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空中强国飞机编号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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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中国航空工业创建至今,中国军用飞机编号的发展大致经过三个阶段:1964年以前;1964年至1987年之间; 1987年以后。
第一阶段(1964年以前):
在军用飞机研制或试制时期的编号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为型号名称,后一部分为代号。型号名称的意义如下:
东风:歼击机 飞龙:轰炸机 雄鹰: 强击机 和平:运输机 红专: 教练机
代号由三位数字构成,第一位为飞机类别号,后两位为设计序号,由01、02……编起。飞机类别号的意义如下:
1:歼击机 2:轰炸机 3:强击机 4:运输机 5:教练机
例如:东风101为中国试制的第一种歼击机(歼5原型机),飞龙201为中国试制的第一种轰炸机(由苏联提供部件装配而成的两架Ту-16),雄鹰302即强5原型机等。
当军用飞机装备空军后,空军采用以装备年代号来命名飞机。例如:“56”式歼击机(东风101),“59”式歼击机(东风102),“62”式歼击机(歼7原型机)。
第二阶段(1964年至1987年):
这一阶段军用飞机采用以飞机用途分类命名的编号体系,飞机编号由飞机型别代号、改型代号、改进代号和飞机设计序号组成,并且对于1964年以前的飞机重新进行了命名。
飞机型别代号表示飞机原始用途,其意义如下(括号内为简称):
歼击机:歼击(歼) 轰炸机:轰炸(轰)
强击机:强击(强) 运输机:运输(运)
水上机:水上(水) 直升机:直升(直)
初级教练机:初级教练(初教) 无人侦察机:无人侦察( 无人侦)
改型代号表示由飞机原始用途改型为其它用途,加在飞机型别代号简称之后,其意义如下:
轰炸机:轰 教练机:教 侦察机:侦 鱼雷机:鱼
改进代号表示飞机性能的改进,但不改变飞机原始用途。代号有甲、乙、丙……等(一般用于较大的改进,如白天型改进为夜间型),也有Ⅰ、Ⅱ、Ⅲ……等(一般用于飞机性能的改进),但也不是绝对的。
飞机设计序号为数字,由5开始顺序编起。
为了方便出口,对于出口的飞机还采用了英文字母来命名。
飞机型别代号意义如下:
强击机:A 轰炸机:B 歼击机:F 教练机:T 直升机:H
改进代号也用英文字母A、B、C……,以符合西方习惯。
例如:歼击6型歼击机(简称歼6), 改为夜间型为歼6甲,改进性能成为歼6Ⅰ,改型为教练机为歼教6 ,改型为侦察机为歼侦6,歼6出口型为F-6,歼教6出口型为FT-6 ,强5Ⅲ的出口型为A-5C。
第三阶段(1987年以后):
这一阶段沿袭第二阶段的编号方法,并进行了扩充,使之更加完善。
飞机型别代号和改型代号合并为一,并进行了扩充(包括民用机),其意义如下:
救护机:救(A) 靶机:靶(B)
侦察机:侦(C) 电子对抗机:电(D)
监测机:测(E) 反潜机:反(F)
预警机:警(G) 轰炸机:轰(H)
歼击机:歼(J) 客运机:客(K)
教练机:练(L) 农林机:农(N)
垂直起落飞机:垂(P) 强击机:强(Q)
加油机:油(R) 水上机:水(S)
特种机:特(T) 鱼雷机:鱼(U)
微(轻)型机:微(W) 滑翔机:翔(X)
运输机:运(Y) 直升机:直(Z)
注:括号内为飞机的汉语拼音字母代号;改型代号排于飞机型别代号之后;出口机仍然按原来规定。
改进代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A、B、C……,按顺序编起,排于设计序号之后。 例如:运8(Y8)运输机的全气密改型编号是运8C(Y8C),若其改型电子对抗机则编号是运电8C(YD8C)。
一点说明:也有些飞机生产厂为了保持飞机编号的前后衔接,并没有按照以上规定

美国
一、空军
美国空军(旧称陆军航空队)飞机型号的命名法,几十年来大致经历了4次变革。
在航空兵初建时期,由于军用机几乎都是从国外购进的.所以飞机型号均直接沿用原来的外国称呼,如一战中大量使用和仿制过的英国DH一4. DH—9等型轰炸机;法国纽保一17和斯帕德一13等等。至于少量国产飞机,则由各自的制造公司随意命名或编号,没有统一的型号命名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19年间(即一战结束后一年)。
1919年后,大多数飞机公司仍继续采用它们各自的编号,但航空部队却在1919年9月至1924年间开始按第一套方法为军用机命名型号。这种命名法是当时法国型号命名法的修改版。它用15种大写的及英文字母盟会表示15种不同的飞机用途,后面再加一个设计序号。不久,又增加了4种用途代号,但后者只用单个英文字母表示了。
从1924年5月开始,改为采用第二种型号命名法。随着1947年陆军航空兵独立成为空军之后,1948年又作过一些小小的改动,由用途代号加上设计序号组成,用1~2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的用途代号有以下17种:A:攻击机和单发轻轰炸机;B:轰炸机;DB:昼间轰炸机;F:照相侦察机;F:战斗机;FM:多座战斗机;GA:对地攻击机;HB:重轰炸机;LB:轻轰炸机,NBL:远程夜间轰炸机;NBS;近程夜间轰炸机;P:驱逐机;PA:空冷发动机驱逐机;PB:双座驱逐机;PG:对地攻击驱逐机:PN:夜间驱逐机;PW:水冷发动机驱逐机。当一种飞机尚处于未定型的试飞阶段,那么在用途代号之前须加一个字母X。此法沿用至今。
