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门】美国地方法院判窃听违宪 白宫驳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06:41
       英国上周才破获预计是袭击美国的恐怖袭击案,美国底特律市的联邦法官泰勒17日就裁决政府“设法测知和防范恐怖袭击的做法违反宪法,也就是不合法”。白宫随即作出反应,表示“完全不同意”这一裁决。

  白宫当天发表声明,称美国司法部已经立即寻求上诉,而在下次开庭听审(预定9月7日)之前,以总统行政命令为基础进行的监听、窃听等行动将继续下去。

  白宫的声明说:“美国情报官员已经证实监听计划有助于阻止恐怖袭击并且保护美国民众。”声明还强调,计划之下的行动都是小心执行的,而且仅限于监听对象在美国接收与拨打给基地组织嫌疑人,或者是相关恐怖分子的电话。

  白宫说,其道理就是测知与预防恐怖分子的行动。白宫强调这是美国民众期待美国政府所做的事,也是美国总统确保民众安全的“最神圣的使命”。

  声明还表示这个白宫叫做“监听恐怖分子”的计划,完全合法,并且利差功能性地加以检讨,俾以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民权。

  声明最后说“监听恐怖分子计划已经证实为美国在反恐战争中最重要和最有效的一个工具。而且期待在上诉的时候显示此一重要计划多么有效。”

  底特律市的联邦法官泰勒的当天是在对美国人权组织提出的一项诉讼作出这一裁决的,裁决认定美国政府的境内窃听项目违反宪法,并要求政府立即停止这种窃听活动。

  泰勒在裁决书中说,布什在2001年911事件后授权国家安全局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对美国境内居民的国际通信进行窃听,这种做法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利,并违反了宪法中关于三权分立的规定。

  这起诉讼是美国一些记者、学者和律师委托人权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提出的。他们表示在进行国际联络时遭到了政府的窃听,使他们无法正常工作。

  但该组织提出的另一项指控国家安全局收集民众电话数据的诉讼被泰勒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美国《纽约时报》2005年12月首先披露说,布什曾秘密授权国家安全局对境内居民的国际通信(长途电话和电子邮件)实施窃听和监视,以寻找恐怖活动的证据,此事在美国社会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指责这一做法不仅侵犯了公民权利,而且违反了《对外情报检查法》中关于进行境内窃听需经法庭批准的规定。

  一些国会议员要求白宫作出解释,但布什一直声称此举完全合法,对于挫败恐怖袭击至关重要。他还称,政府内部有人把这件属于国家机密的事情透露出去,已经对国家构成了极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