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的红旗(21世纪经济报道 2007-3-2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29:30
“钉子户”的红旗
2007-03-26 15:59:1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吴红缨
重庆被拆迁户“孤岛”抗争与《物权法》保护私产争议
此事件发生时,正值起草数年、几经激烈争议的《物权法》刚刚出台,“最牛钉子户”被坊间看作是公民捍卫私产的典范。
3月22日凌晨,烛光摇曳的“孤岛”,依然矗立在黑漆漆的工地内。这一天,正是重庆九龙坡区法院裁定“孤岛”搬迁的最后期限。
这是重庆杨家坪“正升百老汇”项目工地,耸立于中央的“孤岛”,便是数日间震动舆论的拆迁房。
业主杨武、吴苹夫妇,因执著维权挑战开发商,被网友封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杨武,这个“最牛钉子户”的户主,还爬上孤岛般的自家二层楼房,先是舞动国旗,然后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而此事件发生时,正值起草数年、几经激烈争议的《物权法》刚刚出台,“最牛钉子户”被坊间看作是公民捍卫私产的典范。
事态还在进展中,最新消息是,九龙坡区法院于23日召开了10分钟的新闻发布会,未回答记者提问便宣告结束。
该院行政庭庭长表示,“杨武未按我院的限期履行通知,于22日前自动履行相应义务,本案将于今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中,双方和解及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皆有可能,下一步是否需要强制执行,目前尚不能确定。”
注定将被“仔细回味”
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孤岛”是营业用房,上下两层,建筑面积219平方。它于2004年8月31日被九龙坡区政府列为旧城改造范围。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及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开发权,即现在建的“正升百老汇”项目。
截至2006年9月,项目涉及片区的280户均已迁出,仅余杨武夫妇,因补偿条件未达成一致,成为“钉子户”。开发商为抢工期,进场开挖地基,独留杨家,形成了目前极端对峙的景观。
坐在工地内斜坡的一个小凳上,接受各路媒体记者采访的吴苹,40多岁,曾经营餐饮,精明能干,被街坊称为京剧《沙家浜》的“阿庆嫂”,但她说,“我已不是阿庆嫂,而是祥林嫂。”
而一直呆在“岛”上的丈夫杨武,最能引发人们想象的,就是他是习武之人。杨今年51岁,20年前曾获散打冠军,据吴苹说,他和朋友开有武馆。
3月15日,有俄罗斯的高手来到重庆,杨接到组委会的邀请,称对方希望愿与他过招。他放弃了,一整天呆在屋内,不肯露面。
21日下午,凭着曾经的散打冠军的身手,杨武得以攀上20米高、基本垂直的泥墙,进入其家,用绳拉上煤气罐和床垫。工地围墙的铁门外,围着二十多个当地市民,他们怀着要见证历史的心情,从各处赶来。
与此同时,全国多家媒体和数十万网友亦给予了持续的高度关注。
西政行政法系副教授唐尧赞称,吴苹夫妇的精神“值得嘉许”,“这是一个典型的私有财产保护案例,日后定会被人们仔细回味”。
谈不拢的利益之争
事件的缘起实是利益之争———双方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一致。但吴苹认为,她已做了让步,根本原因是开发商没有谈判的诚意,一直在敷衍。
根据《重庆市拆迁管理办法》,被拆迁人可选择实物补偿和现金补偿。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科长任忠萍对媒体称,该房屋当时的评估价是240多万元,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开发商曾表示,如果杨某愿意选择货币方式安置,开发商愿意补偿其350万元。但吴苹夫妇不同意,他们提出的条件是,要求还给她的房屋必须是原位、原朝向。
吴苹称,“当时我们的补偿非常低,我们门面的业主基本上选择的都是房。而开发商不愿意,就是把很偏僻的地方,比如四楼五楼的尾房给我。”
“正升百老汇”项目,处杨家坪商圈中心,又临轻轨,是极佳的黄金地段。根据设计图,吴苹房屋所处的工地,将兴建大型商场,而房屋位置所在,正是商场大门的入口处。吴苹说,“它的门面售价每平方14万元。“
2006年9月,吴苹与开发商的代表现“正升百老汇”项目经理张伟,基本达成双方都认为合理的意见。即在开发商同意在红线区内,基本按原位安置,价位定在一楼新房价每平方3万元,二楼新房价每平方5000元,其余再按旧房评估价补差价。
但在双方签字时,当初立项的南隆公司却不能盖章。这中间的发生的一个插曲是,南隆公司已在2006年将项目转与正升公司经营,但有关证件上仍未变更。
吴苹坚持必须盖章,“房屋手续如不合法,很麻烦。”
而王伟解释说,由于南隆公司的老总在外地治病,所以无法在吴苹的协议上盖章。双方此后一直僵持。而开发商为抢时间,开始进场施工。
2007年1月,拆迁人向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拆迁行政裁决,要求限期搬迁。2007年1月8日,九龙坡区房管局召开了鹤兴路片区拆迁听证会。
该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说,区房管局多次调解无效,被拆迁处成了一片废墟,又在轻轨线旁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而吴苹称她没看到报上的通知,未能参加。
九龙坡区房管局于2007年1月11日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这个裁定书,跟之前双方的协谈有天壤之别。主要内容是将产权调换,安置到斌鑫世纪城,并支付其产权调换差价。
2007年1月16日送达时,吴苹拒绝签收。吴苹说,这个内容,是2004年开发商就提出过过条件,全家当时就拒绝接。
事情突然加快了节奏。九龙坡区房管局于2月1日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先予强制执行申请书》。于是有了3月19日的听证会,并裁定在22日前搬迁。
按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意味着吴苹想要原位、原朝向的愿望,其实已告落空。
《物权法》试金石?
22日,工地内冷冷清清,几个工人在敲敲打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工地的铁门外,围着比凌晨更多的旁观者。保安在中午得到授意,用十多块木板将铁门挡住。
倔强而立的“孤岛”边,围观者众。有的专程带来相机拍照。每一围聚拥的人群,都有二三人在热烈争论它的命运。
各大网络论坛,“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贴热得发烫。在一些有名的论坛,均开有图文直播贴,不停有网友汇报进展,跟贴人有十万之众。大部分是铺天盖地的赞美和声援。
吴苹和杨武俨然成为城市房屋拆迁中弱势一方的代言人。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德云认为,这一事件的巨大反响,反映了人们对保护私有权利的关注,是中国人价值观念的转化和进步的展现。
另一方面,也是“民怨”的发泄。
很多人都将吴苹夫妇的遭遇当作《物权法》实施前的一个试金石。
一个旁观的市民说,“不希望看到强拆”。人们希望通过这件事,在观察法律对私人财产究竟会保护到哪一步。
但也有观点认为,吴苹夫妇久不搬迁,其房屋的确影响到城市形象以至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正常步伐。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教授称,他不赞成吴苹夫妇这种极端的维权方式,“即使《物权法》生效,也不是任何私有财产,都不是无条件保护。涉及公共利益时,国家可采取强制措施。”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jjj/20070326052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