二战时期,美国陆军航空兵普遍采用新一轮型号命名法。此命名法能明确表示出飞机的用途、改型状态和制造厂名。现以当时著名的战略轰炸机为例,说明如下:
X C B—17 G—50—D L空中堡垒
①⑤② ③ ④ ⑥  ⑦  ⑧
这里,飞机型号是由项①状况类别记号、项②(原始)主要用途代号、项③设计序号、项④改型记号、项⑤中途更改用途记号、项⑥生产批号小改记号、项⑦制造厂商代号和项⑧绰号(爱称)8个部分排接而成。其先后顺序不能颠倒,但项目可省略。大多数情况下,项号以②③④⑤四部分表示,如CB—17G。
现对8个组成项目的内容解释如下:项①专门用来表示飞机所处的特殊状态,由X、Y、E、R、Z五种字母分别代表试飞中的原型机;结束基本试验进入实用阶段的新机;正委托民间机构作特别试验机种;已不能胜任原来用途退居二线的机种,已不宜于继续使用改为训练用的老旧机种五种状况。项②为主要用途代号,共34种,用1个或2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飞机的不同用途。项③为设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排。项④是改型记号,用大写英文字母从A、B、C……开始顺序编制,用以表示该型飞机在构造上或在布局上或发动机或螺旋桨或机载武器方面已发生明显变化及改装。项⑤为中途更改用途代号,用以表示飞机在服役过程中,被进一步改为其它的用途。它由7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并应紧接在主要用途代号的前面。项⑥为生产批号及小改记号,用以表示某一种机型的某个改型在批量生产中的批次及小改装(亚改型)状况。从1开始编排,逢5进位,呈1、5、10、15、20.…的格式。每进位一次,表示增加一个批次。项⑦是制造厂商代号,从1941年启用,由2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项⑧是飞机绰号。该绰号伴随飞机整个作战生涯,成为其型号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了解了上述型号的命名法后,就不难对本文上面所举的型号例子作出正确的解释。CB一17G—50—DL空中堡垒,表示这是一种美国陆军航空军使用的第17种式样的轰炸机中的第7种改型之第11批次中的一架,由道格拉斯公司的朗格匹奇分厂制造,并已改作运输机使用,其绰号为“空中堡垒”。在一般场合下,上述机型被简称为 CB- 17G。
1948年,美陆军飞机命名法又作了较小的修改。主要用途被精简为下列13种:A.水陆两用飞机;B.轰炸机;C.运输机,F、战斗机;G.滑翔机;H.直升机,L、联络机;Q、靶机;R.侦察机;T、教练机;U.杂务机;(有效商载小于906千克);V.垂直起落飞行器,X.特种试验飞机。从1962年开始,美国空军、陆军和海军所属飞机统一采用了一种型号命名法,将在后面介绍。
二、海军
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备队拥有互为独立的航空部队。1922年3月29日,海军系统公布了它自己的军用机型号命名法,规定飞机型号由工厂代号、主要用途及设计代号三部分组成。1923年3月10日,又将上述三个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改为主要用途、设计序号和工厂代号。这样的命名法一直沿用到1962年三军统一命名法为止。为说明,现举例如下:
X F 4 U —4  P 海盗 II
①② ③ ⑦ ④ ⑤ ⑥
其中项①是类别记号,用以表示飞机所处特殊状态;项②是主要用途(原准用途)代号;项③为设计序号;项④是改型记号,实例中的阿拉伯数字4表示该型号的第4种改型;项⑤是中途用途更改记号;项⑥是飞机绰号;项⑦是制造厂代号。
其中项①仅有X一种记号,表示飞机尚处于原型试飞状态;或表示该种型号飞机的头一架。
项②从1934年开始由二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某种飞机的主要(原始)用途和它的次要用途。主要用途代号有以下观种组合:A.伤病员运输机;B、轰炸机;BF.轰炸/战斗两用飞机;BT、轰炸/鱼雷攻击两用机;F.战斗机;G.单发动机运输机;H.伤病员运输及空中医院飞机;J、运输机;J.杂务机,JR.杂务、运输机;LN.教练滑翔机;LR.运输滑翔机;M.海军陆战队或海外远征军使用的飞机;N.教练机;O.观测机;OS.观察、侦察机;P.海上巡逻机;B.海上巡逻轰炸机;PT、海上巡逻鱼雷攻击机;PTB.海上巡逻、鱼雷攻击轰炸机;R.竞速比赛机;R.运输机;S.侦察机;SB.侦察轰炸机;SN.侦察教练机;SO.侦察、观测机;T、运输机;T、鱼雷攻击机;TB.鱼雷轰炸机;TD.靶机;HN.教练用直升机;HO.观测用直升机;HR.运输用直升机;J.杂用直升机。1945年二战结束后,上述41种记号被简编成以下8种:A.攻击机;F.战斗机;G.滑翔机;O.观测机;P、海上巡逻机;R.运输机;T、教练机;U、杂务机。
