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厅三位副厅长“窃听门”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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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厅三位副厅长“窃听门”下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11:46  三联生活周刊

  “窃听门”引出的腐败案

  江西省国土厅三位副厅长因腐败几乎同一时间落马。据省纪委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最早被“双规”的是李江华,2009年1月底他便不见踪影。接着2月下旬,许建斌和陈爱民相继接受调查,相差不到24小时。三起案件,互无关联,也非窝案。许建斌的案子最早尘埃落定。2009年11月20日一审宣判后,许建斌未上诉,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开始执行。他的案子,因“窃听门”事件而具有戏剧性。5月23日,“窃听门”主角、许建斌的行贿者薛世强也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二审宣判。

  记者◎丘濂   插图◎鳗鱼先生

  窃听风云

  2008年中秋节后,中纪委和江西省纪委接连收到了反映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赵建宁问题的光盘和材料。由于光盘内容是有关赵建宁办公室内的影像,引起了纪委的高度重视。在接到省纪委通知后,国土厅纪检组工作人员去赵建宁的办公室查看。根据录像资料的拍摄角度,他们在一个柜式空调里找到了一个伪装成螺丝钉形状的摄像头。

  导演此次窃听、窃照行动的人叫薛世强。2008年12月10日,薛世强的一名助手叶道灿在南昌邮局再次邮寄举报材料的时候,被公安机关抓获。叶道灿交代了整个监控设备安装调试经过,一共四人参与:2008年8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四人来到了位于南昌市二七南路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赵建宁的办公室。由田正负责开锁,马先锋负责摄像设备的安装,桑贤义负责在办公楼楼梯口望风,叶道灿负责在大门外望风。第二天上午,桑贤义、马先锋在冶金宾馆测试设备效果,还因为效果不佳,找服务员调换了房间。按照薛世强的意思,他们将监视内容编辑成光盘,又分刑事犯罪、违法乱纪、品德操行三个方面写了举报信。

  薛世强这样做是因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他收取管理费而心存不满,想要在赵建宁办公室收集违法犯罪的证据将其拉下台。薛世强任院长的北京农发勘测规划院于2007年在江西萍乡市湘东区和安源区签订了两个土地综合复垦项目的规划设计业务。两个项目按照程序上报到了省国土厅。国土厅直属的正处级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让他们去备案,并援引新规定,要求将规划设计费的40%上交给中心。薛世强认为收取的比例过高,“以后再接业务就按照中心的规定,但是以前接的业务可以降低些收取的比例”。按赵建宁在法庭上的证言,他对此事的态度颇为坚决:要纳入中心管理就必须交40%的管理费。他和中心的副主任曾珩都没有同意薛世强提出的10%管理费的建议。

  薛世强于是先安排人跟踪赵建宁,20多天后没有获得任何可以帮助他完成揭发的材料,继而考虑动用窃听手段。相关人员透露,行动前,薛世强曾向北京一位律师咨询过,搞窃听算不算违法?得到的答复是,是违法但不一定是犯罪。“违法”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的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构成“犯罪”,必须具有对社会的危害性。薛世强认为自己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搞窃听、窃照,其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都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他继续行动的一点心理安慰。

  由于薛世强邮寄的材料有可能涉及官员渎职,纪委从一开始就介入。在薛世强对窃听事件的叙述中,提到了国土厅副厅长许建斌。薛世强说,就管理费一事,他曾经请许建斌帮忙关照,许建斌“在电话里就答应了,但是后来许建斌给我打电话说他现在厅里任职,如果帮助我说话不合适,还是让我自己找赵建宁谈”。回忆此事,许建斌的说法是,一次赵建宁有事来到他的办公室,他和赵建宁讲了薛世强的难处。“赵建宁当场表态说管理费就不收了。但中心并没有安排人去踏勘,这两个土地复垦项目就搁下来了。”后来,在看守所的许建斌对辩护律师说,自己作为副厅长原来分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之后内部分工发生变化,对赵建宁说的话也就没有效力了。

