明白,原来是这么一个病人。一个过去最高层而今处于最底层的人物!他几乎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啦,他的病真多,除了器质性的病,更多的则是精神和心理的病症。他的植物神经已经紊乱,出现全身痉挛,手足抽搐。可是,他有时又是清醒的。今天,他刚开始睁眼的一剎那,我感觉到他目光中射出的清醒神志和力量。
第三天,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九日。北京来的老卫士长对他很尽心。每天都在监视下进入他的房间多次。凌晨他肺炎复发,咳血、高烧,是旅途颠簸、受了惊吓引起。老卫士长请求抢救。北京来的曹护士拿出北京带来的治疗肺炎的药物。注射。黎明时分,他入睡。上午,见曹护士给他喂玉米糊糊。他不肯吃。曹护士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晃着劝慰:「哎,吃点东西呀……你不能这样,你一定要活下去,活下去……」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曹护士的手,大约认出来了,是一起从北京来的。
第四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日。全天病情无异常。决定给病人恢复使用D八六0。
第五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病人」大便干结,护士用手抠出。
第六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为「病人」翻身两次。
第七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病人」咳嗽复发。医生提出为病人做化验、透视拍片建议。
第八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上级答复:可以进行一次化验,透视拍片不行。这叫医疗服从项目。
第九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从病人身上取了尿样、血样。由两名「陪同」乘吉普车返回一五五医院。我为他争取到一次化验的权利,却受到如此待遇--在武装押护下去为一个病人化验,恐怕在历史上少有经过化验,总算搞清楚了,他的病本不是什么难症,只因治疗不及时,引起多种并发症。加之病人长期僵卧,造成双腿肌肉萎缩,胳膊和臀部由于打针过多,均被扎烂,使全身血管局部坏死,引起心力衰竭。可是他的生命还是那么顽强。这从医学角度难以解释……
第十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早饭后,去看病人。曹护士在小电炉上熬小米粥。我告诉她化验结果之后,请她介绍一下病人在北京的护理情况。她开始不敢,说上面有规定。我坚持说是为了治疗。曹护士看四周无人,悄悄说出病人在中南海最后那段岁月的悲惨遭遇。国家元首受到难以想象污辱、残酷批斗、踢打。一直到他病得不能起床、不能自己吃东西了,才批准可以给他做点流质食物。一直把他的双脚固定在床上。中午,召集全体护理人员,宣布化验结果。我提出:要注意综合治疗,综合护理。尤其要注意给病人勤翻身,勤擦洗,以增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进一步萎缩坏死……同时也要防止再生褥。一名护士问:这样做,是真治病……上面会允许吗?我说:这是咱们当医生的起码责任。既然叫咱们护理,咱们就要尽到责任。另外我准备再向特派员建议,对他进行透视拍片,然后搞一次会诊……这对病人的治疗是完全必要的。
第十一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今天是个少有的好天气。老卫士长和曹护士要求给病人翻身、擦身子。我同意。老卫士长轻轻拍着病人抓塑料瓶的手,说:翻身喽,抓好你的宝葫芦!大家都笑了。这是这里第一回有了笑声。肯定有人不高兴。曹护士用热毛巾替翻过了身子的病人擦洗着,对我说:今天早晨他又吃了半碗多,情况还不错。我心里升起了希望。相信护理组的每一个人也都希望,他能在我们手下一点一点好转、康复。我们只管治病救人。听了他的心脏和脉搏,确是比刚来时平稳多了。我对曹护士说:还要加大D八六0的用量,继续用你们从北京带来的。曹护士刚替病人擦洗完,就转身去了对面存放药物的房间,却在门口被人挡住:上级命令,北京带来的药物不准再使用!曹护士空手返回,眼睛发红。我都听到了,没再问,只说:就用我们这里的吧。老卫士长和曹护士默默地看着床上的病人。都知道,我们一五五医院的药是国产的,北京带来的药是进口的,效果大不一样。
第十二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病人」一大便干结,由护士用手抠出。
第十三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病人一咳嗽复发。我再次提出透视、拍片、会诊建议。
第十四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三十日。病人一轻度发热。开封药品告缺,请求上海或北京的大医院支持。上级下批准。
第十五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仍由老卫士长和曹护士替病人翻身擦身。下午上级通知:「病人」不宜透视、拍片、会诊。以后不要再提此类问题。
第十六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一日。已经过去两周。近一周来「病人」病情明显恶化,跟药物减少有关。他们又否决了我提出的透视、拍片、会诊建议。我算弄明白了,本来就不叫治疗,而叫监护,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上午老卫士长来告急:他的体温又到了四十度……我们下到病室。他已经昏迷,喉咙发出响动,浑身抽缩。我命令曹护士立即用吸痰器给他吸痰。我自己动手注射。特派员不知何时又进来了,每次治病他都必定到场,真尽职。痰吸净后,我让曹护士给病人输液。病人安静了,他十分听话,主动配合治疗。
第十七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日。高烧不退,继续输液。
第十八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三日。高烧不退。输液,注射退烧针。
第十九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四日。体温降至三十九度。继续输液。
第二十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五日。体温降至三十八度。总算降下来了。
第二十一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六日。好危险!像他这么大的年纪,身体又那么弱,高烧至四十度,已近生命极限。可他的神志似乎一直清醒,一直主动积极地配合治疗……他想活下去。今天,他的高烧总算退了,体温维持在三十七点二度。他又创造了生命的奇迹……我为什么要记这么详细?想留给谁?
第二十二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七日。上午,老卫士长和曹护士又替「病人」翻身擦背。曹护士对我说:他就是命大哩!另外几名护士为「病人」换了床垫、床褥。我很满意我的医护组成员们的表现,总是不分日夜,随喊随到。
突然,特派员和驻军首长命令大家在天井院内紧急集合。特派员扫视大家一眼,说:给大家传达上级重要指示,北京来的人员今天全部撤回去!北京带来的药也全部带回去。就这样吧,走的人立即准备,十分钟后上车出发!说着,特派员又走到我们几名本地医护人员面前说:今后,重担就落在你们肩上了,这是上级对你们的最大信任。希望你们服从命令,圆满完成任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明白了吗?十分钟后,曹护士背着简单的行李下楼来,走进病室,端起电炉旁的小铝锅,对我说:以后,你就多费心了。她想哭,可不敢哭。我也想说句什么,嗓子堵得慌,也没敢说出口。我跟着老卫士长和曹护士走到「病人」床前。老卫士长替「病人」盖好被子,又将他捏着塑料瓶的手放进被子里去。「病人」睁开眼睛,看着老卫士长和曹护士。老卫士长俯下身去,在「病人」耳边轻轻告诉了要回北京……「病人」脸上的表情木然了一会,眼里滚出两粒浊黄的泪滴。曹护士也俯下身去,轻轻叮嘱:要活下去,明白吗?活下去,活下去……

1980年5月14日,王光美接到刘少奇骨灰的一霎那(王光美沉痛地抱着骨灰袋,长时间地将脸偎依在骨灰袋上,又一次流下心酸的泪水。)
第二十三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八日。昨天北京的人离开时,依稀听到特派员说:走吧!走吧!火葬场也看过了,都安排了,总算没有死在我们手里……交给地方办吧。上午,病人强吃了小半碗玉米糊。看得出来,他想活下去。下午,他又开始发烧。
第二十四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我替病人熬玉米糊糊。下知为什么,心里堵的慌,可什么话都不能说。一五五医院同来的一名女护士向我报告:刘医生,病人的体温有了。我问多少?护士回答:试了四个多小时,三十九点七度。快给他打退烧针!护士说:药已经没有了……。那D八六0呢?您忘了,前天都带回北京了。护士没有话说了,我也没有话说了。不给药物,叫治病?领又不给,买又不许,这叫什么事?明摆着,明摆着……让人死掉。
第二十五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日。病人已不能再进食。没有药,不给药,我和助手们做不了任何事。命运对人大残酷。
第二十六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深夜,值班男护士给病人测体温,失声叫道:烧到四十一度啦!转身往外跑,要上楼叫醒我--事后他悄悄告诉我的。可那中央特派员忽然幽灵般出现了,堵住他,并训斥他:深更半夜,叫喊什么?男护士站下,差点要问:您,您怎么又回来了?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报告上级,他烧的厉害,嘴唇都紫了,两瞳孔反光也消失了!中央特派员走到病床前看看,说:发烧对他不是家常便饭吗?注意观察,情况实在危险了再报告。
第二十七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六时四十分,中央特派员批准发出病危通知。六时四十五分,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注意看了手表,我赶到楼下病房是六时四十七分。迟到了两分钟。就算我一直守在他床边,没有药物,我和助手们又能做什么呢?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八点,李太和卫士长随同中央项目组的人乘空军专机抵达河南开封,立即换乘驻军吉普车赶往市内北土街十号。经过岗哨的例行检查,他走进阴森的小院天井,一眼就看到了停放在西屋走廊上的一副担架。
担架上以白床单盖着一个人体。他急急走了过去,揭开白床单,是刘少奇。尸体已经僵硬,头上蓬乱的白发有一尺乡长,嘴和鼻子已经变形了,下颔有一片瘀血。记得曹护士曾经跟他商量过要替刘少奇理发和修修面的。可这么件事就一直没有能给做。李太和卫士长想哭,可哭不出,也不敢哭。特派员就在旁边监视着。他不管。人都死了,总得允许最后干净一下。他掏出随身带来的刀剪,细心地替刘少奇剪了头发,刮干净长而稀疏的胡子。而后,又给刘少奇换上了从北京带来的干净衣裤和鞋子。
遵照党中央命令:刘少奇遗体就地秘密火化。十四日凌晨一时,特派员指挥几名军人将刘少奇遗体抬出小院天井,塞进一辆二」型军用吉普车。车身容不下刘少奇高大的身躯,他的小腿和脚板都翘在车的后盖外面。
吉普车后跟着一五五医院的救护车,驶进郊外的火葬场后,火葬场早已经奉命做好了准备。两名工人开了电炉,但不准许他们接近尸体。尸体由几名军人推进了焚尸炉。
时间是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三时。刘少奇的生日是十一月二十四日。还差十天,就是他的七十一岁诞辰。他没有活到七十一岁生日。
当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开封八一七二部队政治保卫处处长张金贵填写的「火化申请单」上的各项栏目内容是:
姓名:刘卫黄;
性别:男;
年龄:七十一;
民族:汉;
籍贯:湖南;
死者职业:无业;
死亡原因:病死;
火化日期: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四日0时
骨灰存理:存你处
骨灰盒编号:二三一
申请人姓名:刘原;
性别:男
与死者关系:父子;
申请人住址:八一七二部队
登记日期: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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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不公,以及贪污腐败,足以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政权的巩固。”——温××
■贫富两极分化
□梁幸枝