项③从1开始编排,而且只表示同一公司(厂商)内同一用途的设计序号。
项④为改型记号,用阿拉伯数字直接表示。
项⑤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共有对种记号,于1939年前后使用。
项⑥是爱称(绰号)。
项⑦是制造公司名称(厂名代号),它用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有时一个英文字母可代表几个公司。这些代号共有54个。
在初步了解了海军飞机型号命名法后,现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比如XF12C—1,是一种较有名的飞机。它表示是由寇蒂斯飞机公司设计的第门种战斗机的第一种改型,并且是原犁(试验)机;又如海军飞机OS2U-2在型号中由项②、③、⑦、④四部分组成,项②是OS、项③是2、项⑦是U、项④是一2。这表示是一种观测侦察机,由钱斯·沃特公司研制,是这类飞机设计中的第二个型号样式,并已是第二种改型,其爱称是 King fisher(捕鱼王)。它同时也是二战期间美国海军最大的一种观测机,可坐2人,总重2537千克。其后一种改型是OSZU一3,曾委托海军航空工厂生产,故改称OSZN—l。请注意,由于后者工厂更改,所以改型记号回到1。1962年7月6目和9月8日,美国陆海空三军飞机
型号命名法在不同军种内先后得到统一,并同时适用于载人的其它特殊形式的重于空气的飞行器。在实施新命名法后,在役老飞机一律被重新赋予一个新的型号称谓。只有空军型号基本不动,仅F一110A改成了F-4C. N-156改成了F-5A,并改变了部分词头。
新的命名法由8部分组成,下面通过实例来说明:
F— 105 D 一31一RE 雷公 和 Y  A T ~37 D
②  ③ ④  ⑥  ⑦  ⑧  ① ⑤ ②  ③ ④
其中的项①是状况类别记号;项②是飞机原本主要用途代号;项③是设计序号;项④是改型记号;项⑤是中途更改用途记号;项⑥是生产批号;项⑦是制造公司代号;项⑧是飞机绰号(爱称)。下面分别说明。项①由6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分别为:G.永远停飞状态;J、临时特别试验状态;N.永远特别试验状态;X.实验或试制状态;Y、进入实用试验阶段的原型机状态;Z.计划之中(开发初始)的型号状态。实际中常用的仅为X、Y两种。
项②由匕种英文大写字母表示,分别为:A.攻击机;B.轰炸机;C.运输机;E、特种电子作战飞机;F.战斗机(含截击机、战术战斗机等);H、直升机;K.空中加油机;O.观测机;P.海上警戒巡逻机(合反湾、布雷、侦察、救生等用途,包括陆基型或水上型飞机及多发飞机);S.专用反潜机;T、教练机;U、杂用机;V.垂直或短距起落飞机、X.纯粹的技术研究飞机;Z.气艇。
项③由阿拉伯数字编排,每个用途的飞机从1开始顺序递增,而且不受制造公司影响。当一种飞机的发动机台数发生变化或发动机机型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赋予一个新的序号,而不应仅仅视作改型。项④用英文大写字母从A开始编排,但不使用字母O和I,以免与阿拉伯数字中的0与1混淆。改型是指飞机发生较小范围较小规模的改装;或者地面支援设备发生了变化;或用户发生明显变化。
项⑤由匕种英文大写字母表示,具体有:A.改为对地攻击用;C.改为空运;D.改为指挥引导机(制导对象是无人机或导弹);E、改为特种电子作战机;H.改为搜索救生机;K、改为空中加油机;L、改作严寒地带使用;M、改为导弹载机;Q、改作靶机;R.改为侦察用;S、改为反潜用;T、改为教练用;U、改为杂务机;V、改作要人专机;W、改气象侦察。
项⑥编排方式与1962年之前空军的作法相同,也是逢5进一位,从1开始计数。例如15表示第四批生产机;20则表示第五批次。
项⑦由两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共有45种组合,分别代表45家厂商。由于采用双字母形式,避免了过去由单字母表示时造成的一字多义的现象。常见的代号有:BH、比奇;BF、贝尔(直升机);BC、贝尔(航宇);BN、波音(兰顿部分);BO.波音(西雅图部分);BV、波音(伏托尔部分);BW、波音(威契托部分);CE、赛斯纳;CV、钱斯·沃特(后称LTV);CF;通用动力(福特瓦斯分部);CO.通用动力(康维尔部分);DH.德·哈维兰(加拿大);DL、道格拉斯(长滩分部);DO.道格拉斯(桑尼·莫尼卡分部);DT、道格拉斯(塔尔萨分部)GR、格鲁曼;HU、休斯;LM.洛克希德(马利埃达分部);LO.洛克希德(巴班克分部);MC.麦克唐纳;NO.诺斯罗普;PA.派帕;RE.共和;RY、瑞安;SI、西科斯基/联合。在实际使用中,飞机的型号一般只用项②③④来简单表示。

苏联/俄罗斯
1912年7月,沙皇俄国陆军部工程电信局航空处成立。这是俄国空军的雏形,其编制的由来与美国当时的作法如出一辙,而真正拥有和使用飞机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了。参战后的俄军开始成批引进和仿制一批航空“先进”国家的军用机装备部队,约计1800架。当时俄国还没有自己的军用机型号,所以照搬国外飞机原来的称呼,如战斗机“福克DⅦ”“纽保Ⅳ”、“波尔蒂”、“信天翁”;侦察轰炸机“瓦赞”、“法曼Ⅶ”、“法曼27”、’‘法曼30”;侦察机“安萨尔多”.......
