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今年三提尊严说明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39:46
今年以来,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温家宝总理先后三次提到“尊严”一词。第一次是在新春团拜会上的致词中,他满怀深情地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第二次是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时解读“尊严”的三层含义:“一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二是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三是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第三次论及“尊严”,他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这段被网民誉为“虎年开篇最强音”的庄严话语意味深长。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在党和政府的文件中,在历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到“尊严”一词。这鲜明地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政府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前所未有的高度,更加关注民生、关注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从被压迫、被奴役,到翻身解放、到初步温饱,到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到幸福和尊严,这是从被奴役之路走向当家做主,从基本需求到价值实现,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的质的飞跃,是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崇高理想理念发展的新阶段。
无论是在哲学家的理论体系中,还是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尊严”都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挂在嘴上的简单词汇。它是那么神圣、那么庄严、那么凛然不可侵犯。一个国家可以为了人民的尊严不惜与侵略者刀兵相见、血战到底;一个公民可以为了祖国的尊严不惜舍弃一切令世人留恋的东西,直至宝贵的生命。“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是尊严,“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是尊严,“士可杀,不可辱”是尊严,“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是尊严,“食人俸禄,尽其本分”同样是尊严。卢梭认为:“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罗素断言:“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身上找到。”普通百姓对尊严的理解或许不像先哲那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辉,他们更看重具体可感的现实,看重与自己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他们真实的生存状态,对“尊严”不无利益权衡的切实考量和通俗理解,往往左右着哲学家的思考,影响着政治家的决策,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百姓对“尊严”的理解首先和物质利益紧密相连。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当然谈不上尊严,而生活无着、居无定所,能叫有尊严吗?空有一身力气却踯躅街头找不到工作,能叫有尊严吗?含辛茹苦完成学业,毕业就失业,能叫有尊严吗?生活成本节节攀升,而打工收入常年“稳定”,能叫有尊严吗?倾尽几代积蓄买下住房,从此变作房奴,不敢逛街、不敢购物、不敢生病、不敢……能叫有尊严吗?自家的房屋可以被强行拆除,而所得只是规定价格,公民申辩无门,欲哭无泪,能叫有尊严吗?号称“主人翁”,而“公仆”如何产生,“代表”在职何为,主人很少知晓,更谈不上有效监督、大胆弹劾,能叫有尊严吗?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接二连三、深得民心,而在执行中常常被偷工减料、层层打折,轮到基层已成色不足,能叫有尊严吗?
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基本安全紧密相连。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精神自由的神圣义务。假冒横行、欺骗肆虐,不叫有尊严;动辄得咎、如履薄冰,不叫有尊严;思想禁锢、因言获罪,不叫有尊严;仰人鼻息、丧失自我,不叫有尊严。而远离理想信念,淡化精神价值,也不能叫有尊严。还有,放弃独立思考的权利,无条件重复既有教条,不求自主创新,但求保险固位,也不能叫有尊严。
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公平正义紧密相连。有人年薪六千万还说不高,有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还要感激涕零,能叫有尊严吗?同样的国家资源,可以不同地配置到不同行业、不同人手中,所得天壤之别,能叫有尊严吗?有人可以囤积大片土地,有人终生难有属于自己的蜗居,能叫有尊严吗?有人有委屈无处诉,有冤屈无处投,有人吃完原告吃被告,能叫有尊严吗?企业改制工人不知道,职代会不知道,唯有“主管部门”知道、个别既得利益者知道,国家财产在改革的名义下落入个人手中,能叫有尊严吗?有人并无德才过人之处,但有蓝色血统、红色家族,于是扶摇直上,俯瞰众生,能叫有尊严吗?
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权利义务紧密相连。党纪国法赋予党员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清楚明白,一目了然,无需赘言。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当然离不开“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当然离不开“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两基”、“两免”政策深得人心,农村贫困儿童上不起学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失衡,很大一部分学子长期得不到优质教育,不叫有尊严。农村医保政策近年来有了很大改进,但农民看不起病、买不起药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民不敢在医院生子,不敢在医院病逝,不叫有尊严。高房价长期受制于权力与资本的双重运作而得不到有效改变,普通市民只有仰天长叹、退避三舍,当然更不能叫有尊严。
百姓对“尊严”的理解往往和改变自身命运紧密相连。人生最大的尊严,莫过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高度统一,莫过于自身价值的最大实现,莫过于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富人恒富,穷人固穷,差距越拉越大,不叫有尊严;无论怎样奋斗,始终无法改变命运,叫人看不到发展希望,不叫有尊严;“理想信念”缺乏现实依托,百万大军奔走在一条路径,就业无望,报国无门,不叫有尊严;梦想终归于梦想,难以开出现实的花朵,苍茫海上看不到地平线,漫漫长夜见不到新曙光,不叫有尊严。
……
我们清楚,尊严问题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综合国力不断攀升的产物,是人民群众自主意识不断觉醒、不断提升的结果。建立尊严、维护尊严、发展尊严,不是一件自然而然、一蹴而就的事情,有赖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长期努力。国家有通过宪法和法律维护公民尊严的神圣义务,公民同样有通过自身努力不断维护个人和国家尊严的责任。不能离开一方,孤立地谈论另一方。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我们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矛盾和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世所罕见,我们在前进中所面对的困难和风险也世所罕见。但发展中的问题必须依靠发展来解决,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贯坚持的工作方针,也是每一个中国公民时刻不能忘记的基本道理。离开了这个共识,所有的尊严,都难免流于空谈。
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系列令人振奋的民生举措。他说:“我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看到,政府在部署新一年工作时,用浓墨重彩绘就了一幅“民生线路图”:用百倍的努力,把就业这项关系民生之本的大事做好;把社会财富“蛋糕”分好,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解决好医药卫生这个世界性难题……
一系列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昭示着中国人民的尊严是建立在现实可行的政策基础上的。因而,没有理由彷徨,没有理由质疑,没有理由不以十倍的信心、百倍的努力去为“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而奋斗。
(作者:求是杂志社副总编辑)
(本文责任编辑 梁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