因对税负过高的指责和社会所谓“仇富”心态的担忧,富人们纷纷投资、移民海外……。
有人会问,国外就没有贫富分化问题吗?我有个做IT的朋友前几年移居美国,有一次他回国说起,他们的老板虽有亿万身家,但在他看来,做美国富翁也做得很累:遗产税超高,自己子女将来生活可能还要靠自己;只要慈善机构找上门,一定要慷慨解囊,如果不找上门,有时还得亲自主动拜访;抽时间去做义工,争当优秀市民;社会礼仪不仅倒背如流,还得时刻注意言行举止,说错一句话很可能马上成为当地头条新闻。从这里,我们或许可以看出西方富人与中国富人的差异。
对比国内外情况却发现,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基尼系数同样惊人,但为什么他们能容忍如此大的社会差距?还有,美国的税负水平也很高,且富人住豪华庄园、开私人飞机是普遍现象,奢侈水平远胜我国,但为何在我们国家,富人买几件奢侈品,就招来骂声一片?难道说,是中国人爱“嫉富”,喜“均化”?
其实不然。是中国富豪行为未能获得社会认同,在致富模式、消费方式、道德水准、知识、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大家总体上都不认同,从而产生了中国社会贫富分化下的共识危机。富人阶层和贫困群众之间彼此反感、讨厌,看不起对方,如不少人认为现在的富人第一桶金都是非法得来的,如官商勾结、输送利益、背后分赃,资本原罪成为富人阶层的第一大罪,穷人自认为看不到改变的希望。如富二代、富三代已被贴上挥金如土、只知享乐不懂创造等“身份标签”,形象多是负面;富人阶层多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心态,缺乏社会互助的文化。
政府理应公平、公正地缓和、消除贫富间的矛盾,但从目前结果就可知其作用不到位。甚至不少情况下,执法者变成违法者。所以“有钱就无法,有权也无法”,慢慢成为当前一种社会认知。如果真是这样一个现状,社会分化只会加快。
现代社会,社会分化其实是必然的,换种说法,也就是社会多元化。社会多元化并不一定就导致社会冲突和矛盾,就像自然界的生态多样化一样。富人跟穷人之间即使存在财富的鸿沟,但只要有利益均沾的机制,是可以做到相互共存的,一如我移居美国朋友所说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只要他不伤害其他人,你又能有什么意见?和而不同的世界才是美好的,大同世界也只是共识的大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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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签署了遇罗克的处决令
□王锐
二O一O年三月五日是遇罗克遇难四十周年祭日。遇罗克无疑是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最勇敢,也最有深度的思想者之一。
遇罗克当年被处决的“处决令”是由谁签署的(这里指的是在相关机构相关人员的处决报告上最后签字批准的人),多年来一直有不同说法。去年,笔者终于从一位收藏者那里得到一份有关遇罗克等人被处决的原始文本,得以对此作些探索,并就教于海内外。
关于遇罗克被处决的不同说法
遇罗克事件被报刊披露后,关于遇罗克的被处决,最早是笼统以“被林彪、‘四人帮’迫害而死”一语带过。或者说,明知事实不是如此,但在表述时,作些省略,让人读来仍好像是处决命令是“四人帮”或同党下达的。
金春明等人一九八O年代末期编著出版的《“文革”时期怪事怪语》一书中的“《出身论》事件”条目中,谈及遇罗克被处决是如此说的:
一九六七年四月,中央文革成员戚本禹说,《出身论》是“反动文章”。作者于一九六八年以“恶毒攻击”和“组织反革命集团”罪被逮捕,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被处决,一九八O年平反昭雪。(《“文革”时期怪事怪语》第一五七页,求实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七月。)
这种表述读来给人的印象,似乎遇罗克是因戚本禹的表态而遭处决的。显然与事实相去甚远,是隐去了真相,有混淆视听之嫌。
后来,渐有不同说法。发表《出身论》与并为此创刊《中学文革报》的牟志京曾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有所披露。牟志京称:“除关锋、陈伯达、戚本禹外,林彪在一九六七年五月曾作了一篇关于出身的长篇讲话,不点名地批判了《出身论》和《中学文革报》。”然后笔锋一转,直接谈及遇罗克的处决:有内部消息讲,罗克的死刑是经高层人物亲自指示,重要人士受托办理的。这虽未能从其他途径再经证实,却是合乎逻辑,并能解释刑定十五年到死刑的突变的。(牟志京:《〈出身论〉与〈中学文革报〉》,见徐晓、丁东、徐友渔编《遇罗克遗作与回忆》第二三O页,中国文联出版公司,一九九九年一月。)
牟志京这里写得曲折隐晦,没有直接写明是谁作出的处决决定,自有其不便写明的苦衷。仔细分析这段话,导致遇罗克被处决,有两个关键性人物,一是“高层人物亲自指示”,二是“重要人士受托办理”。这“高层人物”指谁?这“重要人士”又指谁?似乎谜一样费猜。不过,只要认真一分析,还是容易找到答案。笔者以为,牟志京前者影指的是×××,后者影指的是谢富治或吴德。因为当时身居高层有决策权,“文革”后报刊及公众又不便直接指名责难的,只有×××(林彪、“四人帮”、以及康生、陈伯达此时已是千人骂、万人批的角色,若真是在遇罗克处决上作过指示,早就直接指名,而且会为之记上一笔罪证。)谢富治、吴德都是当时北京市委主要负责人,“受托办理”,也是情理之中。
再以后,笔者看到有海外著述,直接讲当年遇罗克处决令是×××签署的。不过未提供相关证据。比较有说服力的是胡平的说法。胡平在其著述《评“晚年×××”》中说:
还有遇罗克问题。遇罗克是谁下令杀害的?据友人Y君说,吴德之子曾亲口告诉他是×××。×说:“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胡平:“评《晚年×××》”)。
在读到笔者此文的初稿后,胡平又传来电子邮件,其中写道:“我一位北京的诗人朋友告诉我,他认识吴德的儿子,吴德儿子对他说,是×××说的要杀。”“除了×,大概没别人。遇罗克和当时同被枪决的人不同,他当时影响很大,估计他的案子是中央的定的,不可能只是北京市一级的领导人定的。”这个说法,也与牟志京“罗克的死刑是经高层人物亲自指示,重要人士受托办理的”的说法相吻合。
不过,笔者经研究认为,遇罗克实际上起码被两次签署了处决令。这就存在第一次处决令是谁,第二次处决令(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真正执行那次)又是谁的问题。
遇罗克其实被两次签署了处决令
遇罗克被处决于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导致他被处决的,是“北京公(检)法军管会(七O)刑字第三O号判决书”,遇罗锦《乾坤特重我头轻——回忆我哥哥遇罗克》文章开头引录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遇罗克平反的那份《再审判决书》中提到过这份“判决书”: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七九)中刑监字第一三一O号
遇罗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一九六八年一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来,遇之父遇崇基对原判不服多次申诉。
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
一、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七O)刑字第三O号判决书。
二、宣告遇罗克无罪。
如不服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这份材料提到,遇罗克“一九六八年一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按其所说,遇罗克早在一九六八年一月已被判处死刑,这是他第一次被下达了“处决令”。不过,笔者以为,这个时间存疑。因为遇罗克是一九六八年一月五日才被捕的。遇罗锦文章中说:“一九六八年一月五日清晨,哥哥照常去上班,刚一进厂就被捕了。听说被捕时一帮人狠狠地揍他,把他的衣服都撕破了。”而且他们后来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抄录的审讯遇罗克的笔录问答,最早的“预审”记录也是一月五日。一月五日被捕,当月(也就是说在十多二十天时间之内)即判死刑立即执行,从逮捕到判死刑,似乎时间太短,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一九六八年遇罗克第一次被判处死刑,似乎是确实无疑的。徐晓在为《遇罗克遗作与回忆》一书出版写的《编前的话》中也披露:
一九九五年,牟志京从美国回京探亲,我们曾有过一面之交,那次他讲到,遇罗克被判决后之所以没马上执行,是因为他出奇不意地表示,要交待自己参加“五•一六”的问题。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只是执行又延迟了近两年。遇罗克这样做,是出于他性格中一贯的幽默感,还是出于策略,想使事情发生转机,我们现在谁也无法考证。
这里讲的,都是遇罗克被捕不久后的“第一次处决令”。这个处决决定来自谁,从各方说法来看,一直指向×××。尤其胡平引用吴德之子谈及遇罗克之死那句令人印象深刻的原话:“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但遇罗克真正被执行处决,是近两年后的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致遇罗克于死命的,是上文提到的“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七O)刑字第三O号判决书”。应该说,这是遇罗克遭遇的第二次处决令(其间是否还有一次,亦存疑)。笔者获得的那份原始文本,似乎可以找到究竟是谁最后签署了致遇罗克死命的一九七O年三月这次“处决令”的答案。
一份供“革命群众”讨论的处决者名单
这是一份由当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原文如此,材料上印的是“公法军管会”,而不是通常的“公(检)法军管会”),于一九七O年一月九日下发给北京市各单位,由单位革委会和“工宣队”、“军宣队”组织“革命群众”讨论并最后提出所谓“处理意见”的“内部材料”。实际上是一份由当局已定罪定刑的待处决者名单及“罪行”简介。
这份事先公布的二十人“处决者”名单,其中就有遇罗克。
在二十人名单及“罪行”之前,有一个“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的简短《通知》。按当年惯例,《通知》正文之前,有一段与内容相关的毛泽东语录。这里按原格式照录于下:
最高指示
坚决地将一切反革命分子镇压下去,而使我们的革命专政大大地巩固起来,以便将革命进行到底,达到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
通知
在以伟大领袖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在中央两报一刊一九七O年元旦社论的鼓舞下,首都革命人民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努力完成“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斗、批、改群众运动蓬勃发展,社会主义革命竞赛热火朝天,形势越来越好。但是,一小撮阶级敌人不甘心于他们的失败和灭亡,积极配合帝、修、反进行破坏活动,幻想变天。为进一步搞好战备,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准备最近再召开一次公审大会,宣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击反动气焰。现将杨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请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织革命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此材料只供内部讨论,不准张贴。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一九七O年一月九日
《通知》所说的“组织革命群众认真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其实不过是当局愚弄老百姓(或者说“娱乐老百姓”)的花样而已。实际上,这二十人将被处决的决定早已作出,这二十人早已被分别关入了“死刑号”(犯人称之为“枪号”),只等着召开声势浩大的“公判会”之后执行枪决。而且,任何“罪犯”,不是法院正式审判后定罪定刑,而是由“革命群众”讨论定刑,本身就极为荒唐。
二十人的身份和“罪行”
这份拟“处决者名单”二十人,分为一七桩案件。其身份和“罪名”分别如下(以下各“罪行”、“罪名”的表述,均来自原件。):
一、杨淑辰,女,四八岁,北京通县人(职业不详),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二、唐志强,男,二五岁,北京市西城区少年科技站天文辅导员,罪名:“现行反革命叛国犯”;
三、宋惠民,男,四九岁,山东省人(职业不详),罪名:“现行反革命叛国犯”;
四、邓振铎,男,二六岁,北京市海淀区人(职业不详),此次被捕判刑前亦曾因“反革命”罪被捕入狱,罪名:“现行反革命叛国犯”;
五、尉尤山,男,四五岁,无业,住北京市东城区,材料上称其为资本家、国民党员,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六、王宗海,男,五二岁,山东人,资本家,住北京东城区,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七、刘镇江,男,四O岁,北京市人,“军统特务分子”,罪名:“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
八、于江林,男,四O岁,北京市昌平混凝土 构件厂合同工,罪名:“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刘、于二人系编号为七的同一案件);
九、宗福海,男,三二岁,北京市密云县人,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O、侯庆龙,男,二八岁,北京市密云县人,罪名同上(宗、侯二人系编号八的同一案件);
一一、元令秀,男,三四岁,山东省人(职业不祥),罪名:“反革命集团首犯”;
一二、孙义,男,三二岁,河北省人(职业不祥),罪名:“反革命集团首犯”(元、孙二人系编号为九的同一案件);