1917年10月革命成功以后,红色政权在 11月 10日很快组建了工农政权第一支飞行队,12月又成立了全俄航空管理委员会,重整航空工业。干1918年1月28日成立的前苏联工农红军中,就包括了航空兵(但暂未定为空军)。同年5月,全苏空中武装力量得到了统一管理,前苏联空军进入了大发展时代。6月,航空工厂实现了国有化,并建立了相关的航空科研机构,开始从事国产飞机的预研及研制。当时,由于自制军用机很少,型号是用爱称或不规范的代号自行命名的。
进入20年代,一批卓有成效的飞机设计师脱颖而出。军用机开始用他们的姓氏词头来命名。1925年,苏维埃政权决定自己设计研制战斗机。当年, A·H·图波列夫为首的设计小组研制成功第一种作战飞机,即双座双翼单发侦察/轰炸机AHT—3(安特一3),又称P-3。这两种并存的型号,前者是从主要设计师的姓氏演变而来;后者从用途称谓演变而来。在二三十年代,前苏联几乎每种军用机都有二种型号。这又同美国的作法相似。美国当时的一些军用机就同时拥有飞机工厂(公司)内的设计代号(型号)和军方正式赋予它的(用途)型号。同年,前苏联中央设计局解散,代之以由著名设计师负责的几个设计局(也称设计集团)。当时,先行成立了问个单位,即由H·H·波利卡尔波夫为主的“陆基飞机设计局”和由Д·П·格里高洛维奇为主的“海基飞机设计局”(专事研制水上飞机)。以后几十年中不少独立出来的著名设计师和设计局大都源自上述两个单位。
1927年,前苏联第一种纯国产的实用战斗机И一3(读作伊一3,西方书刊常写作E-3)问世。俄文字母И代表战斗机。到30年代初,各类用途的军用机相继研制出来,型号命名也趋向正规代。当时的轻型高速轰炸机用СБ(读作“斯勃”,英文为SB)作为型号的开头,如СБ-2、СБ-3等;高速远程轰炸机用ДБ来命名;远程重轰炸机用ТБ来命名,如伊尔一4又称ДБ-3;近海侦察巡逻水上飞机用МБР来命名;教练机用У来命名;侦察机用Р来命名;战斗机用И来命名等。进入二战后,前苏联军用机一般改为只用设计局的词头来命名型号。型号中的序号以设计向世之先后顺序排列,如图一2、图一4、图一8、伊尔一2.伊尔一6、米格一1、米格一3、米格一5……有趣的是,有的设计局只用奇数为设计序号;有的只用仍数;而有的不受此约束(如苏霍伊设计局)。下面,是前苏联几十年来主要军用飞机研制单位的名称及飞机型号词头:
l、安东诺夫设计局,主设计师俄文写法(下同)О·К·Антонов,型号词头(下同)取“安”(Ан),英文写作(下同)“An”。成立于 1946年,主要研制运输机。
2、波里卡尔波夫设计局,Н·Н·Поликаров,波(По), Bo,成立于1925年,主要研制战斗机。
3、别里耶夫设计局,Г·М·Бериев,别,(Бе), Be,成立于30年代前期,主要研制水上飞机。
4、彼得良可夫设计局,В·М·Петляков,彼或毕(Пе),Pe,成立于30年代末,主要研制轰炸机。
5、图波列夫设计局,А·Н·Туполев,图或杜(Ту),Tu,成立于1925年,主要研制轰炸机、运输机。
6、伊留申设计局,С·В·Илъющин,伊尔(Ил),Il,成立于1933年,主要研制强击机、运输机、轰炸机。
7、卡莫夫设计局,Н·И·Камов,卡( Ка), Ka。成立于1945年,主要研制共轴式直升机。
8、拉波契金设计局(又称拉沃奇金设计局), С·А·Лавочкин,拉(Ла),La,成立于1939年,主要研制战斗机。
9、里苏索夫设计局,Б·П·сусов,里(Ли), Li,成立于40年代初,主要仿制生产了DC-3。
10、米里设计局,М·Л·Милъ,米(Ми),Mi,成立于1947年,主要研制直升机。
11、米高扬/古列维奇设计局(后改称为米高扬设计局),А·И·Микоян/М·И·Гуревич,米格(МиГ),Mig,成立于1938年,主要研制战斗机。
12、米亚西谢夫设计局,В·М·Мясищев,米亚或米雅(Мя),Mya,成立于1938年,主要研制战略轰炸机。
13、苏霍伊设计局,П·О·Сухой,苏(Су),Su,成立于1939年,主要研制战斗机、强击机、战斗轰炸机。
14、雅克福列夫设计局,А·С·Яковлев,雅克(Як),Yak,成立于 1939年,主要研制直升机、战斗轰炸机、垂直起落飞机、运输机、教练机。
