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华:从追星者家破人亡拷问明星经济的社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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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追星者家破人亡拷问明星经济的社会良知
发表日期:2007年4月3日   出处:科学无神论    作者:涂建华

偶像崇拜是青少年信仰的一个显著特点,当科学的信念尚未建立,科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在形成之时,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信仰往往利用各自的魅力抢占青少年的的信仰空间,明星崇拜、大师崇拜和邪教教主崇拜是这种“抢占”的结果。当我们清理造成这些不健康信仰的根源时,我们自然发现了受家庭影响而造成的孤独和不堪重负的心理原因,以20年神怪气功为代表的神秘主义污染的社会原因及应试教育重在传授知识(虽然这些知识是完全必要的)而缺乏培养健全人的理念这样的原因。这些原因是相辅相存、交互影响的。家庭、社会和学校应该联合起来关注“孤独的一代”“自悲”或者“自傲”的一代,注入科学世界观教育内容的全面素质教育替代传统教育模式的工作,势在必行。
(涂建华:“校园拒绝邪教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反邪教协会第六次报告会暨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2002年,郑州)
杨丽娟13年追星,不觉悟的无能的无助的父亲卖物卖器官附和纵容、最终搭上性命,媒体适时跟进,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人敢说追星女杨丽娟有心理疾病,就是没有人拷问造星者,就是没有人谴责杨父他至死也不知道是自己的错!
为什么?怕得罪了一个痴迷的女孩?怕直言快语惹上官司?怕追星人众怒难犯?还是没有人把这个事情参透?!
如果怕伤害一个追星群体而不说,那是处事不知轻重;如果怕对薄公堂置良知而不用,那是一种怯弱;如果全国人民都看不出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那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把此话题深化,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杨女痴迷杨父自杀的外因,那就是当代社会信仰经济下的造星运动。其势力之凶猛、其影响之深远,已非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魅力可比。孩子们举起右手在队旗下宣誓时刻准备着,那是一种被灌输的庄严,孩子们在屏幕前晚会上举起荧光棒欢呼,那才是一种本能的冲动一种欲望的宣泄一种歇斯底里的自发。想想看是不是这样?
有多少人加入了这个队伍?我们没有统计,人家韩国有统计。首尔某小学的金老师说:“长大后要当艺人的学生越来越多。过去表示要当‘科学家’和‘总统’的孩子也改变志愿,要当‘艺人’。”2005年,一家电视台对4700名12岁以下儿童进行了调查,结果,67%的孩子说:“长大后要当艺人。” (《青年参考》2007年3月20日),韩国已经把这样的症候叫“明星中毒症”,只不知出现了这样对症的专业医生没有。如果有,我们国家需要重金引进,悉数招来,那叫挖掘人材,我们有更多的患者需要救治,偏偏我们自己国家不重视因而没有这样的专门医生,也就顾不了人家的墙角了。一个社会都有三分之二的人不愿做科学家做教师医生管理者或者工人而要做明星了,这是谁之罪!
一个浮躁的社会必定造就浮躁的一代,飘飘然不知天高地厚今夕何年,把一个信仰经济推到极至,凡能信仰角度引诱大众者都捞钱了,连原本清净的古刹丛林也不例外,有人已经说我们普通百姓都已经烧不起少林寺一柱香了,因为太贵,更何况他们还在多种经营呢!这可是宗教问题,不敢多说了。另一个问题是,凡可以往信仰上靠都靠。为什么,你让人信仰了,还愁人家不乖乖掏钱!商家最怕的是理性的消费者,一把青菜都会被讨价还价,短秤少两就得十倍遭罚吃官司,你说那能挣几个钱?于是这样的脑筋就好动了,那就是把消费者的脑袋洗一洗,把他们的理性去掉!怎样去?让人家信仰呗,宗教的或者邪教的在这方面有的是经验,不说借鉴,简直可以照搬。于是,各种气功组织成功了,各种邪教组织成功了,各种传销组织成功了,各大明星更是成功得大红大紫盆满钵满!说这个话就伤人了,把宗教邪教气功明星一古老装一筐,就不怕人家骂你告你?但理就是一个:先让你信仰,然后掏空你的口袋!对不对?你不承认都难。
回到题目上的问题:社会良知。具体是指那些肆意制造信仰产品的商人们的良心和知性。在商言商,这个社会什么产品不能做?做个明星还有相片可看歌曲可听,人家传销连个实物都不用呢(就算有,还不是幌子)!问题就在这里,要掌握尺度,人家传销是你比得的吗?那曲是明显非法,学习非法,你不是不法商人,至少也是奸商了!话说到这个份上,不如让我来直接拷问明星制造商了。
你们制造明星,造福社会,这很好。但你们就不可以真实一点、透明一点、正派一点、阳光一点?却偏偏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应证那句“无商不奸”的名言?!