一三、遇罗克,男,二七岁,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四、王佩英,女,五四岁,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勤杂工,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五、李定一,男,四四岁,河南省人(职业不祥),右派,并因此多次被拘和“劳教”,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六、唐赞义,男,三二岁,北京煤气热力公司调度员,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七、李世安,男,四三岁,北京木城涧煤矿工人,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八、马正秀,女,三八岁,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其父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其兄亦因“军统特务”罪被处决),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一九、王步云,男,六O岁,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小学合同工,此前其兄被处决(罪名不祥),罪名:“现行反革命杀人犯”;
二O、张长利,男,二二岁,北京市平台区芦沟桥公社农机厂工人,罪名:“现行反革命杀人犯”。
这二O人,一七男,三女,从年龄看,五十-六十岁有三人,三十-四十岁有一二人,不满三十岁者(包括遇罗克)有五人。
仔细分析这份名单,其中元令秀、孙义、王步云、张长利等四人其实应当算做刑事犯,元、孙两人实为一个盗窃团伙的首犯及主犯,材料上注明的罪行主要为:“窃得电动机六台,自行车一九五辆,缝纫机四架等大量财物,价值三万余元”(三万余元在当时是很大一笔数字)。至于说其盗窃目的是“筹集反革命活动经费”,甚觉荒唐。王、张两人,则是杀人犯,前者一九六六年七月用菜刀砍孙某二十余刀,“重残一人”;后者一九六八年一月用铁棍致死一人。至于说两人伤人杀人均带“阶级报复”性质,称其“反革命犯”也相当勉强。
二十人中,排名第一的杨淑辰,从提供的材料看,“罪行”很严重,带有“间谍罪”性质,“一九六六年充当外国特务”,“仅一九六七年三月杨出卖情报数百份,同年四月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递交情报时,当场被抓获”。不过笔者却认为,杨“出卖”给外国驻使馆人员的“情报”,很可能是当年于街头随处可见的文革传单、小报等资料。因为以杨某那种身份,一个地处北京郊县毫无背景地位的普通中年妇女,短短一月之内(一九六七年三月)就能获得并提供“数百份”“机密情报”,根本无可能。哪怕是美国中情局或苏联克格勃的超级间谍、情报高手也做不到。当时驻华的外国使馆人员及海外媒体记者,几乎每天都在北京的大街上收集文革小报、传单等材料。杨因此致祸,极有可能。
真正与“间谍罪”挨得上边的,是排名第六位五二岁的王宗海,该材料称,一九六O年底,被台湾“蒋匪组织委任为‘北平联络专员',向特务组织密报我重要情报,并发展特务组织一人”(不过,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待考)。
另外,唐志强、宋惠民、邓振铎三人均被定为“叛国罪”。宋、邓二人是已成功偷越出境,后被引渡回国。二五岁的北京西城区少年科技站天文辅导员唐国强,是一九六七年七月二O日“化装成外国人”“到外国驻华使馆投靠,当场被抓获”。
名单上排名第七的刘镇江、于江林均定为“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罪行”是一九六六年春,合谋组成“国民党党政军警张家口联络总处”,并附设“国民党京绥张家口(检)查总站”,下设“宣化联络分处”、“涿鹿、蔚县、怀来联络组”等。
其余包托遇罗克在内的九人,则是真正意义上的“思想犯罪”。即其仅仅是按自身所思所想,写了为当局所不容的文章、书信、日记等,即此获罪并遭极刑。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那位三八岁的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马正秀,显然是这批人中难得的一位知识女性。从材料上看,仅仅因为“刻骨仇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经常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一九六七年八、九月间,多次书写和公开张贴反革命标语、传单、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穷凶极恶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押期间,仍疯狂地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反革命气焰嚣张至极”就被处以极刑。这位马正秀的情况,与遇罗克极为相似。可惜“文革”后从未见过这位“文革思想者”的相关平反及经历事迹文字披露,实为可惜。(附记:何蜀读到本文稿,给笔者发来关于马正秀的一则资料,是名作家艾芜在《往事随想》一书《夜深我走在北京的街头》文中的记述。原来马正秀的丈夫赵光远是艾芜一九四O年代在重庆“育才学校”的学生,地下党员,亦是文学青年,在艾老主编的《半月文艺》中发表过作品。共和国时期,参加“志愿军”入朝作战,因病退伍后,艾芜帮其在北京找了工作,后入人民文学出版社任编辑。一九六八年,工宣队进驻该出版社后,赵从四楼跳下自杀身亡。其妻子马正秀已于一九六七年九月一六日被捕,罪名是贴大字报拥护刘少奇,拥护彭真,又写出打倒什么人(估计是材料上所写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成员)。赵自杀时,马正在狱中,工宣队进驻,赵深觉大祸临门,所以自杀而亡。马正秀于一九八O年二月二八日由北京中院平反,称撤销原判决书,对马正秀不追究刑事责任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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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在遇罗克头上的“罪行”
遇罗克在这份“名单”上排列第一三位,从案件序号来说,列为第十位。个人及家庭相关背景材料以及当局为之强加的“罪行”,全文抄录如下:
十、现行反革命犯遇罗克,男,二十七岁,北京市人,资本家出身,学生成份,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遇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来,遇犯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与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
分析这段文字,除了强调遇罗克本来就“出身反动”(“资本家出身”、“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这种所谓“阶级根源”外,当局加在遇罗克头上的“罪行”由四个部份构成:其一,一九六三年以来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及“反动言论”;其二,“文革”中以《出身论》为代表的一O余篇“反动文章”;其三,网罗“反坏分子四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即“手榴弹事件”);其四,“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不过,最关键的是第三、四部份,即:“《出身论》事件”及“手榴弹事件”。这也证实了一直以来坊间(包括遇罗克亲友)关于遇罗克遇难起于《出身论》,死于“手榴弹事件”的传言。而“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一语,也为遇罗克在强大的专制力量和国家机器面前,同样敢于坚持真理,不畏强权,甚至不惜献身的勇气提供了实证。
遇罗克被执行处决前后
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一九七O年一月九日公布的这份拟处决者名单是二十人,不过,同年三月五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一O万人公判大会后执行枪决的,却只有一九人(遇罗锦:《乾坤特重我头轻》,见《遇罗克遗作与回忆》第三七O页)。至于其中哪一位被“刀下留人”,侥幸逃生(当然也有可能在以后年月被处决),要通过与那份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七O)刑字第三O号判决书,或当年张贴于街头的《布告》一一核对,才能获知。可惜手中无这类资料可作核对,其背后原因更是一无所知。
不过,遇罗克与名单上的另外一八人,于三月五日一起被处决,其被列入处决名单时,却不是与这批人同在。
这有曾为遇罗克狱友的张郎郎文章为证。张郎郎在那篇《我和遇罗克在狱中》文章中回忆道:
一九七O年二月九日,我和其他几十人被戴上手铐脚镣。那是十几斤重的大黑铁环,像李玉和当年用的一样,是专门用在死刑犯身上的。我举手投足,全“哗哗”地响。我们趟着铁镣,很有点悲壮的劲头。自然想起“带镣长街行”的歌,然而那是夜半时分,是在北京看守所院内,连“告别众乡亲”的场面都没有。跌跌撞撞地走到二十三筒、二十四筒小院。犯人们管这儿叫“枪号”,官称“死刑号”。每个人被关进一个木头盒子一样的单人牢房,我坐下来喘着,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每个犯人各就各位之后,管理员开始打开门,一一登记犯人的姓名、年龄。刚刚关上我的房门,就听见走廊另一头有个犯人喊报告。管理员过去打开他的房门,一个熟悉的的声音说:“报告管理员,我要见军代表。上一批的几十个人都去见马克思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因为我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可没什么人提讯我,我怎么交待啊?”(张郎郎:《我和遇罗克在狱中》,载《遇罗克遗作与回忆》第二五五页)。
曾经与遇罗克在一个狱室相处甚久的张郎郎,一下子就听出这是遇罗克的声音,也当即领悟到聪明而机智的遇罗克是在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提醒“新来者”明白眼下处境的危险(“上一批的几十人都去见马克思了”,意即已遭处决),以及暗示可以采用的暂时逃脱死刑的绝妙方式(“因为我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可以说,遇罗克正是以这种巧妙方法与当局周旋着。
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那份《通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为进一步搞好战备,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准备最近再召开一次公审大会,处决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击反动气焰。”可见,这次拟订处决名单之前,已召开过类似的公审公判大会,处决过一批被认为的“反革命分子”。这份《通知》发于一九七O年一月九日,张郎郎在“死刑号”中偶遇遇罗克,是一个月之后二月九日的事。“上一批的几十个人都去见马克思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因为我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遇罗克语)。说明遇罗克在此前曾经进入“上一批”的处决名单,仅仅是因他提出“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才得以暂时“刀下留人”,未被处决。至于是不是牟志京提到的交待 “五•一六”问题那次,尚无法证实。因为从一九六八年到一九七O年近两年时间,一个已经下达只等待执行的死刑判决,不可能仅仅为一个“五•一六”问题拖得这样久。所以说笔者认为遇罗克自己说“上一批的几十个人都去见马克思了”,说不定是指其间的另一次处决情形,也即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通知》中提及的前一次“公审大会”被处决者。
二月九日深夜被从其他监狱或囚室与张朗朗一起转到被称为“死刑号”的北京看守所“二十三筒、二十四筒小院”的这一批未决犯,很可能绝大多数就是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一月九日提交的二O人处决者名单上的那些人。张郎郎不在这份令人心颤的名单上,真是万幸。也才得以给后世留下那些关于狱中的遇罗克被处决前后种种情形的珍贵记录。
不过,遇罗克二月九日夜间在说这些话时,他并不知道一个月之前的一月九日,他的名字已再次上了这份可怕的“处决者名单”。
这次,奇迹没能发生,当局没被他“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所惑。张郎郎沉痛回忆道:“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他和许多人一起被提走了。他们走了以后,走廊里死一样地寂静。我们知道又是一场宣判大会。我预感到遇罗克再也不会回来了。” (张郎郎:《我和遇罗克在狱中》,载《遇罗克遗作与回忆》第二五六页)
张朗朗这里所说的与遇罗克“一起被拉走”的“许多人”,显然正是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一月九日提交的二O人处决者名单上除遇罗克之外的其他一八人。
遇罗克死于“一打三反”运动
笔者认为,这次遇罗克用“我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的老法子,没能再次“延缓屠刀落下的速度”(张郎郎语),除当局不愿再次“上当”的因素外,其根本原因在于,此时的社会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是,一场声势浩大的“一打三反”运动,已在全中国大规模展开。
