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作文走出平淡[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46:52
让作文走出平淡
哦,天哪!
五、运用个性化语言来表达
有一句老话叫“言为心声”,说的是什么样的语言表达什么样的情感。众所周知,同样的情感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加以表达,不论如何表达,我们都可以把表达语言分为两类,即类型化语言和个性化语言。所谓类型化语言,是指大家都能想得到的,抽象的概念性语言,比如说“快乐”、“激动”、“悲伤”等等;所谓个性化语言,是指带有作者独特体验的语言,是别人未曾使用过的创新性语言。
不少文艺理论中提出了“语言陌生化”的概念。所谓“陌生化”,就是“使之陌生”,即指摆脱习以为常的惯性化的思维制约,采用创新的方式,使人们即使面对熟视无睹的事物也能够有新的发现,从而缓解甚至彻底走出审美的疲劳状态。“语言陌生化”,简而言之,就是语言的变异和创新,使语言具有个性化色彩。如“父亲的睫毛上都结上了皱纹”,就比“父亲满脸皱纹”更能吸引人的注意,给读者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为此,许多理论家对“语言陌生化”的方法进行了归纳与整理,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很有价值的理论指导和参考意见。但就中学生作文来说,能够掌握一个“化意为象”就足够了,因为中学生在语言方面的要求主要还是规范、通顺、晓畅。如何做到语言个性化——化意为象呢?下面我以许俊文先生的《乡村的风》为例加以说明:
1、把感情转化为真切的感受
每次从城里回到老家豆村,第一个迎接我的便是风。我们虽然好多年没见面了,但它一点儿也不生分,先是用顽皮的小手,把我服服帖帖的头发拨弄乱,再在我干净的皮鞋和西服上,随意撒些尘土与细碎的草屑。要是春天,风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花狗,当我刚从汽车上走下来,视觉还没来得及舒展开,它就从我的身上嗅出了豆村的气味,亲亲热热地扑过来,伸出温软的小舌头,一下一下舔我的手与脚踝,你赶也赶不走。如果是秋天,风里便有了果实发酵的味道,那幽微的醇意,好像一个去镇上打酒的孩子,不小心把酒洒了一路,惹人隐隐地有些陶醉。
这是文章第一次写乡村的风。从作者的描写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回到家乡那种欣喜、亲切、陶醉的情绪。如果用“欣喜”、“亲切”、“陶醉”这一类词语来表达,便属于类型化语言,读者虽然知道他的情绪是什么,却未必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这种情绪,于是作者把这种情感转化为具体的形象,也就是对乡村的风的描写,先用拟人手法写出了乡村的风那种顽皮的性格,亲切、欣喜就在那一连串的动作中表现出来了;然后作者又把乡村的春天的风写成一只小花狗,通过触觉来感受故乡对自己的亲热;最后作者又通过嗅觉去感受故乡秋天的风里那种浓浓的醇意,通过比喻来表达自己陶醉的心情。在这一段描写中,作者几乎没有写到自己的情感,只写对故乡的风的真切感受,但是哪个读者感受不到他的情感呢?
2、把感受转化为具体的形象
因为风的缘故,乡村里许多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物,便有了某种诗意。你瞧,那晚风中的炊烟,怎么看都像是一幅悬腕挥就的狂草,云烟乱舞,该虚的地方虚,该实的地方实,那是我们在绢和纸上无法做到的,可谓真正的“天书”了。莲荡也是。一阵风吹过去,一阵风又吹过来,满荡田田的莲叶便乱了。然而,乱是乱了,但却乱出了味道。究竟是什么味道呢?我也说不清。看来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就像这风中的“乱荷”,有一种不触动情欲的美,大美。你可以观,可以赏,但你却没有风的能耐,把好端端的东西破坏了,还居然翻出新意。还有秋风中的那些树木,原本蓊蓊郁郁的,可是经不住风的手轻轻地摇晃,三摇两摇的,就只剩下一副骨骼了。还是古人高明,他们面对这样的凋零景象,只用“删繁就简三秋树”七个字,就把很复杂的意思表达出来。随着黄叶随风飘逝,树上那些平时看不见的鸟巢,一个一个都露了出来,远远看去,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挂在枝柯上……
任何一篇写故乡的文章,都会写故乡的生活,以此来表达对故乡的感受。如果作者写故乡的人是如何淳朴、故乡的生活是如何随意、故乡的环境是如何自由,便又写得概念化了,因为“淳朴”、“随意”、“自由”都是一些抽象的词语,只能达意而不能传情,更不能营造一种具体可感的韵味。作者依然将感受寄托于风,写风把炊烟吹成天空中“悬腕挥就的狂草”,一份诗意的洒脱便如在眼前了;写风把莲荡乱成了大美,那不加雕琢的自然乱荷图就成了一种带有象征意味的画面了;写秋风吹落黄叶,枝柯间的鸟巢“恰似一个个黑色的音符”,一缕淳朴、明快的乡村音乐便如在耳边轻轻萦绕了……炊烟的飘逸,莲荡的自然,秋树的简朴——我们在“天书”、“乱荷”、“音符”的意境里,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生活的理解与热爱,却不必去听连篇累牍的演说,怎么能不和作者一起思绪飞扬呢。
3、把哲理融合于鲜明的意象
乡村里的许多事物,小至一片浮萍,一株草,大到一棵树,一座山,都与风息息相关。春风归来遍地绿,它们不得不绿;秋风君临千叶黄,它们不得不黄。在这回黄转绿的变幻之中,永远不老的似乎只有土地,只有风。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庄稼在风中拔节,驴马在风中奔跑,鸟雀在风中飞翔,蟋蟀在风中浅唱低吟……
倘若没有风,这个世界多么沉寂!
作者对故乡的理解没有停留在表面现象上,文章的结尾他想告诉我们乡村变与不变的规律,这本可以用很理性的语言加以议论或者抒情的,但作者仍然把情与理融合在具体的描写中,他从自然之风给乡村带来的影响入手,借“一拔又一拔的风,吹了几千年,几万年,它吹走了许多东西,又吹来了许多东西”这样的暗示,告诉我们这里的风已经具有了社会因素,它是历史也是政治,随着时代的变迁乡村很多东西都发生了变化,但乡村浓浓的乡音、乡味、乡情不变。如此深邃的哲理,却融化在作者笔下的两组意象之中——绿草、绿树、绿山和遍地黄叶,庄稼、驴马、鸟雀和蟋蟀的浅唱,这比“啊,乡村的风……”式的空喊、说教不知要高明多少。
个性化语言的表达效果已无需多说,创造个性语言的方向也已明确,只要写作的人能够用自己的身心去感受生活、把自己的情感和理解融入具体的生活图景,便会自然流淌出清新、活泼的个性化语言,关键是写作的时候要“入境”,即在下笔之时把自己置身于一个具体的情境之中,而不是悬在文章之外指手划脚,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