前苏联一般不给自己的飞机起一个别称或绰号,但偶尔也有例外,如30年代著名战斗机 H-153(伊-153),又称“海鸥”,因其机翼采用了海鸥翼形;又如80年代末研制的巨型军用运输机 AH-124(安-124),又称“鲁斯兰”,它是俄罗斯民间传说中一个英雄的名字。
前苏联军用机(也包括一些民用机)的绰号基本上是由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给起的。为了型号识别上的方便,西方往往从发现一个新机种的初期阶段就给这一机种起一个绰号,并且不再更改。由于前苏联军用机的准确型号一般总会推迟发表,西方用绰号来确定某某机种,不失为一种有效而及时的情报处理方法。例如图一26轰炸机被西方卫星发现后,只知其外形及大概用途,却对型号一无所知。就是前苏联自己,出乎与西方战略武器谈判的目的,也将其暂时定为图一22M,使其型号变得扑朔迷离,不易确定。于是北约干脆给它一个“逆火”的绰号,并且沿用至今。北约给前苏联军用飞机起的绰号表面上看与其用途、外形特征及性能毫无关系,但却遵循了一个小小的规律。那就是每一个绰号(英文单词)词头字母必须与英文中某某用途的词头字母一致。北约将F代表战斗机;B代表轰炸机;C代表运输机;H代表直升机;M代表其它用途飞机。那么某型飞机绰号单词中头一个字母所代表的用途,必须和该机主要用途相同。举例而言,米格一21被叫作“鱼窝”,英文单词是Fishhed,其词头F正好代表战斗机。米一6被叫作“吊钩”,英文单词Hook,而H代表直升机。安-2被叫作“小马”,英文单词Colt,而C代表运输机。彼一2被称作“雄鹿”,英文单词Buck,而 B代表轰炸机。雅克一32被叫作“螳螂”,英文单词Mantis,M代表教练等用途的飞机。别一2被叫作‘铠甲”,英文单词Mail,而M也代表反潜巡逻(水上)飞机。凡此种种,不一而论。
也有同一种飞机被冠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绰号的情况,如米格-15就有“鹰”和“柴捆”两种称呼。伊尔一18旅客机就有“蛤”和“黑鸭”两种绰号。前者针对未投产的暂装活塞式发动机的试制机;后者指投产的改装涡奖发动机的正式机。而且,前苏联本国也给其一个爱称——“莫斯科”。这样一来,伊尔一18客机就有了三种绰号。前苏联军用机的改型用1~3个俄文字母来表示,写在设计序号之后,如米格一月就有O、O-13(截击型)、HO、HOC、HOM(侦察型)、P、C(最终发展型)、EHC(教练型)、y、yC、yM(空中试验平台)、Fi(模拟试验机改型)和N等等。它们在书刊中往往按照发音被译成英文字母,如Q被译成F、fiM被译成PFM、EHC被译成bis……。其实,它们指的都是原来前苏联正式改型之称谓。而北约对前苏联军用机的改型倒有一个极简便的标注方法,即在绰号后面加L英文大写字母A、B、C、D……。如米格-21有鱼窝A、鱼窝B、鱼窝C等等叫法。可是有些书刊作者漫不经心的把这些A、B、C、D……直接连在米格一21之后,成为不伦不类的米格一21A、米格一21B……这一点须引起注意,不要混淆使用。目前,上述设计局的第一任设计师基本上都已经去见马克思了,实际工作已由他们的接班人来完成,但是型号命名方法并未因易人而改变。
前苏联军用机型号命名方法的特点有三条:一、只表示设计单位与试制单位名称及设计序号;二、基本反映用途,但不完全是;三、并不展映制造厂厂名(因为每一个设计局都会委托几家不同的工厂生产飞机,而这些飞机制造厂的名称很少被人熟悉)。前苏联解体后,航空工业陷于定货不足、资金贫乏的不景气境地。设计局不得不和工厂联合成各种集团,型号的词头虽然没变,但出于商务推销及宣传的需要,设计序号循序渐进的规律有所打破。如安一124之后的巨型运输机一下子跳到了安一225。雅克设计局新的教练机有了新的型号雅克一130。除此外,为求生存,原来各设计局所从事的用途分工也有所改变,比如,一贯研制战斗机的米格设计局推出了公务机方案等等。

英国
英国军用机型号的命名方法与美国、前苏联、德国和日本等国不同。一般来说,英国军用机型号全称由绰号一用途代号一改型序号三部分组成,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一、绰号
一种新的飞机问世总得有个名称,英国军用机的绰号则是它型号名称的主要组成部分。自1918年2月起,英国皇家空军就曾确定了最早的军用飞机命名方法,并一直沿用到1930年,其间作过四次修改。