关于中国“文革”时期的这场“一打三反”运动,大陆内多数“文革”专着,如高皋、严家其的《“文革大革命”十年史》、金春明《“文革大革命”史稿》等均未论及,甚至连提也未提。其他“文革”著述中论及或提及者也极少。可见,这个课题尚未引起专家学者的足够重视(包括海外学者)。笔者以为,这场持续时间不长(不到一年)的运动,不仅危害极大,而且影响深远。可以说,其开了如像遇罗克、张志新这样,仅仅因为意识形态的“思想罪”就不仅让人失去自由,而且失去生命的先例(此前虽有但比较少)。不仅“文革”中一大批思想者遇难于“一打三反”运动,而“文革”结束后的一九七O年代末期,如吉林的史云峰、上海的王申酉等著名思想者,也遇难于“一打三反”运动的遗毒。因为一九七O年一月中共中央发的那个《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多年来一直成了各地逮捕和处决“反革命”的依据。
关于“一打三反”运动,国内有些资料性辞书类书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以及金春明、黄裕冲等人编著的《“文革”时期怪事怪语》等有所记载和披露。这里,仅录上述《国史大辞典》中的“一打三反运动”条目:
一打三反运动 一九七O年一月三一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二月五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通知》。这三个文件相继发出后,全国随即开展了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铺张浪费的群众性运动。简称“一打三反”运动。同年八月,中共召开九届二中全会后,这一运动逐渐停止。一打三反运动打击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但是当时全国处在混乱状况中,没有法制,办案依靠“公安六条”,加上派性严重,造成许多冤假错案。一九七O年二月至一一月共一O个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二八万多名。许多案件属于冤假错案,张志新所谓“现行反革命”案(被处死)便是其中一例(张晋藩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第六七五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一一月)。
从这个“条目”可获知,所谓“一打三反”,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统称。其依据是中共中央一月至二月连续发出的三个文件。不过,从当年的实际动作和“运动成果”来看,所谓“三反”不过是陪衬,或者说虚晃一枪,“一打”才是问题核心,是真正要义。各地雷厉风行,不遗余力开展执行的,乃是“一打”——“打击反革命”。因为“一打”显然是政治问题,是各级掌权者执法的立场和态度问题,“三反”乃经济问题,似乎无关大局。所以,到后来,“一打三反”运动直接演变成“一打运动”。从以上条目也可看出,统计出的运动成果,是“一九七O年二月至一一月共一O个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二十八万多名”。
关于中共中央一九七O年一月三一日发出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具体内容,该《国史大辞典》的相关条目中亦有介绍。
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 一九七O年一月三一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的主要内容有:①要用战备的观点观察一切、检查一切、落实一切。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是打击帝、修、反“别动队”的斗争,实际上也是一项重要的战备工作。②要突出重点。打击的重点是现行的反革命分子。③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分清敌我,区分轻重。④要大张旗鼓地、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动员。⑤要统一掌握批准权限。按照中央规定,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报中央备案。⑥要加强领导。必须首长负责,自己动手,具体指导,深入实施。《指示》下发后,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打击反革命分子”运动。由于受当时“左”的思想的影响,这次运动中有一些案件属于冤、假、错案(张晋藩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第六七五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一一月)。
而中共中央发出该《指示》的背景,在金春明等人编著的《“文革”时期怪事怪语》的“一打三反”条目中有所交代。“中共中央认为当时的国际和国内形势是:‘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这是当前阶级斗争中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因此,要求全党:‘放手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
看来,当年中央决策者之所以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打反”,是为应付战争的需要。中共中央似乎认为战争(尤其与苏联的战争)在即,为了不让国内的“反革命分子”成为“帝修反的别动队”(换句话说,为敌人当“内应”),有必要于国内先来个严厉打击镇压,以防患于未然。这就是当年大规模“打反”的大背景和动因。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一月九日那份《通知》中也着重提及这个背景:“为进一步搞好战备,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中共中央这个《指示》一下,各地立即以搞政治运动的态式,展开了大逮捕大处决的浪潮(其中亦包括早已被捕入狱且被定刑后又临时加重判决改为死刑者)。
处决权在省、市革委会主任手里
从一九六二年下半年经济开始好转,到“文革”前,那是共和国历史上比较难得的一段好时光。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相对安定,从一九六三年到“文革”开始的一九六六年,各地捕人及杀人数,都呈逐年降低趋势。以山东为例,从有统计数字的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九O年近四O年中,山东全省“改犯数”(即当年被捕判刑在监者),以一九五八年为最高,达五五二O六人,一九六六年最低,为二四三六人。至于“反革命案件”,数据如下:“一九五八年,全省审结反革命案件四八八九四件,给予刑事处分四八三三O人。其中判处死刑、死缓八八九名,无期徒刑九一七名,管制二三五九O名,徒刑二一二O五名。”而到“文革”发动一九六六那年,则大幅降低,“一九六六年审结的一三五O件反革命案件中,历史反革命占三二%,反革命倒算占一三%,打击报复占一二%,会道门占九.八%。” (《山东省志•司法志》,山东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八年九月。第三九九,四OO页,第七五九页) 一九五八年山东全省审结反革命案件四八八九四件,到一九六六年全省仅审结一三五O件,不足二O分之一。而且其中“历史反革命”占三二%。
至于死刑判决,一九六O年代以来各地司法当局都掌控得比较严,尤其是中央将死刑核准权,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收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后,被真正执行死刑的,更是大幅减少。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一九六O年代末,一九七O年代初(一九六八年四月二九日著名思想者林昭在上海被处决,应该是个特例)。“文革”初期一九六七年二、三月间,一些地方,如四川、湖南、湖北等省,曾由军方主持,搞了一次大规模的“镇反”,一些省抓了数万至一O万以上的“反革命”。不过,那完全是针对造反派而为,几个月后又在中央干预下释放并全面平反。
真正针对“反革命”,尤其是“现行反革命”而展开的大规模逮捕和处决行动,是在这次“一打三反”运动开展之后(此前一些省市如北京市已宣判过一批,大约是一九六九年一O月中央发出战备令和城市疏散令之后)。
此时针对所谓“现行反革命分子”的处决权,已经从中央(原最高人民法院)重新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仅处决执行前后报中央备案而已。上文提到的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中,第五项内容即专门对此作出规定:
要统一掌握批准权限。按照中央规定,杀人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批准,报中央备案。
既然中央已将处决权下放到了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因此处决名单的拟定,以及最后处决令的签署,实际权力在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任手里。当时的运作程序一般是先由地方革委会下设的,代行各地公、检、法职权的“人民保卫组”或是地方公检法军管会拟定名单,交由省、市、自治区革委会常委或是“党的核心小组”讨论批准,最后由革委会主任签字定夺。
由此可以说,一九七O年三月五日,导致遇罗克遇难的“第二次处决令”,即对遇罗克等一九人的处决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七O)刑字第三O号判决书”),从职位上说,应该是由谢富治签署。因为此时谢富治的身份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而且兼任着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主任。无论全国,还是北京市,整个政治形势已经显著变化,普遍的处决行动已然展开或即将全面展开,当局不会将遇罗克要不要处决的问题,再去找×××直接签署(若第一次“处决令”是×作出的,他已签署过一次了。)当然,笔者上文又提及吴德,是因为谢富治此时已癌症病重,是否是由吴德在代行北京市革委会主任的职权。牟志京文章中称“重要人士受托办理”,很大程度是影指吴德。谢富治恶名昭著,其时已是可以点名指责者。
需要提及的是,当时除北京和上海市外,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革委会主任,几乎全部是军方将领(即当地驻军最高首长)。这有点同一九五O年代初的“镇反”运动相类似,主持大逮捕、大审判、大处决的都是军方负责人,搞得特别“左”,特别过火。
“一打三反”运动与×××
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的指示下发后,北京市首先作出了表率,一场声势空前,深挖细查“反革命”(尤其是所谓“现行反革命”)的运动,即在全国迅猛展开。从一九七O年二、三月开始,到当年年底这半年多时间里,“一打三反”是各省、市、自治区工作重点,大清查、大逮捕、大处决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各地抓“反革命”,挖掘“反革命集团”成风(不知是否像过去搞政治运动一样下指标),尤其一些县、市,怕落后了,没有“反革命”也要生拉活扯挖出“反革命”来,且动辄整成“反革命集团”,牵连十数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笔者收集有当年家乡某区“一打三反”中一个案件的整套原始材料。几个年轻人(本是好朋友),平时爱聚一聚,讲点闲话,听听半导体收音机,偶尔放唱片听音乐。运动一来,其中一人被人举报“收听敌台”,即成对象,被请进“学习班”(实为隔离),并成立专案组办案。随着“深入”,案情越闹越大,成全区重点之一,涉案者如“滚雪球”一般,卷进数十人之多,不仅朋友,连朋友的朋友亦未能免。仅仅因为传看过一本书,参加朋友婚礼时听过一次唱片(那时的婚礼极简单,就是吃吃糖果,借个电唱机放唱片,添点气氛,而且是公开发行的“红色唱片”),也成“集团成员”。仅仅为之修理过一次收音机,也被打成“集团”的“黑技师”。这种“打反”,真是冤狱遍地,荒谬绝伦。
直到当年庐山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陈伯达翻船,毛泽东要趁机收拾林彪集团,于一O月开始搞“批陈整风”,全党全国政治斗争目标和内容陡然转移,“一打三反”的势头才逐渐减弱,至直完全停止。否则,弄出来的冤案更多,对国人的危害更大。这场不到一年的“一打三反”运动到底捕了多少人?杀了多少人?前面提到的《国史大辞典》给出的数据是,“一九七O年二月至一O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二八万多人”。笔者手中无更确实材料,不能说这是一个缩了水的数字,但起码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完全的数字。因为还有比这大几倍甚至一O倍以上的对象是没被正式逮捕,却是以拘留,或是以“办学习班”隔离审查名义被“打击”的“反革命疑犯”。被正式处决者,过去看到一个材料,说是二万多人。曾经有说法,说以往“镇反”, 中央给各地下达的处决数,不能低于捕人数的十分之一。按二八万捕人数计,其十分之一,在二-三万人之间(笔者估计,其中起码有一万人是遇罗克、张志新、马正秀这样纯粹的“文革思想者”),倒是符合这个比例。
最后一点,这场“一打三反”运动到底是按谁的指示发动起来的?笔者也算研究“文革”,从“文革”最初发端到终结,其一系列重大举措和转折,如“大串连”,“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夺权”、“建革命委员会”、“清队”、清查“五•一六”、“上山下乡”、“批陈整风”到“批林整风”、再到“批林批孔”、“批《水浒》”,一直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等,这些,毛泽东本人都有过指示,人们可以从毛泽东指示或讲话中找到依据。唯独这个“一打三反”运动,毛泽东“文革”讲话、文稿中却寻不到半点依据。
“文革”很长时期,在党政军实际主持中央工作的是×××。笔者一直认为,如果“一打三反”运动的发动和开展,不是出于毛泽东的话,那这一决策的最初出台,应在×××身上。况且,即便毛泽东曾经有过类似指示,但在实际执行上,一系列强硬操作指挥实践者,镇压毫不手软,也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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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神奇的一跳,正好跳到了我的神经上”。——《潜伏》
■建议郭总:跳楼罚款!
□三耳

