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共性与特色之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1:43:15
张雪忠(上海)
对于人类现有的理智水平而言,民主的共性与特色在判断一国政制民主与否上的作用,显然是一个十分明了的问题。但在中国,所谓“特色民主论”的学说尽管包含严重的理论错误,却依然保持着不容质疑的权威地位。这似乎表明,对于大多本应以追求真理为己任的中国学者而言,对权力的顾忌仍然远高于对真理的热爱。
《求是》杂志曾经刊载过一篇题为“三权分立不可能是普世的”文章,其中提到,“抽象的民主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独立存在”,因为“没有脱离了个性而独立存在的共性。.……人们可以在思维中把不同事物的共同点抽象出来,形成概念,但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只是个性的东西”。
文章还举例表示,“人们可以从各种各样的具体水果(苹果、橘子、梨、香蕉等)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把它概括为水果,但在市场上只能买到具体的水果,而买不到抽象的水果,因为水果这一概念只存在于具体的水果中”。
《求是》文章将以上内容作为论述的依据,似乎存在两方面的不妥。首先,在关于民主政治的相关争论中,并不曾看到谁提出过这种柏拉图式的概念实在论的主张。那些认为中国应该推行政治民主化的人,既不认为民主的概念能够获得独立的现实存在,也未曾表示中国应该或者能够实行一种毫无特色的“抽象民主”。
其次,《求是》文章作者对民主概念实在论的反驳,并不能成为支持其“特色民主论”的论据。因为,尽管“没有脱离了个性而独立存在的共性”,但一种现实的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并不在于这一制度是否具有独特的个性,而在于它是否具备作为民主政治共性的特征。
应当承认,任何一种现实的民主政治制度必然具有或多或少属于其本身的特色,人们通过这些特色可以将其与其它的民主政治制度加以区分(这一点甚至可以得到莱布尼茨“不可辨别者的同一性”原理的支持)。但是,这些特色对于判定这一现实的政治制度是否属于民主政治,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在评价一种现实的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时,如果无视民主政治的普遍共性而强调这种制度的特色,得出的结论必然是既牵强又软弱。
例如,尽管人们确实“买不到抽象的水果”,但苹果这种具体的水果之所以被认为是水果,绝不在于它区别于橘子、梨、香蕉等水果的独特之处,而在于它和橘子、梨、香蕉一样,具备了被视为各种不同水果之共性的那些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概念(包括民主的概念)确实不能作为物理性的事物而存在,但概念也绝不像人的感觉或表象那样是纯粹主观的。概念的“客观性”不但在于人们的普遍接受,更在于它对人的思维和行为所产生的现实作用。正是基于对概念的理解,人们才能将属于某一概念对象的东西(这些对象往往是现实存在的),与不属于这一概念对象的东西区别开来。
比如说,当一个人委托另一个人代其买些苹果时,只要受托人神智正常,委托人一般都能指望受托人能够买回他想要的东西。受托人应该也不至于买回一些橘子,并且争辩说自己买回的是有特色的苹果。
另外,概念尽管不像它的具体对象那样具有现实的物理存在,但却因为它的非时间性和非空间性,往往比它的具体对象更为稳定和恒久。人们可以设想,也许有一天世界上连一个苹果也不再存在,但人们仍能够保有苹果的概念。到那时,尽管人们不可能通过默念苹果的概念而得到现实的苹果,但至少可以避免将不是苹果的东西误认为苹果。
至于什么是民主的共性(或规定性特征),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可能形成对民主的不同定义。但有一点显然是肯定的,即任何人若要判断任何制度是否民主,必须首先给出一个关于民主的明确定义。
例如,一个人若将民主定义为“不同政党通过竞选取得执政权的政治制度”,那么台湾地区的政治制度,就可以根据这一定义被认为是民主的,大陆地区则不然;如果另一个人将民主定义为“由单个政党完全垄断执政权的政治制度”,则大陆地区的政治制度可以视为民主的,台湾地区则不然。只要人们知道这两个人对民主的定义不同,他们的不同结论就不会给人们造成误导,并且都能给人们传递关于两个地区政治制度的有意义的信息。
但如果缺乏对民主的明确定义,而只是象《求是》文章那样一味强调,“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都是在历史上发生和发展的”,人们就不永远不可能判断一种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或者即使作出了判断,人们也不可能通过这一判断得到关于这种政治制度的任何有意义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说今天的中国是民主的,和说慈禧时期的中国是民主的一样,都不过是一些毫无意义的呓语。
在这篇评论文章中,我要做的是从一般性的层面,对民主的共性与特色问题进行较为彻底的辨析。鉴于这一问题本身特别简单,我认为以上简短的分析就已经到达了我的目的。我的观点可以总结如下:一种政治制度只有因具备民主的共性而被认定为民主政治之后,它的特色才能被用于将其与其他民主制度加以区别;在此之前,这些特色绝不能作为将这种政治制度认定为民主政治的支持性证据。
我并不敢期望所有的人都同意我的以上观点,但那些反对我的观点的人,似乎有必要首先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一只猴子突然跑到人群之中,宣称自己是一个有特色的人,并且不像其他人那样只是形式和虚假的人,而是一个实质和真实的人,我们该如何以对呢?
作者中国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