1932年开始启用新的命名法。不同用途的飞机必须在不同词汇范围内选择一个词汇命名,这就是某种飞机的永久性名称(绰号)。命名由军方和研制部门协商进行,一般是这种飞机被国家批准投产,即已肯定会正式投入使用时作完这一工作。因此,纯属于试验性质,不可能投产的飞机型号只有工厂代号,而没有型号名称。
1932年后的英国军用机的绰号,其选择词汇范围是这样的:l.(空军)战斗机绰号词汇与速度、战斗活动或攻击行动有关;2、(空军)在轰炸机命名中,昼间轰炸机绰号词汇与猫科动物名称有关,前线对地支援飞机绰号词汇与古典事物有关,夜间轰炸机绰号词汇与英国内地城镇名称或与皇家空军有联系的某些城镇名称有关;3.多用途飞机绰号词汇与英国历史事物有关;4、运输机绰号词汇与英国普通城镇及港口名称有关;5、水上飞机绰号词汇与英国沿岸城镇和港口名称有关;6.海军飞机与空军飞机有所不同,其中战斗机绰号词汇与神话故事有关,战斗侦察机绰号词汇与海岛有关,鱼雷攻击机绰号词汇与大洋、海及河口名称有关,观/侦察机绰号词汇与海中动物有关;7、教练机绰号词汇与教课或教育相关的地名有关。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对军用机型号名称的命名权从军需部门移往航空工业部门。选用的词汇范围也有
所更改,但(空军)战斗机、前线对地支援E机和水上飞机等没有变。海军各类飞机的绰号词汇由海军部自行
决定。原空军飞机转为海军使用后,常在原机型绰号前冠以“Sea”(中文为“海”),如“喷火”式飞机的舰载型通称为“海喷火”。但在具体执行中,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不按规定命名的混乱现象。另外,凡是外国进口的军用机一般直接取其原来的绰号作为英国军队内部的正式型号名称,如 P一51“野马”战斗机在英国投入使用后,不再称P一51,而直呼为“野马”战斗机。
二、用途代号
用途代号排列在绰号之后,它并非表示该机原来的基本用途,而只是表示该机这一改型的用途。比如一种战斗机可以有战斗、侦察、战斗侦察等不同用途的改型,用途代号只注明经改装后这种改型的新用途。(改型)用途代号由一至三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下面以较为常见的二战期间的英国军用飞机为例分别作一介绍:F.——战斗改型;F.B.—一战斗轰炸改型;H.F.——高空战斗改型;L.F.——低空战斗改型;N.F.——夜间战斗改型;B.——轰炸改型;A.S.——救生改型;A.T.——反坦克攻击改型;C.——运输改型;GR.——一侦察或战斗侦察改型;G.T.——一滑翔机牵引母机改型;P.R.——照相侦察改型;R.P.——火箭弹运载(攻击)机改型;S.T.——特种运输改型;T.——教练改型;T.F——鱼雷攻击兼战斗改型;T.T.——拖靶机改型;V.L.R.——超远程改型;M.R.——海上巡逻改型……
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军用机新用途的出现和用途的多样化,用途代号又增加了不少新的字母组合,例如:AE.W.——预警机改型;C.C.——要人专机改型;H.V.——海军陆战队直升机;H.A.S——海军反潜救生用直升机;G.R.——战斗侦察改型;F.R.S.——战斗侦察攻击多用途改型;K.——空中加油机改型;R.——侦察改型等等。
三、改型序号
每一种军用机都或多或少发展过一些改型,以改善和提高飞机的性能,满足不同的任务需要。而有些改型又作过一些小改动,出现了数种亚改型,即改型后的再改型。那么,它们是如何编号以示区别的呢?英国军用机的改型由改型序号表示。改型序号用Mk两个大小写的英文字母(即Mark的缩写,意为记号)加上罗马数字组成。例如:MkI、 Mk V、 MkⅧ等,分别表示第一种、第五种和第十二种改型。不少书刊中,常将Mk省略不写,也有的索性将罗马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代替。这些可以约定成俗,已经被读者接受,如 MkⅩ有写成Mk10,甚至连Mk也不要只写10。
亚改型(即改型后的再改型)一般用A.B、C等英文字母表示完后顺序,例如 MkⅢA、 MkⅢB、 MkⅢC分别表示某机第三种改型的三种不同的亚改型。在英国,凡是出口或援外的军用机,一律被编为50以上的改型序号,例如 Mk51、Mk53等。