“除了道歉还是道歉,除了痛惜还是痛惜”——看到台湾首富、富士康科技集团总裁郭台铭向员工家属和社会鞠躬的弯度,我们丝毫不怀疑其诚恳,至少比此前面对媒体的下属诚恳,比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妥善安置群众的情况下“10天就完成了33万多平方米的拆迁任务”邯郸广平领导诚恳。
看到新闻,三耳这样想:25日逼迫员工签署的“自杀免责协议”(见附录),郭台铭一定不知道或知之甚少,不然不会朝令夕改,这样不仅极不严肃、有损形象,而且会使“诚意”打一点折扣。
经济一定要发展,富士康绝不是待遇最低或管理最混乱的单位,yesyes,我们都相信。然而,“坠楼频发是情绪叠加效应”的结论就让人啼笑皆非了:接连十一跳,9死2重伤,一个接一个,不是“叠加”是什么?哪个单位出这样的事会是“并列”的或者“蛇形编排”的?这似乎等于说:长颈鹿的脖子长是因为头颅距离身体比较远。
在网上搜到了被郭总收回的、仅仅存活了不到两天的“自杀免责协议”,我模仿鲁迅先生的迫害狂姿势,也是“横竖看了半天”,同样在字缝里看出两个字:“吃人”!
“基于国家法律、集团制度和人道关怀之原则,集团对员工意外事件的处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对员工意外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公司将不支付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赔付项目,但定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并进行合理抚恤工作。”
——换言曰,以往对于十一连跳事件,公司已经违心地支付了“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赔付项目”,给钱给多了——我们老家当年话是“惯坏了”,给的多——郭台铭表示——“成为了一种变相鼓励”,人家当然要跳!
以往不明白什么叫做“命不值钱”,如今算是明白了:跳了白跳,分文不给,看你还跳不!
窃以为不如干脆改为“凡属于不经过本公司同意而擅自跳楼者,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大小而坚决罚款”。反正舆论压力大了咱们还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的后话——深圳政府听好了,我公司死了人,你们与我部准备二一添作五!
不过,“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的抚恤数目大了——比如达到现在富士康的“违法高标准”——也行,不就是换一个提法吗?钱只要不少就行。
那么,话又绕回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的抚恤数目大了,不仍然是“成为了一种变相鼓励”了,人家还是要跳怎么办?!
在郭台铭现实本人给富士康员工的一封信里,我们看到了“雷锋时代”的影子:
“假如你只是接电话,告诉客户不知道、没办法;假如你只是开订单,不联络、不追踪,有问题不汇报、不处理;假如你只是打报表,不确定数字正确性;假如你只是接电话,从未希望客户有满足的感觉、从未希望客户多订一些货;假如你只是认为自己是助理,从未想过自己一言一行代表业务、主管、老板、公司……”郭台铭一连列出二十个“假如”,告诉自己的员工,假如这样,你不够格做一个称职的助理,你的工作任何人都可以取代;而假如那样,你不够格做一个称职的业务人员,你的存在是大家的负担;假如这样那样,你就不够格做一个称职的主管,“与你共事,郭台铭很疲惫”。
——很精彩!我公司也准备拷贝一份教育员工。问题是,我此前受到的教育让我这样做吗?你给予我的报酬值得我这样做吗?在这样的大大小小层层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之下,我一个平头老百姓就不疲惫吗?
如果不是强迫员工签字,如果不是脑子里有水,有几位员工心甘情愿买“跳楼自杀一分不赔”的账!
不是全怪郭某,历史问题、现实问题、管理问题、心理问题也算是“系统工程”了,不是安铁丝网、提前加薪、求神拜佛或者强行签字就能够凑效的。至于郭总希望媒体的“加强正面宣传”——相信全世界找不到哪一家媒体比我们的正面宣传再“为主”、再全面的了,只是,现在,如果有位记者写一篇正面的“富士康管理经验”的长篇通讯,能够扛得住“十一连跳是永久性的罢工”那一句话的总结吗?
【附录】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5月25日下午要求员工签署)
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仁:
热忱欢迎您加入富士康科技集团大家庭!
作为您美满职涯的新里程以及快乐人生的大舞台,富士康将为您提供:可发挥经验与智慧的职业舞台和劳动环境,完备的生活设施,学习与娱乐所需的各类文体场地、设施、活动等,以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的关爱服务。
请您务必知悉:
1、一旦您或您周边的同仁在工作、生活、学习、情感、家庭、身体等方面遇上了烦恼、挫折、委屈、困窘,您可以求助于或通报集团公司的“员工关爱中心”热线78585(请帮我帮我),公司将安排专人为您或同仁排忧解难。对于您提供的信息防止了其他同仁之意外事件发生,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2、若您由其它非紧急的问题,也可以通过集团投诉中心热线15000、工会维权热线81111及总裁信箱、员工意见箱、工会信箱等管道进行反映,公司也将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同时,请您务必理解:
1、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和管理,并尊重和关怀员工
2、基于国家法律、集团制度和人道关怀之原则,集团对员工意外事件的处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对员工意外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公司将不支付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赔付项目,但定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并进行合理抚恤工作。
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将以预防为主,不断扩大投入。为了提醒您,集团特致本公开信并由您签署确认本文件。
最后,祝您在富士康大家庭里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富士康科技集团
2010年5月
本人已知悉上述公开信之内容及集团公司在员工关怀上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帮助,了解各种救助途径和方式,本人承诺如下:
1、在公司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有问题和困难,定会及时向“员工关爱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求助,以得到帮助和解决;
2、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会及时联系亲属排解,或向公司主管反映,亦同意由公司同仁或人资人员与亲属取得联络和沟通,但绝不以极端方式伤害自己或他人;同意公司基于保护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体或精神出现异常情况下将本人送医治疗;
3若发生非公司责任原因导致的意外伤亡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或家属绝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过当诉求,绝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或给公司正常生产营业秩序造成困扰。
以上事项本人已知悉并确认
——————(签名)
工号: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联络方式:               紧急联络亲属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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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步伐太快于时代了!”——网友
■共和国的老总理