  薛世强与许建斌的关系随即被调查。两人是山东菏泽老乡,2002年在北京中关村大街一个茶馆中喝茶相识。当时许建斌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薛世强正好想搞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由于不懂相关技术和国家政策,许建斌就经常拿政策文件给他,帮他熟悉相关知识。许建斌对这段友谊的评价是,“我们两个比较投缘,比较谈得来,我也欣赏他的人品和好学上进的性格”。两人很快开始了经济往来。第一笔钱是在2003年10月,许建斌要跟中央博士服务团到江西挂职之前。薛世强说挂职期间开销会比较大,就给了他10万块。而后,薛世强又陆续送给许建斌共计100.49万元,包括钱款38万元和价值人民币62.49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在此背景下,薛世强在江西开展的土地规划设计业务,多处都有许建斌的影子。

  薛世强因行贿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起诉。来自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多位工作人员证实,监控设备被发现后,许多职工都感到个人隐私得不到保障,而且涉密文件受到威胁,办公室里人心惶惶。因此,出乎薛世强的意料,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和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薛世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时,薛世强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法院认定的许建斌收受的221.59万元贿赂中,来自薛世强的财物占到了一半。他是许世斌受贿案中,唯一一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贿人。3年的徒刑实际是在法院考虑到薛世强在行贿行为被追诉前,在纪委向他了解情况时,主动交代了行贿事实,而做出的减轻处罚后的结果。在本刊采访过程中,有律师表示,对于薛世强的量刑没有良好地体现出“诉辩交易”,即控方与辩方就被告人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达成协议,使被告人获得减轻甚至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结果,“而这可能是‘窃听门’的严重后果”。

  没有证据显示许建斌和窃听事件有直接联系。许建斌只是告诉辩护律师,他对窃听行动知晓,但没有及时制止。2009年2月13日,国土资源厅在新余市召开会议。根据检察院提供的证言,会议期间,当时的厅长刘积福向许建斌了解窃听事件,许建斌没有正面回答,也未向他说过任何违法乱纪之事。仅仅隔了几天,许建斌就在南昌被“双规”。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许博士”

  2003年10月底至2004年12月,作为中组部、团中央的博士服务团12名成员之一、国土资源部的下派干部,许建斌在江西上饶挂职锻炼,任上饶市政府市长助理,属于上饶市重点引进的人才。挂职结束后,他又正式任市长助理3年,直到2007年8月任国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许建斌取得博士学位是在1999年。他花了3年时间,在南京农业大学读了一个农业经济管理的在职博士学位,导师是时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的钟甫宁教授。许建斌同时在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钟甫宁告诉本刊记者,把许建斌招进来的时候,他并不在学校。“回来后,党总支书记对我说,一共招了4个在职博士生,把其中较好的分给了我,那个人就是许建斌。他从来没有在学校上过课。有一种可能是他在学校认可的北京高校里上课,那边出具证明。”钟甫宁告诉本刊,每年许建斌会来南京农大两三次,和他讨论博士论文的写作。“许建斌的本科学位似乎是中文之类的专业,经济学功底不好。他的理解力和领悟力还可以,文字功底不错。他说原来还尝试写过武侠小说。”钟甫宁表示,他个人的兴趣是纯粹的学术研究,因此对学校招进来的一些身份特殊的学生,并不关注。许建斌的博士论文《中国西部资源开发研究》倒是给钟甫宁留有印象。“他提到‘几横,几纵,分几个区域’,也就是地区开发要分类指导。各个区域要有产业的相互支撑,联系可以用几条横线和纵线来表示。这对于参与论文答辩的教师,算个有新鲜感的东西。”钟宁甫说。