在初步了解了上述规定之后,举些实例说明:(l)格洛斯特飞机公司的“斗士”(Gladiato) FMkⅠ双翼战斗机。该机的型号名称为“斗士”,战斗机改型,改型序号第一种。“斗士”一词与战斗活动有关。(2)霍克公司的“飓风”(Humcane) FMk Ⅱ A2战斗机,即表示“飓风”式战斗机的第二种改型的第一种亚改型的第二种小改动。(3)超马林公司的“喷火”(Spitfire)LFMkg战斗机,即表示“喷火”战斗机的第九种改型,专用于低空战斗。(4)超马林公司的“海喷火”(Sea Spitfire) F45战斗机,即表示“海喷火”式舰载战斗机的第四十五号(不一定是第四十五种)改型,仍用于战斗。也可写为“海喷火”FMk45,或“海喷火”45。(5)阿芙罗公司的“兰开斯特”(Lancaste)MRMkⅢ轰炸机,即表示“兰开斯特”式飞机的第三种改型,用于海上巡逻反潜。兰开斯特是英国的一处地名。(6)韦斯特兰飞机公司的“海王”(Sea King) HASMk Ⅱ直升机,即表示“海王”型直升机的第二种改型,用途为反潜、搜索和救援。“海王”系仿制美国SH—3D“海王”型直升机,所以其绰号沿用不变。

日本
正如其他国家走过的道路一样,日本早期的军用机也没有统一的型号命名标准。更何况,日本早期使用的飞机基本从国外购入,型号名称比较混乱。到20年代中期,这样的情况才开始有所改观,逐步形成了日本军用机的命名和编号方法。
一、20年代至40年代中期日本陆军飞机的命名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日本陆军航空兵(日本空军的前身)开始为自己所装备的飞机命名,如进口的莫利斯·法曼式飞机被称作“莫式”;纽保式战斗机被称作“甲式”;萨尔姆逊飞机被称作“乙式”;而斯帕德式飞机被称作‘丙式”等等。
从昭和元年(公元1926年)起,开始用日本的纪元(皇纪)年号为军用飞机命名。1926年正好是皇纪2587年,那年川崎飞机厂仿制的德国道尼尔Do.N型重型轰炸机被日本陆军称为“87式”。
到皇纪 2600年(昭和15年)即公元1940年,是一个很重要的界线。在此之前,不论是陆军,还是海军,只要是军方认可投入研制的飞机均用皇纪年号最后两位数字命名(如“87式”);而在皇纪2600年这年开始研制的飞机,陆军称“100式”(百式),海军称“0式”(零式);从皇纪2601年开始,日本陆军飞机则统一用年号的最后一位数字命名,如“一式”“一式”……(可用阿拉伯数字,也可汉字数字表示)。
这样,同一年、同一型号可能有多种不同的飞机,如“97式”,在日本海军就有舰载攻击机、侦察机和水上飞机等四种;在陆军也有战斗机、轰炸机和运输机等。因而易造成混淆,为了区别只好在型号前后加注生产厂名和用途称谓。关于用途称谓,日本陆军通常写成战斗机(战斗机)、爆击机(轰炸机)、袭击机(攻击机)、输运机(运输机)、练习机(教练机)和滑空机(滑翔机)等。
从1933年起,日本陆军又采用了一种更为简洁的方法命名,即由一个日文假名字母キ加一个设计序号组成。キ的译义为飞机的“机”。这种方法可避免重复。第一种用抒编号的飞机是キ一l,原称为“三菱93式重爆”,后写成“三菱キ一193式重爆”(重型轰炸机)。用キ编号,对于飞机的改进改型还可用不同数字、“改”字或“甲乙丙丁”来表示。
日本陆军从1942年的キ一43型飞机起,开始为飞机取绰号,如キ一43“隼”(一式)、キ-44“钟尴”(二式)、キ-61“飞燕”(三式)和キ一84“疾风”(四式)等,均为战斗机。当时日本陆军的轰炸机多用与龙有关的词汇来取绰号。
二、 20年代至40年代中期日本海军飞机的命名
日本海军在初创期,同样对飞机的命名缺乏统一标准。直到大正10年(公元1921年)才有了用年号加用途的飞机命名标准(基本同陆军),如“10年式舰战”为大正10年命名的舰载战斗机,“2式复座水侦”即昭和2年命名的双座水土侦察机。
从昭和4年(公元 1929年)即皇纪2589年起,日本海军飞机也开始改用皇纪年号中的两位尾数命名,如“92式舰攻”为皇纪2592年(公元1932年)命名的舰载攻击机,“一式陆攻”即指皇纪2601年命名的岸基攻击机。另外、在皇纪2600年命名的海军飞机一律称为“0式”,共有5种,其中包括一种战斗机、一种运输机和三种水上侦察机。从皇纪2601年开始,日本海军的飞机型号只取年号的末尾一位数字。改型用1号、2号……表示,小改(亚改型)用1型、2型…表示。不过也有例外,有可能出现同年、同用途,而不同型号的飞机。例如,著名的“96式舰战2号2型’即为皇纪2596年命名的舰载战斗机的第二种改型的第二种小改型(见图1);而“97式1号、2号和3号舰攻”则是指三种不同的舰载攻击机。