周恩来与赵紫阳

华国锋和赵紫阳

胡耀邦和赵紫阳

邓小平与赵紫阳

赵紫阳视察葛洲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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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搀扶着陈云同志步入会场

赵紫阳和尼克松

赵紫阳会见并宴请里根

赵紫阳视察浙江北仑港

八十年代:邓小平、胡耀邦、陈云、赵紫阳等国家领导人在天安门

闲赋后的赵紫阳

2005年1月5日:田纪云探望重病住院的赵紫阳。2005年1月17日赵紫阳因病去世。

2005年1月19日:北京富强胡同赵家摆满花圈的灵堂前,赵紫阳的女儿王雁南向访客致谢

赵紫阳的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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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来说,我现在还是认为我做总理更合适。但是大家一定要我做总书记,我只有努力把总书记的工作做好。没有绝对的自由嘛!”——赵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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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万养仔够唔够

从怀孕到上大学,供养一个广州小孩所需要的钱至少61万元,如果再加学费其他以外的花费,可能得上百万元。
BB女妈咪的账单:
1、从怀孕到出生至少花2万元,然后到幼儿园前,奶粉、早教费用各2万元,共4万元;
2、幼儿园:私立好一点的幼儿园每月1200元;公立的,先交个两三万元的赞助费,然后每月800元。读完私立幼儿园至少需花3万元至4万元,读完公立幼儿园最少花费5万元,这还仅是学费;
3、小学:好的学校赞助费少则3万元,多则8万元。然后一个学期大约800元学费,生活费每月1000元,另外培训学习费每月1000元,读完6年的小学则大约用17万元;
4、初中3年:择校费少则4万元,多则8万元,名校几乎都是这个价。一个学期的学费800元左右,生活费每月1000元,培训学习费每月1000元,3年下来也差不多10万多元了;
5、高中:因为广州的高中不用赞助费了,计上生活费、学习费、学费,也只是10万元左右;
6、大学:学费每年5000元至15000元,生活费零用钱每月约1000元,大学花费大约10万左右吧。这里算的是国内上大学的费用,如果是出国最便宜也得要每年20万元。随着物价水平上涨,过十几年后这个花费说不定会翻5倍吧。
《加价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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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 我怕 个个怕
烟加 酒加 屋租加
巴士加 的士加 多士芝士乜都加
加  加  加加加加
糖又加  盐又加
成日咁加 任佢话
其实无他  你住人屋宇下
佢梗收卖路钱 嗱两扎
买佢怕 买佢怕 要加就加  总之惯啦
牛油又加  蚝油又加
燃油又话每“卡”七个六
其实无他  佢石油多到极
可惜真金白银贬哂值
冇法啦 冇法啦 佢加就加  都由佢啦
红豆沙  茶叶渣  全部要加惨到极
陀累全家 靠份粮点够食
卒之渣到匙豉油都冇滴
够啦啩 够啦啩 咪枕住加  喂 好了啩
时时话加  年年话加
无尽咁加赶到绝
求助哪咤  我望能生对翼
即刻飞上月球再揾过食
就冇有怕 冇有怕 佢加就加  BYE-BYE啦
(加加加加  我怕怕
我怕怕  加加加加)
人人话加  频频话加
成日咁加任佢话
其实无他  我做人多说话
係啲加价热潮风气下
发下啩 发下啩 发起烂渣  都鬼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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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我的双手放在棺材外面,让世人看看,伟大如我凯撒者死后也是两手空空。”——凯撒
■素棺(一)
□郑义

一、
二OO五年四月八日上午。罗马梵蒂冈。
教宗约翰.保罗二世丧礼。
当人们肩着那棺材从圣彼得大教堂高大的门厅出来,通过几棵苍翠的盆栽棕榈树,走进南欧那如葡萄酒般令人微醺的春风——
我眼前顿时一亮:一个长形木箱,一个包装箱!
温存明澈的阳光下,人们将装敛着84岁教宗的木箱抬到圣彼得广场中央,直接放置於一块红地毯上。后来我知道这是教宗的遗愿,一个基督徒应有的谦恭。高低尊卑是人类通感,无须翻译。按照中国汉地习俗,棺木应以特制的名为“交木”的高凳支起,以取“离地三尺即成佛”之美意。这位德行圣洁、地位崇高的老人,却直接躺卧在大地上,一个降卑得不能再低的位置。
来自全球的二百多位國王、王后、總統、總理和首相,亲见这只俭朴的木箱从大教堂暗影中抬出来,置於他们脚下。不知道这些尊贵显赫的人作何感想,我分明感觉到某种来自心灵的震撼。
我曾经是一个木匠。一瞬之间,我觉得我领悟了教宗棺材所隐含的意义。
一个高贵的灵魂在离世之际向我们表达的谦卑。
如葡萄酒般令人沉醉的春风中,棕榈树舞动着优美纤细如诗如歌的树叶……
二、