  真正让钟甫宁感到许建斌才华的,是他在上饶市政府网站上读到的许建斌写的几篇文章,许建斌以市长助理的身份发表。在《城市土地经营的战术问题》一文中,许建斌探讨了政府如何在经营土地的过程中,达到收益最大化。文章写道,首先要经营土地的“质量观”:……一块块生地还来不及“三通一平”就仓促出让。我们算过一笔账,如果拆迁、整理、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每亩土地的纯利润至少在10万元以上。只有通过整理,生地才能做成熟地,熟地才能做成宝地。还有要经营土地与城市建设的“结合观”:公共基础设施建成后,周围土地大幅涨价,由此增加的土地收益要由政府集中起来继续用于城市建设……2004年,上饶市进行水南街改造。街边有一块50亩的收储土地,单价40万元/亩,尽管当时资金紧张,但考虑到改造后周边地价一定上涨,为避免造成损失,硬是咬牙没有挂牌。水南街改造完成后,地价上涨到80万元/亩。

  “许建斌的观点是土地开发,不要好处都给了开发商。政府公共投资产生的经济效益要重新集中到政府手中,不要流到个别人的腰包。”钟甫宁说,他推测,也正是这一系列非常实际的文章,让国土资源厅对许建斌倍加留意。

  《江西日报》的记者卢作后在这个时期对许建斌进行了专访。当时博士服务团集体去瑞金,省委组织部安排他随行报道。卢作后与许建斌在旅途中闲聊,感觉他“很有能力、有思想”,于是回来便向上级汇报,许建斌便成为报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专栏的主角。许建斌的优势在于他任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发展处副处长时的经历,让他对国家政策很熟悉。“有一些项目不知道在哪里申报的,或者可能有土地开发整理的想法,不知道去哪里争取经费的,他因为是部委下来的官员,能给出很好的建议。”卢作后对本刊记者说,“2004年上半年,由许建斌牵头编制的13个申报项目全部得到国土资源部的批复,并获得中央财政1.61亿元的无偿拨款。这是上饶自建国以来,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最大的一笔资金。”

  事后看,许建斌能争取到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能力,也成为他为薛世强谋利的前提。最早是在2004年初,上饶市弋阳县分管农业开发的副县长要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来申报一个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当年2月下旬,国土资源部来了一个处长,作为市长助理的许建斌亲自陪同。在踏勘现场时,许建斌当着大家的面推荐了薛世强的规划设计单位。这之后,县政府认为许建斌介绍的薛世强能争取到资金,所以把县里在曹溪的土地项目也给了薛世强的公司做规划设计。“该项目许建斌有无打招呼不记得,但其中也有许建斌的因素,如果许建斌之前不打招呼,也不会给薛世强做。”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在法庭上证言。该局长说,第一次见到薛世强曾经担心过他的业务能力。许建斌的建议是让他打电话给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黄岚,由她来说服局长。江西省所有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是通过黄岚上报国土部,黄岚在确定规划设计业务单位时实际具有决定权。于是该局长在接到黄岚电话后,也就同意让薛世强来承接业务。黄岚早已于2008年1月2日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长期以来,她以为人介绍业务以及为申报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审批和买卖新增耕地指标为名为他人提供帮助等,收受他人贿赂总计有124.2万元。黄岚的案子,是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副主任万建明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后,顺藤摸瓜查出的。

  按照同样的操作逻辑,薛世强还承接了高安市上湖乡和丰城市两处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业务,过程都是许建斌同意帮助申报项目,并提出要求,规划设计要薛世强的公司来做。薛世强与许建斌的交往也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行贿、受贿的腐败链条。

  2007年8月,40岁的许建斌正式任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协助厅长分管耕地保护和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协管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和地产总公司。能在江西被如此重用,这被认为是他在上饶期间取得一系列政绩的结果。可以知晓的是,2008年,许建斌曾经急切地想调回北京工作。他的行贿人之一陈某告诉许建斌自己亲戚的父母可以帮他调动工作。陈某以许建斌的名义先后送给亲戚的父母1万元,送给亲戚面值为5000元的商场购物卡两张。这些都计算在许建斌受贿的221.59万元当中。现在,面临15年牢狱生涯的许建斌离他想过的京城生活越来越远。谈到许建斌的状态,他的辩护律师告诉本刊记者,会见时许建斌多次都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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