日本海军用皇纪年号命名只持续到1942年为止。从1942年7月27日起,全面采用由绰号命名的方法,而不再套用什么年号。不过绰号的选择范围有一定要求:制空战斗机(甲战类),一般用与风有关的词汇,如“烈风”和“阵风”;防空战斗机(乙战类),用与雷电有关的词汇,如“雷电”和“天雷”;夜间战斗机(丙战类),用与光有关的词汇,如“月光”和“极光”;轰炸机用与山有关的词汇,如“泰山”和“天山”;中、轻型轰炸机用星座之类的词汇,如“彗星”和“银河”;侦察机用与云彩有关的词汇,如“彩云”和“景云”;海上巡逻机用与海洋有关的词汇,如“东海”和“大洋”;运输机用与天空有关的词汇,如“苍空”和“晴空”;教练机和滑翔机均用与花草有关的词汇,如“红叶”和“秋草”等。  日本陆军用キ字母命名后不久,从1935年起海军也采用了一种记号命名法。所谓记号命名是由三个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构成的,例如著名的“一式陆攻24型(轰炸机)”被命名为G4M2d,其中前面三个字符(包括字母和数字)分别表示该机的用途、机种序号和厂名,后两个字符分别表示改型的次数和小改(亚改型)次数。
关于记号命名中第一个表示用途的字母:A为舰载战斗机,B为舰载攻击机,C为侦察机,D为舰载轰炸机,E为小型水上侦察机,F为小型水上观察机,G为中大型轰炸机,H为中大型船体式水上飞机,J为岸基型战斗机,K为教练机,L为运输机,M为特种飞机,N为带浮筒的水上战斗机,P为岸基型轻型轰炸机, Q为反潜巡逻机, S为夜间战斗机,MX也为特种飞机。记号命名中的第二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表示机种序号,即同用途飞机的第几种设计型号。第三个字符为英文字母,表示厂名。具体规定:A一爱知,G-日立,H一广工厂(后为第11航空厂),I-石川岛,J一日本小型飞机厂,K-川西,M一三菱,N一中岛,P一日本飞机厂,S一佐世堡(后为第21航空厂),Si一昭和飞机厂,W一渡边(后为九州飞机厂),Y一横须贺(后为海军航空技术工厂),Z一美津浓。对于进口的飞机,日本海军也采用记号命名。当然也有不按上述记号命名的例外情况。
三、二战中盟军给日本军用机起的绰号
二战中,盟军为了识别上方便,特别是对某种新出现的敌机,在尚未弄清它的型号名称之前,往往先取一个绰号。这些英文绰号往往没有具体词义,常出现在一些公文和出版物中。例如,曾在中国大陆使用过的“ 96式舰战”( A5M)被称为Claude,“96式陆攻”(G3M)被称为Nell,“0式(零式)舰战”(A6M)被称为Hamp,“一式陆攻”(G4M)称为Betty,“100式司侦”(キ一46)称为Dinah等。1942年底,这种方法为美国海军和陆军接受,在使用过程中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大致规则:战斗机(海军、陆军)用男性名;女性名用于侦察机、轰炸机(包括攻击机和俯冲轰炸机)、侦察机(陆基和舰基)、飞艇和运输机(运输机名字以“T”开始);树名用于教练机;鸟名用于滑翔机。
四、战后至今日本军用机的命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引进或仿制过一些外国飞机,其型号命名原则上是照搬国外的,如 T-33A教练机、F-86D战斗机等。有的还取了一个别名,如 F10利称“荣光”。
1956年,日本航空工业恢复自行设计生产军用机,第一个型号是T—l喷气教练机。从那时开始,日本对本国生产的军用机采用了与美国类似的命名方法,即代表用途的英文字母加设计序号组成,如T—1、T一2.T—3和T—4教练机,F-l战斗机,C—l运输机,PS-l反潜巡逻机和US-l海上救生飞机等。不过,有的民用机改作军用后仍用原来的命名,如 YS— 11,绰号沿用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