从电视画面上,以人身高为参照,我迅速作出了习惯性的职业判断:高不及膝,大约50厘米上下,长约两米。从木色及疤节看,材质为最常见的松柏木。板子不算厚,五厘米左右。榫卯粘接,最简捷最传统的木箱结构。准确地说,这不是棺材,而是一只木箱,一只没有油漆的长木箱。用木匠的行话来说,一只“白皮木匣子”。我们甚至不会说“白皮棺材”,因为棺材是有讲究的,不能如此简陋。
年轻时,我当过乡村木匠,还做过建筑木工,打造过不少棺材。常常是下班收工之前,木工厂的头儿走进机声喧嚣的车间来布置任务。他大声吆喝道:嘿,歇歇……又使劲拍巴掌,或者随手拿起一根木方子敲打靠门口的木工案。待电刨子电锯都停下来,便宣布某某师傅过世了,今天辛苦大家加个班,赶做一口棺材。孝子就在车间门口跪下,向散布於各式工作台边的木工们磕个头,低声说有劳各位师傅了。老木工们就说,赶紧、赶紧起来,赶紧地……嗨嗨,你爹他咋说走就走了!孝子递过来几封点心饼干,放在就近的木案上。头儿就说,大家先垫巴垫巴,赶完了工,晚上,主家在食堂预备了一桌酒菜,有酒啊!一听有酒有菜,弟兄们就乐了,也顾不得孝子还没走,车间里吆喝成一片:听见没,有酒啊!今儿晚上做个园的!——所谓“园的”,是指棺材盖和两块侧帮要做出弧度,看上去很排场,正儿八经的棺材模样儿。这三块大板要做出弧度,是要多流点汗的。拼板对缝要掌握好角度,燕尾榫也不好打,最后还要用手工刨推出平滑光洁的弧面。总而言之,那几口酒也不是白喝的。若无酒菜,等孝子一离去,弟兄们就会叫唤:肚儿都混不园,棺材也没法儿园!那一晚,就只能对付一口平板棺材了。
下班前,制材厂便用卡车送来新锯解出的松木板材,木香四溢,至少有两寸厚,超过了教宗的棺材。照老规矩,越是富贵之人,棺材板就越厚。一位令人敬重的老木工师傅过世,弟兄们心里不好过,也发表不出如何感人的悼词,只知道闷起头来把棺材往好里做。一不小心,棺材板就厚得出了格儿。这具木工厂历史上最排场的棺材什么都好,就是太重,多少人也抬它不动,最后是动用了吊车。
如此,依我制作棺材的经验,教宗的棺材实在未入流,不能称之为棺材,只能说是一只没上漆的白皮木匣子。正儿八经的好棺材,除了材质优良,做工精美,还须油漆彩绘。在我插队的太行山区,旧时士绅家棺材,每年都要用大漆油一遍,七八遍下来,真是油光瓦亮。有的还烫松香,二三百斤松香烫上去,日后棺材朽烂如泥,这松香壳子也是巍然不动的。大财主家,舍得花钱,还要贴金彩绘,画上些松柏梅竹、鹿鹤龙凤等吉祥物。有的则画了宛如仙境的庄园别墅、亭台楼阁,叫老人看了高兴,也显出后人的孝敬。现如今中国人盛钱了,棺材也就与时俱进,更为阔绰排场。贴金彩绘不算了,讲究起精雕细刻、“工艺棺材”。什么“百寿全浮雕”、“百福全浮雕”、“九龙全浮雕”、“龙凤线雕”等等,死都死出了“千年盛世”之气派。
这样比照下来,教宗那只薄薄的未漆未画未雕的木匣子,即便勉强称之为棺材,也是一具白茬棺材——素棺。约翰?保罗二世,怎么说也是一位大人物,按照中国大陆的翻译,是“教皇”,应享九五之尊的。当然那译法饶有深意,事情做得不够正派。“教宗”“教皇”皆意译,其拉丁文原文是papa,即父亲之昵称“爸爸”,并无一丝“皇帝”的意思。大陆之外通常译为“教宗”,祖宗、宗庙之宗,是取其头衔中“教会创始人圣彼得继承者”之意。即便如此,即便不是“教皇”而是“教宗”,不是“皇帝”而是“宗徒”,也不应该是一具素棺就抬出去埋了的。
我觉得我应该写一写教宗的素棺以及与之相关的种种故事了。当过木匠的作家恐怕不算很多,做过棺材的作家就更少了。当过木匠做过棺材并亲睹教宗葬仪且为素棺所震动的作家,全世界有几位呢?
三、
后来媒体报道证实,教宗的素棺确系柏木打造。就心中不免小有自得:当年辨认木材的基本功未曾荒废。中国民间也喜爱以柏木为棺,芳香防腐,又是常见树种,经济实惠。可惜大树伐尽,时下已找不到可割制棺材的大料,能用柏木做个棺材堵头,也就不错了。对於基督教,柏木则更是一种情感的载体。柏木在《圣经》里被称为香柏木,用於祭祀和建筑。所罗门王所建的神殿,就是以香柏木做栋梁、做墙围,做祭坛。这种圣经作家经常提及的与神相关的树木,自然给信众以特殊的亲切感。
在中国古代,棺木以梓木、楠木为最佳。这两种木头,皆质地温润柔和,木理文静典雅,不易变形,百年不朽。古代帝王将相多以梓、楠木为棺。可惜梓木已基本砍光,现从美国进口。楠木离绝种不远,早就见不到了。制作棺材的材料,除木材之外,还有铜、石等等。铜棺自然昂贵,石棺若选用大理石花岗石等优质石料,再加以雕刻打磨,也是只有帝王可享用的。
还有一种棺材叫船棺,是中国南方古老葬具。顾名思义,其状如船,如独木舟,一般用整段巨木刳成。底部盛尸,两头微翘,如船头尾。棺盖作半圆形,也是一段刳空的树木,如遮阳避雨的船篷。迄今发现的最古老船棺,是悬葬於武夷山岩洞中的两具,均用整段楠木刳成,与现今闽南等地使用的渔船形制相仿。经碳素测定,制作时间距今三四千年以上,大致与埃及金字塔同期或稍晚。江河难以涉渡,使初民幻想生死之间必有一水为分野。以船为棺,或是想让死者魂灵渡过天上银河,返回遥远之故乡。这真是一个关於永生的美好期盼。
历史步入当代,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不仅给人类带来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也同时带来一种极具创意的葬具——水晶棺。这里面就有了新故事,是与教宗素棺和历史上一切葬具大异其趣的。
四、
人类历史上第一具水晶棺是供奉列宁的。他缔造了无产专政,从巨掌中释放出雷电、烈火与旷世大饥馑,是始皇帝,自然应该以不朽之躯光照万代。以天然水晶制棺,绝非易事。按照苏俄早期的技术条件,估计也就是称之为人造水晶的高铅玻璃。更困难的是遗体防腐:既要瞻仰,便不能像古埃及木乃伊那般用香料麻布缠裹起来,还要保持庄严安详,栩栩如生。奉命参与其事的医生们害怕试验失败惨遭不测,一个个虚与委蛇。惟有一名犹太籍生物化学家泽巴尔斯基同志敢冒风险,配制出一种神奇防腐液。从此,他便成了已故领袖的首席御医,年年岁岁与尸身为伴。每周两次开棺,把遗体送进消毒室检查、涂药。每十八个月把遗体放入防腐液浸泡两周。但遗体之腐烂不可阻止,上世纪三十年代,替换了部分开始腐烂的皮肤和双手指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军逼近莫斯科,列宁遗体被送上一列装甲火车,紧急转移到西伯利亚油田。泽巴尔斯基和他的同事们充分利用了“天高皇帝远”的自由,施行了一次奇迹般的“青春疗法”:他们清除了列宁皮肤上的色斑,填高了已塌陷的鼻子和眼睛,以至於战争结束返回莫斯科后,人们感觉列宁的容貌似乎比刚去世时还年轻。惜乎好景不长,尸体继续腐烂,只好再截去一条腿和部分左手,代以假肢。至六十年代,遗体再次大面积腐烂,势不可挡,即便像致力于核弹、航天研究那般不惜工本,也莫可奈何。不得不将头颅取下,安装在人造躯体上。手术精湛,天衣无缝。没人能看出丝毫破绽。
因保护列宁遗体厥功甚伟,泽巴尔斯基先后被赐封了一大堆名号勋章。斯大林多疑。列宁的其他近侍,如列宁陵墓指挥部的几任司令,包括列宁早期的卫队长,皆先后被秘密处决。一位与泽巴尔斯基亲密合作的著名教授也神秘死亡。在忠实守护列宁遗体25年之后,泽巴尔斯基也成了克里姆林宫锦衣卫的下一个猎物。斯大林在报告上批示:“在没有找到可靠的替代人选之前,不要动手。”自然,被克格勃惦记上了的泽巴尔斯基最终也未能逃脱厄运,但没有杀头,仅仅是被捕入狱。他的儿子小泽巴尔斯基奉旨接班,先后参加了斯大林、胡志明、金日成等一干共产领袖的遗体保存,成为一代偶像制作大师。