首先,你们可以把明星的肉体宣传真实一点,是割出来的,你不说说是天生的;是饿出来的,不是用某某产品排油排毒排废物排出来获得的。当然你不说也罢,那是你的权利,说,就得真,这是诚信,否则你就是奸商。
其次,把明星的历史说准确一点,拍三级片起家的,你不要捂着;操纵评委动歪术获奖的,你不要吹他实力如何。你不说也罢,那是你的权利,说假了,你就是奸商。
第三,把明星的成功说客观一点,就像当街做元宵,让消费者看清过程明了材料,那种一举成名的宣传害人不浅,因为今天这个休闲社会偏偏就有那么些青年以为天生我材必有用,用就用在休闲消费上,一出生就是来这个世界玩儿的,他们不知道一个明星的成就需要多少的艰辛多少的偶然多少的失败者垫底。你不说这些是你的权利,你一做假宣传就违反广告法了,你不是奸商是什么?
第四,不要暗示引诱消费者,让消费者以为这个商品可以让他更大程度地拥有,比如,你可以和一个人结婚,但不可以同一百个人结婚,你都一大把年纪儿女成群了,就不要装童男扮处女,好象金枝可攀名花无主大家都有希望一切都有可能还是个钻石王老五,你不说也罢,这是你的私秘,但人家消费者投石问路你就不要遮遮掩掩。商店都知道写个条本商品系样品不出售,你买艺你就是商品你隐情不是奸商是什么?
第五,不要用托促销商品。现在的托是无处不在了,北京人说的托,学术地说就是诱购者,这套把戏在长沙人说来就是戴笼子,什么叫笼子,山里套野物的机关,引诱你进去,把你关起来。明星界的托,已经肆无忌惮了,没有组织的叫追星族,如果组成一个民族,怕只比汉族小一点了;有组织的级别也上到了县级,叫粉丝团。这些组织有没有直接间接拿明星制造商的钱,只有天知道,但请人喝彩就绝对是铁板钉钉的诱购行为。偏偏请来些饭桶,包袱还没倒,彩就喝出来了,丢人不?诱购信仰产品,不是奸商是什么!
第六,使用说明有问题。严肃一点的电视节目,对危险的动作和行为是出示警戒语的,本动作需专业人员操作,切勿模仿,或者“请遵医嘱”之类,这是社会良知的表现,明星这个行当明星有适用症,明明有巨大风险,明明难于模仿,你就是不说,好像大家都可以做,好像广谱杀菌可治百病,结果造成一批批一代代的孩子梦里吃鲜桃,切眼皮隆鼻子,姿色就是力量,忘记这个世界除了流行的歌舞影视,还有常规的吃穿住行。这样造成的家破人亡已经不是一例了,商家不注明产品用途误导了消费者,能辞其咎?正确的做法应该像烟草商一样,我允许你抽我的产品,但注明“有害健康”。当然,在一个演唱会上明星说“不顾实际盲目追随企图做一个我这样的明星或者想见我抱我亲我同我零距离负距离接触是不实际的是有害的”,那就很滑稽,但告诉大家客观对待明星事业不要盲目追随是绝对做得到的。我们的明星,想方设法让你追还惟恐不及,他们把“观众朋友们,你们好”这个正常语说成不正常的“观众朋友们,你们好吗”,为什么?还不是提供一个让观众齐声高叫的机会?造势嘛。明星是这样炼出来的,你要他说,他只会说努力呀,一切都有可能。不履行告知义务,使商品使用者不适,这样的商家不是奸商是什么!
还可以说明星经济或者概言之信仰经济的一百个不是,不说了。毕竟我也是这个商品的消费者。虽然我是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虽然我也难免不良商品之扰。不良的商品还是商品,可以改进嘛。社会的进步是如此的艰难,以至于到了不死几个人就不能进一小步的程度。收容谴送法废了,死了一个我们知道的孙志刚和很多我们不知的李志刚王志刚;农民不纳粮了,好多拒粮的穷得叮当响的老百姓才有幸免遭毒打免受牢狱之灾;私有财产有法保护了,从前多少贪污占用欺蒙拐骗私人财产的不法分子却逍遥“法”外——因为,连治他们的法都没有呢!杨丽娟事件有两端,一端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名不见媒体的小女子终于像攀登上一座科学高峰一样看见某一个大活人了,这不知又要鼓励多少蒙昧的信男善女哟;另一端是,一个几乎同样蒙昧的大男人死了,死在时尚死在自己的无条件纵容死在至死也不明白的道理里!他至死都不明白,他的死,压根就不是刘德华狠不狠心的事!
不是痛斥明星经济历数奸商之过吗?怎样又护刘德华了?这样的:刘德华作为一个明星,作为某一明星经济产品的组成部分,他应该为他自己那份社会责任担当不周受到社会良知的拷问,但是,刘德华这个产品与刘德华这个人可不是同一概念。一个团体,甚至社会的方方面面,共同造就的明星经济在生产泡沫制造虚假的繁荣,一些消费者在享受华而不实的过度包装甚至以次充好的时尚商品,更多的消费者在慢性中毒(潜伏期13年),而杨父更以自己的尸体无言控诉了。
一个不良商品在毒害我们,如果我们的公诉机关终究不作为,那我就顾不得这么多了。位卑未敢忘忧国,受所有明星受害者或其监护人委托,以明星经济切实加强社会责任感为诉求,我向乌有道德法庭庄严起诉!
[附]事件经过  女粉丝13年终见刘德华 卖肾老父跳海自杀  来源:中新网  发表时间:2007-03-28 08:25
痴恋艺人刘德华十三年的兰州女子杨丽娟,年前因被华仔公开指摘她倾尽父母家财来满足她的追星梦,并指她“不忠不孝”。她和父母不惜再借贵利远道而来,争取与刘德华单独会面要解释清楚。华仔虽已大方地与杨丽娟亲密合照,但因没有单独见面,杨父竟愤而写下十二页遗书后跳海自杀身亡。痴恋华仔的杨丽娟仍决心要再见华仔,她不计较再大的付出,要华仔知道她不是“不忠不孝”。
杨丽娟父亲杨勤冀前日在尖沙咀跳海自杀身亡,警员调查发现杨丽娟与父母均是以双程证来港,而且已经到期,前晚通宵将杨女与其母扣留在警署,昨晨才安排她们到殓房认尸,再带两人到湾仔入境处,获处方批准逗留至今日。两母女离开入境处后即向本港传媒求助,希望尽最后努力,见刘德华一面。两母女由于都没有多余钱,经记者安排入住马师道一间宾馆,并代缴付房租。
对于六十七岁父亲跳海身亡,廿九岁的杨丽娟觉得很不值得,她昨在旅馆倚窗边忧伤地说:“爸爸,昨日还与你坐在一起,今天便离开我,为甚么?”杨丽娟最喜欢华仔三首歌包括《冰雨》、《鸽子情缘》、《等妳忘了我是谁》,因为歌词很像她现在的心境。
虽怀丧父之痛,但杨丽娟满脑还是刘德华的影像,她轻叹谓:“我只是想见见刘德华,告诉他我不是不忠、不孝,了却自己心愿,亦完成父亲遗愿。”她说,自从十三年前梦见刘德华之后,觉得他就像亲人一样,希望与他见上一面,说上一阵话已满足,并不是要与他结婚,可惜这个简单心愿,十三年来仍不能实现,甚至赔上父亲性命。
借贵利来港 露宿街头
在旁的杨母亦伤心地说,丈夫的死并无价值,不过对女儿仍然支持,两夫妇为女儿所做的所有事,全属自愿,只希望女儿能开心。至于丈夫的遗体只好暂时留在香港,未来有何打算,连想都未想过。
事实上,过去十三年来,杨丽娟为了要见刘德华已花尽父母家财,父亲杨勤冀连屋也卖了,一家已身无分文。不过,女儿因不甘于年前被华仔误会她不忠不孝,为要亲自向华仔说清楚,杨勤冀于本月十九日借了一万一千三百元贵利,一家三口由兰州第三次踏足香港。
杨氏一家抵港后租住油麻地一间旅馆,由于旅费有限,两日后便四处露宿。他们到港翌日,三人一早便赶到观塘“华仔天地”向职员表示想见华仔,几经请求,职员答应会再联络。但三人担心情况有变,一度赶到中环政府总部打算递信给特首曾荫权,又到有关部门求助,希望港府代出头安排,但不得要领。稍后,三人接到“华仔天地”回复,赶返观塘再讲出心愿,才获职员承诺代为安排。
未单独见面 跳海控诉
杨丽娟后来再获安排在廿五日参加庆祝华仔的歌迷生日会,杨氏一家满心欢喜,但杨女与其它歌迷一样,与华仔合照后未有机会道出心声。杨父得悉后非常难过。当晚杨氏一家三人到尖沙咀星光行一间通宵营业快餐店“打趸”,但两母女翌晨一觉醒来,发现杨父已不知所终,上留下一封十二页纸的遗书,于是报警,消防员搜索后,在附近海面救起杨父,惜送院后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