五、
斯大林去见马克思时,老泽巴尔斯基还在吃牢饭,但他所发明的神奇防腐液和遗体处理秘技却流传下来。斯大林停止呼吸两小时後,遗体就被送到列宁墓下面的特别生物实验室进行解剖和初步处理,然後再运去参加规模盛大的追悼仪式。其后,防腐处理进行了三个月,同时赶制出新水晶棺。由於初期防腐处理及时,斯大林遗体状况绝佳,本当永垂不朽,却不料八年后的一九六一年深秋,为了加速推行“非斯大林化”,苏共二十二大正式通过决议,将斯大林遗体移出列宁墓。此时,已是赫鲁晓夫秘密报告第六个年头了。
决议通过当晚,红场实行戒严。
克里姆林宫卫队开启水晶棺,把斯大林请出来,安放到一个普通木棺内。匆忙之中,没忘记把元帅礼服上的黄金纽扣换成铜的。遗体覆以黑纱,露出脸和半个胸部。然后钉上棺盖,由八名军官抬到克里姆林宫红墙下一个刚掘出的土坑边。简短默哀后,埋进墓穴。有人证实,新土上又倾倒了几车混凝土。那意思是永远埋葬,再也不可能爬出来了。
多年后,一位当时在现场的守墓士兵来到《共青团真理报》编辑部,披露了一段鲜为人知的轶事:就在迁葬那晚,红场上聚集了大批斯大林的格鲁吉亚老乡,打算阻止迁葬行动。情绪激动的老乡们冲到陵墓前,与守墓士兵们扭打,抢夺枪支。精锐的“捷尔仁斯基师”紧急出动,“像扔柴禾一般,把在场的格鲁吉亚人统统扔上卡车;洒水车则将死者血迹冲洗干净。”
奴隶为暴君打抱不平,却又遭习惯性野蛮弹压,这真是双重的悲剧,委实令人无言以对而唯有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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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棺》(二)
六、
水晶棺俨然成为共产帝国之祖制,就连以简朴著称的胡志明也不能不躬行如仪。胡撒手尘寰是在越南战争结束之前的1969年初秋,有幸没看到数百万民众投奔怒海的最后一幕。据估计,出逃者中只有半数抵达了自由的彼岸,另外一半因飢餓、脫水、風浪、船隻損壞或海盜攻擊而命喪大海。
早在胡志明逝世前两年,越共高层就秘密派出专家组远赴苏联,接受列宁陵墓研究院专家培训,掌握了人死之后最初二十小时防腐绝技。胡病危期间,苏联专家组便赶到河内,准备随时伺候。胡刚咽气,装载遗体的车队便开出主席府,驶离首都。适逢战时,为躲避美国飞机猛烈空袭,军队在距河内三十公里的某处热带丛林中抢建了一座临时地宫。在这个代号为75A的秘密基地内,专家们取出死者全部内脏,清洗了整个循环系统,直至每一根毛细血管,然后整容、定型,移入水晶棺。动作之快,真正是尸骨未寒。由是之故,胡志明遗体状况远较列宁及后来的毛泽东为好,与斯大林不相伯仲。
始料未及的是,不旋踵,这个临时地宫附近居然发现了美军伞兵。虽合乎逻辑的判断是搜寻失踪的飞行员,但亦不敢掉以轻心,连忙再次转移。新的避难所建在一山洞里,距75A基地约七十公里,代号为K84。为保密计,运送水晶棺的装甲车只在夜间行动。为躲避美军空中巡视,每修筑一段山路,就让装甲车走一段,随即连夜将这段山路毁掉,恢复原植被。如此走走停停,夜行昼匿,耗时十余天,装甲车才走完这段并不漫长的路程。这次密林转移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和情感,实令人感谓。
三年半后,一九七三年初,美越巴黎和谈达成协议,胡遗体再次迁回75A。再两年后,官式陵墓落成,胡志明躺在水晶棺里返回首部河内,永享香烟。
七、
在胡志明水晶棺里,他的脚边,放置了一双用废旧轮胎制作的“抗战鞋”,以示死者生前之克俭。(这与毛泽东穿了几十年打了73个补丁的睡衣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但以举国之力建造的陵墓、水晶棺以及尸身防腐的巨额费用,不能不使人生出某种反讽,并联想起另一类棺材,那些属於赤贫者、被屠戮者、被驱策而枉死者、被剥夺被凌辱者的最后长眠之所。
我在长篇小说《神树》里写过一种“活底棺材”。那是文革後期太行山区的新生事物。说人死了不给国家作贡献,还要占口棺材,要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其实也真是缺木料。老辈人栽的,山坳里长的,只要是树,都砍绝了。这种“活底棺材”,也不知系何人所发明,棺材底是活的,抬到墓坑上,开关一搬,死人就翻进坑里。摔得灰头土脸,如同摔死狗一般。气不过的,就偷偷半夜刨开,给死人擦了脸,一床棉被一裹,两口大瓮一对,将就着一埋,也就算送了终。不过话说回来,那时节,用棺材埋人还是颇有风险的。许多棺材刚埋进去,夜里就有人刨出来。不是盗陪葬,而是要木头。最早唱出“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的陕西省佳县(即原葭县)张庄,在强迫集体化之后就盗墓成风。张庄离县城近,消息灵通,城里谁家白天埋人了,晚上就去把棺材板刨出来,锯成薄板、木方,再制成风箱炕桌箱柜椅凳,拿到城里去卖,然后到“黑市”上买点粮食回来过日子。这样看来,“活底棺材”也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韩战期间有一种“布棺材”。战死的中国军人,一般就地掩埋。布棺材是一人形单层白布套,中间开缝,一边系带。人刚死,尸身柔软,用布棺材摆弄好了,就象是一堆堆白面袋。一位军队文化教员回忆道:“覆盖在布棺材上只有薄薄一层土,两三寸左右。下雨天,每个低矮的小坟头四周汪著淡红的血水。大雨滂沱时,就溅起粉红色水珠。雨水浸泡著尸体,经久仍流出淡红的血,奇怪极了,惨极了……”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战争环境,不得已而为之。按当时规定,只有战斗英雄、团以上干部、立过一等功的营级干部须运回国安葬,其余的,就都“青山处处埋忠骨”了。
×时代,饿死累死的右派反革命一般没有棺材,挖个坑盖点土就算很“革命人道主义”。开头还插块木牌子,写上劳教人员某某之墓,后来死人多了,来不及一个个埋,就一批批埋。有的劳改农场用推土机挖大坑,一层一层地,就象纳粹在奥斯威辛集中营那么摞起来埋。杀人不当回事,随便安个罪名,拖出去就毙了,每次还要全体列队观礼。见多了,生死就无所谓了。被杀的人也坦然,说,“我们死了有个好棺材——狼肚皮!”山上狼多,枪毙了的人草草埋点土,都被狼掏出来吃了,此谓“狼肚皮棺材”。虽为黑色幽默之语,但确凿装过无数死者。纵然无法归入任何棺材分类学纲目,仍为现实之一种,或可略带一笔,聊作红朝志异。
八、
胡志明是杀人百万级的,×××是杀人千万级的,至少在人数上超过了斯大林,自然更加伟大,是更应该享用水晶棺的。×驾崩之后,×ד一号工程”紧急下达:赶制水晶棺,以供万世瞻仰。
上面只是一句话,下面可就为难死了:世上仅苏联有制造水晶棺的经验,可现在不相往来,上哪儿打听去呢?有人记起孙中山逝世时,曾向苏联订购了一具水晶棺,没用上,便寻到香山公园某库房,找到这具尘封已久的水晶棺。一看之下,大失所望:不过是镀镍钢框架玻璃棺,哪里是什么水晶!而且玻璃不厚,易破碎,密封隔热性能都不好。据驻外使馆提供的资讯,列宁、胡志明的水晶棺也是金属框架支撑,还有光学缺陷,看来也不是真正的水晶。称之为水晶棺,不过是特种玻璃的一种过誉之词。但是,“一号工程”明确指令的是“一个世界一流的水晶棺”,谁又敢降格以求,用特种玻璃取代?於是,“水晶棺”这一美称这一传说这一关於肉身不朽的痴迷,因一位绝代君王之死而不敢不成为现实。
水晶,古老又稀有,亦称“水精”、“水玉”。透明石英的结晶体。硬度为七,殊难加工。过去,珠宝商查验水晶,皆手持一小钢锉,刻不出划痕者方为真品。一颗宝石级珍珠之长成不过需时数年,水晶却需数百年甚至数千万年。水晶尚有一神奇特性——吸收阳光,储存的阳光越充足越是灿烂。因其贵重、佳美、奇异,遂成为制作名贵首饰的材料,水晶钻石便是其中之极品。材质较钻石经济,却视觉上又如钻石般光艳夺目。全世界顶级“水钻”出产於莱茵河北岸,叫做奥地利施华洛钻,简称奥钻。与之一河相隔的捷克钻也算是名钻,但吸引阳光能力不如奥钻,不如奥钻璀璨炫目。
一具棺材之所需,可制作上亿颗水钻了吧?
那些年,用××自己的话来说,“国民经济已到了崩溃的边沿”。
九、
天然水晶蕴藏量极为有限。南美巴西独占全球总量百分之九十,剩下的零头,分散於包括中国在内的三十几个国家,其稀少可想而知了。中国最好的水晶集中在江苏东海县一O五矿,是一个保密单位,因天然水晶是国防战略物资。既是御制水晶棺,则无所不尽其极,所用矿石要晶莹剔透,无丝毫杂质,每立方米所含气泡还不能超过两个个。在军队看守下,选矿工人们不眠不休,从数万块矿石里一块块精选出超级水晶三十二吨,用飞机火车分批送至北京。
研制工作交付给北京、上海和锦州三个保密厂协同完成。为稳妥起见,试制时没敢用天然水晶,而以K9人造水晶代替。昏天黑地的五个月后,北京玻璃总厂试制的1号棺送交审查。博物馆大展厅,水晶棺里是一个穿好衣服的人体模型,头是×的石膏像。灯光亮起,不料棺壁上出现了几个映像。中央领导们紧张了,转过来再转过去,说“怎么看见有五个‘红太阳’啊?这个问题一定得解决。我们只能有一个‘红太阳’。”
当然只能有一个“红太阳”!一号棺被否定。紧接着的2号棺也失败在“红太阳”的数目上。天无二日,自古皆然。但连影儿也不能有,就有点象笑话了。经不懈努力,三号棺终於成功。“红太阳”不仅活着是唯一的,死后也是唯一的。
接下来,就是用昂贵的天然水晶真刀真枪地做四号棺了。
天然水晶很小,眼镜片大小的也罕见。制造超大型水晶板材,全世界也没有成熟工艺。情急之中,只好祭出“蚂蚁啃骨头”之看家本事。先把水晶研磨成粉状,再把水晶粉熔炼成几厘米见方的小块,最后把小水晶块一块块往大里熔接。水晶熔点超过钢铁,高达摄氏一千七百度,必须在熔化的一瞬间完成焊接,若参入一个气泡或一丝杂质,那就意味着整块水晶大板完全报废。这种高温高难度高政治风险的超级工艺,无人敢於一试。在反复动员下,一位石姓老技工斗胆走上了操作位置。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明白:他必定是三代工农,如他所熔焊的超纯度水晶,用显微镜也找不出丝毫疵瑕。1700度的高温下,他紧盯焊缝精心操作,厚厚的金属防护服上青烟缭绕,还有专人往身上浇水。后来敢上手的人多了,进度这才加快。但每次的熔焊量以克计,而整个水晶棺重约两吨。工人们说,越往后,人的胆子就越小,生怕出现一丝杂质而前功尽弃。
一九七七年毛泽东逝世周年前夕,一具世界史上名副其实的水晶棺终於制成。此为4号棺。为了应付地震、战争、破坏、损耗等意外事件,又制做了五号棺。
最终完成的水晶棺,实际的长、宽、高数据,精确到百分之一毫米,不到一根头髮丝粗细。
为保证呈梯形的棺体真空拼接,其板材长宽之比允许误差为万分之一。
水晶棺石英纯度达到了“六个九”——99.9999%,即杂质含量为百万分之一。
这种水晶棺,全世界从来没人再也没人能做出来,从亙古直到永远。

十、
毛的水晶棺,除北京玻璃总厂的这先后五具,上海、四川等地还自行制做了二十余具,以表达对已故君的抑制不住的热爱。
所有这些水晶棺奇迹,皆指向一个最终的奇迹——肉身不朽。
遗憾的是,此一终极关怀已不可能实现——
毛泽东逝世当日,遗体只进行了一般性防腐处理。按照中共峰层最初安排,遗体将在吊唁活动结束后火化。因毛生前曾号召火葬,并带头在文告上签字画押。始料不及的是,内部争议激烈,次日又做出永垂不朽的决议。朝令夕改,这就给紧急召来的专家学者们出了天大难题:要长期防腐,须死后两小时取出内脏,并把全身血管,包括毛细血管洗净,然后注入防腐剂。现在血液没有及时放掉,要做长期防腐为时已晚。别无他方,御医们只好立即往遗体里灌注常规性防腐剂福尔马林。灌到文献要求的十六升,无人敢叫停,一直灌得全身肿胀,表皮光亮,防腐液如汗水从毛孔中渗出。此刻,形象怪诞,全身肿胀,脸如气球,颈头同粗,两耳外翘。张玉凤指责道:“你们把××搞成这个样子,中央能同意吗?”如寒冰般凝结的气氛中,有人吓得几乎虚脱。於是,人们又用毛巾垫上棉花揉挤×的脸和脖颈,试图将液体挤到深部和胸腔里去。有位年轻医生用力稍大,把脸右侧皮肤擦掉一小块,吓得浑身发抖。多亏一沉着冷静的老专家,用棉花棒沾上凡士林和黄色颜料细心涂抹,总算看不出来了。经长时间揉挤,毛面部退肿,两耳外翘已不明显,颈部还粗。但灾难总算过去,勉强可供瞻仰了。
接下来,就应该对遗体进行永久保存的处理了。遗体保护小组的专家们完全束手无策。本应向苏联讨教,但苏联是毛生前最痛恨的“修正主义”,水火不容,还在乌苏里江上打了一仗。於是,只好转而向其真传弟子越南求助。越南人不仅掌握了苏联遗体防腐的全套秘笈,且出於蓝而青於蓝。在中苏冲突中,越南一向骑墙。这次故伎重演,只传授初期保存技术,中期和长期技术则秘而不宣。既给了中国面子,又不致得罪苏联。
如此,只有“自力更生”了。高层一声令下,一批处於被监视劳改状态的专家学者即刻“解放”。 有人上午还在“五七干校” 放牛啃窝头,下午就被紧急装上飞机,到北京方知所为何故。
列宁遗体,二十年后开始大面积腐败,四十年后烂光,仅剩一颗头颅。×已陈尸三十余年,大约也烂得差不多了吧?对此,当局已有万全之策,早就做了一真假莫辩的蜡像,烂光了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